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管理5.船舶防治污染管理ppt课件.ppt

上传人:小飞机 文档编号:1437492 上传时间:2022-11-24 格式:PPT 页数:33 大小:13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船舶管理5.船舶防治污染管理ppt课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33页
船舶管理5.船舶防治污染管理ppt课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33页
船舶管理5.船舶防治污染管理ppt课件.ppt_第3页
第3页 / 共33页
船舶管理5.船舶防治污染管理ppt课件.ppt_第4页
第4页 / 共33页
船舶管理5.船舶防治污染管理ppt课件.ppt_第5页
第5页 / 共3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船舶管理5.船舶防治污染管理ppt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船舶管理5.船舶防治污染管理ppt课件.ppt(3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5.船舶防治污染管理 52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公约由公约正文、二个议定书和六个附则组成。二个议定书分别是:议定书关于涉及有害物质事故报告的制度议定书仲裁六个附则分别是:附则防止油污规则(必选项),1983.10.02对我国生效。附则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1987.04.06对我国生效。 (必选项),附则防止海运包装形式有害物质污染规则,1994.12.13对我国生效附则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规则,2003.9.27。2006.11.2附则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则,1989.02.21对我国生效。附则防止船舶造成大气污染规则。2005年5月19日生效2006.08.23对我国生效,5.船舶防

2、治污染管理 52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议定书关于涉及有害物质事故报告的制度的有关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五个部分:报告的责任;报告的时间;报告的内容;补充报告和报告的程序。报告的责任:船舶发生涉及有害物质的事故时,船长或负责管理该船的其他人员应毫不迟疑地按照本议定书的规定,作出详细的事故报告。报告的时间超过允许排放标准的排放;包装形式的有毒物质的排放或可能排放;船舶营运期间排放油类或有毒液体物质超过现行公约允许的排放量或瞬间排放率;船长15m及以上的船舶发生:影响船舶安全的损坏、失灵或故障,;报告内容船舶特征;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事故种类;有害物质的数量、类别;援助和救助的措施;补充报告:,5.

3、船舶防治污染管理 52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防止油污规则附则分四章:总则;控制操作污染的要求;关于将油船因舷侧和船底损坏而造成污染减至最低限度的要求;防止油污事故造成污染定义特殊区域:是指需要采取防止海洋油污染的特殊强制办法的海域,包括地中海区域、波罗的海区域、黑海区域、红海区域、海湾区域、亚丁湾区域、西北欧水域(包括北海、英吉利海峡等水域)和南极地区(南纬60度以南)、阿曼区域、南非南部海域。“清洁压载舱”:是指该油舱经清洗后,其压载水在晴天从静止状态下的船上排入平静而清洁的水中,不会在水面产生明显的痕迹或形成油泥或乳化物沉淀。“专用压载舱”:是指货油或燃油系统完全隔绝并固定用于压载

4、的舱。,5.船舶防治污染管理 52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检验与检查凡150 GT及以上油轮和400 GT及以上的其他船舶应进行下列检验:初次检验:在船舶投入营运之前或签发国际防止油污证书(IOPP)之前进行;定期检验:检验间隔期不得超过5年;期间检验:在IOPP证书有效期内至少进行一次;强制性年度检验或不定期检查;证书150 GT及以上油轮和400 GT及以上的其他船舶经过规定的检验后应签发国际防止油污证书(IOPP),该证书有效期不超过5年,在下列情况下将失效:未经主管机关的许可,对所要求的结构、设备、系统、布置等作了重大改变;未按规定进行期间检验;改挂另一国国旗时,如果改挂另一缔约国国

5、旗,原证书继续有效3个月以便完成换发新证书的工作,5.船舶防治污染管理 52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排放要求船舶在特殊区域外的排放油轮排放货油舱污压载水、洗舱水、货油泵舱舱底污水时,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不在特殊区域内;距最近陆地50n mile以上;正在航行途中;瞬间排放率不超过30L/ n mile;排油监控系统和污油水舱的装置正在运转;排入海中的总油量,现有油轮不超过该种货油总量的1/15000,新油轮不超过1/30000;,5.船舶防治污染管理 52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排放要求船舶在特殊区域外的排放油轮和400 GT及以上非油轮排放机器处所的舱底污水时,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不在特殊区

6、域内;在航行途中;未经稀释的排出物的含油量不超过15ppm;船上按要求配备的设备正在运转;含有混合物不是来自油船的货泵舱的舱底;如是油船,含有混合物未混有货油残余物,5.船舶防治污染管理 52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排放要求船舶在特殊区域内的排放任何油轮的压载水和洗舱水等禁止排放入海,但清洁压载舱或专用压载舱的除外。油轮和400 GT及以上非油轮排放经过处理的机器处所的舱底污水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含油污水不是来自货油泵舱;含油污水不混有货油残余物;正在航行途中;未经稀释排出物的含油量不超过15ppm;船上所设符合规定的过滤设备正在运转;该过滤系统备有停止装置,当排出物的含油量超过15ppm

7、时能确保自动停止排放。,5.船舶防治污染管理 52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船舶防污结构和设备专用压载舱:载重量2万吨及以上的新原油油轮和4万吨及以上现有原油油轮;载重量3万吨及以上新成品油轮和4万吨及以上的现有成品油轮;原油洗舱系统载重量2万吨及以上新原油油轮和4万吨及以上现有原油油轮应装有原油洗舱系统和原油洗舱系统操作与设备手册。残油(油泥)舱:凡400 GT及以上的船舶,设置一个或几个残油舱。标准排放接头:所有船舶应备有用于连接岸上接受设备与船上排放管路的标准排放接头。油轮双层底(1992年52(32)号决议)凡5000载重吨及以上的新油船应具有双层底和包围货油舱的边舱,6005000载

8、重吨的新油船至少应设有双层底。排油监控系统和滤油设备(根据1992年修正案)400 GT及以上但小于10000总吨的船舶应装有经主管机关认可的,保证排出物含油量不超过15ppm的滤油设备;100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除滤油设备外,还应装设当排出物的含油量超过15ppm时能报警并自动停止排放的装置。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和油类记录簿根据本规则新增加的第26条的要求,凡150 GT及以上的油轮和400 GT及以上的非油轮必须备有经主管机关认可的船上油污应急计划。,5.船舶防治污染管理 52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化学品液货船:是指用于装运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的船舶,包括油

9、轮。有毒液体物质:是指国际散装化学品规则污染类一栏列明的物质或根据本规则规定评定为X、Y、Z类的任何物质。防污证书和文件:国际防止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证书(NLS证书)(Certificate of Noxious Liquid Substance)证书,有效期5年。按照国际散化规则的要求签发的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适装证书(COF证书)也具有同等效力。,5.船舶防治污染管理 52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分类:有毒物资分为4类,即:X类:重大危害,严禁排放;Y类:危害,采取措施,限制质和量;Z类:较小危害,采取较为宽松的限制措施;OS类:目前认为没有危害,

10、不受限制。,5.船舶防治污染管理 52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X、Y、Z类的排放标准:正在航行途中,自航船至少为7kn,非自航船至少为4kn;在水线以下排放;距最近陆地不少于12n.mile,水深25m以上;,5.船舶防治污染管理 52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防止海运包装形式有害物质污染规则 定义“有害物质”是指IMDG中被确认为“海洋污染物”的物质。“包装形式”是指IMDG中规定的有害物质的盛装形式。包装要求:耐久地标明正确学名,耐久的识别标签或签条板,这种识别标签也可用联合国编号表示。包装上的正确学名及签条板,经海水浸没3个月后仍能被识别。单证及运输

11、的要求:货运单证除应使用正确的学名外,还应附加注明“海洋污染物”字样。船上应有特别清单,至少应在开始装卸有害物质前24小时通知港口当局。有害物质应妥为积载与加固,以便将对海洋环境的危险降至最低程度且不致损害船上人员及船舶的安全。,5.船舶防治污染管理 52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IV 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目的:对生活污水在海上排放、船上控制生活污水排放的设备和系统、码头港口接收设备的要求以及检验、发证登方面作了规定。国际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ISPP)有效期5年适用:对国际航线400总吨及以上的所有新船、载客超过15人的所有新船,2005年8月1日生效,对现有船5年后生效(2010.

12、8.1),要求船舶应配备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或粉碎消毒装置或生活污水储存柜(集污舱),5.船舶防治污染管理 52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生活污水:任何形式的厕所的排出物和其他废弃物医务室的面盆、洗澡盆和这些处所排水孔的排除物装有活的动物处所的排出物混有上述排出物的其他废水,5.船舶防治污染管理 52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生活污水的排放标准:船舶禁止排放,除非经过批注的设备粉碎和消毒,距离最近陆地3海里以外排放没经过批注的设备粉碎和消毒,距离最近陆地12海里以外排放排放时船速不小于4节,以中等的速率排放处理装置正在运转船舶和港口应配备负责规定的标准排放接头,5.船舶防治污染管理 52国际防止船

13、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则一、定义“船舶垃圾”:是指船舶正常营运期间产生的需要不断或定期处理的各种食物、日常用品、工作用品的废弃物,但鲜鱼及其各组成部分不包括在内。“特殊区域”:是指需要采取防止船舶垃圾污染海洋的特殊强制办法的海域,包括海湾区域、红海区域、黑海区域、地中海区域、波罗地海区域、北海区域、南极区域、泛加勒比海区域。,5.船舶防治污染管理 52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二、船舶垃圾的处理规定在特殊区域以外处理时:禁止一切塑料制品(包括合成纤维制成的缆绳、渔网和塑料垃圾袋以及可能含有有毒或重金属残余的塑料制品的焚烧炉灰烬等)排放入海;垫舱物料、衬料、包装材料等飘浮物,距最

14、近陆地25n mile以内禁止排放入海;食品废弃物及其他一切垃圾,在距最近陆地12 n mile以内禁止排放入海,但经粉碎加工处理后,能通过25mm筛孔的,在距最近陆地3 n mile以内禁止排放入海。,5.船舶防治污染管理 52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在特殊区域以内处理时:一切塑料制品及其他船舶垃圾(除食品废弃物)禁止排放入海;食品废弃物应尽可能远离陆地,至少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外排放。但在泛加勒比海区域,应经粉碎加工处理后能通过25mm的筛孔且距最近陆地3 n mile以外排放。,5.船舶防治污染管理 52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三、垃圾记录簿、垃圾公告标牌、垃圾管理计划公告标牌总长1

15、2m及以上的所有船舶应张贴公告标牌,向船员和旅客展示关于垃圾处理的要求;公告标牌应以船旗国官方语言书写,对于在公约其他缔约国的港口间从事运输的船舶,还应以英语或法语书写。垃圾管理计划所有400GT及以上的船舶和可载运15人及以上的船舶应有一份船员须遵守的垃圾管理计划,该计划应:规定垃圾收集、存放、加工和处理的程序,包括船上设备的使用;指定专人负责该计划的实施;(C/O)符合IMO制定的导则;用船员的工作语言书写,5.船舶防治污染管理 52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垃圾记录簿所有400 GT及以上的船舶和可载运15人及以上的船舶应配备垃圾记录簿。船舶在港口或站应将垃圾排放到垃圾接收设备,船长应从

16、设备管理人员处取得一份垃圾处理数量的收据或证明,并同垃圾记录簿一起保存2年。,5.船舶防治污染管理 52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VI防止船舶造成大气污染规则2004年5月18日,萨摩亚群岛批准附则VI,达到了规定的15个国家不少于世界商船总登位50的生效条件,该附则于2005年5月19日生效。国际防止大气污染证书(IAPP)有效期5年目的:控制船上的消耗臭氧物质、氮氧化物(NOX)、硫氧化物(SOX)、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等的释放 控制船上焚烧、控制燃油的质量,5.船舶防治污染管理 52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如:任何燃油的含硫量不超过4.5m/m,呼吁IMO对船上残余燃油的平

17、均硫含量检测。在硫氧化物排放控制区(波罗的海区、北海),船用燃油的平均硫含量不超过1.5m/m。禁止故意排放消耗臭氧物质,包括氟代卤化烃树脂(1211干粉灭火剂)和CFCS(三氯氟甲烷、乙烷等)对柴油机氮氧化物的排放作了限制禁止在船上焚烧某些物质:如被污染的包装材料和多氯联笨(PCBS),5.船舶防治污染管理 52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海洋环境保护法 目的:为了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适用范围: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管理体制: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18、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海洋环境;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 国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军队环境保护部门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5.船舶防治污染管理 52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进行下列活动,应当事先按照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船舶在港区水域内使用焚烧炉;船舶在港区水域内进行洗舱、清舱、驱气、排放压载水、残油、含油污水接收、舷外拷铲及油漆等作业;船舶、码头、设施使用化学消油剂;船舶冲洗沾有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的甲板;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过驳作业;从事船舶水上拆解、打捞、修造和其他水上、水下船舶施工作业。,5.船舶防治污染管理 52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

19、的有关内容防止船舶污染的一般规定船舶发生油类、油性混合物、废弃物和其他有毒害物质造成污染海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和消除污染,并尽快向就近的港务监督提交书面报告,接受调查处理。船舶发生海损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海洋环境重大污染损害的,港务监督有权强制采取避免或减少这种污染损害的措施,包括强制清除或强制拖航的措施。船舶需要在港内进行洗舱作业,必需采取安全和防止污染海域措施,并事先向港务监督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洗舱作业是指燃油舱、货油舱、或其他有毒、含腐蚀性货物舱室的清洗作业,包括原油洗舱。,5.船舶防治污染管理 52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为保证油轮的安全引航、靠泊和防止海域污染,所有进

20、港的空载油轮留存的压舱水不得少于该油轮载重量的1/4。船舶在发生油污事故或违章排油后,不得擅自使用化学消油剂,如必须使用时,应事先用电话或书面向港务监督申请,说明消油剂的牌号、计划用量和使用地点,经批准后,方可使用。船舶发生海损事故或有可能沉没时,船员离船前应尽可能关闭所有油舱(柜)管系的阀门,堵塞油舱(柜)的透气孔,并在海事报告中说明存油数量和透气孔的位置。,OPA90,赔偿限额(责任限制)责任方(船舶拥有者、经营者或光船租赁该船的任何人)的赔偿责任总额不超出下列规定的范围:3000总吨以上的液货船限额为每总吨1200美元,或1 000万美元,取其大者;3000总吨以下的液货船限额为每总吨1

21、200美元,或200万美元,取其大者;其他船舶限额为每总吨600美元,或50万美元,取其大者。,OPA90,无限赔偿如果油污染事故是由于负责方或其代理人、雇员或按照与负责方的合同关系的人员下列行为,则将承担无限赔偿,即不享受责任限制的权力:有重大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违反适用的联邦安全、构造或操作规则和命令,其中包括没有按规定报告该事故或没有向有关方面提供关于清污活动和一切合理的合作与协助;,OPA90,对船员的要求(1)对船员酗酒和吸毒进行严厉处罚,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2)凡到美国的船舶尤其是油船,其船上的船员要接受美国主管机关的考核,其内容包括配员、培训、资历和值班标准。油船还要求“原油洗

22、舱”培训与证书、航行计划及英语能力,必须具备为防止和消除油污行动的应急反应能力。其他国家船员发证标准至少相当于美国法律或美国所接受的国际标准规定的能力;否则禁止其进港。,OPA90,对液货船航行安全标准的规定(1)配备完善足够的航行设备和系统;(2)制定符合规定的航行计划和驾驶台常规命令;(3)用船旗国官方语言和英文对照的船东管理船舶的规章制度;(4)实施船位报告制度;(5)威廉王子湾、华盛顿的罗萨里欧海峡和普夫特海峡等水域,强制雇用拖轮护航。对油船构造和货油系统的要求(1)油船必须建造成双层壳体;(2)货油舱必须设置液位和舱内压力监测装置、超高液位报警装置;(3)设置舱内油气回收装置,保证油

23、气不放人大气,5.船舶防治污染管理 52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油污应急计划(SOPEP)根据规定(MARPOL73/78附则第26条),150GT及以上的油船和400GT及以上的非油船应备有经主管机关认可(我国由港监机构认可)的SOPEP。该计划应符合IMO油污应急计划编制指南的要求,并用船员的工作语言编写。制定油污应急计划的目的及要求:SOPEP的目的是帮助船员在船舶发生意外排油时,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或尽量减少排油、减轻油污损害。为了使船员面临应急情况时避免混乱、延误时机、措施失误,因此SOPEP的编制必须做到:确切、可行、易于操作;能被船上人员和岸上的船舶管理人员理解;应定期进行评估,

24、检查和修改。,5.船舶防治污染管理 52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SOPEP的内容SOPEP至少应包括四部分内容,即:船长或负责管理该船的其他人员在报告油污事故时应遵循的程序;油污事故中需联系的单位或人员的清单;为减少或控制排油船上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在油污应急行动中,船舶与沿岸国、地方当局取得联系的程序和要点。,5.船舶防治污染管理 52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油污应急反应部署表及演习油污应急部署表:其性质与船舶应急部署表相同,针对船舶发生油污事故后各类人员的职责和应采取的应急措施作了明确地分工和规定。演习及记录为保证SOPEP发挥应有的指导作用,提高船员抗污染的应急反应能力,应定期进行油污应变演习。演习可同船上其他演习合并进行。我国船上配备的SOPEP中通常要求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每次的演习情况应详细记入航海日志,保存3年。有关油污事故记录的保存:由于油污事故均涉及责任、赔偿和补偿等问题,所以SOPEP中规定了应保存记录的项目和时间,我国船上配备的SOPEP有保存3年的规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