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日本物业管理概述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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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七章 日本物业管理概述,第十七章日本物业管理概论,第一节 日本物业管理行业的基本概况第二节 日本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管理第三节 日本业主自治管理制度第四节 日本物业管理协会与物业职业资格制度,第一节 日本物业管理行业的基本概况,一、日本物业管理基本概况1.物业管理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1)办公用高层楼群管理(2)中高层零售共同住宅,也是小区的住宅物业管理2.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关系 物业公司的责任是向业主提供服务,具体的内容由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确定,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和价格不能满足业主的要求,业主可以辞退该公司,重新雇用新的物业公司,业主完全拥有所购物业的所有权,不受房地产开发商的限制。,第

2、一节 日本物业管理行业的基本概况,3.居民管理委员会 物业居民自行组织居民管理委员会,来决定物业管理公司的雇用与解聘。一座楼的居民管理委员会由3-7人组成,任期两年,由所有业主轮流担任,委员会负责了解业主的意见、要求,监督、检查物业公司的工作,同时确定专人管理帐目,委员会的人员都是业余的,没有报酬。4. 物业公司服务 物业公司竞争激烈,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降低价格,一般服务管理费用较低,一般只派1-2人负责一座10-20层楼的清扫、安全和设备检查。没有人员24小时值班和保安工作,由警察负责社区的安全,物业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居民家庭,发生保修可以拨打保修电话维修。,第一节 日本物业管理行业的基本概况

3、,二、日本物业管理的特点1.物业管理的法律基础较好。目前,日本物业管理的基本法律为区分所有法,如业主与业主的关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具有详细的记载。2.资格管理严格。物业管理企业须经特别的许可证方可进行物业管理,物业管理人员须经一定的严格考试取得一定的资格证书方可进行物业管理服务。3.物业管理的社会环境较好。 日本私权意识和等价交换的观念强烈,一是业主参与意识强烈,二是业主花钱雇用物业公司购买服务。,第一节 日本物业管理行业的基本概况,4.物业服务企业专业化水平高。全国的物业管理水平比较齐整,保养及时,大厦清洁,没有死角,均可达到“优秀文明小区”的水平。另外,社会分工程度高,服务企业与

4、社会上的水、电、气、维修等存在协作和分工的关系。5.政府依赖社会中介组织实现对物业管理行业的规范和管理,如高层楼宇管理协会、电梯管理协会、住宅管理协会。,第一节 日本物业管理行业的基本概况,三、日本公寓物业管理 日本的住宅包括租赁和购买两种方式,除了独立住宅外,就是公寓住宅。(一)公寓物业管理的三种形式 1.委托管理:指委托专门的物业服务企业对公寓实行管理。一种综合性服务企业,从公寓房屋的销售,到介绍住户。征收房租、提高房租的交涉、养护管理等,都可以代理经营。一种是具有独特的综合商社职能的企业,从住户的中介、税务、法律咨询、修补更新手续、保证入住率、减少空房率等可以承担。此类管理须支付约为房租

5、收入的5%-10%的管理费用。,第一节 日本物业管理行业的基本概况,2.自主管理:指业主直接管理公寓的共用部分、共同的设施和场地,一般由业主组成管理委员会或管理小组,业主轮流承担管理事务的方式,但是存在一些问题:(1)它受规模上的限制,仅适用小规模的公寓管理,还受业主的管理知识和素质的限制。(2)有些需要较高技术水准的管理项目,需要专业人士才能胜任。3.兼容式管理,一部分管理项目采用委托专业性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一部分项目采用自住的管理。,第一节 日本物业管理行业的基本概况,(二)公寓管理的相关法规1.1983年5月21日修订的关于建筑物的产权所有权的法律(俗称公寓法)2.1983年10月建设

6、省制定的中高层共同住宅标准管理规约以及1982年1月建设省制定的中高层共同住宅管理业务处理规则,明确要求每位住户在其购房时必须依照这些样本与物业企业签订合同,以确定双方的法律关系。3.对于公寓大厦,有大厦管理法,警卫业法,消防法等。,第一节 日本物业管理行业的基本概况,(三)公寓管理的内容物业管理包括人的管理和物的管理两个方面:,第一节 日本物业管理行业的基本概况,第一节 日本物业管理行业的基本概况,第一节 日本物业管理行业的基本概况,(四)物业管理费1.管理费。用于维持物业管理所需的办公开支和人员报酬,征收标准按照市场调节,政府只对自己的公营住宅进行管制。2.维修公积金。按月收取,一般为物业

7、管理费的60%。3.公益金。用于公用部分的维修管理费。由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实际使用情况征收。4.管理经费。业主委员会的办公费用。5.泊车费、装修费等专项费用。政府规约中明确住户缴费义务,通过银行代扣代缴。,第二节 日本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管理,一、日本物业管理企业从业许可登记 日本对物业管理企业的从业资格以及经营内容是有严格规定的。一般来说, 需要进行如下登记: 1.公寓管理业者的登记由国土交通省颁发; 2.警备业认定由公司所在地的公安委员会认定; 3.建筑物环境卫生一般管理业、建筑物储水槽清扫业、建筑物鼠虫防除业等经营范围的登记, 由公司所在地的都、道、府一级政府颁发; 4.净化槽保守点检业由卫

8、生部门颁发; 5.消防设备业由地方消防厅管理; 6.一般废弃物收集搬运业由所在城市颁发许可。 总之, 不管公司从事哪一项业务都必须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登记, 或得到主管部门的行业许可。,第二节 日本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管理,二、日本物业管理业从业人员资格1、物业管理业务: 由公寓管理士、管理业务主任者、区分所有管理士负责。2、环境卫生业务: 由建筑物环境卫生管理技术者、清扫作业监督者、空气环境测定实施者、储水槽清扫作业监督者、防除作业监督者、大楼清扫技能士、净化槽清扫技术者等负责。3、设备管理业务: 由电气主任技术者、电气工事士、特殊电气工事资格者、电气工事施工管理技师、冷冻机械责任者、冷冻空气调

9、和机器施工技能士、净化槽管理士、净化槽技术管理者、消防设备士、消防设备点检资格者、危险物处理者、防火管理者、大楼设备管理技能士等负责。,第二节 日本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管理,4、建筑物、设备保全业务: 由特殊建筑物调查资格者、建筑设备检查资格者、管道工事施工管理技士负责。5、保安警备业务: 由保安警备员负责, 警备员兼指导教育责任者。三、日本物业管理企业加入的社会团体 日本物业管理企业一般都会同时加入几个社会团体, 如全国( 或地方) 大楼保持协会、全国( 或地方) 警备业协会、高层住宅管理业协会、高层住宅管理业协会保证机构、全国( 或地方) 宅地建筑物交易业保证协会, 等等。,第二节 日本物业

10、管理企业的经营管理,四、日本物业管理涉及的法律关系1、管理组合( 业主自治组织) 与业主之间的法律关系。 管理组合的权利来源于全体业主对小区共有部分的共有财产权力。 管理组合作为小区全体业主的自治机构, 有代表小区全体业主行使对小区共有部分进行维护管理和向业主收取管理费的权利, 也有接受业主监督的义务。 业主作为管理组合的成员, 在管理组合享有对重大问题决策的权利和对管理组合进行监督的权利, 同时承担向管理组合缴纳管理费和维修积立金( 维修资金) 的义务, 以及遵守管理组合各种有关规定的义务。,第二节 日本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管理,2、管理组合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 (1)管理组合和物业

11、管理企业之间存在一种合同关系。 物业管理企业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规定, 具有提供服务的义务, 同时享有从管理组合获得管理服务报酬的权利。 管理组合享有获得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规定的管理服务的权利, 同时也有义务按管理服务合同的规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第二节 日本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管理,(2) 管理组合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存在一种代理与被代理的关系。 因为,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的过程中, 必然要行使一些日常管理物业小区的权力, 而这些权力都来源于管理组合的授权。 物业管理合同中规定的物业管理企业提供服务的范围, 也就是管理组合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授权范围。3、管理组合与其他服务

12、提供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管理组合除了聘请物业管理企业对小区进行管理的专业服务之外, 还要聘请一些其他的服务提供者提供其他的专业服务。,第二节 日本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管理,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聘请专业的维修公司提供小区设施或设备的维修服务。管理组合与这些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关系也是一种服务与被服务的合同关系。,第二节 日本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管理,五、日本物业管理企业可提供的服务1、住宅管理服务。 由于业主工作繁忙或人口老龄化等原因, 很多业主无法承担管理组合的工作,。日本的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上述这情况不断调整他们的经营业务,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1)住宅管理的基本事务, 包括管理费的收到、管理组合

13、会计的收入/ 支出管理、维修工程的计划与实施等。(2)日常管理业务, 包括管理员业务、清扫业务、日常检查、绿化、管理费欠费管理与追缴等。(3)辅助管理组合运作业务, 包括管理公约、细则的制定与变更, 长期维修计划的制定、攸, 维修档案的记录、保存, 管理组合全体大会、委员会议事档案的整理与保管, 小区内公告的制作等。,第二节 日本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管理,2、咨询业务。 管理组合作为小区的管理主体, 通常也会遇到一些使他们感到困惑的问题, 例如全体决议时参加人数过半了是否有效, 因此,根据需要给予管理组合以专业的建议。这些建议包括: (1)管理组合的运作诊断。对全体业主会议的召开、理事会的运作等

14、有关管理组合的运作进行全盘的诊断。 (2)维修计划的诊断。对全体业主会议的召开、理事会的运作等有关管理组合的运作进行全盘的诊断。 (3) 派遣管理者。管理纵使理事长位置空缺的情况下代行部分管理者的业务。,第二节 日本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管理,3、技术支持服务。 管理组合的委员会成员一般都缺乏的专业知识, 这就会在建筑物、设备维修的品质以及金额等方面引起许多困扰。管理组合如果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建立了相互依赖的关系, 就可心从专业人员那里得到很好的建议。物业管理企业通常给予的建议包括: 建筑物以及设备的诊断、维修计划的设计、专业施工公司的挑选以及建筑物以及设备的日常检查、生字检查记录的保管与整理等。

15、,第二节 日本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管理,4、促使监控服务。 促使是指通过设立保安、门卫等形式,防止小区发生偷盗、火灾等事故。此外, 有的物业管理企业也对小区的电气、给排水设备和消防设备等异常情况以及住户的异常声响等进行24 小时的全天修好监控, 一旦发现异常,也会及时派员处理或向有关部门通报。5、其他服务。 有些规模大的物业管理企业还可以为业主提供共用部位的维修管理、业主志有部分的更新维修、房屋租赁买卖等业务。,第四节 日本物业管理协会与物业职业资格制度,一、物业管理协会的发展1.1952年日本从美国手中开始接管楼宇的管理工作,真正意义的物业管理开始于1957年,即日本第一座高层楼宇建成并委托日

16、本管理公司管理。2.1962年,日本东京大楼管理协会成立。3.1966年全国大楼管理业协会成立。4.1979年日本高层住宅管理业协会成立。参加高层住宅管理协会的条件是必须有高层物业,如果既有高层,又有其他类型的物业,这家物业公司可以参加高层管理协会,也可以参加大楼管理协会。,第四节 日本物业管理协会与物业职业资格制度,二、协会的职责(一)建筑物的保全诊断 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会出现一些变化,除了日常定期保养外,还需要制定修缮计划,在制定修缮计划之前,需要对房屋进行诊断。 建筑物的日常保养工作由管理会社实施。协会接到管理组合保全诊断要求后,应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对建筑物进行诊断,并向管理组合提供“诊

17、断报告书”“修缮标准书”“工程概算金额书”以及“维修计划书”。(二)管理业务主任者资格认定 建设大臣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在向某一大楼派遣楼宇管理业务主任时,应经过上岗培训,这项工作就由休会负责完成并负责培训工作。,第四节 日本物业管理协会与物业职业资格制度,(三)管理费保证制度 为了保证房屋小业主的利益,协会建立了“保证制度,支援制度”,也就是说,参加协会的会员要与协会签订一份“保证委托契约书”,承诺遵守协会的规定,并承诺印管理不善造成小业主的损失时,协会可予支付赔偿金。基本程序是:(1)物业管理公司参加协会,作为会员单位,与协会签订一份“保证委托契约”;(2)物业管理接受管理组合的委托,签订“管

18、理委托契约”,并进行管理;(3)物业管理组合对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要求解除管理委托合同;,第四节 日本物业管理协会与物业职业资格制度,(4)管理组合对协会请求,要求赔偿因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5)协会确认确实是由物业管理公司的责任而对业主造成的损失的,协会从保证金中预先支付;(6)同时,协会将积极推荐其他会员进行物业管理;(7)最后,协会将按赔偿金额的责任向责任方追讨已经赔偿的费用。(四)区分所有管理士的认定 在日本,物业管理中的技术人员一般称为管理士,根据建筑物区分所有法,区分所有管理士能对该建筑物进行策划、设计、管理组合的运行、大规模修缮活动的实施,能够从专家的角度进

19、行运作。 协会根据资格审查、认定事业规程要获得该称号,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并登记为“区分所有管理士”。,第四节 日本物业管理协会与物业职业资格制度,三、协会的活动1.调查研究协会会经常接受政府的委托进行调查研究,这些报告往往在政府、行业、企业决策中具有指导意义。2.教育研修所谓的教育研修,就是指根据物业管理业的发展对其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1)物业管理业务处理的必要知识。(2)综合能力的培训,如顾客分析、投诉和处理等(3)通讯教育,与顾客的交往方式。,第四节 日本物业管理协会与物业职业资格制度,(4)月例会 所谓的月例会是指协会定期组织的专家对管理制度、判例、实施问题进行的演讲和讨论。3.刊物和教科书 全国大楼管理协会和日本高层管理协会都有自己的刊物,报道物业管理的情况,协会还组织编写教材和出版有关物业管理的有关知识,以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拓展视野等,对会员单位起到很好的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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