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合同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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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的合同管理,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生产、经营工作的合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公司合同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外(包括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下属各单位)发生经济往来时所订立的各种合同,公司企管部合同管理办公室是合同的管理机构。第三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在订立、履行合同时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包括:1、买卖合同:包括供应、采购、定货、购销、协作合同;2、修缮修理合同

2、;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4、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5、运输合同;6、财产租赁合同;7、劳务合同;8、征用土地合同;9、仓储保管合同;10、借款合同;11、外部承包经营合同;1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13、各类补偿、赔偿合同;14、外部租赁经营合同;15、加工承揽合同;16、其他经济合同。第二章合同的管理第五条:公司企管部合同管理办公室对全公司的合同实行统一归口管理,行使对各类合同的洽谈、起草、签订、履行、验收与结算全过程的管理职能。第六条:本公司承办合同业务较多的单位应设1-2名专、兼职合同管理

3、人员,在合同管理办公室合同管理员的业务指导下对本单位的合同实行分类专项管理。第七条: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1、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2、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3、管理全公司的各类合同,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签订及全面审查,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合同的结算票据进行审核,防止不真实、不完善、不合法的合同和票据出现,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违纪活动;4、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台帐、统计报表,并于每月五日向公司总经理、经营副总经理报送上月合同签订履行情况报表,及时做出书面分析报告;5、对全公司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向领导提出加强

4、和改进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6、负责本公司所签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严格保守商业秘密,维护本公司合法利益;7、负责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及规范使用,严格管理空白合同文本。第三章合同的订立第八条:签订合同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九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对外进行的各类经济活动,除小额及时结算外,一律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并且采用国家统一的合同文本。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和图表,也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十条:签订合同必须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或我公司批准的计划为依据。计划变更时,计划部及相关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

5、企管部合同管理办公室,特殊情况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时应附相应说明。第十一条: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下(不含十五万元)由分管副总经理和经营副总经理签字审定;十五万元以上(含十五万元)由分管副总经理和经营副总经理签字后,再由总经理批准。第十二条:公司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可以委托代理人对外签订合同,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及有效期限,并经公司总经理签字,加盖公司行政公章。第十三条:合同对方当事人应提供下列相关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居民身份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证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

6、资质证书及安装工程资质证书等。第十四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但应详细、真实、合法,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酬金;6、履行期限、地点、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第十五条:订立合同时达到招标要求的,按中标通知书办理。第十六条:除招投标项目的合同外,由合同业务承办单位组织公司企管部、财务部、经营管理部、纪委及使用单位进行比质比价、集体决策,并填写比质比价洽谈表。业务承办单位合同管理员根据比质比价洽谈表起草合同,然后逐级审批。第十七条:合同经逐级审批完毕后,当事人持比质比价洽谈表、计划书、合同书提交合同管理办公室进行审

7、核。经审核真实无误后,对合同书进行编号、登记,并加盖“合同审查员章”及“司马煤业有限公司公司合同专用章”,合同方可生效。第十八条:签订合同时,原则上不得约定预付款和定金(招投标项目除外),如确需支付预付款和定金的,须由经营副总经理批准,但预付款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三十,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二十。第十九条:签订合同时,质保金期限不得低于一年,金额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第二十条:合同的签订必须由各归口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签订。具体划分如下:1、材料(经营方案中确定的材料范围)购置由供应部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办理;2、机电设备、配件的购置、外委机加工、机电设备修理等由机电部错误!未找到

8、引用源。办理;3、建设工程合同由计划部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办理,零星维修工程由后勤部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办理;4、技术合同、环保、水保类绿化种植、绿化养护由总工办按规定办理;5、煤炭销售合同由运销部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办理;6、土地、房屋塌陷等补偿协议、购置生活用品由后勤部负责办理;7、购置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办理;8、列举以外的合同分别由业务主管单位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办理。第二十一条: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的签订程序:1、签订合同时必须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和本公司业务部门批准的计划执行;2、实行“货比三家”、公开招标的原则,选择质优价廉的产品及技术水平高、服务等级优的承揽方或供方;3

9、、业务主管单位根据申请计划进行汇总,综合库存或设备的实际情况,做出采购或修理计划书,经分管副总经理和经营副总经理批准后,计划书方可生效。业务主管单位对汇总计划的真实性、合理性、必要性负责;4、确系生产急需、救灾或其他紧急需求物资,经总经理批准,业务主管部门可及时组织先行采购,签订合同时,应附有总经理的批准文件。第二十二条: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程序:1、建设工程项目的业务主管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无计划和未批准的设计任务书不得签订合同。没有合同严禁开工建设;2、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合同管理办公室应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3、建设工程项目达到国家和上

10、级要求招投标的均应采取招投标方式选择承建单位,招投标按上级和我公司的管理规定执行;4、承建单位确定后,由承办单位持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单位资质证书、施工合同书到企管部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程序运行。第二十三条:技术合同的签订程序:1、签订技术合同时,业务承办单位应向企管部提供可行性论证报告及经有关部门评审确定立项的技术项目及投资计划;2、科技项目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按上级和我公司的招投标规定执行。业务承办单位负责编制标书,招标组确定标的,最后按专家评标结果评选中标单位;3、业务承办单位与中标单位就合同内容协商一致起草合同后,由业务承办单位到企管部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程序运行。技术合同盖章时必须盖

11、骑缝章,合同书每页必须有总经理签字。第二十四条因我公司采煤造成周边村庄土地塌陷房屋损坏等,由后勤部与生产技术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受损方草拟补偿协议上经理办公会或报总经理批准后,到企管部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程序运行。第二十五条:运输、租赁、委托等其它合同,达到招投标规定范围及标准的,按招投标程序运行,业务承办单位负责起草合同,随后到企管部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程序运行。第二十六条: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签订合同:1、没有中标通知书或没有招投标审批表及议价洽谈审批表的;2、对方当事人没有营业执照及有效资质证件或营业执照未经年检的;3、合同所签内容超出对方经营范围的;4、代理人没有授权

12、委托书,或虽有授权委托书但超越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的;5、对方当事人缺乏履约能力,在我公司有过重大违约行为的;6、合同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8、以贿赂、欺诈、胁迫手段签订合同的;9、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10、双方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1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12、没有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或本公司批准的计划,或者严重超越计划范围的。第四章合同的履行与结算第二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二

13、十八条:合同审查员、合同管理员有责任和义务对正在履行中的合同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合同管理办公室与本单位领导汇报,以便妥善解决问题,避免发生经济纠纷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第二十九条:凡购进的小规模材料、配件等进行交付时,业务承办单位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验收;大型设备、配件应组织原参加洽谈合同的单位集体验收。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上述单位应签署书面验收意见,无异议后,方可办理入库或使用手续。第三十条:修理的设备交付使用时,业务承办单位应通知原参加洽谈合同的单位共同进行验收,设备试运行达规定标准的,由所有参加验收单位签署书面验收意见,无异议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第三十一条: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

14、收时,业务主管单位应通知原参加洽谈合同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根据施工合同、图纸、国家相关建筑标准进行验收,并签署书面验收意见,无异议后,方可接收该项工程。第三十二条:质保金或保修费按合同规定执行,待保修期满后,由合同业务承办单位,组织相关部门验收无异议后,填写使用状况意见书,企管部合同管理办公室出具退还质量保证金通知单,财务部凭退还质量保证金通知单,办理质保金返还。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第三十三条:合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进行变更,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特别约定。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实现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

15、,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其它违约行为致使合同不能实现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第六章合同纠纷的解决第三十五条:合同发生纠纷时,业务承办单位应同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由公司企管部合同管理办公室进行调解。第三十六条:合同纠纷不能通过协商、调解方式解决的,由公司合同管理办公室代理我公司参加仲裁或诉讼。第七章奖惩第三十七条:业务承办单位及合同管理员在合同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物质奖励及精神表彰:1、严格遵守本办法签订、履行合同,全年未出现任何无

16、效或违约合同,合同履约率达百分之百;2、忠于职守、严格把关,为我公司避免、挽回经济损失五千元以上的。第三十八条:业务承办单位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或有责任的负责人给予1000-10000元的罚款:1、未按本办法之规定,不签订合同而擅自进行物资采购、设备修理等对外经济活动,涉及金额超过五千元以上的;2、未按本办法规定程序签订合同的;3、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及代理期限签订合同的;4、合同履行过程中,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验收的;5、未经经营副总经理批准而擅自约定预付款或定金条款的;6、未按合同约定,提前付款给对方单位的。第三十九条: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给我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未经批准擅自为他人提供担保,给我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2、在签订、履行合同中,严重不负责任给我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3、合同承办人员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我公司利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4、在合同管理中有其他严重渎职行为的。第八章附则第四十条:本办法下发前施行的有关文件与本办法相抵触的,律按本办法执行。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企管部合同管理办公室。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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