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的概念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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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什么是职业病、什么是法定职业病、职业病有哪些特点?2.职业病与职业有关疾病的区别、我国的法定职业病有多少?3. 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禁忌证?,(一)什么是职业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几个概念: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特点,1职业病是一种人为疾病,与人的职业活动相联系,没有职业活动,就没有职业病。2职业病病因明确,病因即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利于采取针对病因的预防控制措施。3在病因和疾病发病之间存在剂量反应关系,控制职业病危害(控制接触)有利于减少发病

2、;4.在接触人群中存在一定的发病率,很少单个发病;5大多数职业病目前医学上尚无有效的治疗手段。6职业病是在用人过程中产生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发生职业病承担责任。需赔偿的疾病。,职业病:是指某一特异职业危害因素所致的疾病。职业有关疾病:多因素相关的疾病,职业因素是其中的一个因素;疾病可见于职业人群,但也见于非职业人群中,不是每一病种和每一病例都必须具备该项职业史,职业接触会使原有的疾病加剧、加速或复发,或者劳动能力明显减退。举例:矿工的尘肺、消化道溃疡,我国的法定职业病有多少?,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并参考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我国卫生部、劳动保险部文件(卫法监发2002108号)“关于印发职

3、业病目录的通知”,颁布的法定职业病名单,分10类共115种。,十大类职业病,一、尘肺13种;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三、职业中毒56种;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五、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六、职业性皮肤病8种;七、职业性眼病3种;八、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九、职业性肿瘤8种;十、其他职业病5种。,(二)什么是职业病危害?,l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l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职业卫生和职业医学中: 职业性有害因素定义: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和工作环境中产生和存在

4、的,对职业人群的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切要素或条件,统称职业性有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三大类:,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1.化学性(金属与类金属、刺激性气体、窒息性气体、有机溶剂、农药等)2.物理性有害因素(高温、低温、高湿、噪声、振动、电离辐射和非电离辐射)3.生物性(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真菌、寄生虫、植物花粉),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不合理的劳动组织、作息制度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职业心理紧张个别器官或系统紧张不良体位、姿势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等,生产环境中有害因素,自然环境因素(建筑工人、修理工的露天作业)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如:通风不良、采光照

5、明、有毒无毒工段同在一个车间),(三)什么是职业禁忌?,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生产性毒物,来源:原料、辅助材料、中间产品、成品、副产品、夹杂物或废弃物(举例:锅炉房)存在形态:固态、液态、气态、气溶胶接触途径:呼吸道、皮肤、消化道毒物在体内的分布、生物转化、排出、蓄积,生产性粉尘,来源:矿山开采、凿岩、爆破、运输;冶金矿石粉碎、筛分、配料;机械制造:原料破碎、配料、淸砂;化工:原料加工、

6、投料、搅拌、包装。存在形态:固态、气溶胶接触途径:呼吸道、皮肤、消化道粉尘在体内的沉积、防御和清除、巨嗜细胞的吞噬作用对人体的危害:尘肺、粉尘沉着症、肿瘤,有害作业-职业病、职业禁忌,接触粉尘引起的法定职业病是尘肺。接触滑石粉尘引起的法定职业病是滑石尘肺。接触电焊烟尘引起的法定职业病是电焊工尘肺。接触金属粉尘可引起金属烟热、金属沉着症,还可引起过敏性哮喘或肺炎。接触有机粉尘,可引起变态反应性肺泡炎。,长期接触苯引起的法定职业病为职业性苯中毒。苯在生产环境中以蒸气状态存在,主要经呼吸道吸入,皮肤也可吸收。短期内接触大剂量苯蒸气-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慢性毒作用主要作用于造血组织和神经系统。急性

7、:轻度、重度慢性:轻、中、重(全血细胞减少症、再障、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白血病),甲苯:在生产环境中,甲苯主要以蒸气状态存在,由呼吸道吸入。急性毒性主要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症状,慢性中毒表现为神经衰弱综合征。长期接触甲苯引起的法定职业病为职业性急性甲苯中毒。二甲苯:二甲苯属低毒类,中毒表现与甲苯相似。苯乙烯:无色、有特殊香气的液体。对眼和上呼吸道粘膜有刺激和麻醉作用。急性中毒:高浓度时,立即引起眼及上呼吸道粘膜的刺激作用,出现眼痛、,流泪、流涕、喷嚏、咽痛、咳嗽等,继之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全身乏力等;严重者可有眩晕、步态蹒跚。眼部受苯乙烯液体污染时,可致灼伤。慢性

8、影响:常见神经衰弱综合征,有头痛、乏力、恶心、食欲减退、腹胀、忧郁、健忘、指颤等。对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长期接触有时引起阻塞性肺部病变。皮肤粗糙、皲裂和增厚。长期接触苯乙烯引起的法定职业病为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石蜡烟:作业工人长时间接触石蜡烟可出现头痛、头晕等主诉症状及体征。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为无色、易挥发、易燃、带水果香味的液体,可经呼吸道和消化道吸收,引起眼、呼吸道刺激症状,有时可致角膜混浊,可损害神经系统,也能脱皮脂。吸入或食入时会有咳嗽、呼吸困难、头晕、咽喉痛、腹痛、腹泻、皮肤及眼结膜充血、疼痛。,丙酮:为无色透明液体,具有特殊的芳香气味。高度可燃。可经呼吸道、胃肠道和皮肤吸收。急性

9、毒性主要是对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其蒸汽对粘膜有中等度的刺激作用,以及头痛、头晕、乏力、恶心、易激动等。长期接触丙酮引起的法定职业病为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二甲基苯胺:为蛋黄色油状液体,由刺鼻的鱼腥氨样特殊气味。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引起的缺氧和紫绀,慢性中毒主要表现为头痛、头昏、乏力、失眠、多梦等类神经征和自主神经紊乱以及溶血性贫血和湿疹、皮炎等。皮肤接触可引发溃疡。肝脏毒物。二氧化氮:氮氧化物有刺激作用,可引起眼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如流泪、咽喉刺激感、呛咳,并伴有头痛、头晕、胸闷等。氮氧化物引起的法定职业病为职业性急性氮氧化物中毒。,一氧化碳:一氧化碳所致法定职业病为职业性急

10、性一氧化碳中毒。轻度中毒可出现剧烈的头痛、头昏、眼花、恶心、呕吐等,重度中毒出现深昏迷或植物状态,加重可并发脑水肿、休克或严重的心肌损害、肺水肿、呼吸衰竭等,有时还会出现急性一氧化碳中毒迟发性脑病。,噪声:生产性噪声所致法定职业病主要是职业性听力损伤。表现为听力下降甚至耳聋。暂时性听阈位移(TTS)指人接触噪声后引起听阈变化,脱离噪声环境后,经过短时间听力可以恢复到原来水平。随着接触噪声时间的继续延长,如果前一次接触引起的听力变化未能完全恢复又需要再次接触,暂时性听阈位移变为永久性听阈位移(PTS)。属于不可恢复的改变。永久性听阈位移根据损伤的程度,分为听力损失或听力损伤以及噪声性耳聋。,接触

11、高温引起职业性中暑。高温作业对人体体温调节、水盐代谢等生理功能产生影响,可导致中暑性疾病,如热射病(体内产热和受热超过散热,引起体内蓄热,导致体温调节功能发生障碍而引起高热、皮肤干热而无汗)、热痉挛(水和电解质的平衡失调而引起抽风)、热衰竭(热引起外周血管扩张和大量失水造成循环血量减少,颅内供血不足而引起头昏、头痛、心悸、恶心、呕吐、出汗,继而昏厥,血压短暂下降)。 接触紫外线可致电光性眼炎、皮炎。,部分有害作业的职业禁忌,活动性肺结核、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间质性肺病、伴肺功能损害的疾病-接触粉尘工人的职业禁忌。血常规异常、造血系统疾病、脾亢进-接触苯系物工人的职业禁忌。 血常规异常是指:白细

12、胞计数低于4.5109/L;血小板计数低于81010/L; 红细胞计数男:低于41012/L;女:低于3.51012/L ;血红蛋白:男:低于120g/L;女:低于110g/L各种原因引起的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中度以上传导性耳聋、双耳高频(3000、4000、6000HZ)平均听阈40dB、期和期高血压、器质性心脏病-接触噪声工人的职业禁忌。,活动性角膜疾病、白内障、暴露部位严重的皮肤病、白化病-接触紫外辐射(紫外线)工人的职业禁忌。心血管器质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压、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明显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和内分泌疾病、明显的肝肾疾病等 -高温作业工人的职业禁忌,(3)怎么预防?,

13、职业病是可防可控的,职业病预防应遵循三级预防的原则: 一级预防:通过采取工程控制措施消除或减少职业因素的危害(如改造车间布局、改变工艺、改善设计施工等,使生产过程达到安全标准);尽可能使劳动者不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对高危人群制订就业禁忌证等。,二级预防即通过生产环境监测与接触评价,确定职业危害因素的存在和接触程度,对员工进行定期体检,以求早期发现人体健康损害,及早采取各种保护措施,防止其进一步发展。三级预防即对已患职业病及时诊断治疗,防止恶化和并发症,促进健康。此外,要加大基层法制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防粉尘危害,防尘:采用革、水、密、风、护、管、教、查综合防尘八字方针,即采用技术革新、

14、湿式作业、密闭尘源、通风除尘、个体防护、科学管理、宣传教育、定期检查等综合防尘措施。,防毒技术措施,1、改革工艺设备和工艺操作方法,从根本上杜绝和减少毒物的产生。2、以无毒或低毒原料代替有毒或高毒材料。3、密闭式操作。4、通风排毒与净化回收。5、隔离操作。,6、个体防护:个体防护是预防职业中毒的重要辅助措施。防护工具包括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手套、口罩、眼镜、过滤式防毒呼吸器、隔离式防毒呼吸器等。选择个人防护用品应注意其防护特性和效能。在使用时应对使用者加强培训。7、职业卫生服务:浓度监测、健康监护8、管理,防止噪声危害,(l)控制和消除噪声源 采用无声或低声设备代替发出噪声的设备,如用液压

15、代替锻压,以焊接代替铆接,用无梭代替有梭织布等。对于生产允许远置的噪声源如风机、电动机等,应移至车间外或采取隔离措施。此外设法提高机器的精密度,尽量减少机器部件的撞击、摩擦和振动,也可以降低生产噪声。在进行厂房设计时,应合理地配置声源。把产生强烈噪声的工厂与居民区,高噪声的车间与低噪声的车间分开,也可减少噪声的危害。,(2)控制噪声的传播1)吸声 采用吸声材料装饰在车间的内表面,如墙壁和屋顶,或者在车间内悬挂空间吸声体,吸收辐射和反射声能,使噪声强度减低。具有较好吸声效果的材料有玻璃棉、矿渣棉、泡沫塑料、毛毡、棉絮、加气混凝土、吸声板、木丝板等。2)消声 用一种能阻止声音传播而允许气流通过的装

16、置,即消声器。这是防止空气动力性噪声的主要措施。消声器有利用吸声材料消声的阻性消声器,根据滤波原理制造的抗性消声器,以及利用上述两种原理设计的阻抗复合消声器。,3)隔声 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利用一定的材料和装置,把声源封闭,使其与周围环境隔绝起来,如隔声罩、隔声间。隔声结构应该严密,以免产生共振影响隔声结果。4)隔振 为了防止通过地板和墙壁等固体材料传播的振动噪声,在机器的基础和地板、墙壁联结处设减振装置,如胶垫、沥青等。,5)个人防护。对于生产场所的噪声暂时不能控制,佩带个人防护用品是保护听觉器官的有效措施。耳塞、耳罩、帽盔。6)接触噪声的工人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特别是听力检查,观察听力变化情

17、况,以便早期发现听力损伤,及时采取适当保护措施。对参加噪声作业的工人应进行就业前体检,凡有听觉器官、心血管及神经系统疾患者,不宜参加有噪声的作业。 7) 对有噪声的作业工人要合理按排休息时间,如实行工间休息,经常监督检查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措施,一是改善工作条件,配备防护设施、设备。主要是合理设计工艺过程,改进生产设备和操作方法。要点是隔热、通风。二是加强个人防护。如采用结实、耐热,透气性好的织物制作工作服,并根据不同作业的需求,供给工作帽、防护眼镜、面罩等。如高炉作业工种,须佩带隔热面罩和穿着隔热、通风性能良好的防热服。三是加强卫生保健和健康监护。主要是做好高温作业人

18、员的就业前和入暑前体检。 凡有高温禁忌症者,一般不宜从事高温作业。,供给防暑降温清凉饮料、降温品和补充营养:要选用盐汽水、绿豆汤、豆浆、酸梅汤等作为高温饮料,饮水方式以少量多次为宜。还要准备毛巾、风油精、藿香正气水以及仁丹等防暑降温用品。此外,要制订合理的膳食制度,膳食中要补充蛋白质和热量,维生素A、B1、B2、C和钙。,四是制订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如:实行小换班,增加工间休息次数,延长午休时间,适当提早上午工作时间和推迟下午工作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段进行室外高温作业等。

19、对家远的工人,可安排在厂区临时宿舍休息等。,职业病是一种人为的疾病。它的发生率与患病率的高低,直接反映职业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水平。世界卫生组织对职业病的定义,除医学的涵义外,还赋予立法意义,即由国家所规定的“法定职业病”。我国政府规定,确诊的法定职业病必须向主管部门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凡属法定职业病的患者,在治疗和休息期间及在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死亡时,均应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待遇。有的国家对职业病患者,实行经济补偿,故也称为赔偿性疾病。,职业卫生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52号令,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05号令

20、,1987)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2号令,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200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142号,2003)职业健康

21、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07)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 194-2007)有机溶剂作业场所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规范(GBZ/T 195-2007)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108号,2002)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1989),目前,我国有毒有害企业超过1600万家,受到职业危害的人数超过2亿。在全国报告的各类职业病中,尘肺病占到80%,其他急慢性中毒约占20%。据统计,上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累计报告尘肺病例58万多人,这个数字相当于世界其他国家尘肺病人的总和。其中已经有14万多人死亡,现有患者44万多。,但专家同时指出,由于现在的厂矿企业劳动者的体检率低,报告不全,因此估计尘肺病实际发生的例数不少于100万人。职业病已成为重大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我国的职业病形势十分严峻,这已经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谢 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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