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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重机械理论课件,特种设备安全法,本法自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条、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类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第三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第五条、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建立、
2、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责任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管理,确保特种设备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安全,符合节能要求。 第八条、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应当遵守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第十三条、特种设备安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 特种设备安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
3、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 1.起重机械特种设备管理证(A5): 取证条件:年满20岁,高中及以上学历且有1年及以上相关作业经验;,2.起重机械机械安装维修证(Q1): 取证条件:年满18岁,初中及以上学历且有3个月及以上相关作业经验; 3.起重机械电气安装维修证(Q2): 取证条件:年满18岁,初中及以上学历且有3个月及以上相关作业经验; 4.起重机械指挥证(Q3): 取证条件:年满18岁,初中及以上学历且有3个月及以上相关作业经验; 5.桥门式起重机司机证(Q4): 取证条件:年满18岁,初中及以上学历且有3个月及以上相关作业经验;,6.塔式起重机司机证(Q5):适用于非房屋建筑类塔
4、式起重机,如用于道路、桥梁、港口、码头及厂内或场内 取证条件:年满18岁,初中及以上学历且有3个月及以上相关作业经验; 7.门座起重机司机证(Q6): 取证条件:年满18岁,初中及以上学历且有3个月及以上相关作业经验;,8.缆索式起重机司机证(Q7): 取证条件:年满18岁,初中及以上学历且有3个月及以上相关作业经验; 9.流动式起重机司机证(Q8): 取证条件:年满18岁,初中及以上学历且有3个月及以上相关作业经验; 10.升降机司机证(Q9): 取证条件:年满18岁,初中及以上学历且有3个月及以上相关作业经验; 11.机械式停车设备司机证(Q10): 取证条件:年满18岁,初中及以上学历且
5、有3个月及以上相关作业经验; 注:以上所有安全操作证4年1审!,第十五条、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进行自行检测和维护保养,对国家规定实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 注:起重机械设备定期检验周期不超过2年! 第十七条、国家鼓励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第十八条、国家按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对特种设备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生产活动: (一)有与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与生产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工作场所; (三)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等制度。 第二
6、十一条、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随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并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设置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第二十三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 第二十四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竣工后,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三十日内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第二十八条、特种设备出租单位不得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的特
7、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以及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第二十九条、特种设备在出租期间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义务由特种设备出租单位承担,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三十四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第三十五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
8、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第三十九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做出记录。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出记录。 第四十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
9、求。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第四十七条、特种设备进行改造、修理,按照规定需要变更使用登记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方可继续使用。,第四十八条、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并向原登记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 前款规定报废条件以外的特种设备,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可以
10、继续使用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通过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变更,方可继续使用。允许继续使用的,应当采取加强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使用安全。,第七十二条、特种设备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发生重大事故,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发生较大事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发生一般事故,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起重机械基础理论,一、起重机械基本参数
11、: 起重机械的基本参数是表征起重机械特性的。它包括:额定起重量、跨度、轨距、基距、起重力矩、起重倾覆力矩、起升高度、工作速度、幅度等。 1.额定起重量Gn,单位:吨或千克(T或Kg) 额定起重量是指起重机能吊起的重物或物料连同可分吊或属具质量的总和。 2.幅度L,单位:米(m) 起重机置于水平场地时,空载吊具垂直中心线至回转中心线的水平距离。 3.起重力矩M,单位:牛顿*米(N*m) 起重力矩是幅度L和相应起吊物品Q的乘积,M=Q*L,4.起升范围,单位:米(m) 起升范围是指吊具最高和最低工作位置之间的垂直距离; 起升高度是指起重机水平停车,面至吊具允许最高工作位置之间的垂直距离。 5.起重
12、机整机工作级别: 起重机整机工作级别划分为A1-A8共8个级别。,二、力的概念: 1.力的三要素;力的大小、力的方向、力的作用点。 2.力的作用是相互的。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产生一个作用力,被作用的这个物体会相应的对给它产生作用力的物体一个反作用力,这两个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且分别作用在不同的物体上。 3.力的单位:国际单位制为牛顿(N),工程上常用公斤力。 4. 1kgf=9.8N三、重力和重量: 在地球上的物体,都受到地球对它的作用力,其方向竖直下,此作用力叫重力。重力的大小叫重量。四、重心: 物体的重心,就是物体上各部分重力合力的作用点。 注:起重作业中,货物重心有可能由于货物捆绑方案
13、不合理而造成货物重心位置发生改变从而造成事故!,五、物体质量的计算: 物体的质量是物体的体积与它本身的材料密度的乘积。六、物体重量的计算: 物体的重量是物体的体积与它本身的材料比重的乘积。,起重机械零部件安全技术,一、取物装置: 常用的取物装置一般为吊钩、抓斗、电磁吸盘三种,最常用的为吊钩。 1.吊钩: (1) 起重机械用吊钩分为锻造吊钩和片式吊钩(板钩)两种。 注:严禁采用铸铁或铸钢吊钩! (2) 吊钩每半年检查一次。 (3) 吊钩报废标准: a.裂纹; b.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 c.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d.扭转变形超过10度; e.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 f.板
14、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50%,报废衬套; g.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5%,报废心轴。 注:吊钩必须安装防绳扣脱钩的闭锁装置!,2.其他专用吊具: (1)集装箱吊具:集装箱起重机的专用吊具; (2)夹钳:用于成件物品的专用吊具。二、滑轮: 1.定滑轮:用以改变钢丝绳或看、力的运动方向,但不能省力; 2.动滑轮:达到省力的目的,但不能改变力的方向。 3.滑轮一般12个月检查一次。 4.滑轮的报废: (1)裂纹或轮缘破损; (2)轮槽不均匀磨损达3mm; (3)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20%; (4)因磨损使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钢丝绳直径的50%; (5)其它损伤钢丝绳的缺陷。,三、卷筒:分带槽卷筒和焊接卷
15、筒两种 1.当吊钩在下极限位置时,余留在卷筒上的钢丝绳,除固定绳尾的圈数外,应不少于2圈,以减轻绳索固定处的负荷; 2.对钢丝绳尾端的固定情况,应每月检查一次; 3.卷筒的报废: a.裂纹; b.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20%。,四、减速器: 1.常见故障:连续噪声、不均匀噪声、断续而清脆的撞击声、发热、振动、漏油等; 2.减速器的安全技术要求: (1)每天检查减速箱体,轴承处温升不能超过允许值,当温度超过40度时,应检查轴承是否损坏,是否安装不当或缺少润滑油或油脂,负荷时间是否过长,运行有无卡阻现象; (2)检查润滑部位。减速箱使用初期,应每3个月更换一次润滑油,并清洗箱体,去除金属屑,以后半年至
16、一年更换一次。润滑油不得泄漏,并且油量要适中(淹没至最低齿23齿即可)。,五、车轮: 1.车轮每3个月检查一次。 2.车轮的报废: (1)裂纹; (2)轮缘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50%; (3)踏面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15%。,六、钢丝绳: 1.钢丝绳是由多层钢丝捻成股,再以绳芯为中心,由一定数量的股捻绕成螺旋状的绳。 2.钢丝绳起到承受载荷的作用,其性能主要由钢丝决定。 3.常用绳芯有纤维芯、石棉芯、金属芯三种。绳芯的主要作用有:增加弹性和桡性、便于润滑、增加强度。 (1)纤维芯:通常用剑麻、棉纱等纤维制成,并用防腐油、防锈油泡透;主要用于常温下的缠绕绳和捆绑绳,不适于承受横向压力。 (2)石棉芯
17、:用石棉纤维制成,并用防腐油、防锈油泡透;主要用于高温、烘烤环境中的冶金起重机缠绕绳。 (3)金属芯:用软钢丝或软钢绳股制成;除了用于多层缠绕、高温环境外,多用于起重设备的张紧绳或支持绳。 4.起重机设计规范推荐,在起重机的工作机构中优先采用线接触、交互捻钢丝绳。,5.钢丝绳的固定与连接: (1)编结连接:编结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25倍,且不应小于300mm,连接强度不小于75%破断拉力。 (2)绳卡连接:绳卡压板应在钢丝绳长头一边,绳卡间距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 注:绳卡连接最少采用3个绳卡。 6.钢丝绳破断的主要原因是超载。 7.钢丝绳破断还与在滑轮、卷筒中的穿绕次数有关。钢丝
18、绳、滑轮、卷筒必须配对使用! 8.钢丝绳每天检查一次。,9.钢丝绳报废标准: (1)钢丝绳直径减小7%; (2)外层钢丝直径减少量达40%; (3)断丝数达到总根数的10%。,七、制动装置: 1.制动器的工作实质是通过摩擦副的摩擦产生制动作用。 2.制动器的作用:支持作用、停止作用、落重作用。 3.起重机应该采用常闭式制动器:通电制动器打开,断电制动器抱死。,4.制动器的检查:制动器每天检查一次。 (1)制动轮的制动摩擦面不应有妨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污染油污; (2)制动带或制动瓦块的摩擦材料的磨损情况; (3)制动带或制动瓦块与制动轮的实际接触面积,不应小于理论接触面积的70%; (4)制动器
19、在使用中不得出现过热现象。,5.制动器的报废: (1)裂纹; (2)制动带或制动瓦块摩擦垫片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50%; (3)弹簧出现塑形变形; (4)铰接小轴或轴孔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5%;,八、起重机械机械安全保护装置:主要有各类限位器、缓冲器、防碰撞装置、防偏斜和偏斜指示装置、抗风防滑装置、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 1.限位器: (1)运行行程限位器:起重机桥架或小车的停止位置距离行程末端应不小于200mm; (2)高度限位器:起升机构下限位应不小于100mm;上限位应遵照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不同的起重机上限位高度有不同规定;,2.缓冲器:轨道式起重机当其运行速度超过0.33m/s(
20、即20m/min)时,应装缓冲器。缓冲器分为实体式、弹簧式、液压式三种。 (1)实体缓冲器:国内主要采用橡胶缓冲器;适用于轨道方向运行速度小于50m/min的场合; (2)弹簧缓冲器:国内主要采用螺旋弹簧缓冲器;适用于轨道方向运行速度在50-120m/min的场合; (3)液压缓冲器:国内极少采用;适用于轨道方向运行速度大于120m/min的场合;其特点是能够承受并吸收较大的冲击能量。,3.超载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当实际起重量超过95%额定起重量时,起重量限制器报警;当实际起重量在100-105%的额定起重量之间时,起重量限制器起作用,此时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但应允许物品作下降运动。 注:
21、额定起重量大于10T的所有起重机必须安装超载限制器! 4.力矩限制器:当实际起重量超过实际幅度所对应的起重量额定值的95%时,起重力矩限制器报警;当实际起重量大于实际幅度所对应的额定值但小于110%额定值时,起重力矩限制器起作用,此时自动切断不安全方向(上升、幅度增大、臂架外伸或这些动作的组合)的动力源,但应允许机构作安全方向的运动。,九、起重机械电气安全保护装置:一般有主隔离开关、总电源的短路保护、失压保护、零位保护、电动机的过载保护、失磁保护、超速保护、紧急断电开关、限位保护和行程保护、通道口连锁保护、以及接地保护和接零保护等。 1.主隔离开关:常用空气开关或铁壳开关; 2.总电源的短路保
22、护:熔断器或断路器;且要求供电线路每相必须设置; 3.总电源的失压保护:指供电电源中断后能够自动断开总电源回路,恢复供电时不用手动操作不能自动接通;一般把能够自动复位的按钮串入总电源接触器线圈或自动断路器的失压脱扣线圈回路中来实现总电源的失压保护; 4.零位保护:机构电动机的控制器必须设有零位保护(即通常所说的“空档”);,5.电动机的过载保护:一般采用过电流继电器或带热脱扣器的断路器;电动机额定功率大于1Kw的均应单独设置过载保护; 6.电动机的超速保护:用于调速系统防止超速,常用欠电流继电器做超速保护; 7.紧急断电开关:作用于总电源接触器,用于在紧急状况下断开各机构总电源; 8.接地保护
23、:就是把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中性接地线有效连接起来; 9.接零保护:就是把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与电网零线有效连接起来; 注:接地保护和接零保护是有效防止作业人员发生触电危险的间接保护措施。,起重作业基本常识,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1.每台起重设备必须由持有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司机操作证的专职司机操作。2.起重机的侧面或其他明显的部位,必须挂有从地面看得清楚的起重机标牌。3.禁止起重机超负荷使用。4.起重机吊绳必须处在垂直位置时起升重物,禁止歪拉斜吊。5.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件重物时,重物不应超过两台起重机起重量总和的85%,并应确保每台起重机不超载。,6.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其他物体上的重物。禁止
24、用吊具(吊钩、抓斗等)拖拉车辆。7.禁止吊具(抓斗、起重电磁铁等)与人同在一个车厢或船舱内装卸物料。8.起重机工作时,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起重机、小车和起重机轨道上。9.吊运的重物应在安全通道上运行。,10.在运行线路上需要越过障碍时,吊具或重物的底面,应起升到比障碍物高0.5m以上。11.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头上越过,禁止任何人在重物下面工作。12.禁止利用起重机吊具运送人员。13.禁止在起重机上存放易燃(如煤油、汽油等)易爆等物品。,14.吊具处在下极限位置起升重物时,卷筒上除固定用的钢丝绳外,还应有2圈以上的安全圈。15.不论重量多少必须先起升200-300mm,验证制动器工作可靠后再正式起升。
25、16.起重机上的制动器失灵或没有调整好,则禁止工作。17.禁止开车碰撞或推动不明情况的邻车。,18.在正常情况下,不得依靠各限位开关作为停车之用。19.禁止从起重机上往地面扔任何物品。20.工具和备品等必须存放在专用箱中,禁止散放在大车或小车上,撤换的旧零件要及时送到地面。21.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其工作风力应不大于6级。,22.露天工作的起重机,不工作时必须用夹轨器或其他固定方法将其靠地固定住,以防风灾。23.在起重机上进行检查和修理时,起重机必须断电,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不准送电”的牌子。多机共用同一电源时,牌子应挂在该起重机的保护配电箱的电源开关上,并应在被修理的起重机两侧装设阻挡器、标志
26、牌和信号灯,必要时设置专人守卫和指挥,以防邻车相碰撞。,24.必须带电修理时,应戴上橡胶手套和穿上橡胶鞋,并须使用有绝缘手柄的工具。 注:(1)电流对人体的伤害有三种:点击、电伤、电磁场伤害; (2)点击是最危险的触电伤害; (3)安全电压是指人体较长时间接触而不致发生触电危险的电压。爱情电影额定值为:42V、36V、24V、12V、6V。其中,42V和36V可在一般或较干燥环境中使用;而24V一下是在较恶劣环境中使用的电压; (4)最危险的触电是两相触电; (5)最严重的触电是从左手到前胸,再到后背。,25.起重机的司机室中和走台上应备灭火器。应设安全绳,以备特殊情况时上、下车。 注:起重机
27、上的电气设备或元件易引起火灾。一旦着火,可选用1211、二氧化碳、四氯化碳或干粉灭火器;严禁采用泡沫灭火器!26.每年至少对起重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岗位职责和责任,一、起重机作业前: 1.了解电源供电是否有临时断电检修的情况; 2.断开刀型总开关,检查起重机各机构情况,各开关是否正常,制动器是否正常,各部位的固定螺栓是否松动,车上有无各种散放物品; 3.按规定向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脂; 4.对露天工作设备,应打开夹轨器或其他固定装置; 5.检查运行轨道上及轨道附近有无妨碍运行的物品; 6.在主开关接电之前,控制器必须归零。,二、起重机作业中: 1.起重机开动时,若接近同跨或上、下层其
28、他起重机时,或重物运行下方有人时,必须发出警告信号; 2.操作时要“稳、准、快、安全、合理”: 稳-启动、制动平稳,吊具不游摆; 准-吊具或起重机准确停在所需位置; 快-协调各机构动作,缩短工作循环时间; 安全-不发生任何人身和设备事故; 合理-正确操作控制器并做到合理控制; 注:“安全”是起重作业的核心! 3.必须遵从指挥信号(详见教材起重机械操作与维护P263P279),信号不明或指挥人员没有离开危险区域之前不准开车;,4.司机只听从事前指定的指挥人员发出的开车信号,但任何人发出紧急停止信号,都必须立即停车; 5.捆绑方法不当或吊运中有可能发生危险时,司机应拒绝吊运,并提出改进意见; 6.
29、指挥人员虽发出指挥信号,但不注视被起吊重物时,不应该开车; 7.起重机的控制器应逐级开动,禁止将控制器从顺转位置直接转到反转位置作为停车之用,只有在防止事故发生的情况下才允许; 8.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必要时将控制器打到低速挡,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同时开动大车或小车,选择安全地区,放下重物;,三、起重机作业后: 1.把起重机开到规定的停车点,把小车停放在司机室一端,将空钩升到上极限,把各控制器归零,断开主闸刀开关。电磁或抓斗起重机的电磁铁或抓斗应下降到地面或料堆上,拉紧起升钢丝绳; 2.连续工作的起重机,每班应有15-20min的清扫和检查时间; 3.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应检查夹轨器夹紧情况或其他固定法的固定情况; 4.司机在交接班时要把写好的交接班记录本交给接班司机,并将操作中所发现的问题,向接班司机或有关领导人员汇报。,起重作业要严格做到“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载不吊! 3.工件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 8.棱角物件无防护措施不吊! 9.歪拉斜吊不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