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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级农村阳光助残就业基地就业补助一、事项名称:市级农村阳光助残就业基地就业补助二、事项内容: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阳光助残就业基地给予以下资金补助:全日制用工补助标准(单人)二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X12非全日制用工补助标准(单人)二当地日最低工资标准X实际工作天数日最低工资标准二月最低工资标准22基地年度补助总金额=全日制用工补助总金额+非全日制用工补助总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三、设定依据:XX市残疾人联合会XX市财政局关于印发XX市扶持市级农村阳光助残就业补助办法的通知(洪残联字(2022)26号)四、政策有效期:2022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五、服务对象:企业六、申请条件:1、吸纳农
2、村残疾人或农村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就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乡村振兴文化旅游企业(公司)等涉农经济组织,主要从事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等。依法设立且正常经营,具备相应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较强的助残意愿,有服务残疾人的基本设施和辅具用品,开展残疾人帮扶工作时间1年以上,无侵害残疾人权益和其他违法行为记录。2、安置16-65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农村残疾人或农村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不低于10人(含10人)就业,基地法人和股东是残疾人的不能算入安置就业的残疾人总数里面;3、全日制用工依法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签订书面劳务协议。与农村重度
3、残疾人家庭成员签订合同的,应在合同上备注农村重度残疾人基本信息;(残疾人家庭成员是指与残疾人在同一户籍内、个人经济收入作为家庭共同财产、共同生活、相互有扶养义务的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4、非全日制用工人均年度累计不得低于60个工作日,个人工时不少于30个工作日;5、通过银行按月向残疾人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6、种植面积在200亩以上;生产大棚总面积不低于30亩;养禽存栏1.5万羽以上;养畜存栏牛300头、猪、羊等700头以上;水面养殖面积在200亩以上;农副产品加工,年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上;乡村文化旅游项目年营业收入200万以上。七、办理流程:上年度已批准通过的基地每年第一季度
4、地向单位所在地县(区)残联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县区残联在收到有关申请材料后,7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市残联20个工作日完成实地考察和审核批复,对上年审核批复的基地进行资金补助。七、申请材料:1、企业填写XX市市级农村阳光助残就业基地就业补助申请审批表;2、市残联批准通过的有关文件;3、安置农村残疾人花名册和就业基地安置残疾人用工合同;4、上年度1-12月安置就业残疾人通过银行发放工资凭证。九、申请时间:每年1月1日-3月31日十、申请方式:线上一一通过“惠企通”平台申报线下一符合条件单位向所在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政策兑现窗口提出申请十一、事项类型:承诺兑现十二、承诺办结时限:40个工作日十三、办理部门: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残联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