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一线临聘人员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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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一线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一线临聘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能,保障单位和一线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XX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暂行管理办法、XX市XX区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一线临聘人员。指所有在一线从事劳动生产、机械操作等工作的临聘人员。主要指道路维护员、机械操作手、货车司机、部门内勤、食堂后勤等。一线临聘人员不占用正式编制(指行政、事业编制)。第

2、三条单位办公室为一线临聘人员的人事管理部门,各科室(队)为一线临聘人员的业务主管部门。第二章临聘人员的聘用第四条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招聘临时人员时,应事前将用人理由、聘请人数、计划安排岗位等情况以书面材料报办公室,经本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聘用。第五条一线临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有从事岗位工作所需的学历、任职资格条件和实际工作能力;(三)一线临聘人员年龄应与其从事的工作相适应,年龄限制为18周岁以上,男不超过60岁、女不超过50岁,各用人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禁止招用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四)一线临聘人员须按本单位要求在入职前及入职后每年体检合格,并提交身份

3、证、户口簿、待业证(或失业证、务工证)、计划生育证明(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同时提交体检报告和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备案;(五)聘用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第三章一线临聘人员的管理第六条一线临聘人员的日常管理由各科室(队)负责,并参照本单位相关管理办法执行。第七条一线临聘人员与各科室(队)签订劳动合同书,一线临聘人员的入职与离职,各科室(队)必须在一周之内向办公室人事劳资专干办理手续。第八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第九条新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均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根据工作任务、职责范围和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为一年一签。第十条一线临聘

4、人员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0日告知主管部门,并向主管部门提交由本人签字的辞职报告,由主管部门应及时上报至办公室人事劳资处,并按程序办理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提交辞职报告并办理离职手续的,从离岗之日起按旷工处理,给单位造成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社保单位部分),在其工资中予以扣除。第十一条劳动纪律及相关规定(一)劳动纪律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单位各项规章制度。2 不利用工作机会和便利谋求私利。3 言谈举止文明礼貌,仪表整洁,待人主动热情。4 团结友爱,关心集体,爱护公物。5 工作期间不迟到、早退,不离岗、串岗,严禁旷工。6.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自觉服从各科室或维护队6

5、 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及部门的监督管理。7 请假要按规定履行请假程序。8 工作期间不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9 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卫生。10 严禁工作日饮酒。(二)考勤管理1、一线临聘人员每日工作考勤由班组长及队长手工记录,并交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如对当月考勤记录有异议的,应在当月月底前向记录人员提出,如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考勤记录内容。以上工作考勤记录作为一线临聘人员发放工资待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2 .迟到、早退(1)上班时间过后30分钟以内到岗为迟到,下班时间前30分钟以内离岗为早退;(2)上班时间过后30分钟以上到岗的,或下班时间前30分钟以上离岗(业务公出除外)的,按

6、半天无薪事假处理。3 .旷工如下行为的,一律为旷工:(1)无正当理由不到岗上班或拒绝单位用工安排的;(2)无论是否有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而不到岗上班或擅自离岗的;(3)办理请假手续但未获批准而不到岗上班或擅自离岗的;(4)批准的假期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不到岗上班的;(5)法定医疗期满后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而不到岗上班的。(三)请假规定一线临聘人员请假须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未按要求请假者,按旷工对待。1.请假程序本人向所在科室(队)提交请假申请单(申请表)及证明资料,由部门负责人查看资料的真实性并上报至分管领导审核,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请假单与每月考勤结果同步报人

7、事管理部门备案。2,请假申请及待遇(1)产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可享有法律规定的产假及待遇。(2)病假:请病假须持县级或以上医院的病历、检查结果、疾病诊断证明等资料原件办理请假手续,资料不全的,一律不予批准。单位按医嘱中明确记载的全休期审批病假期限,超出医嘱全休期的,不予批准。医疗期内薪酬待遇按基本工资的80%发放。(3)工伤:一线临聘人员因工受伤,本人或家属应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用工部门和人事管理部门报告(最迟不超过24小时)。未按时报告造成不能认定工伤的,由本人承担所有责任。购买工伤保险的人员,工伤事故的认定及相关待遇由

8、XX市人社局办理。薪酬待遇按法律法规执行。(4)婚假:达到国家法定年龄的,持结婚证原件办理请假手续,可享受3天婚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5)丧假:直系亲属死亡,持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办理请假手续,可请3天丧假。丧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6)事假:持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办理请假手续,按实际请事假天数停发工资及相关待遇。(四)处罚规定1 ,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发20元年终奖金;2 .无故旷工1天,扣发100元年终奖金;3 ,不接受上司安排的职务内工作任务、消积怠工一次,扣发100元年终奖金,达两次以上(含两次)可降岗降薪;4 ,造成公物损毁或单位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在年终奖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

9、分,由该临聘人员自行补足;5 .被国家部门依法行政、刑事、司法拘留期间不予发放工资及奖金;6 .工作日内饮酒、赌博的,一旦发现,每次扣发200元年终奖金。第十二条一线临聘人员有下列情况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用人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工作规程或有关规章制度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连续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一年内累计请事假20天以上(含20天)的;2 当月累积迟到或早退3次(含3次)的;3 连续旷工(或离岗)3天以上(含3天),一年内累计旷工(或离岗)10天以上(含10天)的;4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与其他

10、单位建立劳动、劳务、雇佣等关系的;5 工作时间内饮酒、参与赌博三次以上(含三次);6 故意不按单位要求及规定参加身体健康检查的;7 单位认为其它违规行为有必要进行惩戒解雇的行为,经工会集体讨论决议后认为严重违反单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三)不接受上司安排职责内工作任务,消积怠工,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的;(四)严重违反组织纪律的,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违反公序良俗,对单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损害单位名誉信用的;2 在网络上发布、散布影响单位、上司、同事名誉的信息,或在网络上发布、散布无充分证据证实的不当言论的;3 煽动、组织、领导、指挥、积极

11、参与闹事、罢工,或怂恿他人闹事、罢工,不服从单位管理破坏正常工作与经营秩序的;4 辱骂、殴打、威胁、打击报复同事或上司,或与他人吵架或发生肢体冲突、殴打事件的;(五)以隐瞒、欺骗等方式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向单位提供虚假资料、证件、证明、个人经历、体检报告等;向单位隐瞒重大疾病(包含但不仅限于高血压、脑梗、吸毒等)或重大疾病史;向单位隐瞒传染病(包含但不仅限于性病等)或传染病史的;(六)因失职、渎职、过错、故意、玩忽职守、营私舞弊等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七)违反安全规定,或不遵守作业流程规定操作以致危害他人安全,或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或设备损坏事故的;(八)因签订合同

12、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九)有违法、违纪行为,不宜继续工作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收容审查、逮捕等被限制人身自由的;2 涉及刑事案件被通缉在案或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或涉及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民事、经济等案件没有处理完结的;3 售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行为的;4 偷盗、故意毁坏单位财物的。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一线临聘人员在履行合同中,发生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处理。第十四条加强教育管理。各部门要对聘用人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经常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教育。第十五条鼓励岗位成才。鼓励一线

13、临聘人员参加业务技能培训,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技术等级考试和职业资格考试。第十六条严格按照着装要求进行着装。第十七条严格落实考勤、薪酬、考核等管理制度,具体参照本单位相关制度执行。第十八条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一线临聘人员需办理工作交接、归还所借公物和钱款手续后,方可离岗。第四章一线临聘人员的待遇第十九条依法为一线临聘人员购买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具体标准及代扣代缴程序按市、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二十条一线临聘人员工资模式: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工资+年终奖。第二十一条一线临聘人员工资标准:按照本单位向区报告的工资标准为依据。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本单位人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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