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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课外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为适应时代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营造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氛围,增强学生创新意识,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推动我校学生学术科技活动向纵深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课外科技创新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学生成长成才为目标,以素质教育为核心,坚持学校倡导与学生自我组织相结合、课堂学习与实践活动相结合、学生科技活动与教师科研工作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起适合我校特点的学生科技创新工作运行机制。二、工作目标(一)建立健全校系两级素质高、能力强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骨干指导教师队伍,通过开展学术讲座等形式,把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正确方向,指导学生开展
2、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科技文化氛围。(二)成立我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协会,组织在校学生广泛深入开展具有知识性、实践性、社会性、创新性的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促进科技成果向社会生产力转化,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三)构建我校具有自身特色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努力提高指导教师和学生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创造和形成有利于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的条件和氛围。(四)扶持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推动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出成果、上水平,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等课外学术科技
3、活动竞赛中取得好成绩。三、组织机构(一)成立XX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学生工作处(团委)、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负责人及各系主管教学科研工作的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并负责对学校参加校外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竞赛获奖的认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团委),负责日常工作。(二)成立XX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立项审定、校内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竞赛评审、校外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竞赛项目推荐,并对全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重要政策和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校学生工作处(团委
4、)具体落实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负责全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团体的指导和管理,组织开展全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四)各系成立相应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系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该项工作的系领导担任,并主持本系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日常工作。系团总支具体落实本系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本系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四、项目管理(一)学校设立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专项经费,用于资助立项项目、组织开展或参加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竞赛以及对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奖励。(二)学校认可并依照本意见对获奖者进行奖励的竞赛包括:“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5、、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等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竞赛。组织参加其他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竞赛应事先征得学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的同意或认可,方可依据本意见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三)立项项目经费开支应在学校批准的项目资助经费总额内。项目支出票据分别由系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校团委书记和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方可在校财务处专项经费报销。项目支出包括材料费、资料费、调研费和参赛费等相关的必要费用,其他支出不在报销范围,专款专用。(四)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经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确认
6、该项目成果归学校所有后,方可依据本意见的规定兑现奖励。五、奖励措施立项项目参加不同级别的竞赛获奖后,经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确认,给予如下奖励:(一)指导教师1 .获得全国竞赛特等奖、一等奖,其指导教师按照省级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标准奖励。2 .获得全国二等奖、三等奖,其指导教师按省级科学研究成果二等奖标准奖励。3 .获得XX赛区一等奖、二等奖,其指导教师按校级科研成果一等奖标准奖励。4 .获得XX赛区三等奖,其指导教师按校级教育成果二等奖标准奖励。(二)参赛学生1 .获得全国竞赛特等奖者(组)奖励10000元。2 .获得全国竞赛一等奖者(组)奖励4000元。3 .获得全国二等奖和省级赛区特等奖者(组)奖励3000元。4 .获得全国壬等奖、省级赛区一等奖者(组)奖励2000元。5 .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者(组)奖励1000元。6 .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者(组)奖励500元。7 .获得国家专利的学生奖励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