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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各项事务的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采用横向联系、纵向整合、竖向协作等经营方式,真正实现个人经济提高创收,公司经济基础不断发展壮大,并使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决定、纪律。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各项管理包括公司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物业管理、劳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第二章:公司管理;公司管理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文印管理、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第四条、档案管理:1、归档范
2、围:公司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规范、标准图集、财务审计、劳动工资、人事档案、会议纪录、决议;聘任书、协议合同、项目管理方案、通知、通告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2、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3、档案的借阅;总经理、副总经理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管理人员办理手续,直接提档。公司其他人员借阅档案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4、借阅的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用要摘录或复制的,密极档案必须经总经理批准,一般档案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复制。5、
3、公司所聘员工的相关技术职称及各类证书,属公司无形资产,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同意,任何个人或公司负责保管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外借其他经济组织和团体使用,对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聘人员,向公司索要证书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本人赔付公司为此证件支出的培训费、工资等相关费用及本人在工作期间领用的用具用品等,若当事人在工作期间曾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进行经济赔偿,对拒不进行赔偿,而又情节恶劣的,公司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当事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第五条、印鉴管理1、公司印鉴由办公室和业务、财务部门分别保管。2、印鉴的使用一律经公司总经理许可,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允许后方可
4、加盖,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3、公司所有需要加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第六条、文印管理1、文印由办公室统一负责。2、确需到公司以外去打印的文件、资料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由具体打印人员将原件、废件全部收回交办公室集中处理,严防泄密,如违反此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第七条、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1、公司库房由材料设备股负责管理。2、库存、入库材料设备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锈蚀,并应统一编号、分类、排放。3、公司各股室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统一采购。4、各股室应按实际需用量领取,不得私用、浪费。5、各股室配备的电脑等
5、高档办公用品的采购、更换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指定专人负责。6、办公电脑使用人员要保持用品干净、整洁;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如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工作延误或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第八条、公司资质及职能股室1、公司所属业务股、办公室、资料室面向市场,均实行有偿服务。2、公司所属机械设备、场地面向市场,均实行有偿服务。3、公司允许有信誉的单位或个人挂靠,但须收取1-3%的管理费用,所发生的税金、人工工资、质量、安全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均由挂靠人负担。但介绍人或推荐人应对信誉户进行详细调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直接责任人负责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4、凡有要求陪标、标书制作、工程资料等服务的单位必须经公司
6、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并收取费用,费用额以市场价为基础第九条、报刊及邮发管理报刊征订、文件邮发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征订,但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十条、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第十一条、本财务管理内容属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各股室、2项目部、厂及各职能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第十二条、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减少压占。第十三条、为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合理,公司下属各部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一般不超过2000-5000元,备用金的支取必须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签字
7、批准后,方可办理。备用金的支取必须注明用途、金额。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坐支或挪用营业收入款,否则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度的规定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由公司提起诉讼,依法索赔。第十五条、各项目部、厂应经常和客户保持联系,按期进行帐款催收,由主管副经理和财务部门监督。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应进行年度可行性分析,以便为固定资产的增减提供准确依据。第十七条、支票管理严禁签发空白支票;持票人应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支票印鉴应由专人分别保管。第十八条、信贷管理由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第十九条、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按时缴纳各种税金及员工“两金”、职工医疗
8、保险等。第二十条、参加工程的决算会议。第四章:合同管理第二十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合同意识,强化法制观念要求股东及员工极积学心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第二十二条、业务部门应根据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分析、记录、总结。为合同的完善提供依据。第二十三条、业务部门对合同的文本应逐字逐句进行推敲研究,力求杜绝漏洞;杜绝含有模糊不清、模棱两可的条款词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第二十四条、施工合同由业务部门(预算股)统一负责保管。第二十五条、公司内部项目承包合同由办公室负责保管。第二十六条、物业管理部门签订的合同,由物业部门负责保管,但应转办公室留存一份,以便存档。第二十七条、材料设备部门
9、签订的采购合同由材料设备部门负责保管,并转财务股一份作为记帐凭证。第二十八条、预制厂签订的供销合同由预制厂设专人负责保管,并转财务股一份以备查存。第五章物业管理第二十九条、本物业管理是指公司所属财产、房屋、楼院及配套设施、设备、场地管理。物业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第三十条、物业管理部要与业主依法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服务内容,合同要求详尽、实用。第三十一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就本公司的物业管理范围内财产、设施设备等建立台帐,做到有序管理。第三十二条、物业管理应设立专门银行帐户、帐表、合同,独立核算帐目,分别设立会计、出纳做到钱
10、帐分离,严禁一人统收统管。第三十三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对物业合同的履行和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了解、掌握,按月、季度向主管副总经理汇报。第三十四条、及时掌握汇总业主、市场反馈信息,为物业管理工作的完善和提高,提供详实可行的原始资料。第六章劳务和工资管理(一)员工的聘用第三十五条、公司及各项目部、预制厂用员工应本着精简的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第三十六条、公司所聘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政策,做到依法办事。第三十七条、公司所聘人员必须遵守本公司章程、改制方案和公司制定的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公司聘用人员严禁
11、私自对外提供专业服务。第三十九条、公司所聘人员不得使用公司财产、用具、图片、图书、资料、档案等领人情。第四十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定聘用合同。(二)工资及奖金第四十一条、公司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和效益分配制,劳务人员实行计件制、计时制、计工制。第四十二条、公司聘用的人员,凡实行年薪制的“两金”按比例上缴,实行计件制、计时制人员,按考勤自然天数计缴。第四十三条、公司员工年度工资及奖金总额,由总经理按章程的规定拟订。第四十四条、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施的工资系列。第四十五条、员工的奖金由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第四十六条、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参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标准为员工的基
12、本工资。(三)辞职、辞退、开除第四十七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必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第四十八条、员工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第四十九条、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0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否则,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第五十条、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第五十一条、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第五十二条、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用,在离开公
13、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务、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篇21、电焊工须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过期未年审的不准作业。2、施焊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3、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要有触电保护器,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完成。4、电焊机要设置单独的开关,开关应在防雨的开关箱内。5、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要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6、严禁在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7、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气孔
14、打开。8、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氧气。9、雷雨时,应停止露天施焊作业。10、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部位配备灭火器材。11、焊点下方未设接焊时不准施焊作业。1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13、作业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现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篇3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
15、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
16、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篇4一、工伤事故及其分类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
17、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伤亡事故。2、工伤事故按伤害情况分为重大事故、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具体划分按GB641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二、工伤事故的报告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三、事故调查和分析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2、
18、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四、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
19、“三不放过”。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篇5(1)电缆施工前负责人应了解电缆径路和地下设施情况,以便采取相应措施预防损坏地下设施或发生触电事故。(2)电缆盘上的防护板,拆下后放置在安全地点。电缆盘两侧作业人员不得将脚伸入电缆盘底下。(3)电缆盘应架设稳固,轴杠保持水平,方向正确;电缆盘架设距地面不应大于0.1m,并应有制动装置。(4)人工敷设电缆时,作业人员应戴防护手套。每人承担重量不应大于35Kg,敷设电缆时应设专人统一指
20、挥,扛电缆的作业人员均应站在电缆的同一侧,并保持适当间距,在拐弯处应站在拐弯外侧。往地在或沟内放电缆时,应按先后顺序轻拿轻放。(5)敷设较长电缆过铁路或公路时,扛电缆作业人员必须排列成一直线与铁路或公路平行,首尾同时起步跨越,严禁排成与铁路与公路垂直的队形通过。(6)在铁路电气化区段,施工或整修电缆时,应确认电缆外皮接地良好,与继电器箱、盒、架的铁壳应绝缘,同电缆沟内数条电缆外皮焊接线完好之后,方准施工。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篇6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工作,结合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在建工程和已完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档案的评
21、查。第二条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是指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及其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过程中的各类行政执法文书、记录、证据材料等收集、整理形成的档案卷宗。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工作。第三条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应当包括:(1)有关上级部门文件或本部门下发或上报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报告等;(2)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事故处理等行政执法文书、记录、证据等材料;(3)有关行政许可、依法审批或备案形成的资料;(4)日常安全监督工作形成的其他书面材料。第四条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应当设置专职(兼职)建筑工程安全监
22、督管理档案人员,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应当及时整理、分类有序、并以年度为期限装订存档,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第五条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评查,采取平时评查与年度评查、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应当对的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定期进行自我评查,一般于每季度末和年终进行。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对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进行不定期抽查。第六条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评查重点:1、安全监督检查的记录、整改回复、复查记录;2、行政处罚的主体、对象、违法事实、证据、程序、手续、案卷;3、安全事故处理的程序、证据材料、原因分析、责任认定、事故通报;4
23、、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备案审查记录;5、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监控记录;6、当地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报告等其他材料。第七条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评查实行等级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各类记录齐全、行为规范、卷宗清晰;良好:各类记录基本齐全、行为规范、卷宗清晰;合格:各类记录基本齐全、行为规范、卷宗基本清晰;不合格:各类记录不全、或反映出行为不规范、或卷宗不清晰。第八条每次评查应对评查情况、评查等级、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意见,书面记录在案,并由评查人签名。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及时进行整改。评定等级每年进行一次。第九条对评查中发
24、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应予以推广,并可根据具体的评查情况,对优秀档案及其承办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篇7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一、学习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二、违规操作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责任。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
25、,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6、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三、高处落物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50300元罚款。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责任。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四、环境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
26、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100500元罚款。五、检查1、自检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B、建立岗位管理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D、
27、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罚款。3、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50300元罚款,如因此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和责任班组承担50%以下的经济责任。六、责任认定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责任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分4种: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1、认定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08
28、0%的经济责任。2、认定负主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3、认定负重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20%的经济责任。4、认定负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承担20%以下经济责任。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责任的,相关责任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责任。6、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处以相关负责人100500元罚款。七、文明施工1、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文明行为、动作、语言等,且屡教不改的,罚款当事人50200元。2、随意动手打人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并予以开除。3、对上级领导不礼貌的罚款50200元。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50100元。八、奖励1、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100200元。2、单个项目中,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的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奖励200500元。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单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奖励200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