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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持续推动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实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根据9月6日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动员会议精神要求,县安委会确定,自9月上旬至11月上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一、工作重点专项行动突出五项重点内容:(一)突出责任落实。重点检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八抓二十项”创新举措贯彻落实情况。(二)突出问题攻坚。对省“四进”工作组反馈问题、安全生产大检查、大诊断发现问题等进行集中整改、重点督查。(三)突出重点领域。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自建房、城镇燃气、消防
2、、有限空间等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开展起底式大排查、大整治。(四)突出源头治理。将安全生产教育、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推进、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等纳入检查重点。(五)突出考核导向。重点检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党委政府、县直有关部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情况,交通、住建、应急、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消防、公用事业7部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完成率、人均执法检查工作量、执法立案处罚率、执法较大案件占比等关键指标提升情况。二、排查领域(一)建筑施工领域:住建部门要盯牢施工现场安全,加强对易发群死群伤事故的危大工程、起重机械,以及违法建设、违规作业、野
3、蛮施工等方面的检查,严查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工程等问题。同时对全县范围内自建房进行地毯式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逐一登记,建立风险隐患台帐清单,做到一栋一档、一户一策。(二)燃气领域: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要牵头抓总、细化分工,督促各相关部门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餐饮场所、个体工商户、集贸小摊、居民住户开展拉网式检查排查,严禁未经检验或超使用年限的气罐充气使用,坚决打击销售黑窝点;加大燃气管线的排查检查;加大燃气安全知识和燃气使用方法的宣传力度,提高用户安全使用意识。(三)道路交通领域:公安、交通、教体等部门要重点检查“两客一危一货”、旅游包车、
4、校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营运资质及运行情况;整治“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近期各中小学已陆续开学,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带病运营、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四)危险化学品领域:应急、工信、商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要盯牢“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盯牢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等重点场所,盯牢开停车、检维修等高风险环节,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发生。以及加油站擅自更改平面布局、违规改装管线、危化品证过期经营、站内外安全距离不足、消防应急器材设施配备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达标等违规违
5、法行为。(五)消防领域: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商场超市、公共娱乐、“多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整治违规使用易燃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疏散通道堵塞、电气线路老化破损等隐患问题,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六)特种设备领域:市场监管部门要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效证件情况;非法制造、安装和改造涉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行为的查处情况以及各类气体充装单位资质、设备安全管理情况。(七)文化旅游领域:文旅部门要重点排查旅游景区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安全防护设施设置等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文化活
6、动场所防火灾、防爆炸、防踩踏等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等问题。(八)有限空间作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开发区)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严格落实部门和属地监管责任,扎实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住建部门要以建筑、市政工程为重点,交通运输部门要以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汽车维修行业为重点,农业农村部门要以农村地窖、粪池、沼气池、腌渍池等为重点,工信部门要以工业企业的有限空间作业环节为重点,其他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扎实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对发现不履行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责任、不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章制度的企业(单位),要依法从严处罚。三、开展方式通过全面自查、专项
7、检查、综合督查一体化推进,确保大检查专项行动深入实施。(一)开展全面自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对照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开展自查,边查边改,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二)组织专项检查。县安委会13个专委会、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聚焦安全生产重点企业、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集中开展大检查,查找突出问题和工作短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三)实施综合督查。市安委会办公室将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调阅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情况、相关部门安全生产执
8、法情况进行进驻式督查。各专委会、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迎查准备。四、组织实施专项行动自9月上旬开始,至11月上旬结束,历时两个月。(一)前期准备(9月7日至9月10日)。县安委会办公室制定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分别列出党委政府、部门、企业单位重点检查事项清单,组织13个专业委员会、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制定本次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动员。(二)检查实施(9月中旬至10月底)。各专委会、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在组织企业自查基础上,对重点企业单位开展大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集中开展整治。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
9、组织全过程督查,压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并根据督查情况,适时对各专委会、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三)总结提升(10月底至11月上旬)。各专委会、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总结,县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形成全县大检查工作总结,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举措,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五、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是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的一次重大行动,是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
10、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大检查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动,并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二)加快方案报送。13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当前的重点工作内容抓紧组织制定本行业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聚焦安全生产重点企业、重点单位、重点环节,明确具体推进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和时间表,各专业委员会具体方案要于9月10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汇总。(三)强化执法处罚。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在大检查过程中全程跟进执法;对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严格实施处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一律依法停产停业整顿;对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的企业,
11、一律依法取缔,并落实“一案四查”“一患四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四)加强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新闻媒体,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及时曝光专项行动过程中问题隐患突出的企业和典型非法违法案例,确保“曝光一批企业、警示一个行业“。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五)加强督导考核。县安委会办公室、县重点工作推进中心将对大检查专项行动全过程督查,并加强大检查、督查工作结果运用,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给予表扬,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措施不力的通报批评,必要时约谈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