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1266058 上传时间:2022-09-27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9.6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docx(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一章管理体系第一条在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下,公司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部、事业部(控参股公司)质量管理部门、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构成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第二条公司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部职责:(1)负责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的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2)根据公司施工工程质量情况,客观评价公司施工产品的整体质量水平,分析公司质量水平发展趋势,对公司不良质量发展状况进行分析,确定影响因素,并制定有效措施加以纠正。(3)识别质量改进的需求,向公司高管层提出质量改进的建议。(4)组织开展质量和环境教育活动,参与本专业人员的培训。(5)参与

2、新开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核。(6)对公司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建议和处罚措施。第三条事业部(控参股公司)质量管理职责:(1)负责事业部(控参股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的管理工作,确保事业部(控参股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2)根据事业部(控参股公司)施工工程质量情况,客观评价事业部(控参股公司)施工产品的整体质量水平,分析事业部(控参股公司)质量水平发展趋势,对事业部(控参股公司)不良质量发展状况进行分析,确定影响因素,并制定有效措施加以纠正。(3)识别质量改进的需求,向公司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部提出质量改进的建议。(4)组织开展质

3、量教育活动,参与工程质检人员的培训。(5)组织本单位所属新开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审核通过后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批。(6)对本单位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建议和处罚措施。第四条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职责:项目部根据企业质量方针和业主要求,确立项目的质量目标,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制订适宜的保证措施并组织实施,努力实现质量目标;完成公司、各事业部(控参股公司)质量主管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第二章项目质量管理第五条公司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部应根据公司施工任务情况、合同要求,制订年度质量目标,建立目标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指标,并与各事业部(控参股公司)签订质量目标责任书;各事业部(控参股公司)

4、应根据公司质量目标责任书将目标分解至所属项目,签订质量目标责任书并开展考核工作。第六条各事业部(控参股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应根据项目质量目标、难易程度、业主管理水平、项目部关键人员的能力及履历等情况,在工程开工前,对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评估其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能力,确定其质量控制弱点、难点,并对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进行交底。同时,将上述资料上报至公司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部审核备案”。第七条项目质量管理部门应根据各个工点质量目标的保证能力和质量过程控制能力及项目施工计划,确定年度内现场质量检查的时间、内容与重点,制定检查表,备好必要的检测工具。检查内容应包括项目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已完工程

5、的质量情况、文件的执行落实情况等,即要对工程实测实量,也要检查内业资料情况,如实填写检查表。检查后,应及时总结报项目总工批示后,并上报事业部(控参股公司)备案,以备公司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部抽查。第八条公司、事业部(控参股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应根据检查结果,客观、公正地评价项目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工程质量情况。对轻微不合格应当场予以纠正;对严重不合格,应在全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监督其履行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第九条事业部(控参股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应于年底对质量情况进行总结,对不合格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确定主要原因,据此制订出质量改进的措施并上报公司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部。第十条公司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部应积极开

6、展“创杯”活动,组织、指导各事业部(控参股公司)进行优质工程“创杯”申报资料的准备工作。第十一条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根据质量目标制定适宜的质量计划,报各事业部(控参股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审批。质量计划分为质量管理计划和质量检验计划两部分。其中质量管理计划由质量管理部门制定,包括质检科人员的分工、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标准;质量检验计划由工地试验室制定,包括编制检验流程图、主要材料、工序的质量特性分析表、重要和关键材料的检验规程、检验方式、方法、测量工具、设备明细表、检验人员的组织形式、岗位工作任务和职责等。第十二条项目部必须建立由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为第二责任人的质量保证体系。

7、对质量实施目标管理,将质量与进度、产值目标同分解、同考核,质量管理部门要尽量使质量指标可测量,以便考核能公正、公平地进行。第十三条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要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合理安排人员的工作任务,对工程涉及质量的各个环节严密监视,包括:原材料进场前检验程序、工序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检验、试验仪器和测量仪器的校验、规范规程的执行情况、统计技术应用情况。有权对不合格的产品予以处理,对未按规定操作的人员进行处罚。第十四条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要对所发生的不合格进行汇总,将每月质量情况、不合格项的原因分析等,通过质量月报形式上报各事业部(控参股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再由各事业部(控参股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汇总审

8、核后上报至公司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部。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在每年的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各事业部(控参股公司)每年对所属在建施工项目的质量检查不得少于4次,即每季度一次。第十六条完工项目必须经事.业部(控参股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确定合格后,项目部方可向建设单位提交交工申请,并积极进行对外交工验收工作。第十七条工程在交工后缺陷责任期内,项目所属事业部(控参股公司)应在一年内至少回访一次,做好回访记录。各事业部(控参股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三个月应实地察看一次,检查工程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安排项目部进行处理。在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如发现有重大缺陷的,各事业部(控参股公司)应及时

9、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并报公司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部,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第三章奖罚第十八条工程项目创国家级,省、部级等的优质工程,按优质工程奖励标准参照公司优质工程管理办法执行。第十九条在各级主管部门或业主组织的质量大检查中取得优良成绩的,集团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事业部给予奖励,对项目部的奖励由事业部按照本单位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对质量改进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经使用效果明显的,集团公司也将酌情给予奖励。第二十一条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工作成绩突出的,集团公司对相关人员酌情给予奖励。第二十二条在各级主管部门或业主组织的质量大检查中,如质量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对项目所属事业部(控参股公司)罚款5

10、万元,如本年度内同一问题再次发生,罚款翻倍。事业部(控参股公司)第一责任人罚款5000元,总工罚款3000元,对项目部的罚款由事业部(控参股公司)参照本单位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应在项目开工前向各事业部(控参股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报质量计划。如未及时上报者,对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罚款200元;各事业部(控参股公司)每月23日前向公司安质部报质量月报表,如发现报表填报虚假,或迟报漏报,处罚各事业部(控参股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500元/次,未完成质量目标的,按照质量目标责任书的相关规定对事业部(控参股公司)及第一责任人进行处罚。第四章质量事故及处罚第二十四条质量事故的界定质量事

11、故是指公司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因产品(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未满足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设计文件、合同规定的要求,造成的经济损失(财产损失、信誉损失、停工、返工和退赔)的责任事故。主要有以下几类:a)凡在施工、测试(或调试)中,发生产品(工程运行服务)本身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偏差超过质量标准允许范围,报废或需要返工并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b)在施工(包括装卸、搬运、使用)过程中,由于操作、使用、调测不当,严重削弱主要设备、部件、构件强度影响结构和使用性能,使产品(工程)本身减少使用年限造成永久缺陷的。c)在产品运行服务及维护中,由于违反操作规程或其它人为原因,造成重要设备损毁、

12、造成严重后果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情节恶劣的。d)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e)造成质量事故的。第二十五条质量事故等级1、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10万元的;2、较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30万元的;3、重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100万元的;4、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第二十六条质量事故处罚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质量事故,对事业部(控参股公司)处罚5000-10000元,对项目部的处罚由所属事业部(控参股公司)参照本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对项目经理处罚不得低于IoOo元。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

13、质量事故,对事业部(控参股公司)处罚1万3万元,对项目部的处罚由所属事业部(控参股公司)参照本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对项目经理处罚不得低于5000元。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质量事故,对事业部(控参股公司)处罚3万10万元,对项目部的处罚由所属事业部(控参股公司)参照本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对项目经理处罚不得低于1万元。4、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质量事故,对事业部(控参股公司)处罚10万30万元,第一责任人处罚年薪的10%,分管领导处罚年薪的7%,对项目部的处罚由所属事业部(控参股公司)参照本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对项目经理

14、处罚不得低于年薪的15%。;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5、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的质量事故,对事业部(控参股公司)处罚事故经济损失10%的罚款,对单位第一责任人处罚年薪的15%,分管领导处罚年薪的12乐对项目部的处罚由所属事业部(控参股公司)参照本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对项目经理处罚不得低于年薪的30初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十七条质量事故损失费用的计算质量事故经济损失按内部损失和外部损失成本进行统计。(1) 内部损失成本:报废直接损失费、返修费、降级损失费、停工返工损失费、质量事故处理费。(2) 外部损失成本:工期延误费、索赔费

15、、保修费等。(3) 质量损失由各事业部(控参股公司)总工负责统计并报公司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部审核。第二十八条对于发生工程质量投诉并造成经济损失的,一经查实,按上述内容规定进行处罚。第二十九条对瞒报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项目部及相关责任人,将按照第二十七条中的相关规定进行2倍的处罚。第三十条质量事故的调查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时,现场人员、班组长应立即向项目部领导汇报,由项目部向事业部(控参股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并尽快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在半个月内将处理结果写成书面材料,同时填写“质量事故报告表”或质量事故书面报告,上报事业部(控参股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及以上时,事故单位

16、(项目部)应立即向各事业部(控参股公司)主管领导及总工程师、公司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部报告。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应及时采取维护补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公司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部负责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公司质量主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工程技术部、市场开发部、经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工会)、有关人员召开质量事故分析会,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有关技术处理方案由公司工程技术部把关,分管领导批准。各有关单位对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工作都要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教育不放过;没有总结经验教训不放过;对事故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公司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部应在全公司范围内发布“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印发质量事故通报。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向上一级质量主管部门报告。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