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路政管理培训教程(全面)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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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路政管理,主要内容,1.公路的基本知识2.公路路政管理的基本知识3.公路路政监督检查4.公路路政许可的办理5.公路路政案件的办理6.公路路产损害的索赔7.公路路政内业管理,第一章 公路的基本知识,第一节 公路的概念第二节 公路的相关知识第三节 与公路相关的概念,公路法中“公路”的概念,公路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 这是公路法规定的“公路”的外延,也是公路的概念(列举式).,公路等级、命名与编号,公路法规定,国道的命名和编号,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省道、县道、乡道的命名和编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

2、门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公路是不是可以随便命名,不可以.公路的命名是有标准的.目前,规范公路命名和编号的标准为公路路线标识规则 命名、编号和编码(GB917.1-2000).,国道,国道分为:国道主干线国道放射线国道北南纵线国道东西横线四类.,国道主干线,目前我国共有“五纵七横”12条国道主干线 国道主干线编号由国道标识码“G”和三位数字编号组成,数字编号的首位为“0”.国道主干线中的北南纵线以路线北端为起点,南端为终点,按路线的纵向排列,由东向西用偶数编号,如国道主干线G010线、G020线.国道主干线中的东西横线以路线东端为起点,西端为终点,按路线的横向排列,由北向南用奇

3、数编号,如国道主干线G015线、G025线.,公路划为城市道路,公路与城市道路的划分,以近期城市发展规划区域或者城市市区扩大后公路形成街道为界线,由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与当地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后,报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公路确定为城市道路的,自确定之日起,移交当地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养护、管理(参照河北省公路条例第十二条). 实践中,部分地方采取了变通措施.利弊大家讨论.,公路用地,公路法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下同)外缘起不少于一米的公路用地.” 法律规定的公路用地范围是“不少于一米”,

4、那么一般为多少米,最多为多少米?,公路建筑控制区,公路法规定,建筑控制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划定.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建筑控制区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范围可能重合,比如,起点都是公路边沟外缘二者的关系:各管各的这是立法上的问题,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公路用地范围等于建筑控制区范围比如,国道用地范围是20米,建筑控制

5、区也是20米.这个范围内建筑怎么办?,两个途径1、按照公路法对建筑控制区管理的规定,拆除2、民事诉讼,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恢复原状,公路用地范围小于建筑控制区范围比如,国道用地是5米,控制区是20米只要在建筑控制区内,不管是不是在用地内,都可以适用公路法的规定,拆除,公路用地范围大于建筑控制区范围比如,国道用地是50米,控制区是20米,在建筑控制区内,依照公路法规定,拆除在建筑控制区外,用地内,民事诉讼,公路附属设施,公路附属设施,是指为保护、养护公路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所设置的公路防护、排水、养护、管理、服务、交通安全、渡运、监控、通信、收费等设施、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物、构筑物等(引自公路法第五十

6、二条第二款). 讨论:都有哪些设施属于公路附属设施?,第二章 公路路政管理的基本知识,从字面上理解,“路政”就是“道路行政”的意思.,公路路政管理的基本知识,公路路政管理的概念 公路路政管理的目的 公路管理机构与路政管理员 公路路政管理的历史沿革 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适用 路政权力的来源与行使 公路路政管理的业务内容 公路路政管理的方法,“公路路政管理” 的概念较为统一,公路路政管理,是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为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而进行的行政管理.,公路路政管理的目的,公路路政管理的目的,是保护公路. 保护公路,指的是保护公路自身的结构完整、功能完善.,什么是结构完整,结构完整,

7、是指公路的结构物,如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及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等物理性质保持完整,没有出现破损、分离、缺失等情况.,什么是功能完善,功能完善,是指公路的使用效能达到设计要求,运行稳定,并符合公路规划的要求.,公路路政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路.这把公路路政管理同公路养护管理、公路建设管理区别开来.后两者分别是为了养护公路和建设公路.公路路政管理的性质,是一种行政管理.这把公路路政管理同公路损害索赔区别开来.后者是一种民事活动.,特别提示,发生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违反公路管理规定的行为,损害的是公路的功能完善.因此,虽然没有对公路结构的完整造成损害也应当依法进行查处.,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管

8、理机构,指履行公路路政管理职能的机构.,“公路管理机构”可分为如下三类,1.单一履行公路路政管理职能的机构.比如公路路政执法支队、大队.这些机构仅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而不管其他.这类机构在高速公路上常见.,2,2.“管养一体”的公路管理机构.比如公路管理局、公路管理处、公路管理段等.这些机构内部通常设置若干科室,比如养护科、路政科、工程科等.公路路政管理仅仅是其业务中的一项.,3,3.履行公路路政管理职能的交通综合执法机构.比如交通行政执法支队、大队.这些机构的职能通常还包括道路运输稽查等.公路路政管理仅仅是其业务中的一项.,公路路政管理员,路政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

9、同有关部门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根据本辖区公路的行政等级、技术等级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续,路政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路政管理人员录用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年龄在20周岁以上,但一线路政执法人员的年龄不得超过45岁;(二)身体健康;(三)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四)持有符合交通部规定的岗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路政管理员的岗位,路政管理员的岗位,通常分为外勤与内业.外勤一般包括公路巡查、路政案件查处等;内业一般包括档案管理、装备管理等.,公路路政管理的历史沿革,在人类社会出现之前,是没有道路的. 最早先出现的道路是人行小路. 在夏初开始出现了新的运输工具车.据史料追述,夏朝

10、已经出现“车正”这一称谓.,2,据韩非子内储说上篇记载“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意思是说:商朝时候,往公路上倒垃圾的人,要砍断他的手.这比现在对倒垃圾者进行罚款的处罚要严厉的多.,3,很多现在仍在使用的重要的公路都是在西周时候发展起来的.比如,西周时沿海的道路,路线和现在的205国道大体相当.而太行山东麓的道路,路线相当于现在的107国道.这说明,一条公路地位的确立,是有其历史渊源的.,4,西周早期出现了“道”字,中期又出现了“路”字.西周设置有司空这一官职,负责道路修建及土木工程,并建立了“司空视涂”制度.该制度类似于现在的公路路政巡查.西周时设置“野芦氏”负责管理车辆,其职责类似于现

11、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5,西周的道路分为城邑和野外两大类.前者相当于现在的城市道路,后者相当于现在的公路.二者有不同的管理机构.城邑道路由“匠人”负责,分为经、纬、环、野四种.野外道路由“遂人”负责,分为路、道、涂、畛、径五种.,6,战国时,把车马大道通称为“午道”.为战争的需要,道路飞速发展.道路已经开始铺装石土路面.,7,战国时,各诸侯国沿袭周制,由司空管理道路.地方则由郡、县、乡、里负责,岁终要进行考核.该制度类似于现在的年度公路联查.,8,秦灭六国后,开始修建“驰道”.驰道的地位,相当于现在的国道;技术等级,相当于现在的高速公路.地方路政沿袭战国制度,由郡守、县令负责.秦时的处罚

12、?,9,两汉时,路政由大司空负责.魏晋南北朝时期,沿袭前代方式.北周时一里植一树,十里植三树,百里植五树,以标志道路里程.隋代时,路政管理由尚书省工部主管,地方由州刺史及县令负责.,10,唐代沿袭隋制.北宋时期,路政仍由工部负责,地方则在州、县下设户曹、司户具体负责.辽由枢密院负责,金由工部主管.元代路政由中书省工部都水监负责,地方则由路、府、州、县设专人具体管理.明代路政由工部都水清吏司负责.清代沿袭明制.清代道路按重要程度分为官马大路、官路支路及小路三级,构成了以京师为中心的道路网.民国以后,公路管理机构变动频繁:在全国,曾先后归交通部、内务部、交通部、铁道部及全国经济委员会管辖.,公路路

13、政管理的法律适用,我国的立法体系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法的效力,1.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法第七十九条)2.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立法法第八十条),续,3.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立法法第八十一条)4.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立法法第八十二条),法的适用规则

14、,和法的效力的区别效力是上下层次的关系适用规则是平等效力的法律规范之间的选择,法的适用规则,1.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立法法第八十三条)2.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3.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立法法第八十五条),续,4.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1)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

15、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续,(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5.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立法法第八十六条),法的适用,立法的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云南省公路条例路政管理规定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

16、立法技术,重点掌握“公布”的法律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后文简称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三款:“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特别提示,实践中,法律适用上的常见错误在于混淆“款”和“项”.如把公路法第七十六条中的“(一)”、“(二)”、“(三)”等误写为“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等.而按照法律规定,它们应为“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等,而不是“款”.,特别提示,“司法解释”对行政机关没有约束力,行政机关办理行政案件不以司法解释为依据,不受司法解释的约束.但司法解释具有高度参考价值,因为一切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最终都可能接受司法

17、审判的检验,而检验的标准之一就是司法解释.,路政权力的来源与行使,路政权力来源之一,是法律的明文规定.路政权力来源之二,是权力的让渡.两种方式:授权和委托.,公路路政管理的业务内容,1.公路路产管理(公路管理、公路用地管理、公路附属设施管理、公路绿化花木管理);2.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3.超限车辆行驶公路管理;4.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行驶公路管理;5.非公路标志管理;6.平交道口管理;7.管线与公路交叉管理;8.路政内业(路政统计,路政档案,装备、经费、票据)管理;9.其他业务.,公路路政管理的方法,1.实施监督检查(公路法第七章);2.实施行政许可(公路法第五章);3.实施行政处罚(公路法第八

18、章);4.实施行政强制(公路法第八章);5.实施行政命令(公路法第八章).除此之外,其他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路政管理方法还有行政合同、行政指导等.,路政管理的方法,1.实施监督检查(公路法第七章);2.实施行政许可(公路法第五章);3.实施行政处罚(公路法第八章);4.实施行政强制(公路法第八章);5.实施行政命令(公路法第八章).除此之外,其他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路政管理方法还有行政合同、行政指导等.,第三章 公路路政监督检查,公路巡查公路专项检查,公路巡查的定义,公路巡查,即公路路政巡查,指的是公路管理机构出于保护公路的目的,按照预定的频率和项目对公路所进行的巡逻、检查,以及相关的现场处置.,

19、路政监督检查,公路巡查和公路专项检查两大类 公路专项检查又分为行政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和其他专项检查两部分. 其他专项检查包括超限车辆检查、非公路标志检查、违法建筑物检查等.,公路巡查,公路巡查,即公路路政巡查,指的是公路管理机构出于保护公路的目的,按照预定的频率和项目对公路所进行的巡逻、检查,以及相关的现场处置.,“公路巡查”,仅指“公路路政巡查”. 公路巡查的主体,是公路管理机构. 公路巡查的目的,是保护公路. 公路巡查的对象,是公路本身.公路巡查的场所,是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 公路巡查的基本要求,是按照预定的频率和项目.,公路巡查是具体行政行为. 1.公路巡查是公路监督检查的一种

20、 2.公路巡查具有行政优益权.(1)先行处置权.包括检查权、制止权.(2)获得社会协助权.(3)行政行为推定有效(公定力).公路巡查是监督检查的一种方式.公路巡查的内容包括巡逻、检查和现场处置.,公路巡查的方式,指的是公路巡查的外在表现形式.,日常巡查,指的是按照固定路线、固定频率、所有项目进行的公路巡查.加密巡查,指的是按照重点路线、加密频率、所有项目进行的公路巡查.专项巡查,指的是按照指定路线、指定频率、指定项目进行的公路巡查.,公路巡查规则,日常巡查时,巡查人员必须保持二人至三人,并按以下分工进行巡查:(一)二人巡查时,驾驶员负责驾驶、观察路面情况,另一人负责巡视左、右两侧沿线设施;(二

21、)三人巡查时,驾驶员负责驾驶、观察路面情况,副驾驶位人员负责巡视右侧沿线设施,后排人员负责巡视左侧沿线设施.,(一),发现公路坍塌、坑槽、水毁、隆起等损毁或者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损毁、灭失的,通知公路养护单位或者其他管理部门、责任单位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二),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当场制止.可以当场处理的,当场处理;不能当场处理的,按在巡查结束后及时处理或移交其他办案人员处理,并做好先期处置工作.移交工作须办理书面手续,以备日后核查;案情重大的,应立即向负责人报告;,(三),发现自然灾害等紧急状况的,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寻求增援和协调处理.发现可

22、能发生各类灾害的隐患,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整治或防护;,(四),发现交通事故的,应先确认事故情况.涉及公路路产损害的,及时查验,收集证据.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可协助报警;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当场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五),发现公路上人为故意阻塞交通、非正常群体聚集或游行及其他人为因素紧急状况的,巡查人员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立即进入事件发生区域了解有关情况,并及时报告负责人,接受指示;,(六),发现公路使用人求助的,立即询问,了解情况.能够处理的,及时处理;需求助公安、医疗、消防等其他部门的,向求助人说明并提供有关信息.,巡查记录,重要性书证,第四章 公路

23、路政许可的办理,一、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三、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四、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五、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的车辆确需行驶;六、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七、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八、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九、更新

24、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一、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三、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 四、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五、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的车辆确需行驶六、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七、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 八、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九、更

25、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的设定:法律、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思考:哪个规范不能设定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不能委托给事业单位,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第一节 申请与受理第二节 审查与决定第三节 期限第四节 听证第五节 变更与延续第六节 特别规定,第一节 申请与受理申请方式:除书面形式外,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公示内容: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不受理:申

26、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不予受理: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二者的区别:不予受理应当出具书面凭证,第二节 审查与决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第三节 期限

27、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第四节 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第五节 变更与延续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

28、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第五章 公路路政案件的办理,办理路政案件的程序 行政处罚法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云南省交通外业执法工作规范(试行) 分析其效力和适用规则,一般程序、简易程序,简易程序 定义一般程序听证程序,简易程序,条件: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

29、决定.文书制作交通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书注意事项:证据、当场决定、当场执行的程序,一般程序,立案调查取证办案标准法律适用,立案,立案程序的作用:启动调查程序立案的标准:什么情况下可以立案?是否有人报案就可以立案?提问:1、张三举报李四挖掘公路,是否应当立案?2、李四在保定挖掘公路,承德市交通局能否立案?3、路面被挖了一个大坑,但是不知道行为人是谁,是否应当立案?,立案的三个条件,(一)初步确认有违法行为或损害事实存在,应予行政处罚;(二)属本机关管辖;(三)不适用简易程序.,证据收集的程序,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见条文,证据确凿的标准,每一个违法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每一个证据都能证明违法事实,证据要点,个

30、案分析,定案程序,调查人员建议不能用“应处罚”等字样领导决定:第三十八条,执行程序,问题: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怎么办?开具几份决定书?,结案程序,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交通部门只有结案程序,而没有销案程序,应完善.,办案标准、要点,要素:时间地点(不作为案件如何确定地点)行为行为人违法主体,时间,案发时间:指发现案件的时间.立案时间:指办案机构立案的时间.违法行为发生时间:指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的时间,可以是一个时间点,也可以是一个时间段.,违法行为发生时间,要点:时间点或者时间段.说明:时间点,采用24小时制,精确到分钟.表示为“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如“2009年5月6日17时10分”.如果无法

31、确定具体时间,或精确到分钟对案件的处理没有实际意义的,可精确到日.表示为“某年某月某日”.如“2009年5月6日”.时间段,包括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精确到日、分.表示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或“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至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如“2009年5月6日至2009年5月9日”或“2009年5月17日10时30分至2009年5月21日11时0分”.,案发时间,要点:时间点.说明:案发时间是执法人员首次知道违法行为的时间.案发时,执法人员可能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没有了解,也可能不知道行为人是谁,甚至可能对该违法行为是否确实存在都不知道.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执

32、法人员获知了关于违法行为的信息.哪怕该信息很简单.只要有人告诉执法人员某处有某事,或者执法人员看到某处有某事就可以了.(1)如果初查某事确实存在,且涉嫌违法,则进入立案程序,执法人员首次知道该事的时间定为案发时间.(2)如果初查某事不存在或不是违法行为,则终结行政程序.执法人员首次知道该事的时间同时不再具有任何意义.案发时间精确到分钟.表示为“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如“2009年5月6日9时12分”.明确案发时间的意义在于: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案发时间就是违法行为被发现的时间.若无特别规定,如果案发时间在违法行

33、为发生两年之后,则不能进行立案调查及处罚.,立案时间,要点:时间点.说明:立案时间是办案机构负责人决定立案的时间.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精确到日或分.表示为“某年某月某日”或“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如“2009年5月2日”或“2009年5月2日10时20分”.明确立案时间的意义在于:立案程序的作用是启动调查程序.计算办案时间,应以立案时间为起点.所以明确立案时间,可以更好地把握办案进度,增强办案人员责任心,避免案件久拖不决使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之中.,地点,要点:具体地点或地段.说明:地点,指违法行为发生的地点.包括违法行为实施地和违法结果发生地.广义的“地点”包括具体地点和地

34、段.具体地点,一般表示为公路桩号、与公路距离等.通常精确到米或0.1米.地段,指起点和终点之间的地理位置.通常精确到米或0.1米.距离较长的,也可以用公里或“某地至某地”的形式表示.,行为人,要点:姓名.要点:性别.要点:年龄.要点:地址.要点:精神状态.要点:职业.,公民身份号码,俗称“身份证号”,法律用语是“公民身份号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第二款:“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35、,违法主体,问题:所有的违法行为都是人实施的,为什么最后承担责任的有单位,还有个人?,违法主体,任何违法行为都是由自然人实施的.但其行政责任的承担者却各不相同.有的是单位,有的是个人.出现这种情形的原因,在于行为人实施的是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受单位指派实施的与职务有关的行为是职务行为;除此之外则是个人行为.,违法主体,职务行为包含两个特征.第一个特征:职务行为是受单位指派实施的行为.第二个特征:职务行为是与职务有关的行为.,职务行为,职务行为由作出指派的单位承担责任,即违法责任承担人(违法主体)是单位;个人行为通常由行为人本人承担责任,即违法责任承担人(违法主体)是个人.,区分单位还是个人承

36、担责任的标准,要点:行为人是否职务行为.说明:如确认是职务行为,则由单位承担责任.如不能确认是职务行为,则由个人承担责任.,单位,要点:单位名称、地址.单位必须要有名称.单位必须合法成立. 单位要有地址.,单位的名称,单位的名称,在调查时一定要查清全称,不能滥用简称、别称或俗称.,其他要点,要点:是否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要点:是否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 要点:是否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要点:是否具有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要点:是否具有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其他要点,要点:违法行为是否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要点:违法行为是否在

37、二年内未被发现 .,基本原则,法定原则期待当事人自我履行原则最小损失原则间接强制优先原则,赔(补)偿费性质,全国不统一云南省:赔偿费和补偿费分开对待补偿费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公路路产损害的索赔,路产损害索赔的途径和方法 民事行政诉讼,公路路政内业管理,档案管理:重点,路政档案内容,路产档案装备档案处理档案(索赔)处罚档案复议档案诉讼档案许可档案街道化治理档案文书档案(文件),路产档案,分类台帐桥梁档案(重点),装备档案,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取证工具,处理档案,索赔、行政措施(这样分类合理性探讨),处罚档案,内容文书顺序(交通局和档案局的要求不一样),复议档案:实践中很少接触,大致了解即可诉讼档案:实践中很少接触,大致了解即可诉讼档案:实践中很少接触,大致了解即可许可档案: 按照许可法的规定执行文书档案: 实际上就是文件档案,街道化治理档案,预算平面图照片等,12项台帐,1非交通标志台帐2交通标志台帐3赔(补)偿费收支台帐4路政装备台帐5平交道口台帐6票据管理台帐,续,7挖掘占用公路台帐8路面标线台帐9街道化治理台帐10建筑控制区内永久性构筑物台帐11穿、跨越公路管线台帐12超限运输台帐,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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