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法律制度概要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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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保障法律制度,主讲:,劳动保障法律制度主讲:,劳动保障法律制度概要课件,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的概念,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劳动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一、劳动合同的概念,二、劳动合同的种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用工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与口头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借用合同,二、劳动合同的种类,三、劳动合同的订立,三、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保障法律制度概要课件,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

2、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工资支付凭证或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四、劳动合同订立期限,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

3、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自己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呢?,四、劳动合同订立期限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五、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有效条件:主体、意思表示、协商、合法劳动合同无效的条件:违法;非正常手段订立;显失公平;重大误解合,五、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注意: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

4、适用国家有关规定。,注意:,约定条款:关于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约定条款:,六、劳动合同的履行和无效,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实际履行原则;2)全面履行原则;3)合作履行原则劳动合同的无效:1)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2)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六、劳动合同的履行和无效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必须遵循以下原则:,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1)劳动合同被确认

5、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2)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的变更、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变更、 解除和终止,一、劳动合同的变更,指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因情况变化或法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协商一致,对原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一、,劳动合同的变更注意事项:1、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2、合同的变更要取得对方当事人同意后方能变更;3、合同变更采书面形式,且经过固定的程序;4、变更劳动合同不具有随意性

6、;,劳动合同的变更注意事项:,二、劳动合同的解除,二、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种类:,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的解除种类: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劳动合同的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特别注意: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劳动合

7、同的终止,工 资,工 资,一、工资概述,工资的组成部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一、工资概述工资的组成部分:,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

8、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二、工资结构,劳动保障法律制度概要课件,三、最低工资制度最低工资应当参照哪些因素?最低工资应参考政府统计部门提供的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社会职工的平均工资、劳动生产率、城镇就业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高于当地的社会救济金和待业保险金标准,低于平均工资。 最低工资根据经济发展状况,每年最低调整一次。阿坝州2012年最低工资为960元每月。,三、最低工资制度,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工作时间概述,包括每日工作的小时数(工作日)和每周工作的

9、天数(工作周)和小时数。我国实行8小时工作制,一、工作时间概述包括每日工作的小时,二、 工作时间的种类,1、标准工作制度2、不定时工作制度:3、综合计算工作制度: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制度的企业要到劳动行政部门履行审批手续,二、 工作时间的种类1、标准工作制,华为员工胡新宇因连续加班劳累致死引发了过劳死现象的关注和讨论,华为员工胡新宇因连续加班劳累致死引发了过劳死现象的关注和讨论,浙江大学数学系教授何勇因过度劳累患肝癌英年早逝知识分子过劳死,浙江大学数学系教授何勇因过度劳累患肝癌英年早逝知识分子过,“朝九晚五,成了朝九晚无。对于“你经常加班吗?”这个问题,近7000名被调查者中,64%

10、“经常加班”,27%“偶尔加班”。从每次加班时间来看,2小时以上的多达78%,而超时加班能获得补贴的员工只占17%。,“朝九晚五,成了朝九晚无。,三、 延长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的条件:1、必须是生产经营需要;2、必须与工会协商;3、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三、 延长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的,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2011年7月1日实施,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20,一、社会保险概述,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为企业缴纳哪些保险?社会保险在我国曾被称为劳动保险(劳保),是指国家通过立法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生、老、病、死、伤、残、失业以及发

11、生其他生活困难时,获得物质帮助和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一、社会保险概述,二、社会保险的种类,根据劳动法将社会保险划分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二、社会保险的种类,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分担:政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养老保险费用的缴纳:企业缴纳的比例为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劳动者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养老保

12、险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医疗保险是指劳动者在疾病、非因工致残等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额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分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用人单位和个人双方分担,共同缴费,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0.5%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职工

13、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工伤保险费用的缴纳:工伤保险实行社会统筹,设立工伤保险基金,由企业按照实发工资的0. 5%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注意时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

14、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注意时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工伤认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工伤认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15、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16、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

17、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8、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失业保险失业保险费用的分担:其中,企业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职工按本人工资的1缴纳。享受失业保险的条件:参与失业保险;缴费一年以上;失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原则上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具体规定:缴费15年的,领取期限最长12个月;510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失业保险,

19、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处理,一、劳动争议概述,劳动关系当事人因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劳动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直接相联系的问题而引起的纠纷。,一、劳动争议概述,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六)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二、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

20、当协商解决为主;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协商、调解不是必经程序,而规定仲裁为必经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到法院起诉。,二、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但下列情况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1)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2)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劳动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

21、事纠纷受理。,但下列情况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3)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具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具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力,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就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届满时不履行,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支付令。,(3)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具有劳动权利义务,三、劳动争议仲裁,仲裁申请的时效为一年。仲裁期限:45天,最长不超过60天。“一裁终局”劳动争议案件:一类是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一类是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而发生的争议。,三、劳动争议仲裁,四、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四、劳动争议仲裁管辖,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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