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普法讲座ppt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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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心系桑榆与法同行,XXXX警官职业学院 XX,01,02,老年人的权利,01,老年人的权利,老年人的权利 - 受赡养权,老年人的权利 - 受赡养权,最新民法典草案 第1034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老年人的权利 - 受赡养权,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本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了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也就是说,赡养人对老年人的赡养是无条件的。,老年人的权利 - 受赡养权

2、,四类亲属对老年人负有赡养、扶养义务,法律规定中的赡养人,主要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但也包括另外一些有赡养义务的人。,老年人的权利 - 受赡养权,一般情况下,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赡养的义务,但当老年人的子女全部死亡或生存的子女没有赡养能力时,老年人成年的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需要赡养的老年人就有赡养的义务。 但是,如果父母双方再婚是继子女已经成家立业或者能够自己养活自己,继父母于继子女就没有抚养关系,这类继子女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但是,这不妨碍他们在道德上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的权利 - 受赡养权,1,2,3,赡养,生活照料,经济供养,精神慰藉,对无经济收入或收入较低

3、的老年人,赡养人要支付必要的生活费,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赡养人应尽力使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过得愉快、舒畅。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老年人精神上的慰藉将成为主要的赡养内容。,当老年人因患病卧床,年高行动不便或患老年痴呆症等原因,致使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人要照顾老年人日常的饮食起居。,老年人的权利 - 受赡养权,【案例】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情况可能比较特别。有一位父亲因为犯罪被判刑入狱十几年,在孩子小时候几乎就没有尽过做父亲的义务,结果父亲从监狱出来后,一贫如洗,身体也虚弱不堪。这种情况下子女对父亲是否还有赡养义务?,老年人的权利 - 受赡养权,【解析】

4、 只要父母子女关系的存在,抚养或赡养的权利义务也就就存在,即使父母因种种原因未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但是也不影响其要求子女赡养的权利。父母的过错不能成为免除子女赡养责任的理由。同样,子女也不能以“父母分家不公平”为借口、而拒绝赡养父母;子女也不能以“与父母断绝关系”、或“放弃继承权”等为借口,而拒绝履行赡养父母。,老年人的权利 - 受赡养权,【解析】 农村中,我们有时会听到某户人家、父母与儿子之间签订了一份书面的“父子脱离关系的协议”,即父亲不要儿子养老,儿子将来也不继承父亲的遗产。事实上,这样的协议约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为法律规定,权利可以自愿放弃,但法定的义务是不可以放弃的。法律允许儿子放

5、弃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但不允许儿子逃避赡养父母的义务。,老年人的权利 - 自由处分财产权,老年人的权利 - 自由处分财产权,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二条 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骗取、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与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抢夺、转移、隐匿或者损毁应当由老年人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为生活困难的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老年人的权利 - 自由处分财产权,民法典第1133条规定: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

6、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老年人的权利 - 自由处分财产权,遗嘱的种类,老年人的权利 - 婚姻自由权,老年人的权利 - 婚姻自由权,民法典第1069条规定: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始、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哈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婚姻自由包括结婚和离婚两个方面的自由。,老年人的权利 - 婚姻自由权,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

7、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老年人的权利 - 婚姻自由权,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老年人的权利 - 居住权,老年人的权利 - 居住权,民法典已出台的物权编草案专设一章共4个条文对居住权做了规定,包括居住权的产生、公示、使用、消灭事由等事宜。,草案规定,居住权系对他人住宅享有的占有、使用,以满足生活需要的权利;居住权由当事人约定,并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除当事人另有约定者外,居住权所涉及的住宅亦不得出租;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居住权自居住权人死亡时消灭。,老年人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02,老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老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调解,希望老人们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向当地居委会、村委会或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反映,请求他们对实施侵害者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改正。,老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老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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