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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XX年市教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XX年,市教委政务公开工作将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紧密围绕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落实以及教育综合改革的推进,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更好地体现职能转变和作风转变的实际成效,在提升教育透明度、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需求方面取得新进展、新突破。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
2、、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信息,在增强教育行政透明度、提升教育公共信息服务水平方面有新提高。1 .积极做好各类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认真及时做好文件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围绕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教育综合改革重点工作的推进,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推进教育督导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教育督导报告等内容。加大教育行政执法信息、重大决策执行情况、教育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2 .继续推进财政性资金的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政府的部署,继续向社会主动公开经人大审议批准的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市级财政专项资金
3、等信息。加大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力度,探索并推动资金使用单位对资金使用情况信息的公开工作。积极探索行政经费、审计结果、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的公开工作。3 .规范落实党政混合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流程,遵循公文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明确公开属性及公开主体。严格遵循党委授权原则,做好相关党务信息的公开及申请答复工作。4 .加强政府信息的解读和回应工作。全面落实上海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研制市教委政策文件解读规程,实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提高政策文件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主要负责同志通过“民生访谈”、“政风行风热线”或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解
4、读重要政策不少于1次。进一步完善新闻类政府信息发布的协调机制,加大新闻发布及舆论热点应对的工作力度,于第一时间及时收集各方意见,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调查处理结果等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正确引导社会舆论。5 .探索推进决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研究重大决策预公开机制,探索教育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的途径和方式,广集民智,扩大公众参与。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以及市教委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6 .不断推进
5、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以“阳光行政”为目标,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市审改办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审批评估评审事项取消、调整,以及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过程等信息的公开。7 .稳步推进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利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数据年度开放清单任务。通过政府数据资源服务平台,采用接口交换、文件下载或离线交换等方式,提供普遍共享类政务数据资源的共享服务。二、规范信息依申请公开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地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1.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加强便民指引,方便群众申请
6、。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在依法有据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答复效率和公开率,增强答复说理性,更好地满足公众知情权。对于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积极纳入主动公开渠道。2.加强疑难申请研究处理。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协商机制,加强复杂疑难申请的研究会商,使公开属性的认定更加准确。加强对依申请公开重点和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分析,注重保持与信访、法制、监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对于典型的申请事例,要在研判的基础上及时形成改进的工作方案。三、全面推进教育系统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是一项涉及全局的系统工程,作为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协调部门,市教委要切实加强对本市高
7、校、区县教育局及直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的指导工作,提高本市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1 .分类指导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实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第29号令),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X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高校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方案为抓手,进一步完善高校信息公开评议指标,继续开展评议工作。指导高校遵循教育部招生考试“十公开”的要求,重点做好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计划及考生资格、录取结果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保送生、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公示力度,切实打造招生“阳光工程二指导高校主动公开
8、本科教学评估报告、专业评估报告、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等,接受家长、社会监督。积极推进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制定本市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2 .继续推进区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区县教育局准确把握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加强政策解读服务。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规范公开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划片内容、划片结果,以及公办民办学校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加大非公文类信息(如重大政策执行情况、行政执法情况、教育督导情况、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公开力度。加大对所属学校和相关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力度,统筹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的规范
9、化建设,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做好中考招生信息的公开工作,做好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3 .逐步推进各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对与公众关系密切的教育考试院、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学生事务中心、教育评估院、教研室、教育督导事务中心等直属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现状进行调研,研究探索委属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指导各委属事业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业务,逐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和信息化服务的载体建设,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四、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基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性要求融入教育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
10、办法,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监督保障机制,不断夯实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1 .健全公文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完善公文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公文逐级报请审签时,要对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认定理由进行审核把关,从源头上规范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查机制,将保密审查与公文办理流转、网上发布等程序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操作的有效性。2 .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依据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通过制定实施信息公开年度培训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类业务培训和专题研究,探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性的途径和方法,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五、加强
11、各类公开渠道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上海教育”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和主渠道的作用,积极利用政务微博、手机APP等新媒体、新方式,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进一步提高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程度。1. 拓展公开渠道,探索更加符合传播规律的信息发布方式。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网站信息公开、便民服务、互动交流平台建设。围绕重大决策和年度工作重点,健全各类在线互动栏目的有效运行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增进与公众的双向互动。进一步优化英文专栏建设,适应形势发展主动更新相关信息,为境外人士了解上海教育现状提供更丰富更全面的信息服务。统筹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刊、电视等渠道发布信息,扩大政府信息受众面。着力建设基于新媒体的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的优势特点,完善管理办法,规范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 .加强“上海教育”门户网站建设。围绕市教委工作中心任务,顺应用户需求,适时调整门户网站框架及栏目,切实提高网站实用性。继续做好网站普查工作,防止政府网站“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回潮。健全网站安全技术防护体系,定期开展网站安全监测预警、漏洞挖掘、恶意代码分析和检测评估。提高突发网站安全事件监测预警能力,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和预警处置,做好重大活动和特殊时期网站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