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制作法律建议书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律师制作法律建议书规范.docx(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律师制作法律建议书规范1 .目的1.1 为了指导律师制作法律建议书,制订本规范。1.2 本规范规定了律师出具法律建议书的范围和基本要求、基本内容、出具程序、修改程序、反馈意见及工作底稿等。2 .适用范围2.1 本规范适用于本所全体律师。2.2 下列人员应通晓本规范:(1)律师(2)律师助理2.3 下列人员应了解本规范:(1)业务辅助人员3 .术语3.1 法律建议书:是指律师对客户的有关的法律事实、法律行为明确提出的法律建议希望采纳的法律文书。3.2 工作底稿:是指律师在制作法律建议书和工作报告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及在工作中获取的文件、会议纪要、谈话记录等资料。4 .职责本规范的编制和修订由本所
2、标准化委员会提出,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后,由主任颁布。5 .引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6 .出具范围和基本要求6.1 律师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或者专项法律顾问的,在下列情况下,律师可以向委托人出具法律建议书:(1)审查企业重大合同时发现存在重大风险;(2)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和重大经济活动时,发现相关决策违反法律规定,可能造成无效、造成重大损失;(3)审查公司章程、制度,发现客户章程、内部规章制度存在重大法律漏洞,或者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4)发现顾问单位出现紧急情况需要法律干预或者采取紧急法律行为;(5)律师事务所认为其他需要提出法律建议的情形。6
3、.2 律师出具法律建议书所用的语词应简洁明晰,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事项,律师应当说明法律规范的规定,说明相应的理由。6.3 律师提出相关法律行为、事实可能产生重大法律风险的,应当阐明相关事实和理由。7.基本内容7. 1法律建议书的基本内容8. 1.1法律建议书开头部分(I)法律建议书开头部分应载明:律师是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建议书;(2)律师应明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本法律建议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结合专业判断发表法律意见,并提出建议;(3)律师可作出其他适当声明,但不得做出违反律师行业公
4、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的免责声明。7. 1.2引言说明律师制作法律建议书的前提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承办企业法律顾问业务过程中接触到的章程、制度、合同、项目等情况,以及与委托人相互沟通的情况。对委托人提供材料的查验、走访、谈话、现场勘查、查阅文件的情况;8. 1.3正文律师应在进行充分核查验证的基础上,对法律建议书涉及的事项进行确认,并在确认的基本事实基础上明确发表结论性意见并提出建议。(1)“基本事实”部分,应当用简练、准确的法律语言,将适用范围内有关所涉事项叙述清楚;(2) “法律评价”是法律建议书的基础,律师应当在本部分中,对所涉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作出客观评价。根据有关
5、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委托人的章程等规定,确认委托事项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可能引致的风险等;(3) “法律建议”要明确提出该事项涉及的法律问题,充分论证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指出可能发生的违法问题及不利后果,在深入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明确清楚的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意见或建议;(4)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7. 1.4总体结论性意见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应包括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风险。(1)律师应对委托人委托的事项是否存在违法或者存在重大风险发表总体结论性意见;(2)律师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并说明相应的理由。7 .1.5附录部分附录是指提出的法律意见所依据的文字资料
6、,不仅包括所有的涉及事项的原始材料,而且包括引据的法律、法规检索资料等。8 .出具程序8.1 提交委托人的法律建议书应是经至少一名以上执业律师签名,并经本所加盖公章、签署日期的正式文本。8.2 法律建议书和在经本所盖章前,应经本所依照程序授权律师审阅并签署“同意”意见。9 .工作底稿9.1 律师在制作法律建议书的同时,应制作工作底稿。9.2 律师应及时、准确、真实地制作工作底稿,工作底稿的质量是判断律师是否勤勉尽责的重要依据。9.3 工作底稿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律师承担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委托人名称、项目名称、制作项目的时间或期间、工作量统计;(2)为制作法律建议书和操作程序的记录;(3)委托人设立及历史沿革有关的资料,如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等文件或变更文件的复印件;(4)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重要文件和会议记录的摘要或副本;(5)与委托人及相关人员相互沟通情况的记录,对委托人提供资料的检查、调查访问记录、往来函件、现场勘察记录、查阅文件清单等相关的资料及详细说明;(6)委托人及相关人员的书面保证或声明书的复印件;(7)对保留意见及疑难问题所作的说明;(8)其他与出具法律建议书相关的重要资料。9 .4上述资料应注明来源。凡涉及律师向有关当事人调查所作的记录,应由当事人和律师本人签名。10 5工作底稿由承办律师根据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的规定立卷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