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会计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三章支付结算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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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本章为经济法基础龙头老大的强有力竞争者,多年考核分值均超过15分,与流转税、所得税等章平分秋色,是历年考试不定项选择题的栖息地。本章考点虽多,但难度不大,同学们应结合以往的学习及工作经历对本章内容进行准确理解。,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第二节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第三节 票据 第四节 银行卡 第五节 网上支付第六节 结算方式和其他支付工具第七节 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1.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2、。,2.银行、单位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多选),3.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单选,判断),(二)支付结算使用的主要支付工具,目前,我国使用的人民币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包括“三票一卡”,结算方式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网上支付。,支付结算是指“转账结算”,不包括使用现金。,三、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多选题),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3.银行不垫款。,四、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一)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2.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1.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

3、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票据,票据无效。 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3.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真实,不得伪造、变造。(1)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签章,为该单位及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2)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者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注意】陷阱:发票专用章,4.填写各种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填写票

4、据和结算凭证应当全面规范,做到数字准确,要素齐全,不错不漏,字迹清楚,防止涂改。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应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2)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3)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保持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两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如2月12日,应写成零贰月壹拾贰日;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

5、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例题多选题】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A.现金B.票据C.银行卡D.汇兑,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结算方式,支付结算方式不包括选项A。,【考题单选题】(2016年)某票据的出票日期为“2011年3月15日”,其规范写法是()。A.贰零壹壹年零叁月壹拾伍日B.贰零壹壹年叁月壹拾伍日C.贰零壹壹年零叁月拾伍日D.贰零壹壹年叁月拾伍日,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叁拾的

6、,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考题单选题】(2017年)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填写要求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单位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B.银行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C.出票日期可以选择使用中文大写或阿拉伯数码D.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时应注意的事项。根据规定,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不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例题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票据的有()。A.更改出票金额的票据B.更改出票日期及收款人名称的票据C.出票

7、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票据D.中文大写金额和阿拉伯数码不一致的票据,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无效的情形。以上四项均属于无效票据。,第二节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 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1)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2)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

8、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四种。(多选题),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1.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程序,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1.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是指存款人的账户信息资料发生的变化或改变,主要为存款人名称、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2.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3.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

9、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4.银行接到存款人的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1.撤销情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多选题) (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2.不得撤销的情形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3.未发生业务账户的撤销开户银行对已开户1年,但未发生任何业务的账户,应通知存款人,自发出通知30日内到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注意1】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当先撤销

10、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将账户资金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后,方可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撤销。,(四)江苏省泰州市和浙江省台州市的试点规定(2019年新增),1.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上述地区开立、变更、撤销基本存款账户实行“备案制”。【注意】银行作为存款人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业务暂不纳入试点范围。,2.试点地区企业在试点地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自开立之日起即可办理收付款业务。3.试点地区银行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实行面签制度,由两名以上银行工作人员共同亲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开户申请书和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上签名确认。,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

11、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要账户。,(1)开机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资格 (几乎是独立核算的所有组织)凡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1.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要求,三、各类具体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一)基本存款账户,(2)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所需的证明文件 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或证明或批文或登记证书正本;,(二)一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2.使用范围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

12、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1.开户要求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开户许可证; (2)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 (3)存款人因资金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3)基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重要) 存款人只能选择一家金融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能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以及存款人的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单选;多选),3.开立程序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实行备案制,经银行审核同意后即可开立账户。,(三)专用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

13、规和规章,对有特定用途的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2.开户要求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各项专用资金的有关证明文件。,(四)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16年判断 ),1.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 2.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按“基本存款账户”或“专用存款账户”管理。,3.使用规定 (1)用于财政“授权”支付; (2)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 (3)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财政部门批准的特殊款项; (4)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

14、账户”划拨资金。,【例题单选题】(2014年)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使用,说法正确的是()。A.不得支取现金B.可以向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C.可以向上级主管单位账户划拨资金D.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正确答案D,(五)临时存款账户(13年多选),1.使用范围 (1)设立临时机构 (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3)注册验资资金。,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2.开户时“不需要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的情形:(1)设立临时机构;(2)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机构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3

15、)军队、武警单位因执行作战、演习、抢险救灾、应对突发事件等任务需要开立银行账户;(4)验资开立临时账户。,4.注意问题(1)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2)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3)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注册验资的资金汇缴人应与出资人的名称一致。4.增资验资临时存款账户的使用和撤销比照注册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管理。,(六)个人银行结算账户,1.与储蓄账户进行区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储蓄账户:可以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2.分类(2017年新增),3.开户程序(2017年新增),4.使用规定

16、(1)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付款依据。付款单位若在用途栏或备注栏注明事由,可不再另行出具付款依据,但要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例题单选题】(2017年)甲拟通过电子渠道申请开立两个个人银行存款账户,根据规定,下列选项中,甲可以成功开立的是()。 A.类银行账户和类银行账户 B.类银行账户和类银行账户 C.类银行账户和类银行账户 D.两个均为类银行账户,正确答案C,【考题判断题】(2015年)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先撤销基本存款账户,然后再撤销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银行结算账户的

17、撤销。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先撤销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将账户资金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后,方可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撤销。,【考题单选题】(2014年)甲公司成立后在某银行申请开立了一个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该账户的性质属于()。A.基本存款账户B.一般存款账户C.专用存款账户D.临时存款账户,正确答案A,【考题单选题】(2017年)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存款人在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之前必须开立的账户是()。A.基本存款账户B.单位银行卡账户C.专用存款账户D.临时存款账户,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基本存款账户相关规定。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18、,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等文件,说明在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前,需要先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考题多选题】(2016年)申请人申请开立()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A.注册验资户B.因借款而开立的账户C.临时经营需要而开设的临时账户D.更新改造资金账户,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银行结算账户。选项A属于临时存款账户,不需要开户许可证;选项B属于一般存款账户,需要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选项C属于临时存款账户中应出具开户许可证的情形;选项D属于专用存款账户,需要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第三节 票据,一、

19、票据的概念与特征,(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 票据是指票据法所规定的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转让的有价证券。,在我国,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二)票据当事人(多选;单选),1.基本当事人:票据的基本当事人是指将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业已存在的当事人,是构成票据法律关系的必要主体。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2.非基本当事人:票据的非基本当事人是指在票据作成并交付后,通过一定的票据行为加入票据关系而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考题多选题】(2016年、2017年)下列各项中

20、,属于票据基本当事人的有()。A.出票人B.收款人C.付款人D.保证人,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基本当事人。根据规定,票据的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票据的保证人属于票据的非基本当事人。,2.票据的功能 (1)支付功能 (2)汇兑功能 (3)结算功能 (4)信用功能 (5)融资功能,(三)票据的特征和功能 1.特征 (1)票据是债券凭证和金钱凭证。 (2)票据是设权证券。 (3)票据是文义证券。 (4)票据是无因证券 (5)票据是流通证券,二、票据权利与责任(一)票据权利 1.概念: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付款请求权,是指持票

21、人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利,是第一顺序权利,又称主要票据权利。,行使付款请求权的持票人可以是票据记载收款人或最后的被背书人。,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是第二顺序权利,又称偿还请求权。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载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考题单选题】(2011年)甲公司持有一张商业汇票,到期委托开户银行向承兑人收取票款。甲公司行使的票据权利是()。A.付款请求权 B.利益返还请求权 C.票据追索权 D.票据返还请求权,正确答案

22、A,【考题判断题】(2010年)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和背书人不是行使票据追索权的当事人。(),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追索权。根据规定,被追索人(代为清偿债务的保证人和背书人)依法清偿债务后,其责任解除,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即可以向前手行使追索权。,(二)票据权利的取得(13年单选),1.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2.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之限制,但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前手”。,3.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考题单选题】(2013年)张某因采购货物签发一张票据给王某,胡某从王某处窃取该票据,陈某

23、明知胡某系窃取所得但仍受让该票据,并将其赠与不知情的黄某,下列取得票据的当事人中,享有票据权利的是()。A.王某 B.胡某 C.陈某 D.黄某,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权利。持票人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胡某和陈某均不享有票据权利;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黄某虽然是善意不知情的,但是其未支付合理对价,其票据权利不优于其前手陈某,故黄某不享有票据权利。,【考题判断题】(2010年)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和背书人不是行使票据追索权的当事人。(),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追索权。根据规定,被追索人(代为清偿债务的保证人和背书人)

24、依法清偿债务后,其责任解除,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即可以向前手行使追索权。,(四)票据权利丧失补救(10年多选) 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三种形式进行补救。,1.挂失止付是指失票人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由接受通知的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审查后暂停支付的一种方式。,只有确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的票据丧失时才可进行挂失止付。 包括: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注意】挂失止付不是丧失票据后采取的必经措施,而是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三)票据权利的行使与保全(一般了解),2.公示催告是指在票据丧失

25、后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式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则由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票据无效的一种制度或程序。,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的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注意】此处不包括“被告住所地”,因为利害关系人不明确。,申请公示催告的主体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最后持票人。,3.普通诉讼,是指丧失票据的人为原告,以承兑人或出票人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其向失票人付款的诉讼活动。,如果遇票据上的权利有利害关系的人是明确的,无需公示催告,可按一般的票据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例题多选题】根据票据法

26、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有()。A.挂失止付 B.公示催告 C.普通诉讼 D.仲裁,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权利丧失补救。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三种形式进行补救。,【考题多选题】(2010年)下列票据中,在丧失后可以挂失止付的有()。A.银行承兑汇票 B.支票C.商业承兑汇票 D.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挂失止付。根据规定,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未填明“现金”字样和

27、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四)票据权利的时效(13年不定项)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2.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3.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4.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5.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注意1】票据权利丧失但仍然享有民事权利。 【注意2】第4、5种情况所指的追索权,不包括对“出票人、承兑人”的追索权。,【例题单选题】2013年6月5日,A公司向B公司开具

28、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支票,B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6月12日,C公司请求付款银行付款时,银行以A公司账户内只有5000元为由拒绝付款。C公司遂要求B公司付款,B公司于6月15日向C公司付清了全部款项。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B公司向A公司行使再追索权的期限为()。A.2013年6月25日之前 B.2013年8月15日之前C.2013年9月15日之前 D.2013年12月5日之前,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权利的期限。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所以B公司向A公司行使再追索权的期限2013年12月5日之前。,(五)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责任。,

29、1.责任人 (1)汇票承兑人因承兑而承担付款义务;(2)本票的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担自己付款的义务;(3)支票的付款人在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时承担付款义务;(4)汇票、本票、支票的背书人,汇票、支票的出票人、保证人,在票据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承担清偿义务。,2.提示付款 (1)见票即付的票据“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3.拒绝付款,(1)对物的抗辩(关键词:任何),如果存在背书不连续等合理事由,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任何票据权利人拒绝履行义务。,(1)对人的抗辩(关键词:特定),票据债务人可以

30、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例题单选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票据债务人可以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B.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付款人的票据责任解除C.持票人委托的收款银行的责任,限于按照票据上记载事项将票据金额转入持票人账户D.付款人委托的付款银行的责任,限于按照票据上记载事项从付款人账户支付票据金额,不必审查背书连续,正确答案C,三、票据行为(),以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为权利义务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考

31、题多选题】(2017年)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行为的有()。A.出票 B.承兑 C.保证 D.付款,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行为。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一)出票(14年多选、判断、16年判断),1.票据的记载事项(1)必须记载事项不记载票据无效(2)相对记载事项不记载按法律规定执行(3)任意记载事项不记载不产生法律效力,记载则产生法律效力(4)记载不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的事项记不记载都不产生法律效力,银行不负审查责任。,【判断题】(2010年)汇票上可以记载票据法规定事项以外的其他出票事项,但该记载事项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汇

32、票的记载事项。题目表述正确。,【考题判断题】(2017年)甲公司收到乙公司一张支票,该支票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该记载事项不影响甲公司将该支票背书转让。(),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任意记载事项。“不得转让”事项为“任意记载事项”,根据规定,任意记载事项,不记载时不影响票据效力,记载时则产生票据效力的事项。本题中,支票上已经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那么该支票就是不得转让的。,(二)背书(12年判断;13年单选、多选;14年不定项;15年单选;16年单选、不定项;17年判断),1.背书的种类,背书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非转让背书分为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1)委托收款背书的被背

33、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票据权利。(2)质押背书是以担保债务而在票据上设定质权为目的的背书。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票据权利。,【考题多选题】(2015年)甲公司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以质押背书方式向W银行取得贷款。贷款到期,乙公司偿还贷款,收回汇票并转让给丙公司。票据到期后,丙公司作成委托收款背书,委托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背书中,属于非转让背书的有()。A.甲公司背书给乙公司 B.乙公司质押背书给W银行C.乙公司背书给丙公司 D.丙公司委托收款背书,正确答案B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背书。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并不是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是非转

34、让背书。,【考题判断题】(2014年)委托收款背书的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票据权利。(),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委托收款。委托收款背书是背书人委托被背书人行使票据权利的背书。委托收款背书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票据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票据权利。,2.背书记载事项,(1)必须记载事项背书人名称,(2)相对记载事项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注意】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力”。,3.粘单的使用,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考题单选题

35、】(2012年)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当事人中,应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的是()。A.粘单上第一手背书的背书人B.票据上最后一手背书的背书人C.票据上第一手背书的背书人D.粘单上第一手背书的被背书人,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背书。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第一记载人,是该次背书的背书人。,【考题单选题】(2016年)甲公司将一张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该汇票需加附粘单,甲公司为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前手,丁公司为汇票记载的收款人。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公司中,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的是()。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

36、公司 D.丁公司,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背书转让的规定。根据规定,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所以答案是A。,4.背书连续 (1)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2)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注意】非转让背书,不影响背书的连续性。,【考题判断题】(2009年)以下为某银行转账支票背面背书签章的示意图。该转账支票背书连续,背书有效。(),正确答案,5.不得进行的背书,(1)条件背书条件无效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

37、件的,所附条件“不具票据上的效力”。,(2)部分背书背书无效 部分背书是指将票据金额的一部分转让或者将票据金额分别转让给两人以上的背书。,(3)限制背书 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票据不得背书转让;(丧失流通性),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其只对直接的被背书人承担责任。,(4)期后背书 “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例题单选题】汇票的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但其后手仍进行了背书转让,下列关于票据责任承担的表述中,错误的是()。A.不影响承

38、兑人的票据责任B.不影响出票人的票据责任C.不影响原背书人之前手的票据责任D.不影响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承担票据责任,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背书转让。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其只对直接的被背书人承担责任,所以选项D错误。,【例题单选题】甲在将一汇票背书转让给乙时,未将乙的姓名记载于被背书人栏内。乙发现后将自己的姓名填入被背书人栏内。下列关于乙填入自己姓名的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无效B.有效C.可撤销D.经甲追认后有效,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背书转让。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

39、人的,持票人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例题判断题】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背书无效。(),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背书转让。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票据上的效力。,【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汇票背书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每一位使用粘单的背书人都应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B.如果背书实质不连续付款人应拒绝付款C.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汇票不得背书转让D.背书必须连续,正确答案CD,(三)承兑,1.承兑仅适用于商业汇票。,2.提示承兑,(1)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2)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出票日

40、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3.受理 付款人应当在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4.附条件的承兑 承兑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注意】与背书附有条件进行区分,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票据上的效力”。,【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商业汇票提示承兑期限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A.商业汇票的提示承兑期限,为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B.定日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该在汇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C.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提示承兑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D.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该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正确答案BD答案解析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41、是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而不是承兑期限,所以A选项错误;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该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所以选项C错误。,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商业汇票的承兑。题目表述正确。,【例题判断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备票据上的效力。(),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商业汇票的承兑。承兑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四)保证(11年多选、13年不定项),1.保证人,(1)保证人是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2)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作为票据保证人的,票据保证无效。,

42、2.记载事项,(1)必须记载事项表明“保证”的字样保证人签章,(2)相对记载事项保证人名称和住所被保证人的名称保证日期,保证人未记载保证人名称和住所的,以保证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保证人住所。 保证人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以“出票人”或“承兑人”为被保证人。 保证人未记载保证日期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3.保证责任,(1)保证人的责任保证人对合法取得汇票的持票人所享有的汇票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是,被保证人的债务因汇票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2)共同保证人的责任保证人为两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王五,4.附条

43、件的保证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5.保证效力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形式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考题多选题】(2011年)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票据保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票据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被保证人的背书日期为保证日期B.保证人未在票据或粘单上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票据,承兑人为被保证人C.保证人为两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D.保证人清偿票据债务后,可以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行使追索权,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保证。根据规定,保证人在票据或者粘单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因此选项

44、A的说法错误。,四、票据的追索()(16年不定项;17年多选),(一)适用情形 1.到期后追索到期后被拒绝付款2.到期前追索被拒绝承兑;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等,(二)被追索人的确定 1.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2.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3.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票据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三)追索内容 1.持票人的追索内容(1)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本金(2)汇票金额从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45、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利息(3)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费用,【注意】追索金额不包括持票人的“间接损失”。,2.被追索人的再追索内容(1)已经清偿的全部金额;本金(2)再发生的利息;利息(3)发出通知书的费用。费用,(四)行使追索权,1.证明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的证明,持票人不能出事拒绝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2.通知期限得到证明之日起3日内,(五)清偿效力 被追索人依照规定清偿债务后,其责任解除,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考题多选题】(2014年)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的金额和费用有()。(

46、)A.票据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B.被拒绝付款的票据金额C.发出通知书的费用D.取得有关拒绝证明的费用,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追索权。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1)被拒绝付款的票据金额;(2)票据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3)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考题不定项选择题】(2013年)2013年4月19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出票后2个月付款、金额为20万元的商业汇票,该汇票载明丙公司为付款人,丁公司在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但未记载被

47、保证人名称。乙公司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戊公司,但未记载背书日期,戊公司于2013年5月15日向丙公司提示承兑时,丙公司以其所欠甲公司债务只有15万元为由拒绝承兑。 戊公司拟行使追索权实现自己的票据权利。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该汇票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被保证人是()。A.甲 B.乙 C.丙 D.丁,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保证。保证人在票据或者粘单上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票据,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票据,出票人为被保证人。在本题中,票据未经承兑,因此被保证人为甲公司。,2.乙公司背书转让时未记载背书日期的,应视为()。A.乙公司的背书无效B.乙公司于票据

48、到期日前背书C.乙公司于出票日背书D.该票据无效,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背书。根据规定,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本题乙公司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时未记载背书日期,所以视为到期日前背书。,3.戊公司有权向()追索。A.甲 B.乙 C.丙 D.丁,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追索权。持票人可以向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中的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本题中,丙公司未对票据进行承兑,不是票据债务人,戊公司有权向甲公司、乙公司、丁公司进行追索。,4.戊公司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的截止时间为()。A.2013年8月15日B.2013年11月15日C.2013年1

49、2月19日D.2015年6月19日,五、银行汇票(13年不定项),(一)概念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二)适用范围 1.银行汇票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支取现金;2.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1.卡片联出票行结算汇票借方凭证2.汇票联代理付款行付款后做联行往来借方凭证3.解讫通知联代理付款行付款后随报单寄出票行,由出票行做多余款贷方凭证4.多余款通知联出票行结清多余款后交申请人,(三)出票,1.申请人或者收款人有一方为单位的,不得申请“现金”银行汇票;,2.绝对记载事项表明“银行汇票”的

50、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出票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欠缺上述记载事项之一的,银行汇票无效。,【注意】共计七项内容,与本票和支票进行区分,本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无“付款人名称”,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无“收款人名称”。,(四)实际结算金额 1.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者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2.实际结算金额一经填写不得更改,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3.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或者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五)提示付款 1.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 2.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银行”不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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