《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合同 标准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合同 标准版.docx(1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合同编号:XXX项目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电力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乙方负责XXX项目临时用电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通电等。本合同外线施工至高压接线,包含变压器就位、高压至变压器、变压器至低压配电箱、全部高压电气安装及设备安装,含相关土建施工、包含安全施工措施、包含验收通过达到送电要求。详见施工图。二、工程承包范围1、承包范围:O根据国
2、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规定必须由乙方完成的所有内容。上述未注明,但乙方为确保本工程竣工并通过甲方最终验收所涉及的全部内容,且无论其是否在施工图、乙方报价书中有所说明,亦不论其在签订本合同时是否可以预料到。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进度、包质量、包安全、包现场文明施工、包配合其它施工单位施工、包材料检测试验、包建筑垃圾清运、包成品保护、包现场环境保护、包完工后的整改、包验收通过、包保修。三、工程质量要求1、本工程适用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验收应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所规定的条件与程序或按国家、省、市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执行,工程质
3、量各项指标参照国家、省、市规范必须达到合格要求。(此条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修改)12、质量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质量随时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不符合本条上述第1款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或返工,且工期不予延长。3、甲方若对本工程的质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取样送到甲方选定的国家专业检测部门进行检测,若检测结果合格则相关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相关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返工整改并承担相应全部损失和费用。4、乙方对本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确保本工程不存在任何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所有责任。5、本工程移交使用后,若其质量或其他指标不符
4、合上述有关规定、标准或由于乙方施工违反规范或存在质量安全隐患,造成甲方、使用人、第三人等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四、合同价款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包干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L元,(大写:),其中不含税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合同税款人民币【1元(大写:1)o合同总价中已包括所有国家及当地规定应缴纳的各项税金,达到政府主管部门规定要求的全部费用,达到供电主管部门电力验收、供电及移交要求的全部费用。详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2、该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从本工程开始准备施工至工程保修期结束所发生的全部设计费、人工费、材料费、措施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运
5、输运耗费、保险费、样品费、水电费、申报验收费、人工材料机械价格上涨及各种风险费用、税金、利润、规费等一切费用。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除甲方要求增减工程量或设计变更外,合同价款一律不作调整。五、付款方式1、本工程无预付款。2、工程施工全部完成经书面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合同价款的70%o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竣工资料齐备后,乙方将工程完整移交给甲方。甲乙双方结算完成后,在送电后一次性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o3、结算总价的596作为保修金,本工程保修期满且无任何遗留质量问题后20个工作日,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无息);若发生合同约定的扣减事项,甲方在按合同的约定做相应扣除后支付给乙方。4、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6、:银行转帐支票。5、甲方在任一笔付款时,有权扣除合同约定应扣除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垫付费用、违约金及根据本合同约定应扣除的其他费用)。6、乙方付款申请的程序:所有进度款的支付必须根据甲方公司的规定发起支付流程审批后支付。六、发票条款1、发票开具信息及收付款信息:项目甲方乙方公司名称地址开户行账号电话纳税号2、乙方如需改变上述信息,应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注明新付款方式的起用及生效时间。如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3、本合同款开具发票前应与我司财务部门进行确认开票信息及开票类型【口增值税专用发票/口增值税普通发票,其中发票税率为%o在合同履行期间
7、,合同税率应国家税率调整而调整,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4、每次付款前,乙方须送达开具与支付数额相一致的合法税务发票给财务部门确认,甲方自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发票后,并发票开票日期满30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价款。且乙方开具发票的日期至最终送达甲方之日不得超出25日否则将不予支付该笔款项不视为违约。5、当工程款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时,应开具最终合同总价款100%的合法税务发票。6、发票违约责任:如果因乙方未开发票或者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被税务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认定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致使甲方被税务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补征税款、处以罚款、加收滞纳金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甲方所承担的所有税款、滞
8、纳金、罚款及5%的赔偿款。7、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的补救措施: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则必须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乙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七、竣工验收及结算方式1、竣工验收(1)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送达交工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本工程最终验收合格以甲方书面签发的加盖甲方公章的本工程最终验收合格单为准。(2)验收中发现质量和工艺问题,乙方仍须负责整改到位并承担相应责任,且工期不顺延,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3)本工程移交甲方后,乙方的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等应在七个日历天内全部清退出场。2、结算方式(1)乙方
9、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甲方工程部提交完整、准确的竣工结算资料,由甲方工程师审核并经乙方签字确认后提交甲方审计部。其他按规定应提交的资料:其中结算竣工图纸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时交由发包人工程部、设计部、项目总共同确认后并出具书面报告方可进入结算程序:甲方成本部和审计部有权就相关竣工结算资料与现场实际施工情况进行勘验,对于抽查勘验的结果低于设计标准、规范要求的子项可不予结算,或按抽查结果的施工工序、工艺酌情计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修改图纸做法或者图纸范围内的工作未做的不予结算。(2)竣工结算资料提交至审计部后,视为结算资料已完整,审计部不再接收任何后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要求详见附件。
10、结算工作进行过程中不再接受承包人任何结算资料,少算及未提交的发包人已认可的签证或漏项视为承包人主动放弃该权益。(3)乙方应积极配合结算审计工作,按要求指派固定的专业人员参加,不得无故拖延时间。在甲方告知其具体结算日期3日内不配合结算的,甲方有权自行按照已有资料独立结算,甲方的结算最终价乙方无条件予以承认。(4)乙方按要求(详见附件)办理并及时提交工程结算资料,工程结算资料是对本工程结算进行审核或复审的依据和必备条件,所有工程结算审核、审计备案资料的确认,以甲方最终审计完成后签字确认的“审定单”为准。(5)工程结算提倡实事求是,反对高估冒算。乙方结算送审价不得高于终审价的5%,如超过5%,所有审
11、计费由乙方承担。审计费收取标准:5%以内不收取费用,超过5%的按超出额的5%收取费用。原则上不予核增,如出现且经甲方书面同意核增的,按核增额的10%收取审计费用。八、合同工期1、本工程开工日期为:年月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2、工期为:日历天。3、竣工日期为:年月日。如果由于下列原因,乙方可提出工期延长:1、变更所引起的某项工作量的显著变化,且该项工作在关键路线上;2、由甲方所造成或引起的任何延误、妨碍或阻碍;3、遇不可抗力而引起的延误。如果乙方认为其有权提出工期延长,应按规定以书面方式向甲方发出通知,由甲方确认是否予以延长。如有工期延长甲方只给予工期延长,因工期延长所发生的相关费
12、用由乙方承担。九、工程价款的调整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包干合同。乙方在合同总价中已包括人工、材料、安装、调试、维护、管理、利润、税金、风险、责任及工程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政策、施工环境和材料市场的变化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除发生甲方另行委托的新增工程内容时调整外,乙方不得因其它任何原因提出调整工程造价。工程价款调整方法:如因工程量变更而发生的工程造价变更。按2003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执行取费进行调整。材料价格按市场价格进行结算。十、材料、设备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工程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并负责运输到施工现场。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等须符合下列质量要求(若有不一致,由甲方最终确认):(
13、1)符合国家、地方最新颁布的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行业标准须符合本合同以及合同附件、乙方报价书等的相关要求。(2)按相关要求须检测的材料必须取得检测部门的书面检测合格报告。(3)须符合本合同以及附件施工图、乙方报价书等的相关要求。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进场时乙方须完成以下工作:(1)向甲方提交材料出厂合格证书、质检合格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生产许可证、产品使用说明和其他应提供的相关资料。(2)按规定需复试检测的材料、设备进场后应立即按有关规定送样检验,并将复验合格报告提交甲方,未取得复验合格报告之前,乙方不得将材料用于本工程。(3)材料进场时,乙方应做好详细的记录台帐,对于已运进场待检或检验
14、合格的材料,必须划区单独存放,挂牌标识其检验状态为“待检”或“合格”;凡验证不合格的材料均应立即清出施工现场。已经甲方确认的进场材料、设备,方可用于本工程,乙方不得擅自运离施工现场或使用其他替代材料,但甲方的验收不减免乙方应对其提供的产品承担的任何责任。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可根据需要,对乙方使用材料的情况作追踪检查,并有权进行抽样检测,若检测合格,检测费由提出方承担,若检测不合格,则检测费由乙方承担,且乙方除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将不符的材料清退出场并重新购置符合要求的材料外,对已用于施工的部分应立即返工整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给各方造成的所有损失。4、甲方不提供乙方堆放材料和设备用
15、的仓库、办公用房、宿舍等,材料和设备的仓储、运输、保管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已经通过甲方确认进场的材料,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如果由于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遗失或损坏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5、乙方对其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等的质量负责,并就因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所引发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害以及退房等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十一、保修期及质量保证1、工程保修期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保修金额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两年后无息返还乙方;1、开关、元器件保修两年,非人为损坏,接到甲方通知8小时内,乙方安排人员到现场免费维修或更换;2、箱变内变压器在保修期两年,正常使
16、用(非人为或不可抗力损坏渚B负责免费保修或者免费更换,(如需更换变压器不得超过3天)。保修期从工程全部竣工验收通电之日起计算。2、在保修期内若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物业公司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修理,若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保修金中直接抵扣,不足部分由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补足。非因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仍应积极维修,并在修复后按有关规定向责任方追偿维修成本费用。3、在保修期间,如果同一个部位发生两次及以上维修,仍然存在相同或类似的质量问题,或者质量问题发生时间距保修期满不足6个月的,该项目或部位须全部修复完毕,达到
17、合格标准,且该项目的保修期无条件延长壹年,相应保修金也顺延。若经过两次及以上维修仍达不到相关标准,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保修金中直接抵扣,不足部分由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补足。4、乙方在维修、修复过程中对项目现场或第三方等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5、保修期结束后,乙方负责终身维修,乙方仍须在接到甲方或物业公司通知后24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维修并只适当收取维修成本费用。6、乙方的维修负责人为:,联系方式为:o若乙方过程中更换该人员的,需及时通知甲方及物业公司并得到甲方及物业公司的同意后方可更换。十二、安全文明施工1、严格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18、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以及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其他规定组织施工。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确保安全,一旦出现任何安全事故或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包括其他施工单位造成的),乙方应第一时间向甲方提报,且应立即组织实施抢救,保护现场,负责全部处理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以及经济赔偿责任、法律责任及伤亡指标。若由此造成甲方名誉及经济损失,其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由第三方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由乙方按前述约定妥善处理后自行向第三方追偿。3、因施工引起的各种纠纷和问题(包括第三方人员进场干扰施工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妥善处理,并承担因此而引发的索赔、赔偿、保全、诉讼、仲裁、裁定、
19、行政处罚等法律和经济责任,若因乙方未妥善处理上述事件而造成停工和其他损失亦均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若由甲方垫付费用,该费用可从任一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直接扣除。4、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的法规及有关部门颁布的关于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环卫、消防、市容保洁、噪音、施工时间等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办理相应的许可、备案、公告等手续。在本工程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在施工区域内所有安全、防火防盗、治安保卫、消防、市容保洁等各项工作、费用均由乙方负担。由于乙方未做好前述工作而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费用。5、施工期间乙方须对工程现场
20、所有人员的安全负责,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要求现场所有人员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6、乙方保证甲方不会承担任何与施工扰民或民扰有关的费用。本工程若发生扰民及民扰问题,乙方须负责协调处理。如因该问题影响本工程正常进行的,甲方有权限制或禁止乙方进行任何可能或已经导致扰民的工作,且不接受任何与此相关的费用和延长工期的索赔。乙方应全额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且工期不予顺延。7、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人员,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余土、建筑垃圾等及时离场,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由此引发的人员伤亡、财物损失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8、乙方应按
21、照甲方的要求,对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项目进行清理和保洁。乙方保证施工现场无建筑垃圾、余土;保证墙面、顶棚、门窗等部位的整洁而无污染;保证建筑物室内地坪无积水、无粉尘、无建筑垃圾;保证室内各种设施的清洁而无污染,最终达到交付要求。在工程移交之前,乙方应从施工现场清理并运出乙方的装备、剩余材料设备、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保持整个现场及工程整洁并达到交付要求。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将乙方的装备、剩余材料及垃圾、废料运走,因上述工作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应付给乙方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9、本工程必须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周围环境免受污染和破坏。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和设置一切有效措施,
22、防止对环境任何性质的污染。乙方为提供任何环保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已包括在本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内。10、乙方应确保所有从事专业工作及特殊工种的人员均按规定持证上岗。如乙方有人员未持证上岗,发生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乙方必须接受工程所在地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并自行负责办理有关手续,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12、乙方施工范围内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和环境的责任管理,并对可能受到施工影响的周边建筑物、设施、道路和各种管线(如给排水、电话、各种电缆、通讯、煤气或天然气等)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以确保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和不造成任何安全事故,否则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十三、
23、甲方权利义务1、按照合同的约定对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和乙方的现场管理、工程质量、施工工艺、安全生产和施工进度等进行监督检验,对不符合规范及合同要求的部分,有权要求乙方限时整改。2、乙方按合同履约时,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付款。3、甲方指派,联系电话:为甲方代表。甲方代表的职权: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利义务(须由甲方代表本人签字并盖甲方项目部章),但甲方代表在行使以下职权时,须甲方盖公章确认,否则无效。(1)免除合同约定的乙方的任何义务、责任。(2)对合同约定的工期、进度、质量及相关验收标准、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进行调整。(3)对乙方更换乙方代表的同意。(4)变更合同约定的其他任一项内容。(5
24、)解除合同。(6)涉及有关本合同增加费用及结算事项的确认。(7)对有关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事项的确认。(8)要求乙方停工。4、甲方派驻施工现场的其他人员,其职权由甲方代表书面授予并书面通知乙方,但其职权不得超出上述甲方代表的职权范围,并且有关须书面确认的文件、资料仍需甲方代表本人签字并加盖甲方项目章。对于甲方派驻施工现场但未经甲方代表书面授权的人员,均无权代表甲方对外行使任何职权。5、甲方代表以及甲方代表书面授权人员的任何超出其职权范围的越权行为以及虽在甲方代表职权范围内,但缺少甲方代表本人签字或缺少甲方项目章的文件、资料,甲方一概不予认可并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十四、乙方权利义
25、务1、乙方进行本工程深化设计,必须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及要求,在设计前应充分核对本工程项目相关图纸并实地踏勘,如乙方设计的施工图与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缺、漏、碰、错和设计深度不够等情况,造成施工图修改、调整的,乙方除需将修改、调整后的施工图提交甲方审核确认外,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和工期延误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根据总承包单位指定水电接口自行接通施工区域内临时施工用水、电,具体位置、容量以现场提供为准,并且乙方根据规范要求自备电缆等其他接通水、电所需的所有设备及器材(计量表必须为新表,且规格品牌、生产厂家均为国家计量认证的合格产品),相关费用均已包括在本合同合同总价中。乙方施工过
26、程中使用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向总承包单位缴纳,水、电费=乙方设置并经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表计取的用量*政府部门规定的水、电费单价。如乙方未按时缴纳水电费,甲方有权代扣代缴。3、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临时设施及办公用房等均自行安排解决,发生的相关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合同总价中,并按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工地的要求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4、本工程通过甲方最终验收后的二日内,乙方负责将完好无损的工程移交甲方(包括资料移交),本工程交付甲方前由乙方负责对本工程内的一切物品、材料、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及现场清理,以确保上述区域及施工范围内无垃圾和其他任何污染,以整洁的现场提交验收及交付,凡因成品保护和现
27、场清理所发生的任何毁损或污染,应本着先修复,后分清责任的原则,由乙方负责修复、清理并承担相关所有费用、损失和风险。在本项目交付前,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派专人对本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免费对本工程进行全面的清洁,以保证本工程以整洁状况交付使用。如乙方未妥善履行上述义务,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代为履行,所产生的费用(另加10%的管理费)全部由乙方承担,由此影响到本项目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产生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5、乙方代表为,联系电话:o在本工程施工期间,乙方代表应驻现场,在此期间需离开现场,须经甲方代表书面同意。同时遇施工需要时,应甲方的要求,做到随叫随到。6、人员调整:(1)若甲方认为乙
28、方代表或相关人员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不能胜任相关工作并对本合同履行造成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一周内进行调整,乙方提供的人员需经甲方书面批准。(2)本工程乙方代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若因特殊情况需更换的,乙方应提前一周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更换原因及更换的人员名单以及其到场时间。在经甲方书面同意前,乙方变更人员所签署的一切文件,甲方均有权拒收,后果由乙方承担。经甲方书面同意变更后,变更前乙方人员已经签字确认的文件对乙方仍有约束力。(3)根据本项约定进行人员调整期间要保障本合同的正常履行,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且因人员调整所造成的所有费用均由乙
29、方自行承担。7、乙方负责为其所有参与本工程工作的人员(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管理人员等各类用工人员)、现场各种施工设施、设备、材料等办理各项保险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合同总价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予支付的损失、赔偿费、补偿费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十五、违约责任1、乙方按合同履约,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合同价款,每逾期一日,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部分万分之二的违约金。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竣工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协商每延期在10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IOOO元/天,超过10天以上乙
30、方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天,甲方可以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违约金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逾期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2096的违约责任。3、若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次(以甲方发出的书面整改通知为准)的违约金,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如乙方不能按期整改完毕的,甲方有权委托其它施工单位完成该内容,乙方报价书中所报的该项目的全部费用由甲方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扣除,如该费用不足以抵扣甲方委托其他单位发生的费用的,超过部分仍由乙方承担,并且在总扣减费用的
31、基础上另加10%的赔偿金,甲方的另行委托不减免乙方负责质量、进度、安全、竣工备案验收等责任。4、若乙方使用的材料与封样、合同及附件约定、有关标准、规范不符或乙方擅自运离或代换材料,乙方除支付IOOO元/次的违约金外,还须在甲方指定时间内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确保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若逾期未更换至符合合同约定的,则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的材料自行采购,甲方采购产生的全部费用(另加10%的代为采购费)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代换材料如已用于施工的,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无条件返工,直至符合甲方要求,并承担返工引发的各种费用和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5、乙方在规定的正常施工时间以外任何施工人员均不得滞留或住宿在施
32、工现场,否则视作乙方违约,每发现一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500元的违约金,若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该违约金的,超过部分由乙方补足。6、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守约方应提前7天通知违约方,方可终止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7、本工程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位转包、分包。乙方自行接装水、电并负责其费用,自行解决施工人员住宿问题。8、若乙方代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离场以致影响本工程质量、进度、成品保护或其他施工单位施工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IOOO元的违约金,且由此造成甲方或其他施工单位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9、乙方代表和乙方相关人员应按甲方的要求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的工程例会和协调会,若乙方拒
33、不参加或未经甲方代表同意擅自缺席的,须向甲方承担500元/人/次的违约金。10、乙方违反本合同任意条款,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若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应按甲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若乙方违约次数累计达到3次以上(含3次),甲方除按前述约定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十六、解除合同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连续停工达三个日历天及以上,或者累计超过七个日历天以上的,或者擅自停工次数累计达2次及以上的。(2)乙方工期延误超过二十个日历天(不含)的。(3)本工程的工期进
34、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验收交付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经甲方催告后超过七个日历天仍未予整改完毕的。(4)本工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死亡或重伤的。(5)乙方将本工程肢解分包或转包的。2、按照上述第1款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若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解除通知后十五个日历天内未书面向甲方提出异议或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的,则本合同解除。3、甲方按照上述第1款任一项约定解除本合同,乙方除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外,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4、本合同签订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不一致之处,除属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外,以合同约定为准
35、),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除每次须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外,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5、合同解除后,按以下约定处理:(1)乙方应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五日内将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并与甲方办妥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工程以及图纸、技术资料等移交工作,否则自第六日起视为本工程已移交给甲方,同时甲方不再支付任何款项,并由乙方承担因影响本工程建设、验收、交付等后续工作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2)合同解除后,本工程费用结算和支付按以下约定执行:合同解除后,本工程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部分,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原则确认最终结算费用。合同解除后,
36、本工程未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部分,甲乙双方不予结算和支付。但若该部分日后经第三方代为修复并使之通过甲方最终验收,可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原则办理结算。为修复该未验收合格部分并使之通过甲方最终验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最终结算造价中扣除。合同解除后,根据本款上述第目、第目约定确定的最终结算造价,在通过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并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返修、整改等费用、罚金、违约金、赔偿金、利息和实现甲方债权费用(如审计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等各种费用后一个月内支付给乙方(如不足扣除的,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十七、通知与送达1、送达地址甲方地址:乙方地址:O2、甲乙双方往来文函均按照上述地址送达,以
37、对方当面签收或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3日视为已送达。3、以上地址也适用于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起诉至管辖法院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合同一方或法院将相关邮件或物品、诉讼文书发送至上述送达地址即视为已送达该方;若出现拒收、代收、退回等情形,亦视为已送达(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上述所称诉讼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传票、开庭通知、起诉状/申请书、判决书/裁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限期履行通知书、执行通知、评估报告等。4、乙方如变更上述地址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乙方变更上述地址而未书面通知甲方的,则甲方按乙方原地址发出的任何书面邮件,以寄出邮戳日起算第3日即视为已送达,且因甲方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联系延
38、误而给甲乙双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十八、其他1、本合同生效后,无论甲方或乙方的名称、组织形式、企业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投资者等发生任何变更,应继续或要求其权利义务的继承人恪守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之相关义务。2、本工程乙方的清单报价(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附件2:施工图。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签订补充协议。4、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5、本合同壹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6、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双方同意向工程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8、乙方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保险。7、签订地点:(以下仅签章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