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普法讲座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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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一、为什么要学习法律,小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是当今法治社会的需要,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对待和处理自己周边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二、应该学习哪些法律,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应该了解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案例一,王某(男,周岁)和李某(男,周岁)2015年的十一长假期间与他们的父母一同去公园春游。游玩期间,王某和李某独自到公园的古寺,在

2、古寺墙上乱刻乱画,写上俩人的名字到此一游,又不慎将古寺内摆放的二个物件碰倒摔坏。被公园管理员看到报了警。民警到现场,做了调查取证,当场对王某做出罚款50元的处罚;对李某进行批评教育,并让俩人将古寺墙上刚写的字擦掉。王某的家长当场交了王明50元罚款。之后,王某和李某的家长又分别拿出500元与公园达成赔偿和解协议。对此王某不服认为不公平,古寺墙上的字是俩人写的,东西也是俩人碰坏的,为什么只罚自已,不罚李某。而李某也很感到奇怪和不理解,觉得在墙上乱刻乱写只不过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能违法吗,这些事都是我们孩子做的,为什么要让家长交罚款和赔钱呢?,分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3条规定: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

3、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王某和李某在文物古迹上乱刻乱写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3条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其做出罚款50元是正确的。如果乱刻乱写的行为后果严重,就构成了破坏名胜古迹罪,还要受到刑法的处罚。因为王某违法时已满十四周岁达到了治安处罚的责任年龄,所以被罚款;而李某因未满十四周岁,所以不予处罚,没有被罚款。而王某和李某都是未成年人,他们的父母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所以应该承担给王某和李某交罚款和赔偿金的责任。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学习到以下法律知识:(一)18周岁以下是未成

4、人。(二)治安管理处罚的年龄是14周岁,14周岁以下不予处罚。(三)未成年人违法对他人造成的损害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四)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五)在文物古迹上乱刻乱写是违法的,应受到治安处罚。,案例二,李恩,男,29岁,系某运输公司的货车司机。一天傍晚,李恩驾驶货车去采购货物,由于违章超车、车速太快,将顺行的骑自行车正常行驶的曹某撞伤。李恩见天色已暗,车辆稀少,便将曹某拖到路边树丛中,后逃离现场。哪知,这一切被正在树丛中玩耍的9岁男孩田亮亮全部看在眼里。案发后,检察机关要求田亮出庭作证。,分析,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本案田亮亮目

5、睹李某肇事的全过程,因而有作证的义务。为保证证人证言的可靠性,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如果某人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但对其所感受的案件事实却能辨别是非,正确表达,则可以作证人。年幼的人,能否作为证人,应视其智力发展状况,判断其能否辨别是非,正确表达。本案中,田亮只有9岁,但如果对目睹的事实能正确表达,能辨别是非,则应该肯定他的作证能力,允许其作证。,案例三,秦某,男,12岁,系小学五年级的学生。秦某的父亲是一名装卸工,虽然文化不高,但一心希望儿子能出人头地。所以对秦某的学习要求非常严格。可是,秦某贪玩好动,又

6、不用功,因而成绩平平,便经常遭父亲的打骂。秦父为惩罚儿子,在冬天,竟然多次让秦某身穿单衣站在冰天雪地之中持续3小时以上。秦某因精神长期处于恐慌中,又经常吃不饱饭,从年初开始生病,秦父认为是小孩子装相,迟迟不给治疗,直到年7月,秦某的病情出现危急情况,才被送到医院。,分析,本案中,秦父为惩罚儿子,经常对其打骂,不给吃饱、有病不给治疗、使其在雪地中受冻,使秦某在肉体和精神上均受到严重摧残的行为,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构成虐待罪。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有病不给医治、强迫超体力劳作、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或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犯虐待罪的

7、,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彼此之间存在相互扶养的义务。此类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自己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提起诉讼;但如果虐待行为引起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的,就不再是自诉案件的范围,应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立案主动追究。,三、遵纪守法,远离不良行为,问题1: 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自己有没有不良行为?,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父母或其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

8、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损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和诉营业歌舞等场所;(九)其它严重违背社会的不良行为;(十)吸烟、酗酒。,问题2、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还有什么?,1:平时有不良行为、经常搞恶作剧,有的会发展到有意或无意识地伤害别人。2:欣赏“哥儿们义气”,与社会上有劣迹的青少年三五成群拉帮结伙。3:从冒险、游乐到离家出走、侵犯他人权益到逐渐发展到违法犯罪。4:从小骄生惯养,在家是小皇帝,在外称王称霸乃至行凶打人。5:小偷小摸会发展成盗窃抢劫。,自我预防 勿以恶小而为之, 勿以善小而不为,正

9、身避邪,防微杜渐 大量事实证明,不良行为习惯正是走向违法犯罪的开始。青少年要从小事和日常生活做起,堂堂正正走好人生每一步,坚决摒弃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有逃学、旷课、夜不归宿行为的人不外乎有几种情况:一是学习较差,对自己已经失望;二是受家长、教师的批评;三是受社会上不三不四哥们的拉拢,经常在外游乐。由于他们的精力不放在学习上,加上脱离家长、学校的监控,往往容易走上歧途。,二、携带管制刀具,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强簧刀或其他管制刀具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警告。这些刀具之所以禁止携带,因其威胁着人的生命安全。携带管制刀具容易发生

10、人身伤亡事件,特别是青少年正是身体发育阶段,精力旺盛,但由于法制观念和是非观念淡薄,争强好胜,行动盲目而不计后果,携带管制刀具,极易一时冲动,酿成不该发生的悲剧。,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讲文明礼貌,待人恭敬谦让,已成为时代风尚。要求我们从小养成好的行为习惯,抛弃动辄动手打人,出口骂人的不良行为。如果从小养成了这种不良行为,危害无穷。好多犯罪分子从小染着了打架、怒骂别人的不良行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通常称“敲竹杠”这种行为小则违法,大则犯罪 指以大欺小、恃强凌弱,以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夺取他人钱款、物品的行为。强行索要财物的行为常发生于校园周围,实施这种行为的人往往强行占有属于他人的诸

11、如笔盒、书包、衣帽等物品,或强迫弱小者偿付自己因不正当消费而需要支付的钱款。,五、偷窃、故意损坏财物(一)偷窃,偷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量较少的财物的行为。青少年中有的不满足自己生活的欲望,看到人家吃得好、穿得好,心里很羡慕,而当欲望得不到满足时,就会非法去窃取公私财物。一些未成年人因缺少良好的教育环境,平常喜欢贪点小便宜,从拿人家一本书、一支笔、一块橡皮开始,逐渐养成小偷小摸的习惯。任何事物总是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有句老话叫做贼偷菜起,任其发展就会演变成盗窃。,(二)故意损坏财物,故意损坏财物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日常生活中的故意损坏财物,多出于报复的动机,你对

12、我不义那我就将你的财物损坏,使你生活不好或叫你破破财等。青少年中多出于嫉妒或寻找刺激,而偷偷地把别人的东西损坏。这种行为既损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行为严重的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六、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行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主要有如下几种:(一)营业性歌舞厅、酒吧、夜总会、通宵影剧院;(二)带有赌博性的娱乐室、游戏厅;(三)营业性台球房;(四)卡拉OK厅和电子游戏厅在学校上课期间,不能向中小学生开放。未成年人识别能力较差,缺乏社会经验,辨别是非的能力不强,进入这些场所易受到负面影响。另外,这些地方往

13、往是不法分子浪迹的地方,经常去这些场所随时有可能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殷切的希望,1、勤奋学习,掌握必要的政治、文化、科学、法律知识和劳动技能,提高辨别是非和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2、遵守社会公德,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敬爱父母、尊重老师、敬老爱幼,艰苦朴素,不做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事情,应当诚实谦虚,接受别人的帮助教育,克服缺点,改正错误。3、遵纪守法,不吸烟、不饮酒、不打架骂人、不赌博、不早恋、不逃夜逃学、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进入仅向成年人开放的娱乐场所、不观看不良的影视读物、不做其它危害自身和他人身心健康的事。4、努力锻炼身体,讲究卫生,增强体质。5、同学之间应当团结友爱,互学互助,共同进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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