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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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11目的为了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防止发生实验室感染事件,保护实验环境的安全。2适用范围适用于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同时包括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3职责3.1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对管理体系文件的审定;负责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报告的论证及各类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的处置指导、评估和技术咨询;生物安全实验室防护技术的指导,生物安全重大事项的3.2单位法人对实验室生物安全负总责,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批准与颁布,负责生物安全防护设备、防护用品的保障,负责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资源的保障。3. 3生物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实验

2、室生物安全日常管理与监督检査。3.4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修订,应建立完善的生物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3.5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实验室新上岗人员的上岗培训,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护和个人健康档案的建立,负责实验人员的免疫接种计划的制订和实施。3.6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实习进修人员及课题项目合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3.7实验室主任实验室负责人为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专业技能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落实部门生物安全管理员;负责监督实验室人员按照生物安全管理要求开展实验活动;负责实验室菌、毒种和生物样本

3、的安全管理。3.8实验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制度,自觉学习和接受相关知识培训,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开展实验活动和操作仪器设备,有做好个人防护和对他人安全负责的义务。3.9其他部门的职责参照相关规定执行。4管理要求4.1培训要求所有实验操作人员、实验辅助人员、工勤人员必须经过传染病防治知识、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培训要有计划性和可持续性,并有完整的培训记录。应对被培训者和培训者进行考核和评估。经考核合格者方有上岗资格,每年至少接受一次生物安全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中途发生换岗的,上岗前应再次接受专业技术培训,部门应做好培训并记录培训情况,资料统一交培训管理部门备案。必要时应

4、对培训工作的成效进行评估。4.2准人要求4.2.1人员控制只有在告知潜在风险并符合进人实验室条件要求的人才能进入实验室。在开展涉及有关病原微生物的工作时,实验室负责人应禁止或限制人员进入实验室。一般情况下,易感人员或具有免疫缺陷、过敏史或感染后会出现严重后果的人员,不允许进入实验室。实验室负责人对工作人员是否有上述情况,应事先进行评估后再决定是否容许其进入实验室工作,并负有最终责任。4.2.2项目准入实验室开展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活动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审批,未经许可不得超范围开展髙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不得在低于防护要求的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开展实验活动前实验室应组织相关实验活动项目的风

5、险评估,并经生物安全负责人批准。4.3安全计划实验室必须制订年度安全计划,实验室负责人每年对安全计划至少审核和检査一次,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进行修订。4.4生物安全自查要求实验室负责人应定期对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情况组织进行自行检査,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检查后应形成书面的检查记录报生物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并及时整理归档。4.5个体防护要求所有实验人员必须经过个人防护的培训,个人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标准,使用前应仔细检查,不使用标识不淸、破损的防护用品,按不同级别的防护要求选择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及类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进人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和动物实验室,必须按照规定要求穿防护服,戴

6、口罩、帽子、手套等防护用品。个人应根据从事实验活动的性质、病原微生物的危害程度进行相应防护,不得随意降低防护等级。实验人员不得穿拖鞋、短袖工作服进入实验区域从事实验活动。严禁穿着实验工作服离开实验室到办公区域和其他公共区域。从事髙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时应当有2名或以上工作人员同时参加(但建议不要超过3人),禁止单独一人从事高危险度的实验室检测工作,以防发生意外。在同一个实验室的同一个独立安全区域内,只能同时从事一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实验活动。4.6实验准备要求进入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的检验人员在进入前,需做好充分的实验准备工作,填写实验材料清单,禁止实验过程中随意频繁出、入实验室,

7、而导致生物安全实验室以外场所的污染及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4.7实验清单要求进入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的检验人员工作前应准备实验清单,内容包括实验操作内容、实验器材和物品、消毒物品的种类和数量及要求。4.8记录要求进入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的检验人员在实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自觉按照规定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改变操作程序,同时做好相关的实验记录,包括记录实验室使用情况和安全监督情况,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记录档案保存期不得少于20年。记录要求字体工整、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用记号笔、铅笔等不能长久保存的笔记录。4.9消毒要求实验人员完成实验后,在离开实验室之前,要及时清理

8、实验台面,并对实验室台面及空间采用可靠有效的消毒方法和消毒剂进行充分的消毒,要求详见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_版,确保消毒规范有效。4.10废弃物处理要求病原微生物实验废弃物处理严格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单位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未经消毒灭菌处理的实验废弃物和实验器材、设备严禁带出实验室。4.11设施设备要求实验室应根据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分类,对不同的病原微生物采取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实验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生物安全柜安装后或每次检修后,应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和专业人员对每一台生物安全柜的运行性能和高效过滤器完整性进行验证,每年至少次。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设施和设备

9、配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关规定。对生物安全实验室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测验证。4.12菌(毒)种和生物样本管理要求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按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要求执行,相关材料应报生物安全管理部门备案。相关部门应定期及时地将新近分离、采集的有保存价值的菌(毒)种、阳性生物样本每季度办理一次交存手续,按期交菌(毒)种库、生物样本库统一保存,并做好交接记录。接收部门应制备菌(毒)种和生物样本清单,并报生物安全管理部门备案。科(所)应加强对工作毒种的安全管理,应对工作毒种的去向进行监管,形成过程性记录,定期归档备查。不得以任何形式的个人名义接受、保存和馈赠、

10、交换菌(毒)种和生物样本。4.13责任落实单位每年应定期和各实验室负责人签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书,各实验室和实验人员签订生物安全责任书,实验室负责人为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安全责任人和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日常管理工作。4.14外来人员管理外来人员需要参观、考察生物安全实验室时,应事先经生物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生物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持准入证在相关人员陪同下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进入实验室。实习、进修人员应接受实习进修单位的相关培训,考核合格后,签订安全承诺书,在指导老师陪同或指导下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不得独自从事髙风险检测、研究工作,原则上不给予门禁授权,确实需要授权的部门

11、应以书面形式报生物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并以保证其生物安全为前提。物业保洁人员禁止进入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和PCR实验室、净化实验室、生物模拟实验室等专业实验室内部从事保洁活动。确因需要进入的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并在所在部门业务人员指导下开展工作,所在部门对物业人员的安全负责。外来设备维修人员需要进入实验室时,应事先办理准人手续,进入实验室工作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并由所在部门派人陪同下进行。严禁营销人员进人实验区。4.15门禁管理实验人员进、出实验室应从更衣通道进入,走廊门禁止授权给所在部门负责人,严格遵照物流、人流分开,实验废弃物从污物电梯通道拿出实验室。实验室人员进、出实验室时应随手关门,使实验室门

12、禁处于正常关闭状态,对于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等专业实验室的门应随时关闭,以免使实验操作区域受到外界影响而导致实验结果的不确定性或实验室操作区域气流外溢而污染其他区域。4.16实验人员能力评估实验室负责人每年定期组织对从事实验活动的检测、辅助人员的专业能力等进行一次全面评估,评估材料及时报生物安全管理部门备案。4.17责任追究若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和实验室负责人的相应责任。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和所在责任部门负责人、生物安全监督员的相应责任。4.18应对实验动物及感染动物实验室进行安全管理,实验室、实验人员应具备相关部门的资质才能从事相关实验活动,严禁

13、从事超范围的动物感染实验活动。4.19本制度由生物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监督,未尽事宜由院长(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5依据5.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5.2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卫生部45号令)。5.3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_)。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2一、目的规范各类实验操作,保证化验员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确保检测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实验室各类操作的安全管理。三、职责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对安全操作的监督;化验员负责安全操作规范的贯彻实施。四、内容(一)、

14、一般要求1、严禁化验人员将与检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化验室(有特殊要求的除外);2、凡从事各种产品检验的工作人员,都应熟悉所使用的药品的性能,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方法和安全事项;3、进行检验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掌握对各类事故的处理方法;4、实验室内要有充足的照明和通风设施;5、进行检验时,劳动保护用具必须穿戴整齐;6、所有药品、样品必须贴有醒目的标签,注明名称、浓度、配制时间以及有效日期等,标签字迹要清楚;7、禁止用手直接接触化学药品和危险性物质,禁止用口或鼻嗅的方法去鉴别物质。如工作需要,必须嗅闻时,用右手微微扇风,头部应在侧面,并保持一定距离。严禁用烧杯等器具作餐具或饮水

15、,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8、用移液管吸取有毒或腐蚀性液体时,管尖必须插入液面以下,防止夹带空气使液体冲出,用橡皮吸球吸取,禁止用嘴代替吸球;9、易挥发性或易燃的液体储瓶,在温度较高的场所或当瓶的温度较高时,应经冷却后方可开启;10、凡参加实验项目的人员,必须熟悉所使用物质的性质,操作规程、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11、在进行有危险性工作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参加人员不得少于二人;12、在器具中放加热药品时,必须放置平稳,瓶口或管口禁止对着别人和自己;13、加热试管内的溶液时,管口不得对着面部,加热时要不停地摇晃,以防止因上下温度不均发生沸腾而引起的烫伤,加热蒸馏结束后应先拿出冷凝管后移开酒精灯以防产生

16、倒吸使仪器破裂;14、在移动热的液体时,应使用隔热护具轻拿轻放,稳定可靠;15、工作服一旦被酸、碱、有毒物质及致病菌等玷污时必须及时处理;16、停电停水时,要及时切断电源,关闭水阀;17、废酸废碱,有机溶剂以及易燃物质,必须经过中和处理后,方可倾倒指定地点,禁止直接倾入水槽中;18、化验工作结束后,所有仪器设备要清洗干净,切断电源,关闭水、电、气阀门,溶液、试剂和仪器应放回规定地点;19、下班时,应检查电源是否切断,水、气阀门是否关闭;20、实验室内应设置砂箱、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当室内发生易燃易爆气体大量泄露的危险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动用明火及能产生火花的工作,立即关闭阀门,打开门窗,加快通风。

17、(二)、玻璃仪器的安全使用1、玻璃仪器在使用前要详细检查,有裂纹或损坏的不得使用;2、搬取有液体(1升以上)的瓶子时,必须一手握住瓶颈部,一手托瓶底,不准单独握住颈部以防负荷大、重而崩裂脱落,较大的瓶子宜放在瓶架上搬取;3、在常压下使用的玻璃器皿,温度不得超过500(指硬玻璃),下压或负压操作时,不得超过400,温度的升降应缓慢进行;4、装碱性溶液的瓶子,宜使用胶皮塞,以免腐蚀粘住;5、清洗装有腐蚀性、危险性物质的器具时,必须将危险物质除净后,再用水清洗干净;6、非耐热器皿和广口瓶、量筒、表面皿、称量瓶等,禁止用明火直接加热,不得在器皿内进行放热的操作,如器皿内有水珠应放在烘箱中烘干;7、注意

18、勿使玻璃和瓷器局部受热、受冷。例如在加热、冷却设备的操作过程中,防止器皿局部急剧的温度变化而破裂。(三)、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1、严格遵守电器作业安全规定,非电工严禁从事电器作业。检修电器设备、线路、开关照明、安装临时电源作业,均应由电工作业;2、电器设备,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接地,推上电闸时要扣紧,拉下电闸时要彻底,推进必须快速;3、在同一电源上,不能同时使用过多仪器设备,以免造成负荷过大;4、使用电器设备时,要检查电源电压是否与使用设备的电压相符;5、绝缘不合格,导线裸露或破裂,发现漏电的电器设备仪器,不准使用,要尽快修理;6、如电器设备的线路一旦发热或温度超过规定,而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

19、由电工检修;7、电器设备应严防受潮,禁止用湿布擦拭电源开关。如有水珠附上,禁止拉、合电闸;8、在加热电器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当用电炉加热的容器破裂时,必须切断电源,然后再进行处理;9、所有电热设备,必须放在石棉板上,发热量大的设备还应架空,并采取隔热措施;10、当室内有易燃易爆气体和蒸汽时,必须确认合格后,方可给电器设备和仪器送电;11、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室内,所用的电器设备和照明应符合防爆要求;12、发现有人触电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立即进行抢救。(四)、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与使用A、管理1、盛装有毒物质的容器,在标签应注明“有毒”或“剧毒”字样和醒目的危险标志;2、凡毒性化学品

20、应分类贮存,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及气化腐蚀性等化学品贮存在统一库房;3、凡剧毒化学品应用专门铁柜单独存放,坚持双人两锁两本帐制度;4、建立健全的毒药品管理制度,入库、发放时必须认真检查记录,定期清点,帐物必须一致,发现数量不符时应立即认真追查原因,及时报告,毒品应配备两名专人进行管理,坚持双人两锁两本帐制度;5、有毒药品库严禁非保管人员入库,保证有毒药品库绝对安全;6、各部门领取有毒药品必须由两名可靠的专人负责,并填写领料单,登记数量;7、有毒药品的发放与领取应加强计划管理,使用部门(单位)领导应严格履行有毒药品领用审批手续;8、使用部门按生产、检验的需要定期编制计划送相应部门。B、使用1、有毒

21、药品库贮存量不得过多,一般不许超过一个月的使用量;2、使用有毒药品时,必须当日使用,当日领取,用多少领多少,严加保管,不准无关人员接触,如使用有剩余,必须立即退回有毒药品库,不准在使用地方存放;3、使用过的设备工具一定要清洗干净,使用过的废水一定要进行处理,并定期取样化验分析,沉淀的废渣要埋在指定的地点;4、凡装放有毒药品的工具如铁罐、麻袋、玻璃瓶、塑料袋等不许乱放、随意处理,必须经过消毒,化验无毒才能使用或处理;5、在使用有腐蚀性、刺激性及剧毒物品时,如:强酸、强碱、浓氨水、氢化物、三氧化二砷、碘等必须戴胶皮手套和防护眼镜,且须有人监护;6、禁止将有毒物质或致病菌擅自挪用或带出实验室,发现丢

22、失或被盗窃,应及时报告;7、从事微生物检验的人员,工作结束后应洗手消毒,下班时应脱下工作服。(五)、易燃易爆物质的安全使用1、凡使用与空气混合后能形成爆炸的混合物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2、严禁在火源附近进行易燃易爆物质的操作。酸、苯、甲苯、丙酮、汽油等易燃物质,其附近不得有明火;3、进行有爆炸性的操作,所用的玻璃容器,必须使用软木或胶皮塞,禁止使用磨口瓶塞;4、禁止将易燃物质(如苯、甲醇、乙醇等)进行明火蒸馏或加热。其沸点低于100者,应在水浴上加热,沸点高于100者,应在油浴上加热。水浴和油浴应使用闭式电炉,禁止油浴加热到接近油的着火温度;5、加热易燃液体时,必须在冷却回流器的烧瓶中进

23、行;6、蒸发可燃液体时,禁止将蒸汽直接排在室内空间;7、熔融石蜡时,应放在砂浴上进行,切莫过热,以免着火;8、禁止将氧化剂与可燃物品一起研磨,不能在纸上称量氢氧化钠;9、使用爆炸性物品(如:高氯酸、过氧化氢等)禁止振动、碰撞和磨擦;10、易发生爆炸危险的操作,应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具有特别危险的操作(如使用放射性物质)应采取特殊防护措施,并在符合规定的隔离室内进行;11、加热操作或实验过程中,如发生着火爆炸,应立即切断电源,热源和汽源进行灭火;12、取用钾、钠、钙、黄磷时必须使用专用钳子,禁止用手接触。钾、钠、钙存放在煤油中,禁止与水或蒸汽接触,黄磷应放在水中,均应浸没于液体下面与空气隔离;13

24、、挥发性有机药品,应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冰箱或铁柜内,低燃点的易燃品,不能放在火源附近,若室温过高时,应备有冷却装置。(六)、腐蚀性、刺激性物质的安全使用1、稀释浓酸时,必须将酸注放水中,用玻璃棒缓慢不停地进行搅拌,禁止将水直接注入酸中,稀释时,应缓慢进行,若温度过高应待冷却后再进行;2、溶解化学物品和稀释浓溶液时,必须在耐热容器和硬质玻璃器具中进行;3、在处理发烟酸和强腐蚀性物品时,要特别谨慎,防止中毒或灼伤;4、当酸、碱溶液、化学试剂灼伤皮肤或溅入眼睛时,应立即用清水冲洗、救护,情节严重的急送医院;5、开启盛溴、过氧化氢、盐酸、氢氟酸、发烟酸等物质的瓶塞时,瓶口不得对着人;6、溶解氢氧化钠

25、或氢氧化钾时,要严防沸腾溅出,酸碱中和时应缓慢进行,严禁液体飞溅;7、禁止浓硝酸与可燃物接触;8、如需将浓酸或碱中和时,应先行稀释,绝不许将浓酸、浓碱直接中和。(七)、防火安全1、实验室内严禁抽烟,不准乱抛火柴或其它火种;2、实验室必须设置防火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和补充,灭火器材应放在固定地点。化验人员每人都必须熟悉防火知识,并能操作;3、使用易燃挥易挥发试剂时,附近必须没有火源或远离火种;4、酒精灯或喷灯必须在火种熄灭的情况下,才能添加酒精;5、加热可燃液体时,不能直接用火加热,必须在水浴上加热或加垫石棉网;6、要经常检查电线是否有漏电现象;7、实验室里,可燃试剂的贮存不宜超过规定量(一个月

26、的使用量)。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31、要严格执行食品管理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实验室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对可能影响检验工作的安全隐患进行控制。2、实验室和楼道内必须配置足够的安全防火设施。消防设备要品种合适,定期检查保养。3、走廊、楼梯、出口等部位和消防安全设施前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并不得随意移位、损坏和挪用消防器材。4、易燃、易爆药品专人专柜存放保管,并符合危险品的管理要求。剧毒药品应由两人保管,双锁控制,存放于保险箱内。建立易燃、易爆、剧毒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5、普通化学试剂库设在检验科内,由专人负责,并建立试剂使用登记制度。领用时应符合审批手续,并详细登记领用日期、用量、

27、剩余量,并有领用人签字备案。6、凡使用高压、燃气、电热设备或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试剂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7、各种电器设备,如电炉、干燥箱、保温箱等仪器,以实验室为单位,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仪器卡片。8、做好电脑网络安全工作,防止病毒侵入,防止泄密。9、每天下班时,各实验室应检查水、电安全,关好门窗。确保无隐患后,方可锁门离开。值班人员要做好节假日安全保卫工作。10、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液、废气、有毒有害的包装容器和微生物污染物均应按属性分别妥善处理,以保证环境和实验室人员的安全和健康。11、任何人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迅速处理。12、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

28、育。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4一、实验室安全工作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凡在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水、防意外伤害等预防工作,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二、除正常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以外,未经学校实验管理员许可,任何实验室不得挪作它用。三、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要责任到人,铭牌标示。四、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器材的存放要规范、整洁、有序,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实验室严禁存放私人生活用品。五、学校对新上岗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入学新生要进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实验室消防安全环境和注意事项。所有人员都要具备消防安全常识,并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六、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

29、、进食、留宿;不得在实验室接待与实验教学或科研等事项无关的人员。七、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维护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禁止擅自扳动电闸、乱接滥扯电源线路、超负荷用电;使用电烘箱、电烤箱、马弗炉、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时,要有专人现场管理,用完立即切断电源;严禁非正常工作用电。八、严格遵守公共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利用网络实验室制造、传播有害或不良信息。不得随意拔、插网络线路及设施;不准私自拆卸、搬移任何设备。九、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妥善存放,专人保管;对剧毒物品要严格执行管理和领用制度。十、学生实验结束后要做好设备、器材、工具等的复原及实验场所的清洁整理,使之保

30、持正常状态。工作人员要检查切断电源、水源和气源等,关窗锁门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十一、学校(或实验教学中心)对各实验室的房门钥匙实行统一管理,每个实验室必须有一把钥匙交由学校集中保管,以备急用。各处室责任人或负责人要妥善保管实验室钥匙,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若有遗失或损坏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十二、寒、暑假前必须对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假期停用的实验室要加贴封条。十三、实验室管理员要对所制定的具体制度和措施,严格执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51、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本室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做到文明实验。2、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

31、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发生故障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3、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存放个人物品,不得随意住宿,更不得将仪器设备、场地私自租借给他人使用。4、使用浓硝酸、盐酸、硫酸、高氯酸、氨水时,均应在通风厨或在通风情况下操作,如不小心溅到皮肤或眼内,应立即用水冲洗,然后用5%碳酸氢纳溶液(酸腐蚀时采用)或5%硼酸溶液(碱腐蚀时采用)冲洗,最后用水冲洗。5、使用玻璃仪器时,要按操作规程,轻拿轻放,以免破损,造成伤害。6、严禁用湿手开启电闸和电器开关,禁止使用漏电仪器,以免触电。7、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位置,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

32、、防破坏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8、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水浴中进行,避免使用明火,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要严禁烟火,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必须符合安全存放要求。9、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实验室用的所有仪器,都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仪器使用完毕后拔出插头,将仪器各部旋钮恢复到原位。10、下班时,整理好器材、工具和各种资料,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和水龙头。11、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做实验或参观学习,需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6目的:确保实验人员生物安全,环境不受污染,样品质量不受影响特制定该管理制度。一、人员准入条件1、实验室人员、辅助人员和外来人员必

33、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受过相关的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了解实验室潜在的生物危害和特殊要求,经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入相应的实验室工作。2、未成年人、孕妇和有免疫缺陷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处于易受感染状态或感染后果严重的额人员也不得进入实验室。3、实验室人员必须在身体状况良好、穿戴好防护服(白大衣)的情况下,方能进入实验室的污染区域工作。但当身体出现较大的开放性损伤、处于较重的疾病感染状态或呈重度疲劳状态时不得进入。4、外来参观人员需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并在相关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实验室。二、生物安全日常管理:(一)生物安全行为规范1 进入实验室前要摘除首饰,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长发应束在脑后,禁止在实

34、验室内穿露脚趾的鞋。不得佩戴有可能被卷入机器或可随人传染性物质的饰物。2在实验室里工作时,要始终穿着实验服,实验室外禁止穿防护服(白大衣)。大白衣应定期清洗、更换,清洗时应使用具有杀菌消毒的洗液或其他相应方法。3、操作感染性物质、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在通风橱中进行,并佩戴相关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镜、面罩或护目镜。皮肤受损时应以防水敷料覆盖。4、当有必要保护眼睛和面部以防实验对象喷溅、或紫外线辐射时,必须要配戴护目镜,面罩(带护目镜的面罩)或其它防护用品。5、实验室工作区不允许吃、喝、化妆和操作隐形眼镜,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内的任何地方贮存人用食品及饮料。6、实验室防护服不应和日常服饰放在同一柜

35、子。个人物品、服装和化妆品不应放在有规定禁放的和可能发生污染的区域。7、不得涉及呼吸道传播疾病样品室,要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口罩。(二)操作准则1、所有样本、培养物均可能有传染性,操作时均应带手套。在认为手套已被污染时应脱掉手套,马上洗净双手,再换一双新手套。2、当实验过程可能涉及到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有传染性的材料或被感染的动物时,必须要戴上合适的手套,脱手套后必须洗手。在实际或可能接触了血液、体液或其他污染材料后,即使戴有手套也应立即洗手。3、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触摸自己的眼、鼻子或其他暴露的黏膜或皮肤。不得带手套离开实验室或在实验室来回走动。4、严格禁止用嘴操作实验器材,包括吸液、吹酒精灯等

36、。实验材料禁止放入嘴里。禁止舔标签。5、尽量用塑料制品代替玻璃制品,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破损的玻璃不能直接用手直接操作,必须用机械方法清除,如刷子、夹子、镊子等。破裂的玻璃器具和比例碎片应丢弃在有专门标记的、单独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6、所有的实验步骤都应尽可能使气溶胶或气雾的形成控制在最小程度。任何使形成气溶胶的危险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须在生物安全柜里进行。有害气溶胶不得直接排放。7、应尽可能减少使用利器和尽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针头、玻璃、一次性手术刀在内的利器,应在使用后立即放在耐扎容器中。尖利物容器应在内容物达到三分之二前置换。8、所有溅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显或潜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

37、,都必须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此类事故的书面材料应存档。9、所有弃置的实验室生物样本、培养物和被污染的废弃物应被假定有传染性,在从实验室中取走之前,应以安全方式处理和处置,使其达到生物学安全。10、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干净,当潜在的危险物溅出或一天的工作结束后,所有操作台面、离心机、加样枪、试管架必须擦拭、消毒。11、每日工作完毕,最后一个离开实验室的人员需关好水、电、门、窗。(三)监督与检查1、涉及病原体的科室负责人要经常对各项实验的生物安全性进行检查和监督。2、各实验项目主管人员要定期对所开展的实验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事件。三、常见实验室废弃品处理实验室废弃品按物理类型而言可分为固体废弃品、液体废弃品及气体废弃品,就危害类型而验分为化学毒性废品和病原性废品,由于废弃物品具有潜在的致病性、伤害性,如不妥善处理会造成很大的人身危害、环境污染和社会危害。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品名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实验室废弃物进行分类,主要包括感染性废弃物、病理性废弃物、损伤性废弃物、化学性和放射性废弃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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