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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职业培训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2、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3、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4、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安保人员、管理人员等从业人员要接受消防安全培训。通过培训应能掌握所在区域范围内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掌握所在区域内室内消火栓的位置和灭火器的放置点,掌握119火警电话和内部报警电话;切实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引导人员疏散。5、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
2、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6、宣传教育培训内容(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二)防火检查巡查制度第一条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至少每月一次防火检查。第二条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臂章。第三条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
3、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第四条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第五条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6、开放结束或下班后应检查是否关闭电源,消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7、其它需巡查的情况。第六条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火灾隐
4、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3、消防水源状况;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情况。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安全疏散设施,包括建筑物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2、凡公司建筑物有以上安全疏散设施的,应由使用或管理该建筑物的部门,对其进行日常
5、检查和维护管理。3、安全疏散设施的日常检查管理和维护管理包括: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堆放障碍物;严禁在生产、经营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严禁遮挡、覆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4、对违反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行为,将按上级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追究其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的责任。(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为加强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2、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主要指自动喷水、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系统等)的维护管理(无自动
6、消防设施的企业本条可取消):(1)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后,企业应及时选择维修保养企业,与之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对系统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2)应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列入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3)负责运行和维护的部门每日应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同时做好记录。(4)消防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试验,并填写记录。(5)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对探测器进行清洗。3、小型灭火器材(主要指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锹等器材)的维护管理:(1)严禁购置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灭火器材。对购置的器材应建立详细的器材台帐,并报归口部门备案。(
7、2)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根据有关消防规范要求对灭火器材进行合理布置,并登记造册。(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辖区内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管理应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责)。(4)各部门灭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检查一次灭火器材的数量和定位情况,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正常区域。在寒冷、炎热、潮湿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器采取防冻、防晒、防潮措施。(5)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每半年对所有的小型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对缺少的灭火器材进行补充,对锈蚀严重、压力不足、干粉结块的灭火器送具备法定资质的灭火器维修厂家进行维修。(6)因管理不善,造成灭火器材丢失、损坏的,管理人应赔偿损失,并根据情况对联责部门
8、进行经济考核。(7)因扑救本企业或友邻企业火灾而使用了灭火器,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补充灭火器材。(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消除。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有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3、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4、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5、对公安消防机构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
9、,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构。6、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7、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8、对本企业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单位内所有生产、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2、动火必须按照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应火审批制度。3、临时动火应向单位书面申请办理动火票,方可动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监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4、固定动
10、火必须经单位领导审查同意、批准,办理动火证,并明确动火防火人职责,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备相应灭火器材。5、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离,未做到不得动火作业。6、动火作业完毕,必须对现场认真清理,消除余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7、厂区、库区、露天堆场周围IOO米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场周围的杂草等易燃、可燃物应经常进行清除。8、仓库、车间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厂区内使用时,应经公司安环部批准,同时必须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负责、定安全措施。9、单位内过道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10、对准许使用电炉的生产部门,在生产
11、(工作)时,要有专人照看,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电炉只能用于生产(工作)上,不准用于私人热食品、烧开水。11、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公司和临时过渡房内擅自架设拉用临时电路,特殊情况必须拉用临时电路的,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公司设备部专业电工拉线接电。12、一切固定的生产设施,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电气线路的设计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13、凡有自动化生产线上需特殊处理的临时线路,应知会公司设备部,一般应在隔天的白班恢复好固定线路,特殊情况可在维修日处理好,要求使用期超过一星期的,必须上报公司设备部审批,不报者按违章论处。14、安装电路必须持有电工操作证者方能安装,无证者不准安装电路。15、禁止使用电热棒。16、配电线路、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不得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17、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严禁超荷运行,严禁在闷顶内敷设配电线路。18、配、发、变电房(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房(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