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第三版)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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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编 宋彪,经济法概论(第三版),第一章 法学基础知识,3,【重点问题】,阅读完本章,你将概括了解下列内容: 法的概念和特点 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 法律渊源 法律效力 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 法律关系 法律责任,4,第一节 法的概念和特点,一、法的概念 法,即广义的“法律”,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经常碰到的一个概念,它是国家制 定或者认可的具有强制力的行为规范。二、法的特点 1.法是由国家机关经过一定程序制定或者认可的行为规范,体现执政阶级的 意志。 2.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国家设立行政单位、法院、监狱等 机构,指导、监督法的实施,制裁违法者,确保立法目的的实现。 3.法是具有普遍约束力

2、的行为规范。法设定的行为模式通常是针对一类或者几 类社会成员或者组织的,不是针对某个人或者组织。 4.法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行为规范。,5,第二节 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一、法律规范 法律规范是法的基本要素之一,是设定行为模式的规则。 在逻辑结构上,法律规范通常由假定、处理和后果三部分构成假定是规范适用的条件或者对象;处理是规范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后果是执行处理的结果,包括合法后果和非法后果。法律规范在内容上可以分为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二、法律条文 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技术表现,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构成要素每一法律条文并非完整地表述一个法律规范。每一法律条文也并非都直接规定法律规范。,5.风险分散规

3、则。,6,第三节 法律渊源,一、法律渊源概述 法律渊源也称“法源”,一般指法的形式上的渊源,通常按照法律制定机关和外部表现形式来划分。法的形式渊源是法律规范的效力来源。 二、我国的法律渊源 (一)宪法 (二)法律 (三)行政法规 (四)地方性法规 (五)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六)行政规章,7,第四节 法律效力,一、法律效力等级 在法律渊源上,宪法效力最高,法律、行政法规次之。上级地方性法规的效力 高于下级地方性法规,上级政府规章的效力高于下级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行政规章。此外,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

4、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即“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规定与旧规定不一致的,适用 新规定,即“新法优于旧法”。,5.风险分散规则。,8,第四节 法律效力,二、法律效力范围 法律效力包括法律的对象效力、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对象效力指法对哪些社会主体有效,常用原则有属人原则和属地原则。空间效力指法生效的地域范围,包括全国范围、部分地区以及国外三部分。时间效力指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 溯及力,即法对其实施前的事实有无约束力。,5.风险分散规则。,9,第五节 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一、法律部门法律部门是按照法律规范的内容、调整领域或者方法,将众多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分类而形成的规则体系。我国目前的

5、法律部门有: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劳动法、环境资源法、刑法、诉讼法、军事法等。二、法律体系 法律部门相互之间有机结合,构成一国全部法律规范的体系,就是法律体系。,10,第六节 法律关系,一、法律关系和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是经由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设定的行为模式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表现,是立法目的由抽象文本到具体落实的途径。二、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一)主体 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包括自然人、组织和国家。(二)内容 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三)客体 客体是主体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三、职权和职责,11,第七节 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概述 二、法律责任的形式(一)民

6、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违反民事法律规定而承担的补偿性或者惩罚性后果。(二)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违反行政管理法律规定而承担的惩罚性后果,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其(三)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犯罪对应的惩罚性后果,即刑罚。(四)专业性或社会性制裁措施 专业性或社会性制裁措施是指专业管理机构或者团体限制或者剥夺违法者从事专业活动资格或者能力的措施。,12,1.结合专业背景,列举在学习和工作中可能涉及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2.在“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公民自身应该做好哪些事情?,12,13,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四节专门规定“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其中,第74条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

7、滑行工具”;第75条规定,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 横道通过;第76条规定,行人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每横列不得超过2人,已经实行 交通管制的路段除外;第77条规定,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 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等等。 问题:结合自身在道路上的通行实践,谈谈自觉守法对于法律实施的作用。,13,第二章 民法和行政法基础知识,15,【重点问题】,阅读完本章,你将概括了解下列问题: 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诉讼时效的类型 物权的类型 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 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实施,16,第一

8、节 自然人和法人,一、自然人及其权利能力 自然人是指因自然规律出生而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个体,是生物学意义上的生命体。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 (四)监护人 1.未成年人的监护人。2.精神病人的监护人。,17,第一节 自然人和法人,三、法人的概念、条件和类型 (一)法人的概念和条件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二)法人的类型 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18,第二节 时效和期间,时效

9、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事实状态经过法定时间而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一、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人民法院对其权利不再予以保护的时效制度。(一)普通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特殊诉讼时效 1.短期诉讼时效。2.长期诉讼时效。(三)最长诉讼时效,19,第二节 时效和期间,二、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一)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止是指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而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时,诉讼时效暂时停止,自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形。(二)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已经开始的诉讼时效因出现法定事

10、由而不再继续,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丧失效力的情形。(三)诉讼时效延长 诉讼时效延长是指人民法院查明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确实存在正当理由而未行使请求权时,适当延长已经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三、期间,20,第三节 物权,一、物权的特征和种类 (一)物权的特征 1.物权为支配权,权利人无须借助他人行为就能行使其权利,并通过对标的物 的直接管理和支配实现自身的利益。2.物权为绝对权,其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因此又被称为“对世权”。3.物权具有优先力和追及力,当物权和债权同时存在于同一物之上时,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另外,物权标的物无论流转到何处,权利人均可以依法请求不法占有人返还。 (二)物权的种

11、类 1.自物权和他物权。2.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3.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21,第三节 物权,二、物权的变动 物权的变动是指物权的设立、变更、转移和消灭。 (一)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 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动产交付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三、物权的保护 (1)确认物权。(2)返还原物。(3)排除妨碍或者消除危险。(4)采取补救措施。(5)赔偿损失。,22,第三节 物权,四、所有权 (一)国家所有权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二)集体所有权 农民集体

12、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三)私人所有权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五、共有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同时属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组织所有的法律关系。,23,第四节 行政许可,一、行政许可的概念和范围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包括审批、特许、认可、核准、登记等。 二、行政许可的设定权三、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四、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一)申请与受理(二)审查与决定 (三)听证五、特别规定,24,第五节 行政处罚,一、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 (一)行政处罚的

13、种类 行政处罚是指特定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制裁措施。(二)行政处罚的设定 1.法律的设定权。2.行政法规的设定权。3.地方性法规的设定权。4.国务院部委规章的设定权。5.地方政府规章的设定权。,25,第五节 行政处罚,三、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一)行政处罚的管辖 行政处罚的管辖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权限分工,即某个行政违法行为应由哪一个行政机关实施处罚的法律制度。(二)行政处罚的适用原则 1.行政处罚与责令改正并行原则。2.一事不再罚原则。3.行政处罚折抵刑罚原则。4.行政处罚追诉时效原则。,26,第五节 行政处罚,四、行政处罚的程序 (

14、一)简易程序 (二)一般程序 (三)听证程序 五、行政处罚的执行原则 (一)自觉履行和强制执行相结合的原则(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的原则(三)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相分离的原则,27,1.自然人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有什么不同?2.物权有哪些分类? 3.行政许可的设定权是如何规定的? 4.行政处罚的原则是什么?,27,28,1. 1998年6月,梅女士乘坐丈夫的摩托车,被樊某(无驾驶证)驾驶的无号牌拖拉机撞伤。事后,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樊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梅女士受伤后被送入医院接受手术治疗,2001年5月进行了左下肢内固定取出手术,治疗终结。2001年11月

15、,梅女士在行走中突然摔倒,再次入院,医院诊断为左股骨内固定物取出术后再骨折。直到2007年5月,梅女士还因为骨折术后骨不连住院手术治疗。2009年2月,梅女士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樊某赔偿损失。樊某认为,事故发生已有11年,梅女士从未向其主张过权利,双方是同村居民,也不存在主张权利的障碍。问题:法院是否应当支持梅女士的主张?,28,29,2. 2008年9月,朱先生与大地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朱先生支付36万元购买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小区住房一套,朱先生在合同订立后1 个月内付清房款,房地产公司在朱先生付清房款1个月内协助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但是,朱先生在付清房款后,房地产公司迟

16、迟不予协助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朱先生 经调查获知,房地产公司已将该套住房以45万元销售给郑先生,并且为郑先生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为此,朱先生将房地产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房地产公司退还房款、利息并赔偿损失。 问题:法院应当如何解决本案“一房二卖”的纠纷?,29,第三章 经济法基础知识,31,【重点问题】,阅读完本章,你将概括了解下列问题: 法和经济的关系 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 经济法的沿革 经济立法 经济执法 经济司法,32,第一节 法和经济的关系,一、经济的含义 经济有三种基本含义:一是指基本经济制度,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它与一国的政治体制和意识形态紧密相连;二是指国民经济整体,如经济发展阶段和水平

17、,与宏观调控相对应;三是指产品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环节,与市场监管相对应。二、法和经济的关系概括地说,经济与法之间是决定与被决定、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法通过调整经济关系维护和发展其保护的利益关系。三、法调整经济的形式,33,第二节 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一、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有关社会经济管理活动的法,它调整经济关系中涉及管理的部分。二、经济法的特征 (一)规范内容的经济性和政策性(二)调整方法的综合性和系统性(三)调整过程的行政性 第三节 经济法的沿革一、外国经济法沿革 二、我国经济法沿革,34,第四节 经济立法,一、我国经济立法的特点和阶段经济立法既可指立法过程,也可指立法形式。第一阶段

18、:改革初期,经济立法为改革开放提供基本法律资源。第二阶段:依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构建经济法律体系第三阶段: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立法,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共同发展 二、我国经济法律体系(一)经济主体法 经济主体法是关于经济管理主体和活动主体的立法。(二)市场管理法 市场管理法是有关市场竞争和交易秩序管理的法,主要包括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消费者法以及特殊交易管理法(如旧货交易法)等内容。,35,第五节 经济执法,一、经济执法概述 经济执法是指依法享有经济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管理经济事务 的活动。二、国务院经济管理部门概述(一)部委(二)直属特设机构:国资委(三)直属机构(四)

19、直属事业单位,36,第六节 经济司法,一、经济审判 经济审判是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对经济违法和犯罪行为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裁决的司法活动。二、经济检察 经济检察是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法律监督权,对经济犯罪立案侦查并依法提起诉讼的司法活动。,37,1.经济法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有哪些作用? 2.谈谈自己所学专业相关联的经济管理主体和经济活动主体的范围。,37,38,分析下列各项中主要涉及哪些经济法律问题? 1.宿松县审计局对县种子经营站审计时发现,该经营站在2003年8月,将县财 政拨入的“发展黑芝麻特色农业三增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十万余元,挪用作购买江铃牌汽车一部。审计局对该经营部作出追还被挪用

20、资金并处以罚款的决定。 2. 2008年3月,兰州市预拌混凝土协会召集会员单位开会协商后,将混凝土销售 价格每立方米上调50元;5月20日,该协会再次将混凝土售价上调40元。对此,兰州市预拌混凝土协会下发文件,要求会员单位严格执行最低限价,违者将受到处罚。,38,39,3. 2007年10月,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小麦粉馒头国家标准(GB/T 211182007),要求外观“形态完整,色泽正常,表面无皱 缩、塌陷”,内部“有弹性,呈海绵状,无粗糙大孔洞”,口感“无生感,不粘牙,不牙碜”,滋味和气味“具有小麦粉经发酵、蒸熟后特有的滋味和气味”等。该标准发布后,有媒体称其为“搞

21、笑标准”。 4. 2007年11月,东莞市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从2009年1月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该市市长称,东莞仅现有75万头生猪带来的污染排放量, 相当于450万人口的污染排放量,每头生猪年污水处理费需547元,而一头猪赚547 元纯利润并不容易,因此养猪不划算。“东莞禁猪令”经媒体报道后,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和争议。,39,第四章 市场准入和企业登记法,41,【重点问题】,阅读完本章,你将概括了解下列内容: 市场准入的原则和形式 企业登记的种类和内容 公司登记的特别规定,42,第一节 市场准入概述,一、市场准入的含义 市场准入(market access)是指投资者、企业以

22、及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时的受管制状态,包括禁止进入、限制进入或者许可进入等情形。二、市场准入的原则1、市场优先2、准入法定3、分类监管三、市场准入的形式 市场准入的形式很多,主要有许可和标准化管理两类。许可也称审批,是最广泛采用的准入形式,它是政府对市场进入者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认可或者赋予。标准化管理是指国家制定产品或者服务标准,引导企业生产经营技术先进、经济实用、安全卫生的商品的管理活动。,43,第二节 企业登记法,一、企业登记的含义 企业登记一般指企业工商登记,广义上还包括税务登记、外汇登记等内容。设立登记是企业取得经营主体资格的登记。变更登记是企业改变其主体资格的登记。注销

23、登记是企业消灭其主体资格的登记。二、企业设立登记的条件三、企业设立登记的内容,44,第二节 企业登记法,一、企业登记的含义 企业登记一般指企业工商登记,广义上还包括税务登记、外汇登记等内容。设立登记是企业取得经营主体资格的登记。变更登记是企业改变其主体资格的登记。注销登记是企业消灭其主体资格的登记。二、企业设立登记的条件三、企业设立登记的内容四、公司登记的特别规定(一)名称预先核准制度(二)公司变更登记和备案(三)分公司登记 (四)公司登记费,45,1.运用市场准入原则,分析本章中的“馒头办”事件。 2.谈谈企业登记的现实意义。,45,46,2002年10月,秦某、何某等5人决定登记注册一家房

24、地产有限公司。为及时办理公司营业执照,秦某从朋友处借来100万元向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了资金证明,凭该证明到工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事后秦某又将100万元全部退还给朋友。为防止其他未出资股东主张利益,秦某召集大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公司注册资本由秦某借贷予以支付,其余股东仅是名义股东,不得参加公司任何利益分配。2004年5月,当地工商局在开展年度检查时发现了前述行为,认定该公司涉嫌虚假出资,对 其处以5万元罚款并限期改正。 问题:秦某的行为有何不妥?如何防止类似行为发生?,46,第五章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48,【重点问题】,阅读完本章,你将概括了解下列内容: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个人

25、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合伙企业的设立和变更 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责任,49,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是自然人单独投资设立的企业,不同于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单独投资设立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企业,也不同于外商独资企业。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1.投资者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投资权利的自然人。 2.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3.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

26、事民事活动。 4.个人独资企业的组织机构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50,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与程序,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投资人是一个自然人,而且只能是中国公民。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51,第三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一、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方式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

27、容和授予 的权利范围。 二、个人独资企业管理人的责任和义务 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按照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 负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不得从事有关损害投资人或者个人独资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 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是指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与投资 人的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员合法进行商业交易的第三方自然人或者组织。,52,第四节 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一、合伙企业的概念 合伙企业是投资人订立协议,按照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或者有限责任的企业形式。二、合伙企业的特征 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

28、业的共同点: 1企业由2个以上投资人设立;2企业财产由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3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不同点:1普通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全部为普通合伙人,一般情况下,每一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人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他们分别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53,第五节 合伙企业的设立和变更,一、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合伙

29、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 字样。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特殊条件1.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至50个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中,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2.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需要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3.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54,第五节 合伙企业的设立和变更,(一)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变更 1.向非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2.入伙和退伙 (二)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变更 1.向非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2.入伙和退伙 3.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转换4.企业形式的法定转换(三)合伙企业的解散(四)合伙企业破产,55,第六节 合伙企业

30、的事务执行,(一)事务执行方式(二)合伙人和经营管理人责任【案例】1998年,王某等4名注册会计师合伙成立了A会计师事务所,核准经营范围包括“税务代理”业务。因王某同时又是注册税务师,于是他在2001 年与另外2人共同申请成立了B税务师事务所,主要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王某任法定代表人。2002年,A会计师事务所其他合伙人以王某违反“竞业禁止” 规定,擅自在外开办B税务师事务所,致该A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益减少为由,向法院提起起诉。经过审理,二审法院最终以王某违反“竞业禁止”为由,判决王某赔偿A会计师事务所和其他3位合伙人17万元。二、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一)事务执行方式 (二)有限合伙人权利

31、,56,第七节 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责任,一、普通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合伙人以自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二、有限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普通合伙人以自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57,比较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异同。【

32、案例】2008年3月,张某、邵某等十余人签订合伙协议,约定成立一家食品站,从事 生猪屠宰、销售活动,邵某出资1.5万元,其余合伙人各出资5 000元;合伙人共同委托邵某为事务执行人。当月,合伙人办理了工商登记,成立了食品站。经营过程中,邵某因经营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等与其他合伙人发生纠纷。2009年1月,食品站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以94的投票结果作出解除邵某事务执行人、委托张某为新的事务执行人的决议。但是,邵某拒不交出其保管的合伙企业公章和营业执照,影响了食品站的经营。于是,张某等合伙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邵某交出企业公 章和营业执照。问题:法院该如何判决?如何防止类似情况发生?,57,第六章

33、公司法,59,【重要问题】,阅读完本章,你将概括了解下列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公司管理人的义务和责任,60,第一节 公司和公司法概述,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一)公司的概念公司是依法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二)公司的特征 1.公司是一种经济组织形式,是由一定的生产要素(人、财、物)按照法律、章程或者约定形成的组织体,这是公司的组织性。2.公司是一种法人组织,公司的投资者(股东)以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承担有限责任,这是公司的法人性。3.公司是依法成

34、立的经济组织,是投资者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的组织,这是公司的法定性。,61,第一节 公司和公司法概述,二、公司的种类 1.按照公司财产责任形式,公司可分为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 2.按公司股本来源和性质,公司可分为国有公司、集体所有公司、私营公司、混合公司。 3.按公司之间的关联程度,公司可分为总公司(或称本公司)与分公司、母公 司与子公司(或称控制公司和从属公司、关联公司)。4.按公司设立的信用基础,公司可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资合兼人合公司。5.按公司国籍,公司可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跨国公司。三、公司法概述 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在设立、变更、终止

35、以及营运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62,第二节 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 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63,第二节 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1

36、.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64,第二节 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1.发起设立,也称认股设立,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自己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的方式。2.募集设立,也称招股设立,是指公司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65,第三节 公司的组织机构,一、有限责

37、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会 1.股东会的职权。2.股东会的种类。3.股东会的召集和主持。4.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二)董事会 1.董事会的组成。2.董事任期。3.董事会职权。4.董事会的召集。5.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66,第三节 公司的组织机构,(三)经理 经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辅助业务执行机关,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负责人。 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公司,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四)监事会 监事会是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公司内部常设机构。 1.监事会的组成。2.监事任期。3.监事会(监事)的职权

38、。,67,第四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1.投资人只有一个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投资人向公司投资形成公司财产,公司财产独立于投资人财产。 3.投资人以其在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是投资人(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公司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 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 规定的出资额,不能分期缴付出资;一

39、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68,第四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三、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1.投资人是国家,其投资形成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 2.投资人委托政府部门行使其权利,即国务院或者地方政府授权本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权)。 3.组织机构设置有别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四、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1.国有独资公司章程。 2.国有独资公

40、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3.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4.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69,第五节 公司管理人的义务和责任,一、公司管理人的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二、公司管理人的责任 (一)损害赔偿责任(二)公司管理人损害公司利益的诉讼 (三)公司管理人损害股东利益的诉讼,70,1.比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条件上的异同。 2.谈谈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之间的关系。,70,71,1.某会计师事务所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公司股东5人,总出资30万元,其中刘某出资10万元。该公司章程规定

41、:刘某担任执行董事,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2007年12月1日,在刘某不知情的情况下,该事务所其他股东自行召开股东会议并通过决议,要求刘某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并退出股东会,公司增加赵某为新股东并由其担任执行董事。2008年8月,刘某得知该决议后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前述决议。法院经审理认为,事务所于2007年12月1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后,刘某没有在该决议作出后60日内提出撤销申请,其相应权利已丧失,故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问题:法院的判案理由是否妥当?,71,72,2. 2002年,李某与黄某、周某三人共同投资开办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A公司。三人在城市繁华地段购置了一

42、套商住两用房作为公司办公场所,在工商登记中,三 人均为公司股东,A公司是该套商住房的产权人。经营初期,公司业务开展顺利,股东分红不错。2005年,因各种原因,公司经营状况下滑,不久便办理了注销登记,三位股东有的另办公司,有的自谋出路,A公司拥有的这套商住房一直由李某使用。2007年,李某和孙某相恋后,二人同住在这套商住房里。半年后,二人感情越来越淡,李某要求孙某搬走,孙某拒绝搬离。无奈,李某便与原A公司股东黄某、周某商议后,共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孙某搬出商住房。孙某认为,A公司是该套商住房的所有权人,A公司在依法注销后,房屋所有权并不当然归三位股东所有人。 问题:法院该如何处理这起纠纷?,7

43、2,第七章 破产法,74,【重要问题】,阅读完本章,你将概括了解下列内容: 我国破产法概况 破产案件的申请和受理 管理人和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和职责 债务人财产和债权申报 重整和和解制度 破产宣告和破产财产分配,75,第一节 破产法概述,一、破产的概念和特征 破产(bankruptcy)是企业退出市场的一种方式,是指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依照法定程序公平清理债务的活动。广义上的破产还包括为避免企业破产而进行的重整和和解制度。二、破产法概述 破产法是界定破产界限、明确破产程序、设定破产当事人权责关系的规范,既 有程序内容,也有实体内容。,76,第二节

44、 破产申请和受理,一、破产申请 (一)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二)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 (三)清算责任人提出破产申请 (四)国务院金融监管机构提出破产申请 二、破产申请的受理 (一)破产案件的管辖(二)破产申请的受理(三)受理破产申请的后果,77,第三节 管理人和债权人会议,一、管理人的概念和组成 (一)管理人的概念 管理人是人民法院指定的,在破产程序中管理债务企业财产和经营事务的临时性机构。 (二)管理人的组成 二、管理人的职责 三、债权人会议的概念和组成 (一)债权人会议的概念 债权人会议是由债务企业的债权人组成的,审议决定破产实施过程中涉及债权 人利益的重要事项的临时性机构。 (二)债权人会议

45、的组成 四、债权人会议的职权五、债权人会议的召集和决议 六、债权人委员会,78,第四节 债务人财产和债权申报,一、债务人财产的范围 债务人财产是债务企业依法拥有的财产,是该企业用于清偿债务的物质保障。 债务人的财产包括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 二、债权申报 (一)债权申报人 (二)申报期限 (三)债权申报范围 (四)免于申报的债权,79,第五节 重整和和解,一、重整申请 重整是指债务企业采取措施恢复和提高清偿能力的过程,二、重整期间 重整期间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三、重整计划 四、和解申请 债务人可以依照法

46、律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五、和解协议的执行,80,第六节 破产宣告和破产财产分配,一、破产宣告 人民法院依照法定情形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二、破产财产分配 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破产费用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以及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共益债务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与第三人之间发生的债务人财产和营业管理费用。 四、破

47、产程序的终结,81,1.结合实际,谈谈破产制度的功能。 2.关注一例破产案例,了解人民法院、管理人、债权人会议在破产清算中的地位。,81,82,成立于1992年的华夏证券公司曾为我国三大证券公司之一,注册资本达二十七亿余元,共有54家股东。公司在经营中因管理不善,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存在巨大金融风险。中国证监会和北京市政府发文决定,在2005年12月16日收市时,撤 销华夏证券公司的业务许可。截至2007年10月底,华夏证券公司审计调整后负债 额为89.86亿元,净资产为-51.67亿元,已构成严重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2008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函同意华夏证券公司依法申请破产。2008

48、年7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华夏证券公司破产一案,指定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为破产管理人。,82,83,2008年11月,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表决关于成立债权人委员会的方案、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等方案。2010年2月4日,华夏证券公司管理人发布公告,对该公司破产财产进行第一次分配,并且于2010年2月1日实施,分配金额为人民币586 525 030.21元,其中:欠职工工资、 医疗、抚恤费用及应划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以及依法应支付的补偿金的分配金额为人民币2 469 955.07元;欠缴税款分配金额为人民币10 734 328.80元;普通破产债权的分配

49、金额为人民币573 320 746.34元。另有分配金额人民币261 343 040.20元,因债权附有生效条件或解除条件,以及未决诉讼案件,暂予以提存。 问题:前述华夏证券公司破产事件涉及破产法的哪些程序性规定?,83,第八章 合同法,85,【重点问题】,阅读完本章,你将概括了解下列问题: 合同的种类和内容 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合同的履行和抗辩权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违约责任,86,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的种类 (一)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二)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 (三)诺成

50、合同和实践合同 (四)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五)主合同和从合同 三、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87,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一、合同订立的形式 二、合同的内容 三、合同订立的方式 (一)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二)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四、合同的成立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二)合同成立的地点(三)合同成立的特殊情形,88,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一、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合同的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特殊情况下的合同效力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的效力(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的效力 (三)表见代理 (四)法定代理人超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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