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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镇燃气安全整治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关3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乡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切实取得实效,按照全省“百日行动”动员部署会议要求,以及的通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今年以来对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深刻汲取近期国内燃气事故教训,深刻反思在抓落实上存在的差距,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全面检查,聚焦关系公共安全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坚决的态度、坚决的行动,集中力量整治燃气安全
2、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推动全乡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迎接党的*大胜利召开。二、整治工作安排“百日行动”时间自2022年*月下旬起至*月底,各有关单位要立即行动、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确保组织到位、落实到位、整治到位。(一)统一组织集中行动。“百日行动”在乡党委乡政府统一领导下,依托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由乡安委会牵头组织乡安监站、乡村建中心、乡派出所、乡交管站等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集中开展此次整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必管”要求及*乡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既定部署,认真履行部门职责
3、,主动担当作为,把各自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应急部门要积极发挥安委办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二)抓实四项重点任务。“百日行动”期间,各单位要督促辖区内餐饮等燃气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和员工安全培训,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并将落实情况报乡村建中心;要协调*锦隆燃气有限公司对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公共场所开展一次全覆盖入户检查服务,对燃气具、连接软管、用气环境、气瓶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测试和检查;要组织力量对重点燃气经营、存储、运输、使用单位进行排查,建立清单,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排查,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开小灶”,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
4、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开展一次问题整改“回头看”,针对国务院、省、州、县督导检查以及乡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餐饮企业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和燃气器具安全防范排查整治等情况开展“回头看”。(三)严厉惩治严重违法行为。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只检查不执法”、执法宽松软问题,切实做到“五个坚决”: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坚决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不按要求加臭味剂、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坚决
5、依法严厉打击;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追燃气企业相关责任;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出燃气市场。要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执法检查组要强化执法、监督和指导,确保实效。(四)提高检查专业性精准性。要积极参加省、州、县组织的城镇燃气监管业务培训,借助国务院、省、州、县派驻专家开展城镇燃气督导检查契机,积极请教业务专业知识和技能,重视督导组提出的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开展问题隐患整改“回头看”工作,提高专业能力,真正能够查出隐患、消除隐患,破
6、解“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要畅通群众举报身边的燃气安全风险渠道,接到举报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努力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五)强化督导检查。各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基层实地检查“百日行动”开展情况,推动有关部门同心协力扛起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题,把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到“最后一公里”,特别是要落到燃气公司、餐饮场所。乡安委办、乡城镇燃气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要从头至尾跟踪督办,及时动员部署,不定时抽查辖区内重点单位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点面结合”评估工作实际成效,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点内容,对不作为、慢作为、措施不力等典型问题,以及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三、重点整治内容聚焦影
7、响公共安全的场所,突出燃气经营、配送、燃气使用、燃气具销售、问题隐患交力、*个环节,围绕*个方面的典型问题开展“清单式”排查整治,坚决防控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一)燃气经营环节。1.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企业(个人)非法违法储存、充装、运输、销售瓶装燃气;燃气经营企业向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2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3 .违规充装未办理使用登记、超过检验期限、超过使用年限以及未设置信息化标签不具有质量安全追溯性等不符合规定的气瓶。4 .未按规定
8、加臭;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醛。5.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督促隐患整改,对达不到安全用气条件依然供气等行为。(二)燃气配送环节。1.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运输燃气。(三)燃气使用环节。1 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具;使用无3C认证的家用燃气具。2 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3 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4 使用不合格气瓶;使用“来路不明”的“黑气瓶”;用火、蒸汽、热水和其他热源对气瓶加热;倒置、横置使用气瓶。5 餐饮等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
9、或不在工作状态。6 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四)燃气具销售环节。1.销售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家用燃气器具,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五)问题隐患交办环节。1.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燃气专项组、省和州督导检查组指出的问题隐患。四、保障措施(一)强化调度通报。要建立定期调度通报机制,采取“周调度、旬通报”的工作机制,对工作推进缓慢的要“指名道姓”进行全乡通报,尤其是推诿扯皮、作风不实、边整治边出事的,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做到
10、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立行立改,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上报。(二)严肃追责问责。“百日行动”期间发生的燃气伤亡事故,要认真组织调查,对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事故要提级调查,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倒查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等涉嫌失职渎职的,及时将线索移交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和乡纪委监委。对明知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又长期不推动解决的,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强化工作统筹。目前餐饮等燃气使用重点行业正处于复工复产复市的关键期,要统筹好“百日行动”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科学安排调整
1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科学规范开展隐患排查和监管执法,不得随意向基层单位和企业下达指令,严禁强制购买指定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责令停业等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依法按程序办理,决不能简单化、“一刀切”,影响地方和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四)加强宣传教育。要集中强化燃气安全宣传,制作宣传片、宣传画、宣传标语等,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特别是在人员密集区域电子显示屏高密度滚动播放宣传片,通过简明易懂的动画形式,向群众科普安全防范知识。同时,要广泛发动街道、社区和燃气企业等基层力量,加强入户宣传和提醒,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要加大对“百日行动”的宣传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做法,采用“统一存放,集中配送”等好的管理模式,并从责任落实、监管体系、法治建设、运转机制等方面认真总结,形成一套管用有效的制度,及时交流推广,以点带面推动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