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自然森林经营的内涵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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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森林经理学,浙江农林大学2015年6月,张茂震,第8章 森林经营管理模式,第一节 林业的内涵、特点与属性 第二节 森林分类经营第三节 近自然森林经营第四节 森林生态系统经营 第五节 经营单位的组织第六节 永续经营模式,第一节 林业的内涵、特点与属性,一、林业的内涵二、林业的特点三、林业的属性,一、林业的内涵,1、培育和保护森林以取得木材和其他林产品的社会生产部门(辞海,1979)。2、培育和保护森林以取得木材和其他林产品的生产事业(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4) 。 3、经营培育用材林的生产事业(语言大典,三环出版社,1994)。,一、林业的内涵,4、 保护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培育和保

2、护森林以取得木材和其他林产品、利用林木的自然特性以发挥防护作用的生产部门(http:/ 5、以土地资源为依托对象,培育和保护森林以取得木材和其他林产品、利用林木的自然特性以发挥防护等作用的生产部门(http:/,一、林业的内涵,林业:是以经营管理森林生态系统为主的具有产业属性的社会公益事业。 要从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和定位林业。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 (2003-06-25),二、林业的特点,(一)系统性与多样性(二)产业性与公益性(三)可再生性(四)计划性,二、林业的特点,(一)系统性与多样性系统性:林业的各个组成部分和要素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系统多样性: 效益多样性

3、 所有制形式多样性 经营模式的多样性,二、林业的特点,(二)产业性与公益性 林业产品的双重属性 市场产品:企业经营范畴 公益产品:政府管理和配置,二、林业的特点,(三)可再生性 在自然和人类影响下,森林处于不断变化之中 合理经营可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 不合理经营可导致林业不可持续发展,二、林业的特点,(四)计划性 为什么需要计划性? 1、林业效益多样性与经营复杂性 2、林业经营长期性 3、林业经营不确定性 4、社会需求的不确定性 5、对森林认识的有限性,三、林业的属性,1、地域的辽阔性2、社会的广泛参与性3、整体性4、经营周期的长期性,三、林业的属性,1、地域的辽阔性 不可移动 有地域边界 全局

4、和区域尺度较均匀和镶嵌分布、合理布局,三、林业的属性,2、社会的广泛参与性从70年代前的专注用材林经营和森林工业,到“森林为人民”口号后的林业内涵扩展(集约经营+社会化:注重改善民生和环境,社会需求)。随着林业内涵的扩展,为满足不断增长的社会需求,林业从单一目(木材)标转向多目标经营(生态,经济,社会)。同时注重处理好森林与人、森林与社会的关系。林业的内涵扩展,同时引起林业活动组织形式的改变。新组织形式的特点是具有广泛的社会参与。,三、林业的属性,3、整体性 林业过程的整体性(营林与森工) 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结构与功能) 森林经营的整体性(政策、技术、目标),三、林业的属性,4、经营周期的

5、长期性 森林自然生长规律 市场经济规律-经营林业效益不高 可持续发展要求-需要森林、林业,分工不可割离,第二节 森林分类经营,(一)林业分类经营的法律依据(二)林业分类经营的客观依据(三)分类经营的理论基础(四)林业分类经营的主要内容,一、分类经营,(一)林业分类经营的法律依据 1992,林业部长雍文涛,林业分工论提出分类经营模式,按森林多功能主导利用分工,将林业分为: 商品林业、公益林业和兼容性林业 1995.8,原林业部颁发了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纲要,目标:建立分类经营、科学管理的经营体制。 1996,林业分类经营试点。河北承德市,福建三明市等。,一、分类经营,(一)林业分类经营的法律依据

6、 1998.4.29,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释义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森林种类划分,释义四: 林业分类经营: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根据社会对生态和经济的需求,按照森林多种功能主导利用的方向不同,将森林五大林种相应划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两大类,分别按各自的特点和规律运营的一种新型的林业经营管理体制和发展模式。,一、分类经营,(二)林业分类经营的客观依据 1、林业生产有两大类产品或服务:一类是有价格的各种林产品,另一类是无价格的各种产出(服务) 2、政府和企业在林业发展中具有不同的职能,一、分类经营,(三)林业分类经营与森林分类经营 林业分类经营比森林分类经营

7、内涵要广,具体体现在:林业经营对象的分类(公益林、商品林);林业经营主体的分类(事业、企业个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公益林政府负责,商品林自主经营)分类;经营模式(近自然演替、集约经营) 、经济政策分类;森林分类经营:以林种经营目标为依据,将森林按主导利用目的不同而划分成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组织经营模式。,一、分类经营,(四)分类经营的理论基础 1、森林经营原则 2、森林经营目标,一、分类经营,(四)分类经营的理论基础 1、森林经营原则: (1)传统的森林经营原则: 永续性原则、经济性原则、公益性原则。 (2)森林可持续经营原则: 经济收益、社会责任、生态系统的完整、生物伦理。,一、分类经营

8、,(四)分类经营的理论基础 2、森林经营目标 (1)传统的森林经营目标-林木+副产品 (2)现代森林经营目标-健康、生经社效益 (3)森林经营目标的时空结构 (4)森林经营目标的相互关系 解决冲突的办法:主导利用论,一、分类经营,(四)分类经营的理论基础 3、主导利用论(Dominant Use Doctrine Philosophy)森林资源可供的各种利用,社会需求程度不同,经营者应以最大效益决定使用的优先权。 4、等地位论(Equal Priories Philosophy)森林资源的各种利用重要性相等。5、经营目标的相互关系 独立关系、互补关系、竞争关系,A B,A,B,A B,森林经营

9、目标时空结构,森林经营目标相互关系,A,A,A,B,B,B,独立关系,互补关系,竞争关系,A、B分别表示两种经营目标(生态、经济),同时间、不同空间,不同时间,同时间和空间,一、分类经营,(五)林业分类经营的主要内容 1、对森林进行分类并实施森林分类经营 森林分类经营:是指根据森林所处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条件,以及森林的结构特点和功能,分成几种不同类型,并按照各自的经营目的,采用相应的经营模式进行目标管理。 2、对经营主体实行分类: (1)事业单位;(2)企业单位和个人。 3、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分类: (1)公益林;(2)商品林。 4、经营制度、经营模式的分类,(六)森林分类经营现状,198

10、4年森林法,规定了森林基本分类规范,以及与森林分类经营相对应的林木采伐管理规范;1998年修改森林法时,设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1999年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了公益林区划规范等。1、森林分类基本规范森林法第四条规定,森林分为五类,即,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主要用于提供生态效益,属于公益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主要用于提供有形林产品,属于商品林。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规范森林法规定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设立,补偿对象和范围,以及使用规范。1998年修改森林法时,规定国家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规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防护林和特种用

11、途林的森林资源、林木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六)森林分类经营现状,3、与森林分类经营相对应的林木采伐管理规范关于商品林采伐规范。森林法规定,成熟的用材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择伐、皆伐和渐伐方式,皆伐应当严格控制,并在采伐的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关于公益林采伐规范。森林法规定,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4、公益林区划规范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了公益林区划主体、批准程序,以及面积控制标准。国家重点公益林,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公

12、布。地方重点公益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其他公益林,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关于林种划分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部署组织划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面积,不得少于本行政区域森林总面积的百分之三十。,(六)森林分类经营现状,1987 年以来, 国家几次调减木材产量, 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林业的政策,进行林业经营体制改革,1998 年出台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方案, 对国有天然林实施保护。重点生态公益林主要分布在长江、黄河及有关省市区内对主要江河湖泊水库起到保持水土、水源涵养、

13、防风固沙及改善生态环境作用, 以发挥公益效能为主要目的的森林, 面积2345万hm2 , 占国有林区林业用地面积的50.5 %.一般生态公益林以生态环境保护作用为主, 又可适当生产木材和其它林产品的森林, 面积1439 万hm2 , 占国有林区林业用地的31.0%。到2000 年, 生态公益林面积3784.75 万hm2 , 占国有林区林业用地面积的81.5%, 商品林面积856万hm2 , 占18.5%。,第三节 近自然森林经营,一、近自然森林经营的历史背景 二、近自然森林经营的概念 三、近自然森林经营的内涵 四、近自然森林经营的基本原则 五、近自然森林经营模式与实践,一、近自然森林经营思想

14、背景18世纪初,德国森林永续经营理论创始人卡洛维茨提出“顺应自然”的林业思想。1859年,普雷斯勒创立“土地纯收益”学说造成严重后果,反过来推动了在生态基础上的育林,这被认为是“近自然林业”发展的起点。 1880年,盖耶尔(Geyer)在造林学中首次提出“接近自然的林业”。1898年,正式提出了“近自然林业”理论,并将此应用于德国残存的天然林的人工促进更新上。缪勒接受了其思想,并将其发展成为“恒续林”理论。,一、近自然森林经营思想背景 缪拉的恒续林思想:森林是一个复杂的有机体:生物与土壤、气候的集合;树木和土地不可分;经营纯林不可能实现永续;森林经营必须以恒续作为指导原则。,恒续林思想的基本内

15、容(缪拉),1、林业与农业:林业经营与农业经营等同是错误的,森林的组成个体生命进程不同,不可能像农业那样到季节全收获,而是一个恒续的有机体。森林生态系统是永续的;2、森林有机体与恒续林经营:森林有机体具有动态平衡,干扰会破坏平衡,达到新的平衡;3、恒续林经营与作业法:凡是以维持森林有机体为最高经营原则的作业法都是恒续林作业法(择伐、异龄、混交);4、恒续林经营与森林美学(关于森林美的学说,客体特征,主体感受) :满足森林美学要求。,一、近自然森林经营思想背景在此后的100多年里,由于人工林结构不稳定的问题,“接近自然林业”一直是德国林学家研究的重要对象。1924年,Kruntzsch针对用材林

16、的经营方式,提出了“接近自然的用材林”。1950年,他与Weike一起,结合恒续林理论,提出了接近自然的森林经营思想。至此,近自然森林经营理论雏形已经形成。,一、近自然森林经营思想背景近自然森林经营理论:基于恒续林(continous cover forest, CCF)建立、发展,目前已经基本完善近二十多年发展很快,1995年以来,近自然林经营理论已经纳入森林可持续经营体系。近自然森林经营理论摒弃了传统森林经营方式,人工促进构成异龄、混交、复层、高产、稳产,并集生产、生态和社会功能为一体的森林结构。,二、近自然森林经营的概念近自然森林(near natural forestry)又称回归自然

17、林业,是根据顶极群落理论,选择地带性树种,培育成近自然林应有的健康、稳定、多样的混交林。既有集约经营的人工林生长迅速的特点,又有天然林稳定、持续发挥多种效益的功能。经营目标是通过实施一系列的育林措施建立复层异龄混交林或恒续林,Continuous-cover forestry by selection system silviculture in fir-beech-spruce forest, sawlogs on a 6-8 year felling cycle, Switzerland. Photo: H.Soyer,三、近自然森林经营的内涵(1)近自然森林经营是通过适当的人工干预形式,

18、培育近似天然林的森林经营过程,是模仿自然、接近自然的一种森林经营模式。(2)在维持森林生态系统稳定、健康和土地生产力持续的前提下,采用择伐方式收获。(3)近自然森林经营理论和实践表明,在人工促进方式下形成的森林的过程和森林结构越接近同等条件下完全自然生长的天然森林,则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抗物理和生物危害的能力更强,因而具有更高的生产力。,四、近自然森林经营的基本原则1、珍惜立地潜力和自然生产力2、适地适树3、针阔混交和增加阔叶树比重4、复层、异龄经营5、单株抚育和择伐利用,五、近自然森林的经营要求 没有固定的作业法。有经营基本要求。(1)禁止皆伐。(2)全林每年进行单株挂号采伐生长不良木。区分采

19、伐木与保留木,又称干扰树与目标树。(3)维持或营造异龄混交林,不要求是全龄林。(4)以天然更新为主,不排除人工更新。(5)更新采用乡土树种。,六、近自然森林经营的实践1、德国下萨克森州的Staufenberg国家林业局进行了50年的近自然森林经营实践。平均生产力达到9立方米/年公顷。2、欧洲其他国家瑞士、匈牙利、波兰、挪威、比利时、斯洛伐克、荷兰、奥地利、法国等国都先后采纳了近自然森林经营方法。斯洛伐克幼龄林天然更新比例达40-60%,按近自然森林经营的森林面积比重达20%。3、中国1999年从德国以国家林业局项目形式引入,已具有一批应用和研究成果。,目前,中国林科院陆元昌博士在北京、海南、云

20、南、四川、陕西建立了5个近自然林经营示范区。,确定森林演替阶段,树种垂直层次分布及林下天然更新情况,第四节 森林生态系统经营,一、森林生态系统经营的提出二、森林生态系统经营的概念三、森林生态系统经营的内涵四、森林生态系统经营的实践,一、森林生态系统经营的提出 美国,20世纪60年代木材优先,皆伐取材;70年代提出生态系统经营(ecosystem management);80年代广泛关注。森林健康+服务一体化。 6070年代,制定森林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960年森林多目的利用与永续收获法 1969年国家环境政策法 1973年濒危物种法,出现“生态系统”一词,采取生态系统经营方式,保持森林生

21、物多样性。 1974年森林、牧地可再生资源计划法 1976年国有林经营法 1992年,美国林务局宣布国有林采用生态系统经营方针,一、森林生态系统经营的背景,森林经营的环境随着社会、科学、经济的改变而发生变化,这种趋势导致了森林经营观念和模式的更替。美国提出森林生态系统经营,适应了世界林业发展变化森林经营模式转变总的趋向。森林经营大体经历了:(1)以法正林理论为支撑的传统森林永续利用阶段;(2)以森林多功能利用为标志的森林多用途永续利用阶段;(3)以1992年首届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的“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中提出“森林应当以可持续的方式经营”为标志的森林可持续经营阶段。,二、森林生态系统经营的

22、概念,皆伐迹地(ClearCutting),二、森林生态系统经营的概念,1、美国林务局概念 2、美国林纸协会的概念 3、美国林学会的概念 4、美国生态学会的概念,二、森林生态系统经营的概念 美国林务局概念:在不同等级生态水平上巧妙、综合地应用生态知识,以生产期望的资源价值、产品、服务和状态,并维持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和生命力。,二、森林生态系统经营的概念 美国林纸协会的概念:在可以接受的社会、生物和经济上的风险范围内,维持或加强生态系统的健康和生命力,同时生产基本的商品及其他方面的价值,以满足人类需要和期望的一种资源经营制度。,二、森林生态系统经营的概念 美国林学会的概念:森林资源经营的一条生态途

23、经。它试图维持森林生态系统复杂的过程、途经及相互依赖关系,并长期地保持它们的功能良好,从而为短期压力提供恢复能力,为长期保护提供适应性。它是景观水平上维持森林全部价值和功能的战略。,二、森林生态系统经营的概念 美国生态学会的概念:由明确目标驱动,通过政策、模型的实践,由控制和研究使之可适应的经营。并依据大生态系统相互作用及生态过程的了解,维持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 以上概念共同点:尊重生态学原理,重视森林的全部价值,考虑人对生态系统的作用和意义。,三、森林生态系统经营的内涵1、重视人文社会科学(思想哲学)在森林经营中的作用 “天人合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2、以生态学原理为指导,以生态系统保护和

24、恢复为重点3、在景观水平和多世代间维持森林全部价值功能4、以社会需要为基础,根据政策、法规等制定经营目标,重视公众参与5、适应性经营。经营计划的制定、实施、监测、修订需要不断重复进行。,四、森林生态系统经营的实践1992年起确定为国有林森林经营的基本方针。1995年4月公布了森林计划编制规程的修正案。森林计划目标从利用优先转向强调生态系统健康、天然林保护、公众参与(俄勒冈州、北卡罗来纳州):1.森林生态系统调查:社会经济、生态细致调查2.制定森林生态系统经营战略:森林生态系统经营计划、政策设计、政治与制度调整等3.开展生态适应性经营:循序渐进的过程4.森林生态系统经营的空间尺度 林分景观区域,

25、第五节 经营单位的组织,一、组织经营单位的意义二、林种区的划分三、经营类型(作业级)的组织四、小班经营法,一、组织经营单位的意义,经营单位 森林区划只是对林区土地进行了划分,不能满足组织森林经营的需要。为便于经营管理,还需将森林类型、自然条件、经营目标、经营措施等因素相同的小班(林分)分别组成一些单位,这些单位就是经营单位。意义 可按经营单位采用统一的经营措施,便于管理,便于因地制宜、因林制宜。,一、组织经营单位的意义,经营单位的组织系统 1、林场(林业局)林种区经营类型 2、林场(林业局)林种区经营小班 第2种组织系统在经营水平较高的地区采用,二、林种区的划分,(一)林种区的概念(二)林种区

26、划分的依据(三)林种区划分的方法,二、林种区的划分,(一)林种区的概念 在林场或林业局范围内,将林种相同、经营方向相同、地域相连的区域划分成相同的经营单位,这种经营单位就是林种区。 林种区一般以林班线作为境界线。一个林场,可能是一个林种区,也可能有几个林种区。,二、林种区的划分,(二)林种区划分的依据1、林种差别 五大林种是划分林种区的主要依据。五大林种是: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2、经营目的差别 同一个林种,根据经营目的不同,可划分成不同的林种区,如防护林中的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等。3、其它条件:如交通、人口、经济条件等。,二、林种区的划分,(三)林种区划分的方法 只有

27、在经营制度上有明显差异时,才划分不同林种区。每个林种区的面积都不应小于林场总面积的5%。 一般以林班线为境界线,当用林班线不方便时,可用小班线。当有行政界线时,应与行政界线重叠。 林种区的命名以具体林种冠之,用材林种区,护路林种区等。,三、经营类型(作业级)的组织,(一)经营类型的概念(二)组织经营类型的依据(三)组织经营类型的方法,三、经营类型(作业级)的组织,(一)经营类型的概念 经营类型(又称为作业级):就是在同一林种区内,由一些在地域上不一定相连,但经营目的相同,需要采取相同的经营措施和计算方法的许多小班组合起来的一种经营单位。 经营类型落实林种区的经营方向;按照经营区建立完整的经营技

28、术体系。 每一经营类型都有相应于经营目的的森林作业法。,三、经营类型(作业级)的组织,(二)组织经营类型的依据1、树种的不同2、立地质量的不同3、森林起源的不同4、经营目的的不同,三、经营类型(作业级)的组织,(三)组织经营类型的方法 经营水平高,经营类型可多一些,反之可少一些。不同的经营类型应有其特点和不同的经营措施,如果经营措施相同,就没有必要组织过多的经营类型。 在森林资源调查基础之上组织。 同一经营类型的小班在地域上不一定相连。,四、小班经营法,(一)来源 (二)小班经营法的概念及其特点 (三)经营小班区划的条件,四、小班经营法,(一)来源林分法(stand method):由德国林学

29、家于1871年提出,适用于同龄林,以林分为基础采用皆伐作业。这种方法认为,一个林分的经济效益是好的,那么集中起来整个森林的效益也是好的。这被称为著名的收获调整法。检查法(control method):由法国林学家于1847年提出,是一种对异龄林进行集约择伐的方法,也以林分为基础。 这两种方法后来被称为小班经营法。,四、小班经营法,(二)小班经营法的概念及其特点概念:按小班设计和执行经营措施。可以是单个的小班,也可以是类似并相邻的几个小班合在一起。适用于用材林及经营水平高的地区。特点1、小班固定;2、经营措施的设计和执行以经营小班为单位;3、定期进行生长量的检查,按连年生长量确定 采伐量;4、

30、以集约择伐为主。,四、小班经营法,(三)经营小班区划的条件1、经营目的、利用方式相同,作业条件 基本一致;2、立地质量基本一致;3、林型和立地类型基本一致;4、具有一定的面积。,第六节 永续经营模式,一、平分法二、法正林三、完全调整林四、广义法正林五、检查法,一、平分法,1759年贝克曼(J.G.Beckman)(德)提出材积配分法。未成林木生长到可收获林木的期间应与可收获林木的收获期间相等。u内各年有相等收获量。u后,未成林木转为可收获木。 18世纪末,由哈尔蒂希(G.L.Hartig)和柯塔(H.Cotta)相继提出材积平分法、面积平分法和折衷平分法。各分期收获相等,二、法正林,(一)法正

31、林的提出(二)法正林的概念(三)法正林的条件(四)法正林评价,二、法正林,(一)法正林的背景情况18世纪末、19世纪初欧洲工业革命,森林破坏1795,德国哈尔蒂希(G.L.Hartig)提出森林永续利用思想1826,德国洪德斯哈根(J.C.Hundeshagen)提出法正林理论直到20世纪末,森林经理的理想目标,森林经理学理论中心支柱。,二、法正林,(二)法正林的概念 法正林:能持久地每年提供一定数量木材的森林。 法正林的对象是一个森林经营类型,也就是经营目的和措施相同的集合体。 针对同龄林(经营类型),应有相同的树种、轮伐期和作业法。,二、法正林,(三)法正林的条件 1、法正龄级分配 2、法

32、正林分排列 3、法正生长量 4、法正蓄积量,图示,法正龄级分配、法正林分排列:,1 2 3 4 5 6 u-2u-1,u,2 3 4 5 6 7 u-1,u,1年后,风向,采伐方向,1,法正生长量,Z1,Zu-1,Z3,Z2,Zu,m2,m3,mu,mu-1,A,B,C,D,法正蓄积量,1、法正龄级分配具备1u (轮伐期)年生的林分;各龄级林分的面积相等;每年采伐 u 年生林分,立即造林,第 2 年形成 1 年生林分。目的:每年持续收获定量木材,且保持龄级结构不变。,2、法正林分排列,目的:便于采运、保护幼树和利用风力天然下种。,3、法正生长量各林分有与年龄相应的正常生长量法正生长量是各林分生

33、长量之和: Zn=Zi,其中: Z1、Z2、Zu林分生长量 m1、m2、mu林分蓄积量,4、法正蓄积量(normal growing stock)法正蓄积量等于各林分蓄积量之和。 Vn=mi,其中: Z1、Z2、Zu林分生长量 m1、m2、mu林分蓄积量,蓄积量与法正生长量的关系:各林分经历相同的生长过程,Z1 =m1 Z2 =m2 -m1 Z3 =m3 -m2 Zu-1=mu-1-mu-2 Zu =mu -mu-1 Zn=Zi = mu En=Zn = mu 永续利用基本式,En 法正采伐量Zn 法正生长量mu u年生林分蓄积量,永续利用基本式:En=Zn = mu,法正蓄积公式(夏季) V

34、n=umu / 2 u轮伐期 mu是u年生林分蓄积量法正利用率P P=En/Vn100 P=mu/(umu/2) 100 P=200/uP是与轮伐期u成反比的一个常数。实际Ew=2Vw/u,二、法正林,具备1u (轮伐期)年生的林分;各龄级林分的面积相等;每年采伐 u 年生林分,立即造林,第 2 年形成 1 年生林分。目的:每年持续收获定量木材,且保持龄级结构不变。,二、法正林,(四)法正林评价 优点:1、法正林的基本原理仍有指导意义2、法正林的条件可以作为森林结构的衡量标准3、法正林分排列方式有利于森林更新、采伐和保护4、法正林理论简单易懂,可操作性强 缺点:1、现实森林经营中很难实现2、不

35、能达到面积扩大再生产的要求3、没有考虑森林经营的外部条件,三、完全调整林,完全调整林:每年或定期收获蓄积、大小和质量上大体相等的森林( 1954,美国,戴维斯(K.P.Davis)提出)。完全调整林的基本条件:各个直径级或龄级的林木保持适当的比例,能够每年或定期收获数量大致相等,达到期望大小的林木。完全调整林与法正林的关系:(1)完全调整林与法正林原理相似,但更加灵活。(2)法正林只适用于同龄林、皆伐作业。完全调整林可以是同龄林,也可以是异龄林。(3)法正林都是调整林,但并非所有调整林都是法正林。法正林是完全调整林的特例。,四、广义法正林 1961,日本名古屋大学铃木太七教授针对日本幼中龄林占

36、优势,成过熟林少的特点提出广义法正林。是法正状态,采伐不限于成、过熟林。采伐后森林结构不变,可以实现永续利用。,广义法正林示意图,qj 第j龄级采伐概率(减反率) qj=1,五、检查法,检查法(控制法,Control method, Checking method):即通过定期重复调查来检查森林结构、蓄积和生长量的变化,进行以森林生长量作为依据对森林采伐量进行控制的一种具体森林经营方法。,五、检查法,以保持林分生产力为目标,确定采伐木和保留木,预估收获量,制定采伐计划,把林分调整到理想状态。具体有: 1、(法1878)顾尔诺的经理手册 2、(瑞士)毕奥莱的检查法及其经营原则 3、检查法的森林经

37、理调查方法,五、检查法,1、顾尔诺的经理手册 1878,巴黎万国博览会,顾尔诺发表“在Eperons森林实施面积法的经理手册”,标志检查法诞生。与恒续林思想无关,但类似(Mller,1922)(每年挂号采伐生长不良木)。定期检查,根据定期生长量确定采伐量。主张考虑保留木生长的择伐作业,择伐是在全林范围内(林班)进行。每次采伐后,保留的林木应是最优的林木。木材收获同时就是森林保育。,五、检查法,2、毕奥莱的检查法及其经营原则 毕奥莱(瑞士)从18801939研究检查法。林学界伟人。其检查法森林经营原则:(1)尽可能多的持续生产;(2)用尽可能少的资料进行生产;(3)尽可能生产最好的材种。 认为,

38、森林经营必须符合自然规律,用尽可能少的蓄积量和人力去取得最好的生产效果。 皆伐作业定期休闲停产(德国经典方法),非持续的经营形式。 择伐作业是理想形式。,五、检查法,3、检查法的森林经理调查方法(1)定期调查森林,设定间隔期,如瑞士6年。(2)基本区划单位为林班,无小班区划。(3)每木调查,径阶整化。(4)用一元材积表计算立木材积、林分蓄积量、定期生长量和采伐木材积。(5)制定采伐计划:确定采伐木、保留木,预估收获量。 把现有林调整到理想结构,蓄积比(云冷杉林) 小径级(2030cm):中径级(3050cm):大径级(50cm) = 2 : 3 : 5 实践表明:检查法是可持续经营模式之一。,

39、五、检查法,4、检查法与龄级法比较(1962前苏联布良斯克林学院),思考题,1森林经营的主要宏观模式有哪些?2什么是森林生态系统经营?它的内涵是什么?3近自然林业的基本概念是什么?4试述法正林理论的基本思想,如何评价?5试述检查法的主要内容6 组织经营单位有什么意义?7什么是经营类型,它与经营小班的区别是什么?,参考文献,1于政中主编,森林经理学(第2版),中国林业出版社,19922井上由夫著,陆兆苏等译,森林经理学,中国林业出版社,19823田中和博,森林计画学入门,森林计画学会出版社(日本),19964郑小贤,森林经营管理,中国林业出版社,19995Alfred Moller著,平田庆吉译,恒续林思想,岩波书店(日本),19376Hermann Knuchel著,冈崎文彬译,森林经营计画照查,北海道造林振兴协会(日本),19607林进等,公益林与商品林分裂指标体系及技术标准的研究,全国林业分类经营学术研讨会论文集,1999:33-39林子玉,冯丰隆,森林多目标经营之考虑,台湾林业15(3):27-31,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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