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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井突发停电或设备故障停止运转,造成主通风机停风,将造成井下风量骤然减少,各采掘工作面及胴室出现微风、无风状态,可能造成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工作地点瓦斯积聚,对矿井安全带来威胁。为保证主通风机停风期间及恢复通风时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应急处置管理制度:一主要通风机突然停止运转时,调度指挥中心应急处置措施1、主要通风机停风后,调度室必须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应将停电及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情况向值班领导汇报,同时通知矿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通风助理、通风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等必须迅速赶到调度指挥中心集合,并通知安全科、通风科、机电科等井下所有与生产有关的单位,并按规定履行各自职责,由矿长负责总体指
2、挥,组织有关单位对事故进行处理,尽快恢复主要通风机供风及井下送电工作。2、调度指挥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利用语音广播系统,立即通知井下所有人员,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到进风大巷中,统计好现场作业人数;根据故障的处理时间和结果,由矿长决定井下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至地面。3、相关单位值班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值班室待命,根据调度指挥中心命令,再次确认本区队井下工作人员是否撤至指定地点,并核准人数向调度指挥中心汇报。二、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井下人员应急处置措施1、井下任何人员,在得知主要通风机停风时,都必须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汇报。井下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撤到全风压进风大巷,并向调度指挥中心和单位值班人员汇报撤人
3、情况。撤出过程中,要从里往外逐一停电闭锁,撤出后,掘进工作面要切断局部通风机电源和巷道内的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的电源,独头巷道口设置栅栏、挂明显的警戒牌或派专人在巷道口新鲜风流中看守,严禁人员入内。2、当班瓦检员及安监员发现主要通风机停风后,要迅速汇报调度指挥中心、安全科、通风科,协助生产区队跟班人员,完成停电撤人工作,并在规定的指定地点待命。三、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相关部门的应急处置措施1、如果是供电系统出现问题,机电科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安排人员到达停电现场,立即进行处理,恢复供电。如果是上级电网(某一回路)出现问题,应立即启动另一回路,恢复供电。2、如果是主要通风机出现故障,必须在10分
4、钟之内启动备用风机,恢复全矿井的正常通风。同时,机电科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安排人员赶赴主通风机房,进行应急处理。3、若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并证实无法立即开启,而井下供电系统仍然有电时,经总工程师批准,可以直接由地面变电所切断向井下的所有供电。4、如果10分钟内无法恢复主要通风机正常通风,应迅速采取以下措施:(1)由调度指挥中心通知机电队负责打开风井防爆门,利用自然风压对井下进行通风。(2)调度指挥中心立即通知井下所有工作人员撤到进风大巷待命。(3)水泵工接到停电通知后,立即停掉水泵,将电源开关打到“零”位,迅速撤到指定地点。(4)变电所值班人员严格按照调度指挥中心指令,进行低压停电操作,并做好记录
5、和汇报。当接到撤人通知后,停掉高压电源后,撤到指定地点。(5)调度指挥中心在接到主要通风机停风的通知或报告后,还要立即通知矿兼职救护队,备齐救护器材,着装待命。5、当主通风机停风10分钟以上,在短时间内仍无法恢复矿井通风时,应迅速采取以下措施:(1)由值班矿长下命令,调度指挥中心指挥,将井下所有人员全部撤到地面,并由各队当班副队长向调度指挥中心和队组值班人员汇报撤人情况,调度指挥中心汇总后及时向值班矿长、总工程师和矿长汇报。(2)撤离路线:井下各地点作业人员听到升井命令时,应分别从各自工作地点的避火灾路线撤离升井。(3)瓦斯检查工检查所在地点瓦斯情况后,最后离开待命地点按避火灾路线撤到地面。四
6、、主通风机恢复通风的安全措施1、主要通风机开启措施(1)故障排除后,若总回风巷瓦斯浓度不超过0.75%,由总工程师批准,调度指挥中心命令地面变电所、主通风机司机立即供电并启动主要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2)井下变电所和配电点恢复供电前.,必须由瓦检员检查所有电气设备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米巷道内的甲烷浓度,只有甲烷浓度小于0.5%时,方可送电,配电工同时严格执行逐级要电、送电顺序。(3)井下其他工作地点恢复供电工作由施工单位专职电工负责,有专职瓦检员的工作地点由专职瓦检员负责检查瓦斯,没有专职瓦检员的工作地点由专职电工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检查瓦斯;采煤工作面及回风流甲烷浓度小于1.0%,方可
7、恢复供电。其他全风压通风地点,主要通风机恢复供风10分钟后,待风流稳定且甲烷浓度小于1.0%后,方可送电。(4)地面安全监测监控室必须24小时值班,及时将出现的停电情况汇报通风科和调度指挥中心值班人员,恢复供电后迅速配合井上下解除监控系统的闭锁装置。2、开启局部通风机的安全措施(1)开启局部通风机之前,瓦斯检查工及时和监控室值班员联系获取该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的瓦斯浓度情况,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IO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2)如果监控系统显示并经瓦斯检查工现场确认停风
8、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采取措施控制送入停风区的风量,使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均小于1%,直至停风区内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恢复正常值为止。(3)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由救护队排放,并严格执行以下措施:a、排放瓦斯时其回风风流流经的区域必须全部断电撤人。b、指定人员在可能进入排放瓦斯回风流流经的地点设置警戒。c、控制排出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4)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甲烷浓度不超过1%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的正常供风。(5)如果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6)独头巷道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电工对独头巷道内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确保电气设备完好时,方可人工恢复设备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