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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一肩挑”人员监督管理破解村务监督与纪检监察有效衔接难题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村民自治有机结合,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但“一肩挑”也使权力相对集中,形成“被领导者监督领导者”的情况,村务监督的独立性受到影响,作用发挥受到限制,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加强对村“两委”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监督,必须强化村务监督与纪检监察有效衔接,“探头”作用和专责监督相融合,合力破解难题,为村级组织运行提供坚强的监督保障。完善制度、规范工作,着力破解职责不清楚、监督不顺畅的问题。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职责权限、监督重点、监督程序等内容,确立村党组织决策、村民委员会执
2、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权力配置和制约格局。完善并严格执行农村“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程序,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推进村务监督由事后监督转为全过程监督。实行村务监督台账管理制度,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参加村“两委”会议、监督村干部履职和廉政情况、接受村民投诉等情况进行分项登记、台账管理,推进村务监督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助推村务监督工作有序开展。强化培训、提升能力,破解不会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纳入村干部培训的重点范围,加强任职培训,增强履职能力。每年结合村务监督实际和存在短板,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培训质量。使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熟练掌握怎样进行监督、监督什么、出现问题怎么处置、
3、哪些事不能干涉、哪些事必须监督等业务知识和能力,不断提高科学监督的水平。同时,县级组织、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规范工作运行流程,列出村级权力清单,使农村基层权力清单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村务监督工作有理有据、责权明晰、运行有序。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破解不敢监督、监督不力的问题。“一盘棋”统筹乡村纪检监察工作与村务监督工作,有力有效开展乡村治理,助推“三农”工作发展。乡镇党委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履行主体责任,及时协调好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两委”的关系,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找准定位、大胆工作;每年组织召开一至两次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会议,总结梳理辖区
4、内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根据工作实际和存在问题加强指导,提出要求。乡(镇)纪委监察室要建立定期汇报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季度向乡(镇)纪委汇报监督村“两委”情况(特别是资金和项目使用情况),乡(镇)纪委适时抽查。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检查、考核,奖优罚劣,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工作潜能,增强监督效能。县(市)纪委监委要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对乡(镇)执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监督下沉、协同推进,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基层治理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坚持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向农村基层延伸,加强村“两委”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监督,以案说法、以事释理,以高质量监督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情况纳入政治监督重点内容,加强对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监督,保证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督促各级党组织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要围绕乡村振兴总体部署和工作进度,因时因势调整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清除“拦路虎”、亮剑“微腐败”,做到乡村振兴政策资金项目在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推进乡村治理有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