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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验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财务收支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的规定,结合实验小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一、人员基本支出学校内部人员基本支出,由经办人签字,校长审核,分管财务副校长签批,并在学校校务公示栏进行公示。月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学校内部进行公示后报和人社局审核备案。二、日常基本支出(一)100O元以下的票据支出,由经办人签字,总务主任签字,分管财务副校长签批,准予支付。(二)1000元以上100OO元以下的票据支出,由经办人签字,总务主任签字,分管财务副校长签批,行政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准予支付。学校日常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网络费不再需要上会研究
2、,可直接按月进行支付。(三)10000元以上票据支出,发票由经办人签字,总务主任签字,分管财务副校长签批,由党支部会议研究通过,报集中审批后准予支付。(四)涉及财政统发工资、社保、公积金的支出,由经办人签字,分管财务副校长直接签批。三、项目审批及支出(一)100O元以下维修采购类项目,由各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总务主任审核,分管总务副校长批准,发票由经办人签字,总务主任签字,分管财务副校长签批,资金支付时由校长审阅。(二)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维修采购类项目,由各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总务主任审核,分管总务副校长批准,行政班子会议研究通过,维修采购类项目完工后由验收人员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发票
3、由经办人签字,总务主任签字,分管财务副校长签批,由行政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准予支付。学校每学期初进行统一采购的办公用品、卫生工具等,由总务主任以校委会名义提出采购申请,分管总务副校长签批采购意见后由校长签批。(三)10000元以上维修采购类项目、项目实施及资金支付按照关于印发教育系统财务及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执行。四、项目备案与采购出入库管理10000元以下的维修类和采购类项目由学校总务部门进行备案管理,由单位法人签字盖章。采购类项目由库管员及时进行出入库登记,确保账实相符。五、财务管理机构(一)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财务副校长任副组长,各支委委员、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库管员和报账员为成员。(二)监督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分管财务副校长任副组长、纪检委员、总务主任、工会*为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