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部重大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基础部重大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基础部重大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基础部主任为本部门重大危险源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重大危险源负总责;负责管理重大危险源的工作人员为主要责任人,负主要责任;发生问题的个人是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二、主要负责人,对重大危险源管理要做到与本部门的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总结,并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保密知识教育。三、每逢节、假日前要对本部门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四、上报范围:财物安全的各种隐患、危险源。影响师生学习、工作的其他校外隐患、危险源。五、受理部门:正常工作时间,校园内涉及财物安全的隐患、教学安全的隐患涉及其他安全的向基础部领导汇报;非正常工作时间,向值日教师、校门口保安人
2、员汇报。校外的、重大的或即将发生的隐患,应及时将情况向基础部或有关社会职能部门汇报,并能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六、操作程序:师生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危险源,可口头或书面向基础部汇报。主要工作人员应详细询问有关情况,做好登记工作,并提出初步意见。同时判断隐患、危险源性质、程度,合理处置。七、校内一般安全隐患,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整改,及时排除隐患。非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将有关材料转有关职能部门处置;校内重大安全隐患、危险源,应在受理后24小时内向学院汇报;校外安全隐患向基础部汇报的,由主任同有关方面汇报、协商解决。八、基础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有关人员应关注并经常研究隐患排除和危险预防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月(周)、安全宣传教育、隐患集中清查等活动,提高师生安全自觉性。九、不尽事项由基础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完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