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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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发挥奖惩机制的激励引导作用,提高科研设施与仪器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指科研设施与仪器,主要包括政府预算资金投入建设和购置的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各类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第三条科技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按年度对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运行

2、以及开放共享总体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并向社会公布评价考核结果。具体工作委托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承担。第四条充分发挥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作用,实时、客观记录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率、有效工作机时、对外服务机时等信息,为科学有效开展评价考核提供基础性支撑。第五条评价考核指标包括运行使用、共享服务和组织管理等3个一级指标和8个二级指标。(一)组织管理情况1.科研仪器购置统筹管理。包括科研仪器购置论证机制建设情况、仪器集中集约化管理情况等。2 .科研仪器开放率。已纳入平台开放仪器原值占可以用于共享的仪器的总原值比例。3 .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包括建立专业化的技术服务团队情况,对实验技术人员开放服

3、务成效的考核和激励情况,实验技术人员职位职称晋升和职业发展体系建设情况,组织实验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和安全培训、仪器功能开发情况等。4 .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包括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及对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情况、在线服务平台可预约仪器比例等。(二)运行使用情况1 .仪器运行机时。指科研仪器年平均有效工作机时。2 .运行使用成效。包括支撑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情况以及相关研究成果的产出、水平与贡献等。(三)共享服务成效1 .共享率。科研仪器年平均对外服务机时与年平均运行机时的比值。2 .对外服务成效及用户评价。包括服务其他单位科研任务情况以及相关研究成果的产出、水平与贡献,用户评价情况等。第六条评价考核工作实行单

4、位自评价和综合评价考核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在综合评价考核中,应充分利用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记录的客观数据,确保考核结果真实有效。第七条科技部、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结合上一年度评价考核结果和各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年度评价考核单位范围,组织开展当年度评价考核工作。具体工作流程如下:(一)发布通知文件。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发布评价考核通知,明确评价考核具体内容和要求。(二)提交材料。被评价考核单位按照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发布评价考核通知要求,开展自评价,并依托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提交自评价报告。(三)集中审核。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提交的自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并结合科研设施

5、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客观数据,对照评价考核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四)现场核查。在集中审核的基础上,对存在异常情况的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核查,重点核查仪器运行使用记录等。第八条综合集中审核评分和现场核查情况,按照综合评分进行排序,并确定评价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等四档。对于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当年评为较差等次,取消相关单位一定期限参加评价考核资格,并按程序纳入科研诚信失信记录。第九条对考核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单位给予后补助奖励,调动高校院所等单位开放共享积极性。第十条对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一年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参加下一年度评价考核

6、,并在下年度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改善科研条件专项、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中限制新购仪器。第十一条对连续两次评价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单位,相关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按相关规定对其通用性强但使用率比较低、开放共享差的科研仪器在部门内或跨部门无偿划拨,或由高校院所在单位内部调配。第十二条本细则由科技部负责解释。附件:1.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提纲)2.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指标表附件1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提纲)一、运行使用情况况,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创新主要成效等。二.共享服务成效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对法人单位以外的单位提供

7、共享服务情况和收入情况(需提供服务收入记录清单),服务支撑外单位科技创新及产生的重要成果等。三.组织管理情况科研设施与仪器新建和新购统筹管理情况,应开放仪器数量,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开放仪器数量,在线服务平台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情况,仪器开放共享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实验队伍建设情况等。附件2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指标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组织管理情况(40分)科研仪器购置统筹管理情况(10分)原值50万元以上仪器开放率(5分)实验技术队伍建设情况(10分)在线服务平台建设(15分)运行使用情况(40分)仪器年平均有效工作机时(20分)运行使用成效(20分)共享服务成效(20分)共享率(10分)对外服务成效及用户评价(10分)*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可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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