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全市食品安全监管主要环节重点工作任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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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主要环节重点工作任务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监管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领域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通知,按照各项决策部署,围绕“精业强局”主线,坚持“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聚焦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到2022年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的目标为指引,坚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一、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加强食品安全

2、综合协调(一)围绕“党政同责”,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当好参谋助手。组织完成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食安委相关会议;按要求向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工作;对照市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清单,协助市级有关领导完成检查调研等规定工作。强化评议考核。制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全市食品安全考核赋分办法,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组织对各县(区)政府及市属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评议;切实对应落实省级食品安全评议考核事项,确保全年工作圆满完成。加大督查指导。结合市委对各地各部门巡视巡察工作安排,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点内容。发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作用,督促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全面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

3、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开展食品安全调研走访,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课题研究,在各级食品监管条线形成专题调研成果5-8篇并上报参与评比。(二)注重协调督查,发挥食安办牵头抓总作用。完善协调工作体系。强化系统意识,提升协调效能,打造一支“能听指挥、反应快速、协调一致、各有特色”的食品协调队伍。督促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内部明确职责边界,理顺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食安委成员单位工作日常联系会商的常态化工作模式,定期召开会议、定期会商问题、定期通报工作,有效形成合力。构建综合治理体系。切实优化监管模式,加快监管数字化转型,注重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局部署推进全省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平台建设,按照

4、“开放兼容”的原则实现三级统一开发和使用。深化共治宣传体系。按照“围绕大局、促进监管、服务公众、塑造形象”的工作定位,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大手牵小手”食品安全公开课、“市民学院-食品安全课堂”等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建立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及时总结提炼,定期编制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简报。(三)强化示范创建,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开展食安创城巩固提升工程。全面推进省级食品安全市创建工作,确保年内顺利通过。认真总结有效做法和成熟经验,及时固化制度成果。组建第三方暗访队伍,持续性开展评价和监督,确保各地食品安全工作保持常态化达标受控。实施食品安全“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根

5、据乡镇(街道)食安办分类管理指导意见,强化对乡镇(街道)食安办分类建设指导,全年完成15家三星级和1家四星级分类任务;强化基层“四个平台”建设,推进食安通基层治理APP融入“掌上基层”APP;运用“网络授课”“实地培训”等模式,对全科网格员、食品安全专兼职协管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分级分层开展网格员、协管员“食品安全技能大比武”活动,选拔优秀网格员、协管员参加省级大比武。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制定全市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相关文件,牵头相关单位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加强综合协调、督查跟进和考核评估,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推进。二、强化生产流通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风

6、险隐患(一)深入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结合总局拟出台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办法要求,督促指导企业定期对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价、主动报告食品安全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年度自查率达到95%以上。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责报告制度。通过企业自查、监督检查、现场观摩、报告点评等形式,扩大企业覆盖面,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责报告活动10场以上。推动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督促企业依法配备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加大抽查考核力度,力争年度抽查考核覆盖率达98%以上。推进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组织农批市场规范建设“回头看”活动;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

7、实施食品放心超市承诺行动,打造大中型食品零售企业样板;加强创建议跟踪评价和监督指导。实施风险分级管理机制。全市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价率达到100%;把食品流通环节风险分级管理与食品经营许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互联网+监管”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至年底,争取80%以上获证食品销售者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注重结果运用,探索问题食品闭环处置体系。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评审规范体系和主体责任清单制度。配合省局制订新版“大中型商超、大型副食品批发市场、大型便利连锁”、“校园周边食杂店”等四类主体评审规范体系,以及自动售货、小食杂店、食盐批发企业的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明确食品经营行为规范,

8、不断提升食品流通规范化建设水平。(二)切实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治理水平。开展重点地产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糕点、桶装水、炒货食品、食盐、豆制品、白酒、食用油为重点,建立风险隐患清单。推动企业运用数字化、区块链等信息化技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食品生产全过程可追溯。鼓励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引导技术机构、保险机构、食品行业协会等第三方组织参与风险隐患问题治理。开展保健食品清理整顿行动。开展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及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活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非法添加、超批准范围宣传保健功能、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效以及未按规定查验进货并无法追溯源头等违法行为。启动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新

9、三年行动(2022-2022)。推动小作坊生产加工管理标准化,完成省定“5S”管理标准食品作坊、小微食品生产企业建设任务;实施名特优食品作坊和亮化达标小微食品生产企业退出机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动水产品加工等行业的小作坊园区建设,引导作坊食品向小而美、小而优、小而精的地方特色亮点转变。持续开展流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流通环节风险隐患清单,开展养殖水产品、酱腌菜、豆芽、果品、花生米、水产品、网络食品等食品安全标准超标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销售有毒有害织纹螺、河豚鱼以及被赤潮污染贝类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肉品和家禽质量安全监管,执行家禽“杀白净膛”规定,严厉打击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未经检

10、验检疫和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和禽类等违法行为,做好新冠、禽流感、非洲猪瘟等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配合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行动,着力规范农村小食杂店、农村食品市场经营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机制,继续巩固深化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成果。提升食品生产流通监督检查实效。强化飞行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推行食品安全责任约谈机制,以“管转案”形式,倒逼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本级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监督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0家以上。突出抓好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的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做到“四个严禁”、“六个严格”,强化风险意识,加强生产加工过程管控。加大对

11、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采购、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畜禽肉,严禁活禽交易。严密食品贮存、运输环节冷链管控。结合总局即将出台的冷冻冷藏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在流通环节实施有湿度、湿度控制要求的食品(食用农产品)贮运主体备案报告制度,开发备案报告系统,引导全市80%以上的冷库等企业履行备案义务。深化食用农产品监管合作机制。全面推行农产品和养殖水产品凭“合格证”进入市场批发销售的机制,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推广智慧市场“二维码”扫码交易,不断完善食品和农产品的追溯制度。切实增强快检车运行效能。改进检测方法,拓宽检测范围,新增

12、孔雀石绿、腐霉利、毒死睥检测项目。发挥初筛作用,提高“检转案”比例。拓展快检车运行功用,暗访复核市场开办者快检实效,查处虚拟检测、虚假公示等违法行为。积极组织“你点我检”免费快检,放大快检车社会影响和检测实效。(三)全面推进自贸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优化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流程。缩减许可审批时限至10个工作内,减少申请材料,向县区下放10大类和1小类食品生产许可权限。探索对食品生产许可延续换证和部分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转变许可核查方式,3月起实施监管干部“领衔”核查制,外聘专家原则上不超过2个。配合省局推进许可审批全程电子化和新版食品生产许可网上审批系统建设,探索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

13、书电子化管理。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完善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办法,细化食品经营许可档案管理、互联网+管理、新业态评估等具体措施。落实食品经营许可“全省通办”,及时跟进省局食品经营许可系统二期建设和“三小”系统整合,实施食品经营许可证常态化注销,确保全市食品流通环节主体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深化食盐监管体制改革。依据新出台的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全面履行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法定职责。协同省局完成对远东制盐、绿海制盐2家食盐生产企业的首次许可核查,努力争取自贸区食盐生产许可审批授权。鼓励食盐生产批发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盐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落实生产销售全程记录制度。三、

14、强化餐饮安全监管,全面提升风险风控能力(一)加强餐饮安全风险防控。强化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防范群体性聚餐风险,对仍在营业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实施全覆盖检查;强化对各类单位食堂检查,鼓励分餐制、盒饭制;加强对网络订餐平台的线上线下监管。强化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联合市、市卫健委制定出台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2);中小学、等级幼儿园食堂新建“智能阳光厨房”100家并接入智慧餐饮信息化数据总仓;95%以上学校及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推动各地建立校外培训机构、民工子弟学校等薄弱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学校食堂要依托

15、智慧监管网(众食安平台监管端和企业端、阳光厨房视频监控,有条件的可增设广播系统)形成食堂自我管理、学校监管食堂、远程监控的行业内自律体系,提升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强化养老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配合民政部门开展养老服务食品安全质量提升,提升养老机构食堂“阳光厨房”覆盖面,指导各地规范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尝试与规划、住建等部门建立信息沟通和联合工作机制,共同开展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强化重大活动重要时段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对重大活动接待单位指导检查和培训,组织力量严谨应对规范处置,确保两会、中高考、世界油商大会、国际海岛旅游大会等重大活动安全无事故,强化节假日食

16、品安全监管和年夜饭食品安全监管。(二)开展餐饮安全专项行动。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开展系列整治规范行动。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提升行动。整合利用当地文化礼堂、公共服务中心、居家养老中心、村活动中心等资源改变提升农村家宴放心厨房16家;推动建立菜单制定、食材配送、厨师管理、宴庆管理等全链条一体化服务,推动农村家宴产业化、市场化进程,2022年有1-2个县(区)率先开展试点工作。开展网络订餐“净网”行动。实现网络餐饮线上线下同步监管,线上继续实行“以网管网,数据管网,强化APP端的各类信息抓取力度,尝试建立内外工作衔接机制,在无平台和分支机构状态下规范第三方平台行为;线下实地检查入网餐饮单位

17、比例不少于5%,试点网络订餐“食安封签”和网上“阳光厨房”,全市入网餐饮单位网上“阳光厨房”数量达到省局要求。开展旅游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提升行动。在景区开展团队接待和季节性停歇业的针对性监管试点工作,全面推广食品安全责任险,提高涉及餐饮食品安全的举报投诉处置效率和规范性。按计划完成2017-2022年旅游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升实施方案中明确的目标任务。开展全市“点亮工程”行动。巩固现有餐饮示范街区、示范店,放心消费餐饮店,文明餐饮店等创建成果,确保每个县区和功能区均有特色亮点和试点工作。尝试在大型商场按照“谁引进谁管理,谁经营谁把关”的原则,建立大型商超餐饮一体化、层级化的管理模式。尝试渔家民宿

18、食品安全提升试点、居家养老食品安全配送标准化模式、企业食堂监管标准化模式、远程行政许可模式等。(三)完善餐饮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智慧餐饮”监管平台。完成小餐饮智能监管平台建设项目一期,争取二期立项。在定海、普陀、新城和朱家尖等地建设成2000家左右视播一体的小餐饮智能监管市级平台,并对接各地的智慧监管平台,所有视频信号同时接入省智慧餐饮数据总仓,在部分小餐饮店开展智能监控试点工作,尝试小餐饮智能监管平台的多元化应用。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整合“日常监督检查”“风险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要求,建立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级监管制度,对不同风险等级餐饮主体实施不同监管频次;根据不

19、同类型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特点,实施差异化监管制度;以县域范围为单位推广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和记分管理办法;完善小餐饮第三方协助管理机制,规范现场检查内容与相关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协管效益。完善行业自律体系。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抽查考核制度,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开展餐饮单位主体责任报告会、始业培训等活动,推动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2022年重点督促大型及以上餐饮企业、学校食堂、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高风险主体自查率达到100%,食品安全管理员监督抽考率和监督抽考合格率分别达到95%以上、90%以上,结果公示率达到100%。支持餐饮协会、饭店协会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业

20、规范化建设,推动餐饮服务企业导入1S022000、HACCP等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模式。扩大“阳光厨房”覆盖面。2022年新建“视频阳光厨房”达到省定指标,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型及以上餐饮企业、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视频阳光厨房”达到90%以上,幼儿园、小学“视频阳光厨房”实现100%,并接入智慧餐饮数据总仓。推动学校、幼儿园、大型及以上餐饮单位、集中用餐配送、重大活动保障接待单位、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的智能阳光厨房建设。尝试联合行业协会研究餐饮环节风险隐患状况,2022年尝试破解即食海螯达标难的问题。强化餐饮安全许可工作。根据“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要求,推进食品经营许可项目的“四种形态”覆

21、盖面;开展对直营连锁食品经营企业告知承诺许可的事后的跟踪评价。集中清理许可系统中终止经营、证书失效、数据错误或缺失三类数据;全面推行简易注销,尝试强制注销;尝试许可、日常监管和行政处罚数据同步。四、强化食品安全抽检,提高食品安全监测能力(一)抓好食品安全监测。落实监测任务。全市及各县区食品抽检批次不少于每千人4批次,其中农产品抽检不少于每千人1批次,对历年多批次不合格企业做到100%全覆盖和高频次跟踪抽检。开展评价性抽检。对主要居民消费食品和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特色食品、重点企业生产食品合格率开展综合评价,科学合理设置评价性抽检的代表品种、抽样区域和哨点单位以及评价项目指标。强化监测平台运用。20

22、22年全市食品抽检工作全面规范使用国抽系统,确保任务下达、抽样、检验检测、复检、核查处置等全环节信息系统留存。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平台使用,对抽检数据做多维度分析和预警。加强核查处置工作。提高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工作质量,确保不合格产品及问题食品做到国、抽不合格食品80天内核查处置按时完成率达到100%,探索性地设立2-3个县(区、功能区)局作为核查处置试点单位。(二)提高监督抽查质量。规范抽检行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开展抽查活动。加强对承检机构抽样工作的配合和机构履约能力和检测质量的监督,严防弄虚作假,确保抽查工作合法、规范,建立健全承检机构质量管理机制。规范监测工作。加

23、快完善食品抽检工作规范,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抽检地方标准,形成各方协作、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2022年食品抽检工作试行时时通报制度,对未按照按规定的时限及要求完成工作的单位进行不定期的通报,并把通报结果计入年底考核。(三)提升监督检验能力。夯实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市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全年新增检测项目参数50项以上,实现2022年度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评价性抽检项目覆盖率达98%以上。围绕食品安全监管需求,引导检验检测机构积极申报国家食品复检机构资质,打造高能级服务平台。构建甬舟一体化检测格局。推进食药检院与宁波市食品检测院签订一体化战略协议,搭建检验检测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检测技术能力互补互

24、通,争取建立甬舟食品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加强两地技术人员合作与专利成果共享,促进两地食品安全技术监管。加大安全前沿检测技术研究。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确保年度新增检验检测和科研装备250万元以上,完成市级以上课题立项不少于2项,持续保持在海洋食品质量安全检测领域的技术优势。五、强化食品安全稽查,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一)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贯彻新颁布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打击违法添加等食品安全领域“潜规则”为重点,以水产品、面制品、肉及肉制品、火锅及汤料、食用植物油、酒、婴幼儿辅助食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严惩重处无证生产经营、掺杂掺假、非法添加、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食品生产“黑窝点”o突

25、出“舟剑工程”,集中力量和资源查处涉案金额大和社会危害性大的大案要案,确保全年案件数、重大案件数、移交公安案件数等主要办案数据稳中有升,始终保持食品领域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二)加强监管执法融合。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监督抽验、飞行检查等案源渠道作用,运用大数据分析等信息技术,加强对重大案件线索的整合和分析,及时分析系统性违法犯罪风险。切实加强与网监、食品生产经营、餐饮等监管部门的执法监管融合,开展网络案源巡查,查线索、挖源头,力争将小线索办成大要案,对食品违法犯罪形成有力震慑。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和法院等部门在案件移送、线索通报、行刑对接等方面的合作,力争出台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相关问题的意见,深化违法线索移送机制,更加高效的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三)构建结对帮扶机制。加强与相关各功能区分局执法办案帮扶结对,重点向偏远海岛基层所倾斜,进行办案实操帮扶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稽查执法研讨;结合全市稽查执法大比武、大练兵等多种形式,综合提升执法人员现场处置能力、分析研判能力和文书撰写水平,提升执法能力;依托优秀案件、办案能手评选活动,激发办案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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