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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国际货物买卖当事人的名称和标的物,本章内容,1.1当事人名称或姓名和住所1.2货物名称1.3货物品质1.4货物品质的表示方法1.5合同中的品质条款,何为合同的标的?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合同法第130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法第12条:在合同条款中应该包括标的物等八项条款。货物名称即合同标的物是构成合同不可缺少的条件。,1.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当事人的内涵 本法所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 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明确规定当事人名称和住所的作用1.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受法律保护2.合同当事人是主张各自合法权益的主题3.合同当事人是合同解释的主题,1.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明确规定当事人名称和住所的作用1.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受法律保护2.合同当事人是主张各自合法权益的主题3.合同当事人是合同解释的主题,1.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规定当事人应该注意的问题1.合同当事人必须有对外贸易经营权2.合同当事人名称中英文一致3.合同当事人的代表必须具有合法性合同法32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
3、同成立”,国际货物买卖交易的条件 主要条件:直接关系到合同的标的和买卖双方的基本合同义务。包括货物的品名、质量、数量、包装、价格、交货和 支付条件。 其他条件:与预防和处理争议有关。包括检验、索赔、不可抗拒、仲裁等条件。,1.2货物的名称,命名的方式:以其主要用途命名:旅游鞋、杀虫剂、自行车 以其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命名:羊毛衫、玻璃杯 以其主要成分命名:西洋参蜂皇浆、芦荟乳霜以其外观造型命名:赤豆、圆锥滚子轴承以其褒义词命名:青春宝、乐百氏果奶以人物名字命名:老干妈豆豉、孔乙己茴香以制作工艺命名:二锅头、精制油,1.2货物的名称,规定货物的名称应该注意的问题1.货物名称必须具体、明确大米 大豆
4、 钢材?规格、等级、标准2.货物名称的使用应该国际化3.货物名称的描述应该实事求是4.考虑货物名称与运费关系和海关税则的规定,1.3货物的品质(quality of goods),货物的品质:商品满足消费者一定需要的 内在素质和外部形态。 内在素质:满足人们对商品的使用价值和 使用性能的要求,如化学成分、物理和 机械性能、生物特性等; 外部形态:商品的外观和外部结构情况, 如外形、结构、色泽、味觉等。,1.3货物的品质(quality of goods),货物品质的作用: 1.是商品使用价值的标志 2. 是国际市场竞争的焦点 3. 是增加出口收汇的重要途径 4. 是商业信誉的保证 5. 是合同
5、履行的依据,1.4货物品质的表示方法,1.用文字说明表示(Sale by Description) 规格(Specifications) 等级(Grade) 标准(Standard) 品牌或商标(Brand/Trade Mark) 产地名称(Name of Origin) 说明书和图样(Descriptions and Illustrations) 2.用实物样品表示(Sale by Sample) 凭卖方样品买卖(Sale by Sellers Sample) 凭买方样品买卖(Sale by Buyers Sample),凭样品买卖的基本特点,样品无论是由卖方提供,还是由买方提供,一经双方凭
6、以成交便成为履行合同时的交接货物的质量依据,卖方承担交付的货物质量与样品完全一致的责任,否则买方有权提出索赔甚至拒收货物。,1.4货物品质的表示方法,(一)凭卖方样品买卖注意事项:代表性样品(reprensentative sample)留存复样(duplicate sample) 交货或处理纠纷时做核对之用。3. 封样(sealed sample),1.4货物品质的表示方法,(一)凭买方样品买卖也称为来样成交、来样制作注意事项:回样(对等样品)(return sample)工业产权等第三者权利问题3. 订立弹性品质条款4.参考样品(reference sample)“仅供参考”(for re
7、ference only);大体一致,瓷器案例,我出口公司与美商凭样成交一批高档瓷器。复验期为60天,货到国外后经美方复验后未提出任何异议。但时隔一年买方来电称:瓷器全部出现“釉裂”,只能削价处理,因此要求我方按原成交价赔偿60%的损失,我方接电后立即查看留存的复样,发现其釉下亦有裂纹。我方是否应赔偿?,镰刀案例,案例二:2015 年我国某市的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与越南河内三良公司签订一笔出口“红星”牌镰刀的合同,合同金额为 25000 美元。合同规定货到目的港后 60 天内买方有权行使复验权。货到目的港后越商对该批货物进行了复验,并未发现任何质量问题。但是,事隔半年后,越商来电称镰刀全部生锈,
8、要求我方按成交价的 40%赔偿其损失。我方接电后立即查看我方留存的复样,也发现类似情况,认定责任在买方的样品上,不在我方。于是,便拒绝了买方的赔偿要求。,卖方对货物的品质担保义务,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6条第1款还规定,卖方应对货物在风险转移于买方时所存在的任何不符合同的情形承担责任,即使这种不符合合同的情况是在风险转移买方后才明显表示出来。 合同法169条:“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 英国货物买卖法:(a) 卖方所交付的整批货物会与样品品质相符。(b) 买方应有合理的机会将整批货物样品
9、进行比较。(c)货物不应存在使其品质不能令人满意的瑕疵,即在对样品的合理检验中不应有明显的瑕疵。,1.4货物品质的表示方法,(二)用文字说明表示(Sale by Description) 规格(Specifications) 等级(Grade) 标准(Standard) 品牌或商标(Brand/Trade Mark) 产地名称(Name of Origin) 说明书和图样(Descriptions and Illustrations) 看货交易:寄售、拍卖、展卖。,1)凭规格买卖,商品的规格(Specification): 反映商品质量的若干主要指标, 如成分、含量、纯度、容量、 性能、大小、
10、长短、粗细等。 Plain Satin Silk: Width Length Weight Composition (inch) (Yds) (m/m) 质量比 55 38/42 16.5 100% Silk使用广泛,2)凭等级买卖,商品的等级(Grade)指同一类商品,按其质地的差异,或尺寸形状重量、成分、构造、效能等的不同,用文字、数字或符号所做的分类。 Fresh Hen Eggs , shell light brown and clean , ever in size Grade AA: 60 65gm per egg Grade A : 55 60gm per egg Grade B
11、 : 50 55gm per egg Grade C : 45 50gm per egg Grade D : 40 45gm per egg Grade F : 35 40gm per egg,3)商品的标准,政府机关或商业团体统一制定和公布的规格或等级。 在国际贸易中,对一些已经被广泛接受的标准,一般倾向于按该项标准进行交易。根据标准适用的范围和地域的不同可分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常用的工业品国家标准有:NF(Normes Francaises)法国标准DIN(Deutsche Industric Norman)德国工业品标准BSI(British Standard In
12、stitute)英国标准协会标准JIS(Japanese Industrial Standard)日本工业标准,ISO9000(GB/T19000),ISO9000 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标准 ISO9001 设计开发生产安装与服务的质 量保证模式; ISO9002 生产与安装的质量保证模式; ISO9003 最终检验与试验的质量保证模式; ISO9004 质量管理与质量体系要素;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标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http:/,4)凭商标和牌名买卖,商标的牌名(Brand )是指厂商或销售商所生产或销售的商品牌号,又称品牌,商标(Trade Mark)则是牌号的图案化,是
13、特定商品的标志。 Maling Brand Worcestershire Sauce Finger Citron Brand Ve Tsin (Gourmet Powder) 90% & up,“F.A.Q”和“G.M.Q”,“良好平均品质”(Fair Average Quality)一般是指农副产品每个生产年度(季度)的中等货或某一季度或某一装船月份在装运地装运出口的同一种商品的“平均品质”。合同中除表明“F.A.Q”外,最好订有具体规格。“尚好可销品质”(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一般是指卖方所交货物应为“品质尚好,合乎商销”。(木材、鱼虾),5)凭产地名称或地理
14、标志 Name of Origin,Shichuan Preserved Vegetable. China Plum Wine. Shaoxin Hua Tiao Chiew. Jumbo Brand Chinkiang Vinegar.,6)凭说明书和图样Sale by Description and Illustration,卖方要承担所交货物的质量必须与所附说明书、图样、图纸等说明的商品质量特征完全相符的责任,例如,在合同中规定:“quality and technical data to be strictly in conformity with the description su
15、bmitted by the seller” “品质和技术数 据必须与卖方提供的产品说明书严格相 符”,1.5合同中的品质条款,内容: 品名(name of goods) 规格(Specifications) 等级(Grade) 标准(Standard) 品牌或商标(Brand/Trade Mark) 产地名称(Name of Origin) 说明书和图样(Descriptions and Illustrations)凭样品买卖:列明编号或寄送日期。 凭标准买卖:列明所引用标准和标准的年份。,品质的机动幅度和品质公差,机动幅度:允许卖方交货品质可在一定幅度内 机动掌握。 规定范围:允许品质指标
16、差异的范围。 规定极限:允许品质规格变动的上下限。 规定上下差异:允许品质指标上下变动幅度。品质公差:允许卖方交付货物的特定质量指标 有公认的误差。,品质的机动幅度条款,规定范围Yarn-dyed Gingham Width 41/42”B601 Tomato Paste 28/30 Concentration 规定极限 Live Yellow Eel 75g and up per pieceFish Meal Protein 55 % Min Fat 9 % Max Moisture 11 % Max Salt 4 % Max Sand 4 % Max规定上下差异Grey Duck Feat
17、her Soft Nap 18% allowing 1% more or less,订立品质条款时应注意的问题,品质的文字要简明、切合实际,对某些商品可规定一定的品质机动条款。尽量采用一种方法表示商品品质,避免对所交货物品质承担双重担保义务。 要考虑到生产加工、供货的可能性。尊重对方的贸易权利,了解进口国风俗习惯,适应进口国的有关法律与条例的规定。,质量增减价条款,China Sesame seed Moisture (max) : 8%; Admixture (max) : 2%; Oil Content ( wet basis ethyl ether extract): 52% Basis
18、, Should the oil content of the goods actually shipped be 1% higher or lower, the price will be accordingly increased or decreased by 1%, and any fraction will be proportionally calculated. 中国芝麻:水分(最高)8%,杂质(最高)2%,含油量(湿态乙醚浸出物)52%基础,如实际装运货物的含油量高或低1%,价格相应增减1%,不足整数部分按比例计算。,本章结束,进出口经营权资格条件,(一)企业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19、,外贸流通企业成立时间一年以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规定办理工商年检并通过年检。(二)注册资本(金)外贸流通企业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生产企业不低于200万人民币(生产企业可视情况放宽条件)。(三)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按国家规定办理税务年检并通过年检。(四)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苹果酒品名案例,我国一进出口商出口苹果酒一批,国外开来信用证货物品名为“Apple Wine”,我方为单证一致起见,所有单据上均用“Apple Wine”。不料货到国外后遭海关扣留罚款,因为该批酒的内外包
20、装上均写的是Cider字样。,单单一致单证一致 贸易惯例文化习俗宗教政治法律,雄狮牌锄头质量争议案,申请人:某国工具公司(买方)被申请人:中国某省机电进出口公司(卖方)案情:买卖双方于2014年1月签订售货合同,约定买方向卖方购买雄狮牌铸钢锄头一批。签约后,买方向卖方开出了与合同总金额相同的信用证。卖方如期发出货物。买方因检验发现该锄头为铸铁制品,属于卖方违约而拒收货物。仲裁申请:买方向卖方索赔,要求卖方赔偿已付货款及其利息损失和已支付的运费、检验费。卖方认为货物与样品无异,不予赔偿。,仲裁庭意见,法律的适用:因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适用的法律。由于卖方为中国公司,买方在仲裁申请中援引中国法
21、律,卖方未提出异议,故本案适用中国法律。关于质量要求:本案合同中第一条“货物名称”注明为雄狮牌铸钢锄头,故卖方主张不予成立。仲裁庭裁决:鉴于货物质量存在严重问题,违反合同约定,卖方应赔偿买方已付的全部货款及其利息损失和已支付的运费、检验费。货物由卖方处理。本案仲裁费由卖方承担70%,买方承担30%。,用样品表示商品质量,Sample NT002 Plush Toy Bear Size 24” “strictly same as sample” “quality to be about equal to the sample” “quality to be similar to the samp
22、le”,加工能力案例,我北方一外贸公司,急于求成,某年5月份与新加坡商人达成一笔合同,我方出口一批大理石板,品质要求:纯黑色,晶墨玉,四边无倒角,表面无擦痕,允许买方到工厂验货,7月份交货。由于品质要求苛刻,加工难度大,批量小,货价低,交货期又紧,生产加工企业都不愿接受。交货期被迫延长,后经努力,终于交出一批货。到货后经检验不合格,买方提出索赔。经仲裁,以我方最终赔偿对方28000美元了结。,双重质量担保案例,我国某外贸公司向德国出口花生一批,合同规定最低含油量不低于44%,杂质不超过1%。但在成交前我方曾向对方寄过样品,合同订立后我有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货到德国后,买方出具了货物
23、品质比样品低7%的检验证明,并要求赔偿600英镑的损失。我方拒绝赔偿,并陈述理由说:货物在交货是是经过挑选的。因为是农产品,不可能做到与样品完全相符,但也不至于低7%。问:我方失误在哪里?是否可以以货物非凭样成交理由而不予理赔?,民俗习惯案例,我国某公司向海湾某国出口冻北京鸭700箱,10公吨。合同规定:需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出证,证明该项冻鸭是按伊斯兰教方法屠宰。我方在屠宰时,采用了科学的“钳杀法”,即从鸭子的口中进刀,将血管割断放尽血,从而保证鸭子外表是一个完整的躯体。随后,未经伊斯兰教协会的实际查看,就由该协会出具了“按照穆斯林屠宰方法”的证明。货到国外后,对方拒收。我方最后以货物运回,承担
24、往返运费并赔偿损失结案。除经济损失外,在政治上也产生了不好的影响。,茶叶等级案例,中方某公司与国外某客商成交龙井茶一批,合同要求二级茶叶,卖方实际交货时发现二级茶叶库存已馨,便在未征得买方同意情况下,以一级茶叶抵充二级茶叶交货,并电告买方“一级茶叶仍按二级茶叶计价,不另外收费”。问:卖方这种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定牌加工案例:2010年,无锡艾弗公司接受韩国艾弗公司的委托,定牌加工经(新加坡)鳄鱼国际公司授权的鳄鱼牌服装,订单全部出口至韩国,国内不销售。后香港 鳄鱼恤公司起诉无锡艾弗侵犯其“crocodile”注册商标专用权,海关暂扣该批女士牛仔裤。据悉,香港鳄鱼恤公司 80 年代进入大陆开
25、展业务并成功注册了 25 类“crocodile”商标。时至今日,香港鳄鱼恤公司依然是鳄鱼商标在中国大陆的唯一合法拥有者。 2014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 48 条规定: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案例分析:商标使用不仅仅是在商品上标注商标,还需具有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如只是标注商标,没有进入到流通环节,出口加工方的消费者与加工产品没有任何接触,商标就不能发挥让消费者识别的作用,这种情况下的商标标注行为并不是现行商标法规定的法律意义上的商标使
26、用,也不会给国内商标权人的现实利益造成损害或带来潜在的危害,就不会构成对国内商标权的侵犯。 如上述案例中,无锡公司在销往韩国的加工商品上标注委托方定牌商标的行为就不是商标的使用,法院正是基于这一点作出不侵权的判决。,海关扣押依据: 2010 年 4 月 1日起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 12条: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的,可以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可见中国海关对出口货物承担与进口货物相同的强制性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但这种规定与 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不一致,该协议第 51 条“成员有合法理由怀疑假冒商标的商品或盗版商
27、品的进口可能发生的权利持有人,能够向主管司法或行政当局提交书面申请,要求海关中止放行该商品进入自由流通。成员也可以对于意图从其区域内出口的侵权商品,由海关当局中止放行”。此项规定指出 TRIPS 协议成员国必须对有侵权嫌疑的进口商品进行查扣,但对出口商品只是提可以设置临时措施,并没作强制性规定。各国也都没有这样的强制规定,中国对进出口货物执行相同的强制性保护世界罕见,是过度保护,不利于保护服装出口加工企业的经济利益。,案例分析:商标使用不仅仅是在商品上标注商标,还需具有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如只是标注商标,没有进入到流通环节,出口加工方的消费者与加工产品没有任何接触,商标就不能发挥让消费者识别的作用,这种情况下的商标标注行为并不是现行商标法规定的法律意义上的商标使用,也不会给国内商标权人的现实利益造成损害或带来潜在的危害,就不会构成对国内商标权的侵犯。 如上述案例中,无锡公司在销往韩国的加工商品上标注委托方定牌商标的行为就不是商标的使用,法院正是基于这一点作出不侵权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