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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 贷款审批,1,第六章 贷款审批,审批决策正确的主要依据: 1、审批的贷款业务合法合规 2、审批业务程序合规 3、授信方案各基本要素合理 4、还款来源稳定可靠 5、风险管理措施可控,2,条文要求: 1、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贷款人应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规范固定资产贷款审批流程,明确贷款审批权限,确保审批人员按照授权独立审批贷款。”,第六章 贷款审批,3,条文要求: 2、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贷款人应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授权与转授权机制。审批人员应在授权范围内按规定流程审批贷款,不得越权审批。”,第六章 贷款审批,4,条文要求: 3、个人贷款管理暂
2、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贷款人应根据审慎性原则,完善授权管理制度,规范审批操作流程,明确贷款审批权限,实行审贷分离和授权审批,确保贷款审批人员按照授权独立审批贷款。”,第六章 贷款审批,5,核心内容: 1、完善授权 2、规范流程 审贷分离 分级审批 独立审批,第六章 贷款审批,6,第一节 信贷授权 第二节 审贷分离 第三节 贷款审查事项 第四节 贷款审批要素,第六章 贷款审批,7,第一节 信贷授权,一、基本涵义 二、法规要求 三、原则与方法 四、方法案例,8,一、基本涵义 1、定义 银行对其所属部门、分支机构和关键业务岗位开展授信业务权限的具体规定。 业务职能部门 分支机构 关键岗位,第一节 信
3、贷授权,9,2、授权分类 直接授权:是指银行总部对总部相关授信业务职能部门或直接管理的经营单位授予全部或部分信贷产品一定期限、一定金额内的授信审批权限。 转授权:是指受权的经营单位在总部直接授权的权限内,对本级行各有权审批人、相关授信业务职能部门和所辖分支机构转授一定的授信审批权限。 临时授权:是指被授权者因故不能履行业务审批职责时,临时将自己权限范围内的信贷审批权限授予其他符合条件者代为行使,并到期自动收回。,第一节 信贷授权,10,3、授权管理意义 强化内控 集中管理 优化流程 提高效率,第一节 信贷授权,11,二、法规要求 1、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授权与转授权机制,实行分级审批 2、确保审批
4、人员按照授权独立审批贷款 3、对越权、变相超越权限审批贷款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第一节 信贷授权,12,三、原则与方法 1、基本原则 授权适度 差别授权 动态调整 权责一致,第一节 信贷授权,13,2、授权确定方法 因素量化评定: 管理水平 资产质量 区域环境 信用评级,第一节 信贷授权,14,3、授权方式 载体:授权书 、规章制度、部门职责、岗位职责 期限一年 形式 : 受权人:总部授权、派出机构授权、机构负责人授权、独立审批授权等。 授信品种:按信贷品种授权。如:固贷、流贷等。 行业: 风险评级: 担保方式:,第一节 信贷授权,15,第二节 审贷分离,一、基本涵
5、义 二、法规要求 三、操作规程,16,一、基本涵义 1、审贷分离:是指将信贷业务办理工程中的调查和审查环节进行分离,分别由不同层次机构和不同部门(岗位)承担,以实现互制约并充分发挥信贷审查人员专业优势的信贷管理制度。 平行制约 调查与风险评价分离 两大重心 2、背景 信贷实践的结晶 从全过程信贷管理向全流程信贷管理的转变,跨时代的意义 3、意义 审贷分离制度依据平行制约的原则,将贷款的调查和审查职能分别归属不同的部门。 信贷审查人员独立判断风险 信贷审查人员相对固定,提高专业化水平 促进银行信贷管理机制改革、提高管理水平、提高资产质量 专业 独立 科学,第二节 审贷分离,17,二、法规要求 1
6、、建立审贷分离岗位制衡机制 审贷分离是贷款新规对银行信贷流程的基本要求,是建立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的重要内容。 审贷分离的核心就是贷款调查与贷款审查相分离。 2、建立贷款调查岗和贷款审查岗的考核与问责机制 制定贷款调查岗和贷款审查岗的尽职标准与要求,实行持证上岗制,并定期对岗位尽职情况进行考核。 建立风险贷款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贷款,按照尽职标准进行责任认定,对失职和渎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第二节 审贷分离,18,三、操作规程 1、一般形式 岗位分离 部门(机构)分离 地区(区域)分离,第二节 审贷分离,19,2、岗位职责 信贷业务岗: 拓展、营销、受理 调查评价 撰写调查报告 办理担
7、保及发放手续 贷后跟踪及催收 授信资料保管 提交贷前调查报告要承担调查失误、风险分析失准和贷后管理不力的责任。,第二节 审贷分离,20,信贷审查岗: 表面真实性审查 资料完整性审查 业务合规性审查 借款合理性审查 贷款可行性审查 出具审查意见报告,承担贷款审查失误的责任,第二节 审贷分离,21,3、实施要点 (1)审查人员与借款人一般不直接接触 (2)审查人员无最终决策权 (3)审查人员应真正成为信贷专家 (4)集体审议机制(贷审会) (5)按程序审批,第二节 审贷分离,22,第三节 贷款审查事项,一、基本涵义 二、基本内容,23,一、基本涵义 审查事项是指在贷款审查过程中应特别关注的事项,特
8、别是根据贷款新规的新要求进行重点审查的内容。 关注审查事项有助于保证贷款审查的有效性,保证审查结果的合理性。 不同的授信品种的风险特点、应关注的重点各有不同,因此,审查事项的基本内容也有所不同。,第三节 贷款审查事项,24,二、基本内容 (一)基本原则: 了解你的客户 了解你客户的业务 了解你客户的风险,第三节 贷款审查事项,25,(二)基本内容: 1、信贷资料完整性及调查工作与申报流程的合规性审查 目的:确保授信业务程序合规 措施:报批程序合规 审批安排程序合规 决策程序合规 符合授权规定,第三节 贷款审查事项,26,2、借款人主体资格及基本情况审查 借款人主体资格及经营资格的合法性,贷款用
9、途是否在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借款人股东的实力及注册资金的到位情况,产权关系是否明晰,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健全。 借款人申请贷款是否履行了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授权程序。 借款人的银行及商业信用记录以及法定代表人和核心管理人员的背景、主要履历、品行和个人信用记录。,第三节 贷款审查事项,27,3、信贷业务政策符合性审查 借款用途及项目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国家产业行业政策、土地、环保和节能政策、国家货币信贷政策等。借款项目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获得审批。 客户准入及借款用途是否符合银行区域、客户、行业、产品等信贷政策。 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定、授信额度核定、定价、期限、支付方式
10、等是否符合银行信贷政策制度。,第三节 贷款审查事项,28,4、财务因素审查 主要审查借款人基本会计政策的合理性、财务报告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理性及审计结论,要特别重视通过财务数据间的比较分析、趋势分析及同业对比分析等手段判断客户的真实生产经营状况,并尽量通过收集必要的信息,查证客户提供的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合理性。,第三节 贷款审查事项,29,5、非财务因素审查 主要包括借款人的企业性质、发展沿革、品质、组织架构及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经营环境、所处的行业市场分析、行业地位分析、产品定价分析、生产技术分析、客户核心竞争能力分析等。,第三节 贷款审查事项,30,6、担保审查 对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
11、方式的合法、足值、有效性进行审查。 7、充分揭示信贷风险 分析、揭示借款人的财务风险、经营管理风险、市场风险及担保风险等; 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第三节 贷款审查事项,31,8、提出授信方案及结论 在全面论证、平衡风险收益的基础上,提出审查结论。 三大原则: 风险敞口可控 收益覆盖风险 风险收益平衡,第三节 贷款审查事项,32,一、基本涵义 二、审定要点 三、常见问题,第四节 贷款审批要素,33,一、基本涵义 贷款审批要素广义上是指贷款审批方案中应包含的各项具体内容,具体包括: 授信对象 贷款用途 贷款品种 贷款金额 贷款期限,第四节 贷款审批要素,34,贷款币种 贷款利率 担保方式 发放
12、条件与支付方式 还款计划安排 贷后管理要求等,第四节 贷款审批要素,35,二、审定要点 1、授信对象 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对象是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 项目融资的授信对象是为建设、经营该项目或为该项目融资而专门组建的企事业法人,包括主要从事该项目建设、经营或融资的既有企事业法人。 个贷是符合规定条件的自然人。,第四节 贷款审批要素,36,2、贷款用途 (1)贷款用途应该明确、合理、真实 (2)应分析授信申报方案所提出的贷款用途是否明确、具体,除了在允许范围内用于债务置换等特定用途的贷款,对于直接用于生产经营的贷款,贷款项下所经营业务应在法规允许的借款人的
13、经营范围内,相关交易协议或合同要落实 (3)如交易对手为借款人的关系人,更应认真甄别交易的真实性,防止借款人虚构商品或资产交易骗取银行贷款,第四节 贷款审批要素,37,2、贷款用途 (4)必要时可结合分析借款人财务结构,判断借款人是否存在短借长用等不合理的贷款占用 (5)了解借款人是否存在建设资金未落实的在建或拟建的固定资产建设项目或其他投资需求,防止贷款资金被挪用,第四节 贷款审批要素,38,3、授信品种 (1)应与授信用途相匹配,即授信品种的适用范围应涵盖该笔业务具体的贷款用途 (2)应与客户结算方式相匹配,即贷款项下业务交易所采用的结算方式应与授信品种适用范围一致 (3)应与客户风险状况
14、相匹配,由于不同授信品种通常具有不同的风险特征,风险相对较高的授信品种通常仅适用于资信水平相对较高的客户 (4)应与银行信贷政策相匹配,符合所在银行的信贷政策及管理要求,第四节 贷款审批要素,39,4、贷款金额 (1)应依据借款人合理资金需求量和承贷能力来确定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可参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所提供的方法确定 固定资产贷款需求量可根据项目经审核确定的总投资、拟定且符合法规要求的资本金比例及其他资金来源构成等加以确定 (2)贷款金额除考虑借款人的合理需求,还应控制在借款人的承贷能力范围内,第四节 贷款审批要素,40,5、贷款期限 (1)应符合相应授信品种有关期限的规定 (2)一般
15、应控制在借款人相应经营的有效期限内。 (3)应与借款人资产转换周期及其他特定还款来源的到账时间相匹配 (4)应与借款人的风险状况及风险控制要求相匹配,第四节 贷款审批要素,41,6、贷款币种 应尽可能与贷款项下交易所使用的结算币种及借款人还款来源币种相匹配,并充分考虑贷款币种与还款来源币种错配情况下所面临的相关风险及风险控制 使用外汇贷款的,还需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相关规定,第四节 贷款审批要素,42,7、贷款利率 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贷款利率的有关规定以及银行内部信贷业务利率的相关规定 利率水平应与借款人及信贷业务的风险状况相匹配,体现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 应考虑所在地同类信贷业务的市场价格水平
16、,第四节 贷款审批要素,43,8、担保方式 (1)担保方式应满足合法合规性要求 (2)担保人必须符合法律、规章规定的主体资格要求 (3)担保品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真实存在的财产或权利,担保人对其拥有相应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且担保行为获得了担保人有权机构的合法审批,并按法规要求在有权机构办理必要的抵(质)押登记,第四节 贷款审批要素,44,(4)担保应具备足值性,保证人应具备充足的代偿能力,抵(质)押品足值且易变现 (5)所采用的担保还应具备可控性,银行在担保项下应拥有对借款人、担保人相应的约束力,对保证人或抵(质)押品具有持续监控能力 (6)担保须具备可执行性及易变现性,并考虑可能的执行与变现成
17、本,第四节 贷款审批要素,45,9、发放条件 应明确授信发放的前提条件,以作为放款部门放款审查的依据 固定资产贷款和项目融资的发放条件应包括与贷款同比例的资本金已足额到位、项目实际进度与已投资额相匹配等要求,第四节 贷款审批要素,46,9、发放条件 固定资产贷款在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根据合同约定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1)信用状况下降; (2)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贷款资金; (3)项目进度落后于资金使用进度; (4)违反合同约定,以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第四节 贷款审批要素,47,10、支付要求 应按照按需放款的
18、要求,视情况不同采取受托支付或是自主支付,采取受托支付的,还要明确规定起点金额和支付管理要求 对流动资金贷款,应根据借款人的行业特征、经营规模、管理水平、信用状况等因素和贷款业务品种,合理约定贷款资金支付方式及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第四节 贷款审批要素,48,11、贷后管理要求 可针对借款人及相关授信业务的风险特征,提出相应的贷后管理要求 如就贷后走访客户的频率、需重点监控的情况及指标、获取信息的报告反馈等事项提出具体要求,第四节 贷款审批要素,49,11、贷后管理要求 可对贷款存续期间借款人的相关财务指标提出控制要求: 资产负债率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销售收入增减幅度 利润率 分红比率等
19、,第四节 贷款审批要素,50,三、常见问题 1、向未经法人授权的非法人的分公司、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等不符合贷款主体资格的对象授信 2、贷款期限设置与借款人现金流、经营周期或实际需求不匹配,如为逃避上报审批,短贷长用,即以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满足项目建设的长期需求,第四节 贷款审批要素,51,3、未按企业规模、还款来源或实际融资需求合理设定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与借款人的经营规模或收入水平不匹配 4、对部分贷款风险分析不够到位,过分依赖甚至仅依赖第二还款来源,忽视对客户本身的历史背景、关联交易、经营能力和行业产品的深入分析,对一些违背规章制度、交易背景存疑贷款的决策不够审慎,第四节 贷款审批要素,52,5对借款人在贷款期间的最低财务指标没有设定或约定不明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对于借款人突破约定财务指标的,借款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贷款人可采取的措施。 6贷款用途描述不清、似是而非,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者发放个人股权投资性贷款,第四节 贷款审批要素,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