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税收优惠政策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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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养老金制度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个人养老金税收政策的三大信号一是,个人养老金制度税收模式为EET模式,即在个人养老金金融产品购买阶段、资金运用阶段免税,在领取阶段征税;同时还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上限暂定为1.2万元。二是,EET模式在个税递延养老保险试点中就有应用,为避免试点效果不及预期,会议决定将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7.5%降为3%,这将吸引更多投资者购买个人养老金金融产品。三是,政策实施追溯到今年1月1日,这意味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细则以及各项配套细则有望加速落地,大概率也会在年底前出台试点。“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下调,将对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快速推广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为何暂

2、定1.2万元抵扣上限早在今年4月发布的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就明确,要推动发展适合中国国情、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协调发展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明确,要发展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政策支持主要就是税收政策,意见显示,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并依规领取个人养老金,人社部、财政部对个人养老金发展进行宏观指导,根据职责对个人养老金的账户设置、缴费上限、待遇领取、税收优惠等制定具体政策并进行运

3、行监管,定期向社会披露相关信息。“国家通过税收政策支持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与其他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互相补充、相互促进。因此,个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曾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领取时个人养老金的转出,都是以个人账户为基础的。不仅方便参保人及时查询,也能够体现“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一位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专家认为,EET模式有利于降低高收入群体的个税税负,对于高收入群体有较好的激励作用,也是国际主流的税收激励模式,但对低收入群体的激励作用有限,且个税起征点提高和专项附加扣除实施会导致个税

4、纳税人规模减小。不过,会议同时明确了每年1.2万元税前抵扣上限。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就曾指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群收入条件等一般较好,每年缴纳1.2万元的个人养老金对这个群体似乎吸引力不是太大;而大多数中低收入群体对养老金较为在乎,但他们却很可能不是纳税人,因此个税延迟的政策对这个群体而言是“无感”的。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负责人朱俊生也认为,1.2万元抵扣额度相对有限,未来可以考虑适时提高享受税惠的缴费额度,适当提高个人养老金的税前抵扣标准,同时要建立抵扣额度与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指数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事实上,意见对这些问题也有所考虑。意见规定,人社

5、部、财政部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当前税优水平实际上是较低的,但在共同富裕的大背景下,有关部门需要考虑到舆论情绪如果参与人数很少,提高税优水平或被抨击为制造富人俱乐部。”郑秉文表示。聂明隽曾解释称,1.2万元的上限主要是基于三点考虑:一是从保持适度补充养老水平来考虑。个人养老金的功能是补充养老的作用,补充的水平一方面要结合第一、第二支柱的水平综合考虑,保持三个支柱合理的总养老金水平,另一方面要避免养老金水平差距过大,保持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二是借鉴前期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做法,结合试点情况,个人养老金采取了固定额度的办法,比较简

6、便,年度总额度上也保持了衔接。三是体现增量改革。起步阶段是1.2万元,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随着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再适时逐步提高缴费上限,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补充养老的需要。实际税负为何降至3%事实上,个人养老金EET模式延用了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方式。2018年4月,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明确,对试点地区个人通过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计入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缴费税前扣除标准具体为:取得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

7、酬所得的个人,其缴纳的保费准予在申报扣除当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限额据实扣除,扣除限额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办法确定。对个人达到规定条件时领取的商业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入“其他所得”项目。可以计算,实际上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领取时实际税率为7.5%。“个税递延养老保险产品面世后,整体的效果非常一般,其中一个主要问题就是税延制度设计不合理。”资深金融政策监管专家周毅钦认为,一是积累期的税收优惠额度低,二是领取期税率较高。周毅钦表示,领取时实际缴纳税率为7.5%,相比于第一梯度3

8、%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税收优惠政策反而使得税率升高到7.5%。而相对第二梯度,按最高限额1000元计,其中250元免税,每月暂免75元所得税,但按照第二梯度10%所得税率计算,现期每月应缴税款也仅为100元,优惠力度明显不足。郑秉文认为,税负7.5%是参照税延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降为3%是非常大的激励措施。国家出台多项税收优惠政策,目的是激励更多居民来参加个人养老金,对推进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是重大利好。“税延养老保险试点中采取领取阶段7.5%的税率,大幅度减少了税收优惠政策的覆盖人群。数量众多的中低收入者当前税率低于税延养老金领取时的税率,如果参加税延养老保险,不仅不能享受到税收递延的节税效果,反而增加了税收负担。”朱俊生认为,大幅降低领取阶段的实际税率,鼓励中低收入的纳税群体参与,扩大个人养老金的覆盖面,可以更好地实现政策目标。意见明确,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记者注:即不包括退休人员),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人社部发布的2021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21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48074万人(参保职工人数为34917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54797万人(实际领取待遇人数为1621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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