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监护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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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健康监护,陕西中检评价技术有限公司2016年5月,内容提要,1、职业病概念及常见的职业病2、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3、职业职业健康监护概述4、职业健康监护的内容5、职业健康监护的工作程序6、用人单位在职业健康监护方面职责 7、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档案管理,一、职业病概念及常见职业病,当职业病危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强度与时间超过一定限度时,人体不能代偿其所造成的功能性或/和器质性病理改变,从而出现相应的临床征象,影响劳动能力,称为职业病。 (1)广义职业病:即医学上泛指各种职 业病危害因素所引起的疾病; (2)法定职业病:即立法意义上的职业 病,见职业病防治第二条第二款规 定,而且必须是颁布“职业

2、病目录”中所规定的职业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类,2013年卫计委、安监总局、社保、全总: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共十大类132种职业性尘肺病计其他呼吸系统疾病(粉尘类)19种尘肺病12 开放条款1 其他呼吸系统疾病6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电离辐射)10种;(开放1)职业性化学中毒59种;(开放1)物理因素7种;职业性传染病5种;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8种;(开放1)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4种;职业性肿瘤11种;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3种。,法定职业病是赔偿性疾病,凡属法定职业病的患者,在治疗和休息期间及在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死亡时,均应按劳动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劳保待遇。

3、,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病危害和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如白血球低、活动性肺结核和肺部严重疾患、各种精神疾病、神经病、肝、肾病等),职业禁忌,职业病的特点,1、病因明确 病因即职业病危害因素,在控制病因或作用 条件后,可消除或减少发病,故职业病重在预防;2、职业病危害因素大多可检测,需达到一定的强度 (浓 度或剂量)才能致病;3、在接触同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群中常有一定的发病 率,很少只出现个别病人。4、大多数职业病如能早期诊断、治疗处

4、理,康复效果较 好,但有些职业病 (例如矽肺),目前尚无特效疗法, 只能对症综合处理,故发现愈晚,疗效愈差;5、除职业性传染病外,治疗个体无助于控制人群发病。,职业病“三级预防”的原则,一级预防:病因预防(群体)预防、消除危害源头二级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控制(群体)工作场所定期职业危害评价健康监护制度三级预防:控制疾病恶化,挽救残存功能(个体)职业病人的治疗与康复保障职业病人的权益,常见职业病,粉尘与尘肺病化学毒物与职业中毒物理因素及其所致职业病,粉尘与尘肺病,基本概念影响粉尘致病的因素粉尘对健康的主要危害粉尘的控制原则与防护措施,基本概念,粉尘 能够较长时间漂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5、生产性粉尘 生产活动中产生的能够较长时间漂浮于生产环境中的固体微粒 尘肺 是由于在生产环境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而引起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基本概念粉尘的来源,根据生产方式 固体物质的机械加工:粉碎、钻孔、研磨、切割等 固体物质的不完全燃烧:燃煤产生的煤烟雾等 固体加热时蒸汽的凝结:金属冶炼、铸造、电焊等 固体粉末的包装、搬运、混合、过筛等根据产生粉尘的行业 矿山开采业:金属矿山和非金属矿山的开采 机械加工业:铸造业 冶炼业:炼铁、炼钢等的矿石的粉碎、烧结、选矿 筑路业:铁路、公路修建中的隧道开凿及铺路 水电业:水电行业中的隧道开凿及运输,基本概念粉尘的分类,根据粉尘的性质: 无机粉

6、尘 有机粉尘根据粉尘颗粒在空气中停留的状况分类: 降尘 飘尘根据粉尘粒子在呼吸道沉积部位不同分类: 非吸入性 可吸入性 呼吸性粉尘,影响粉尘致病的因素,粉尘的理化特性粉尘的浓度和接触时间 粉尘分散度 粉尘溶解度 粉尘硬度 粉尘的荷电性 粉尘的爆炸性,粉尘对健康的主要危害,对呼吸系统的影响: 尘肺病 粉尘沉着症 有机粉尘引起的肺部病变 呼吸系统肿瘤 呼吸系统炎症 其他局部作用:皮肤损伤、眼部损伤等中毒作用:铅、锰、砷等,粉尘所致呼吸系统疾病,尘肺病粉尘沉着症:锡、铁、锑等;不损伤肺泡结构;脱离后不再继续发展有机粉尘引起的肺部病变(棉尘病、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等)呼吸系统肿瘤:石棉、铬、砷等呼吸

7、系统炎症:其他:肺气肿气管炎、支气管炎、肺炎等 抵抗力下降,易感染(肺结核等),其他危害,局部作用:皮肤长期接触粉尘可导致阻塞性皮脂炎、粉刺、毛囊炎、脓皮病等;金属粉尘还可引起角膜损伤、浑浊。 中毒作用:含有可溶性有毒物质的粉尘,如含铅、锰、砷等可在呼吸道粘膜很快溶解吸收,导致中毒。,粉尘的控制原则与防护措施,八字方针 革:工艺改革、技术革新 水:湿式作业 密:尘源密闭 风:加强通风、抽风措施 护:个人防护 管:经常维修、管理 教:宣传教育 查:职业健康检查、现场监测,尘 肺 病,定义临床表现并发症治疗,尘肺病的定义,定义:尘肺病是由于在生产环境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而引起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

8、全身性疾病。 分类:矽肺、石棉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炭黑尘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及铸工尘肺12种 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共13种。,尘肺病的临床表现,早期可无临床症状,亦可无异常体征。症状 “四大症状”:咳嗽、咳痰、胸痛、呼吸困难。体征 呼吸音粗、干性罗音、湿性罗音、喘鸣音等胸部X射线表现 小阴影(小于10mm) 大阴影(大于10mm)肺功能检查 早期患者肺功能改变不明显,与X线胸片影像表现不一致。,尘肺病的并发症,肺结核肺源性心脏病肺部感染自发性气胸等,尘肺病的治疗,目前尚无根治的药物 对症治疗、 支持治疗为主,毒物与

9、职业中毒,毒物概述 生产性毒物危害的预防原则职业中毒概述,毒物概述,基本概念生产性毒物的职业接触机会生产性毒物侵入人体的途径,基本概念,毒物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给予小及剂量后可与生物体相互作用,引起生物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改变,导致暂时性或持久性损害,甚至危及生命的化学物质称为毒物。生产性毒物在工农业生产过程中,生产或使用的有毒物质称为生产性毒物。,生产性毒物的职业接触机会,接触生产性毒物主要有两个环节,即原料的生产和其使用。 有些作业虽未使用有毒物质,但在特定情况下亦可接触到毒物乃至发生中毒。,生产性毒物侵入人体的途径,呼吸道(主要途径)皮肤 消化道,生产性毒物危害的预防原则,生产性毒物种类繁多,

10、接触面广,接触人数庞大,职业中毒在职业病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在预防中首先应遵循“三级预防”原则,推行“清洁生产”,重点做好“前期预防”。定期对生产环境进行监测,采取必要措施使车间空气生产性毒物浓度降低至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生产性毒物危害的预防原则,具体预防措施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物料和工艺 2.工艺设备 3.通风净化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5.健康监护,职业中毒概述,基本概念职业病中毒的分型职业病中毒的临床表现职业病中毒处理原则,基本概念,中毒是指由于外源性毒物进入人体内,产生毒性作用,导致机体的功能障碍或器质性的改变,引起疾病或死亡的称中毒。职业中毒在生产环境和劳动过

11、程中,由于接触工业毒物所引起的中毒称职业中毒。非职业中毒常由于环境污染,食品污染,误服毒物或其他原因所致的中毒。,职业中毒的分型,急性中毒由毒物一次或短时间(24小时)内大量进入人体所致,多数由生产事故或违反操作规程所引起。如:急性苯中毒、氯气中毒等。慢性中毒是长期少量毒物进入人体所致,绝大多数是由蓄积作用的毒物引起。如:慢性铅中毒、锰中毒、汞中毒等。亚急性中毒是介入急、慢性中毒之间,在短时间(160或90天)内由较大量的毒物进入人体所产生的中毒现象。,职业中毒的分型,“带毒状态”即接触毒物,但无中毒症状和体征,尿中或其他生物材料中所含的毒物量(或代谢产物)超过正常值上限;或驱除试验(如驱铅、

12、驱汞)阳性,这种状态称带毒状态或称毒物吸收状态,如铅吸收、汞吸收。,职业中毒的临床表现,呼吸系统: 一次大量吸收某些毒气可突然引起中毒。 长期吸入刺激性气体,能引起慢性呼吸道炎症,如鼻炎、咽炎、气管炎等。 吸入大量刺激性气体可引起严重的呼吸道病变,如化学性肺水肿、化学性肺炎等。 某些毒物可导致哮喘发作,如二异氰酸甲苯脂。 接触某些刺激性气体可造成肺纤维化、肺气肿,导致气体交换障碍,呼吸功能衰竭。,职业中毒的临床表现,消化系统: 毒物所致消化系统中毒症状有多种多样。 由于毒物作用特点不同,可出现急性肠胃炎、腹绞痛,口腔征象如齿龈炎、酸蚀症、氟斑牙等;色素沉淀,见于铅、银、钡、汞、铊等中毒。四氟化

13、碳、三硝基甲苯等亲肝性毒物,根据进入体内量的多少可引起急慢性肝病。,职业中毒的临床表现,血液系统: 许多毒物能对血液系统造成损害,常表现为贫血、出血、溶血、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等。 如铅可抑制和影响血红素的合成,临床表现为低血色素性贫血。 苯及三硝基甲苯等毒物可抑制骨髓造血功能。表现为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甚至全血细胞减少成为再生障碍性贫血。苯还可致白血病。 砷化氢可引起急性溶血,出现血红蛋白尿。,职业中毒的临床表现,神经系统: 慢性中毒早期表现神经衰弱综合征和精神状态,脱离接触可恢复。 砷、铅中毒可损害运动神经,感觉神经或混合神经,引起周围神经病。 锰、一氧化碳可损伤椎体外系的症状(手震颤、步态失调

14、)重度中毒可发生中毒性脑病及脑水肿。,职业中毒的临床表现,中毒性肾病: 汞、镉、铀、铅、四氯化碳、砷化氢等可引起肾损害,常见的临床类型有:急性肾功能衰竭、肾病综合征和肾小管综合征。 其它: 皮肤的刺激、过敏、烧灼。 眼损害及骨骼病变和烟尘热等。,职业中毒处理原则,慢性职业中毒: 应立足于早诊断,早治疗,以防病情发展。要暂时脱离毒物接触,进行适当的休息和营养,以恢复体质,必要时需在医生的指导下应用解毒或拮抗剂消除体内毒物。急性职业中毒: 立即使患者停止接触毒物,尽快脱离工作现场,移至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通畅,更换污染衣物,充分清洗皮肤。出现休克,呼吸障碍,心脏停博等立即进行抢救。在处置的同时,

15、应拨“120”并通报相关部门。,物理因素及其所致职业病,噪声噪声聋、爆震聋振动手臂振动病(局部振动病)高温职业性中暑,噪声危害与控制,基本概念对人体的影响影响噪声危害的因素控制措施,基本概念,声音物体振动后,振动能在弹性介质中以波的形式向外传播,传到人耳引起的音响感觉称为声音。噪声从卫生学的角度讲,凡是使人感到厌烦或不需要的声音都称为噪声。生产性噪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声音频率和强度没有规律,听起来使人感到厌烦,称为生产性噪声或工业噪声。,基本概念,噪声的分类按来源 机械性噪声 流体动力型噪声 电器噪声按强度时间性质 稳态噪声 非稳态噪声按强度频率性质 低频噪声 中频噪声 高频噪声,噪声对人体的影

16、响,听觉系统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生殖功能及胚胎发育工作效率,噪声对听觉系统的影响,暂时性听阈位移是指人或动物接触噪声后引起听阈变化,脱离噪声环境后经过一段时间听力可恢复到原来水平。 听觉适应 听觉疲劳永久性听阈位移是指噪声或其他因素引起的不能恢复到正常水平的听阈升高。器质性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听力损失不能完全恢复,听阈位移是永久性的。 听力损伤 噪声性耳聋,噪声对其他系统的影响,神经系统: 神经衰弱综合征心血管系统:心率、血压消化系统:胃肠功能紊乱生殖功能及胚胎发育:女工月经不调、妊娠高血压、胎儿心率加快工作效率:厌烦、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影响噪声对机体作用的因素,噪声的强度和频谱

17、特性接触时间和接触方式噪声的性质其它有害因素共同存在机体健康状况及个人敏感性个体防护,控制噪声危害的措施,制订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控制噪声源控制噪声传播个人防护健康监护,噪声聋,是由于听觉长期遭受噪声影响而发生缓慢的进行性的感音性耳聋,早期表现为听觉疲劳,离开噪声环境后可以逐渐恢复,久之则难以恢复,终致感音神经性聋。 噪声除对听觉损伤外,还可引起头痛、头昏、失眠、高血压、心电图改变,也可影响胃的蠕动和分泌。 噪声聋常见于高度噪声环境中工作的人员,如锅炉、汽机、空压机、风机、振筛机、皮带机等作业区工作人员,铆工、锻工、纺织工等等。,噪声聋,病因长期工作于噪声级大于90dB的噪声环境中即可对耳蜗造

18、成损害,耳蜗受损程度受下列因素影响。(一)时间:在噪声环境里工作的时间越长,听力损害程度越大。(二)噪声强度与性质:频率高、强度大对听力损害严重。断续噪声比持续噪声危害大。震动加噪声较单纯噪声的损害大。(三)工作环境因素:狭窄的工作场所比开阔的工作环境易受损害,距离噪声源越近,越易受损害。(四)身体情况:中老年人比青年人易受噪声损伤,体弱者比强壮者易受损害,曾有感音性聋或中耳炎疾患者较易受损伤,个人体质不同敏感性也不同。,噪声聋,病理 在长期噪声刺激影响下,耳蜗血管纹首先出现血循环障碍,螺旋器毛细胞损伤,脱落,严重者内毛细胞亦损伤,继之螺旋神经节发生退行性变,以耳蜗基底圈末段及第二圈病变最明显

19、。此处接近鼓室,血管较细,容易受噪声影响。耳蜗基底圈主要接受4000hz的声音刺激,故早期患者以4,000hz处听力损失明显。也有人认为与外耳道共振有关,因外耳道的共振频率在3,0004,000hz左右。,噪声聋,临床表现主要症状为进行性听力减退及耳鸣。早期听力损失在4,000HZ处,因此,对普通说话声无明显影响,仅在听力计检查中发现,以后听力损害逐渐向中低频发展,此时感到听力障碍,严重者可全聋。耳鸣与耳聋可同时发生,亦可单独发生,常为高音性耳鸣,日夜烦扰不宁。,噪声聋,预防噪声耳聋主要在预防,首先改善厂房建筑,增加消声及防震措施,改善机器装置及技术操作,使噪声缩减到安全限度内(80dB )。

20、在噪声环境中工作者应戴防护器,如防声耳塞,即使外耳道内塞以棉花亦能起到一定的防声作用。每日持续工作时间中要有短暂休息,可以减低噪声对听力损害。应定期对在噪声环境中工作者做听力检查,以便早期发现。,噪声聋,治疗早期如有4000hz听力下降而无自觉症状者,休息数日或数周常可自行恢复,并服用维生素B1,血管扩张剂,高压氧等治疗。如治疗无效可配戴助听器。,爆 震 聋,短时间近距离暴露超强噪声所致的急性声损伤。特点: 1、一次暴露于无任何个人防护、近距离暴露的爆破作业或工作场所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化学品等的爆炸,均可导致爆震聋。 2、病因明确,症状的发生于暴露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满足纳入职业病目录的条件。

21、,爆震聋诊断原则,确切的职业性爆震接触史有听力障碍及耳鸣、耳痛等症状耳科检查可见鼓膜充血、出血或穿孔,有时可见听小骨脱位等体征纯音测听为传导性聋、感音性聋或混合性聋结合现场职业晚上学调查,排除其他原因所致听觉损害。,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1)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化学因素:生产性毒物,如铅、汞、苯系物、氯等;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石棉尘、煤尘、有机粉尘等;物理因素:主要为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等;异常气压如高

22、压、低气压等;噪声及振动;非电离辐射如紫外线、红外线、激光、射频辐射等;电离辐射如、X射线等;生物因素:如动物皮毛上的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传染性病原体。,(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等;精神(心理)性职业紧张;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不能合理地安排与劳动者 身体状况相适应的作业;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如视力紧张等;长时间处于不良体位或姿势,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劳动。,(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自然环境因素的作用,如炎热季节高温辐射,寒冷季度因窗门紧闭而致通风不良等;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如有毒与无毒、低毒与高毒工段安排在同一车间内;由不合

23、理生产过程所致环境污染。,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及可能所致的职业病,三、职业健康监护概述,职业健康监护的定义 以预防为目的,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医学健康检查和健康相关资料的收集,连续性地监测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分析劳动者健康变化与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并及时地将健康检查和资料分析结果报告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1.早期发现职业病、职业健康损害和职业禁忌证。 2.跟踪观察职业病及职业健康损害发生、发展规律及分布情况。 3.评价职业健康损害与作业环境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及危害程度。 4.识别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高危人群。 5.进

24、行目标干预,包括改善作业环境条件,改革生产工艺,采用有效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对职业病患者及疑似职业病和有职业禁忌人员的处理与安置等。 6.评价预防和干预措施的效果。 7.为制定或修订卫生政策和职业病防治对策服务。,职业健康监护目的,四、职业健康监护的内容,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后健康检查、应急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职业健康检查的意义,职业健康检查是对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有针对性的体格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对劳动者做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应急、离岗后医学随访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应及时将职

25、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医学观察。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为正常出勤。,职业健康检查包括: 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离岗后健康检查 应急健康检查,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主要目的是发现有无职业禁忌证,建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基础健康档案。上岗前健康检查均为强制性职业健康检查,应在开始从事有害

26、作业前完成。下列人员应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 a)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种作业岗位的人员; b)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人员,如高处作业、电工作业、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等。,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长期从事规定的需要开展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应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 定期健康检查的目的主要是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或劳动者的其他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通过动态观察劳动者群体健康变化,评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定期健康检查的周期应根据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目标疾病的潜伏期和

27、防护措施等因素决定。,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在准备调离或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岗位前,应进行离岗时健康检查。 主要目的是确定其在停止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时的健康状况。 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是在离岗时的90天内,可视为离岗时检查。,离岗后健康检查,下列情况劳动者需进行离岗后的健康检查:a)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具有慢性健康影响,所致职业病或职业肿瘤常有较长的潜伏期,故脱离接触后仍有可能发生职业病;b离岗后健康检查时间的长短应根据有害因素致病的流行病学及临床特点、劳动者从事该作业的时间长短、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浓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应急健康检查,当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根

28、据事故处理的要求,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及时组织健康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和现场劳动卫生学的调查,确定危害因素,为急救和治疗提供依据,控制职业病危害的继续蔓延和发展。应急健康检查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开始。从事可能产生职业性传染病作业的劳动者,在疫情流行期或近期密切接触,五、职业健康监护的工作程序,用人单位制订工作计划,选择并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签订委托协议书:包括危害因素、接触人数、检查项目、检查时间、地点、查体费用等。单位提供基础资料:包括基本情况、危害因素、接触人数、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环评、防护情况等。检查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检查机构对检查结果汇总,在规

29、定时间向企业提交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职业健康检查档案。,企业的基础资料,单位名称、法人代表、组织机构代码;联系人、电话、地址等;行业及经济类型、主管部门;现有职工总人数、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和接触人数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现场流程,1、领取体检表、职业史询问、体检项目确定、编号2、填写有关项目(身份证号、职业史、既往史、工作岗位、工龄、所接触危害因素等)3、完成各项检查4、签名确认,用人单位盖章5、交回体检表,检查项目的确定,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在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30、188-2014中规定:确定检查项目的主要依据是接触危害因素对人体危害性质、毒作用部位、其影响的功能及反映毒作用程度的指标、检查种类等,即目标疾病的诊断指标。 在不同岗位、接触不同有害因素的工人,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是不一样的;对于同一种毒物,不同性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检查项目也不同(如岗前、在岗、离岗等)。,例如,接触粉尘作业人员,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必检项目为内科检查、高千伏胸片、肺功能、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血清ALA;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必检项目仅是岗前检查项目的前4项,减少3项。 接触噪声作业人员的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必检项目为内科检查、耳科检查、心电图、纯音听阈测试、血常规、尿常规、血清ALT

31、;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必检项目为岗前检查项目减少后3项。 接触2种以上有害因素的工人,检查项目应是2种有害因素必检项目的叠加。(如粉尘+噪声等),电焊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电焊作业人员操作过程中同时接触:电焊烟尘、锰、电焊弧光、氮氧化物等。涉及的危害因素:粉尘、锰、氮氧化物、紫外辐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应包含涉及粉尘、锰、氮氧化物、紫外辐射的检测项目(内、外、神经系统、眼科、皮肤、血清ALT、血常规、尿常规、尿锰、高千伏X胸片、肺功能、心电图等)如果现场还有其他危害因素,如噪声,则增加耳科、纯音听阈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分析应包含涉及不同危害因素的职业禁忌症。,六、用人单位在职业健康监护方

32、面职责,用人单位应当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 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用人单位应当选择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确保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身份的真实性。,用人单位在委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下列文件、资料:(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三)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结果。,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下列措施:(一)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二)对健康损害可能

33、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进行妥善安置;(三)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四)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五)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立即改善劳动条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七、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档案管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健康监护全过程的客观记录资料,是系统地观察劳动者健康状况的变化,评价个体和群体健康损害的依据,其特征是资料的完整性、连续性。,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历年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

34、等健康资料。,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组织组成、职责;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和年度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的文书,包括委托协议书、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健康检查总结报告和评价报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和职业病报告卡;用人单位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劳动者的处理和安置记录;用人单位在职业健康监护中提供的其他资料和职业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相关资料;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包括以下内容:,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劳动者或劳动者委托代理人有权查阅劳动者个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或者提供虚假档案材料。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应保证档案只能用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目的,并保证档案的保密性。,结束语,牢固树立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致力于管理和科技创新;用负责的健康安全行为,造福员工,回报社会。预防急、慢性伤害抓好安全生产,让员工不受到瞬间的伤害;抓好职业健康,让接触有害物质的员工不受到慢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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