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培训课件.ppt

上传人:小飞机 文档编号:1553841 上传时间:2022-12-04 格式:PPT 页数:50 大小:58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培训课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50页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培训课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50页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培训课件.ppt_第3页
第3页 / 共50页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培训课件.ppt_第4页
第4页 / 共50页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培训课件.ppt_第5页
第5页 / 共5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培训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培训课件.ppt(5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培训,主要内容,1. 如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新安全生产法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的影响分析)2. 如何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3.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问题1:如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新安全生产法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的影响分析),2014年12月1日施行,什么是主体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执行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

2、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等生产经营主体。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参与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和实际负有本单位生产经营最高管理权限的人员。,安全法第18条规定企业主体责任,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3、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新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提出新要求,有如下几点特别 需要注意:,一是要求完善教育培训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2014年8

5、月9日,西藏客车事故案例)二是要求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应当建立相应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相关制度落实。,三是要求完善安全生产费用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仅应确保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投入,而且要按照相应规定提取和使用。四是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2011年7月21日,山东籍M集团所属客车从威海驶往湖南省长沙市,在河南信阳发生事故),五是要求完善安全问题报告制

6、度。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如果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而得不到及时处理的,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这些新要求,无论是强调“记录”、“考核”,还是强调对人员能力和经费的保障,实际上,都可归结为一个总要求确保将安全生产相关制度落实到位,并要留有痕迹。,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职责,案例:2014年8月9日,董某驾驶西藏籍大客车行驶至拉萨市尼木县境内时,与对向白某驾驶的违法越过道路中心线的越野车发生碰

7、撞,造成44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3900余万元。虽然事故直接原因是事故车辆超速行驶、会车时违法占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但也暴露出西藏S公司安全管理混乱、驾驶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缺失,L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该公司的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如果该事故发生在新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法”)施行后,则会涉及到新法第18条第3款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规定,即“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这是新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新增加的一项职责。其主要目的是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对于固本培源、强化基础有着现实的指导意义。,说明:安全生

8、产教育和培训是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关键环节。由于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涉及本单位整个生产经营活动的布局安排、资金保障、人员调度等重大问题,客观上需要生产经营单位的“一把手”亲自组织推动。因此,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的主要领导者和责任人,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负责,必须同时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针对实践中生产经营单位不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新法明确将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作为主要负责人的法定职责,促使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扎实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

9、人应当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制定明确、合理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以保证教育和培训有序实施并取得实效,否则应分别按照新法第94条、第91条的规定承担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职责:由于教育培训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应分别按照新法第109条、第92条的规定承担责任。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职责:应当按照新法的规定,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培训不到位也是重大安全隐患”的原则,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整改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必要时应当按照新法第91条、第94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否则将按

10、照新法第87条的规定,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加强事故隐患治理,案例:2011年7月21日,山东籍M集团所属客车从威海驶往湖南省长沙市,途中多次违规揽客、违规装载危险化学品。7月22日,该客车行驶至京珠高速公路河南省信阳市境内时,发生爆燃,造成41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342万元。虽然事故直接原因是事故客车违规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引起爆燃,但也暴露出M集团客运二分公司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不力,该公司所在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事故调查显示,M公司未发现和治理解决事故车辆长期不进站报班发车、不按规定班次线路行驶、违规站外上客

11、、人员超载、违规载货等安全隐患和问题;公司所在地汽车站发现事故车辆报班手续不全时,未按规定扣留该车进站证。如果该事故发生在新法施行后,则两单位均违反了新法第38条第1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的规定,对本起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可按新法第99条的规定,对两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同时,鉴于该隐患导致了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可按照新法第109条的规定对单位给予行政处罚。,事故调查还显示,公司所在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客运行业管理工作不到位,对M公司长期存在客运班车不

12、进站报班发车、不按规定班次线路行驶、违规站外上客载货等安全隐患监管不到位。如果该事故发生在新法施行后,则该管理部门违反了新法第38条第2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规定,应按照新法第87条的规定承担责任。,启示:该案例告诫我们,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新法的要求,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并落实到位;应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依法及时处理,否则将按照新法第87条的规定承担责任。,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案例:201

13、2年2月18日,广西B海运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X轮装载陶土自广东茂名驶往山东潍坊途中,在福建泉州湾以东海域发生沉没事故,造成9人死亡、1人失踪的重大水上交通事故。虽然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船方及船舶装货港未把好货物装船关,导致X轮所载货物含水率超过其适运水分极限,在航行中产生自由液面造成船舶横倾,但也暴露出由于该轮平常未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导致在发生险情时,应急处置不当,加重了事故后果等问题。,如果该事故发生在新法施行后,则该轮违反了新法本次修订新增的第78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14、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使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能够身临其境积累“实战”经验,熟悉、掌握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加强相互协作、配合。-据该案唯一获救人员回忆,自其本次上X轮以来,船上未组织过演练;由于缺乏演练,其在睡觉中突然听到警铃及船内广播后,未能正确理解警铃声的含义,未穿救生衣就赶到驾驶台。此外,由于该轮平常未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导致弃船时船员处于无序混乱状态,特别是在发现船舶倾斜角逐渐加大的情况下,未提前将救生艇扬出舷外,导致当船舶大角度倾斜情况下无法释放救生艇,船员只能选择跳海求生,降低了人员获救生还的机率。在这次事故中,

15、如果平时船舶加强应急演练,在发生险情时应急处置得当,有可能大幅减少事故损失。从该事故可以看出,生产经营单位制定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对于事故应急处置、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结合该事故和新法第78条的规定一方面,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使从业人员熟知应急处置的各个环节及本人在应急处置阶段的位置、动作等,确保应急处置的有效实施。另一方面,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协调,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这对于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处置成功率也

16、将起到重要作用。,严格生产安全事故报告,2013年3月18日,天津Y海运有限公司所属的G轮由天津驶往台州途中沉没,造成12人死亡、2人失踪的重大水上交通事故。虽然事故直接原因是横向大风浪影响下,发生船舶横倾、机舱进水,但也暴露出天津Y海运有限公司负责人接到G轮船长遇险报警后未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延误应急救援时机等问题。,事故调查显示,Y海运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延迟向主管机关报告约1小时,导致救助船舶抵达事故现场时,遇险船舶倾斜加剧,增加了救助难度,间接导致伤亡增大。如果该事故发生在新法施行后,则Y海运公司负责人违反了新法第80条“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

17、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规定,将按照新法第106条的规定进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是事故应急处置的重要环节。新法将原法中的“拖延不报”修改为“迟报”。迟报是指超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或者其他有关制度规定的时限,报告事故的情况,其中包括对事故情况故意拖延不报的情形。新法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法第81条也对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提出了明确要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新法的规定,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

18、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等法规制度的要求,及时、如实上报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否则将按照新法第107条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强化事故整改措施落实,2014年3月1日,山西籍危化品运输车辆装载甲醇,行驶至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时,追尾碰撞河南籍装载甲醇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导致甲醇泄漏并起火燃烧,造成40人死亡、12人受伤、42辆车烧毁、直接经济损失达8197万元的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虽然事故直接原因为车辆追尾导致甲醇泄漏并爆燃,但仍然暴露出河南M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在包茂高速公路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对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整

19、改意见落实不到位,及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陕西延安包茂高速公路“8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对河南M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明确整改要求,但“31”事故调查显示,M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未能吸取“826”事故的教训,对该事故调查报告中关于“整改挂靠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改造不合格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罐式车辆”的要求,未及时全面落实整改措施,仍然存在“以包代管”、“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罐体底部卸料管根部球阀长期处于开启状态”的问题。Z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该公司未及时全面落实整改措施的监督检查不到位,监管不力。上述原因成为“31”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该事故

20、表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新法第83条“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全面落实整改措施”的要求,全面整改“以包代管”的管理方式,特别是整改挂靠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行为,加强对驾乘人员的管理,落实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各类违章行为。,同时,应深刻吸取“826”事故教训,改造不合格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罐式车辆,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加装符合国家要求的“紧急切断装置”,确保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部门亦应当按照新法第83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的规定,督促事故单位及时整改“调查报告”指出的安全管理问题;对于拒不落实整改措施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如依照

21、新法第22条、第93条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处理等。,问题2:如何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法律依据,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安监总办201527号-(20150316),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

22、工作承担相应职责。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一岗双责,企业应以明确全体员工实行“一岗双责”全体员工熟悉并理解“一岗双责”的内容“一岗双责”是指一个岗位承担两方面的职责。“一岗”:就是个人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相关人员不仅要对所在岗位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还要承担所在岗位相应的安全生产

23、管理职责。,从事故调查情况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肇事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超速行驶、违法载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暴露出当前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随岳高速2011年“7.4”特大交通事故调查 (视频资料及案例分析),2011年7月4日凌晨3时50分,随岳高速公路珠玑站口附近,发生一起货车与客车追尾的交通事故。半挂货车撞到大客车尾部,导致两车翻至护栏外并起火,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由于大火和高温对死伤者焚毁严重,当时初步确定造成23人死亡、29人受伤。事后公安部门经过调查询问、绘制事发时的客车座次表并对死伤人员进行DNA

24、比对分析,死亡人数确定为26人。,挂靠经营还存在,祸因1:客车驾驶员违章停车祸因2:货车驾驶员疲劳驾驶,操作不档祸因3:客车所属公司管理混乱,安全监管措施形同虚设祸因4:车主想多赚钱,乘客贪图便利,却都对交通安全置若罔闻祸因5:新开高速路,警力配置少,监控措施不够,2011-7-22河南信阳发生一起死亡41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011年7月22日3时43分,山东省威海市交通运输集团驾驶人邹建洲驾驶鲁K08596号大型卧铺客车(核载35人,实载47人),行驶至京港澳高速公路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境内938公里加115米处时,车辆突然起火燃烧,邹建洲采取刹车措施后,车辆继续前行145米至京港澳高速公

25、路938公里加260米处停车,造成41人死亡,6人受伤。,2011-10-1 湖北宜昌发生一起死亡16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011年10月1日14时40分,熊浩驾驶荆州市九州旅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鄂D14566号大型普通客车(核载35人,实载35人),由荆州市前往神农架。当车辆由南向北行驶至宜昌市兴山县峡口镇境内312省道129公里加650米处时,车辆失控撞断左侧波形护栏,坠落至斜坡长度116米、垂直高度76米的河堤上,并翻滚沉入水深约30米的香溪河中,造成16人死亡、19人受伤。,视频案例引入:违规运营酿大祸,问题3: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案例: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原因分析,如果一个

26、人的死亡牵涉到你, 你愿意吗?,每一起死亡事故相应有:,Source: NHTSA Traffic Safety Facts 2002(Early Edition),交通事故的三角关系,44,海因里希原理,海因里希把工业伤害事故的发生、发展过程描述为具有一定因果关系的事件的连锁发生过程,即:(1) 人员伤亡的发生是事故的结果。(2) 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3) 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由于人的缺点造成的。(4) 人的缺点是由于不良环境诱发的,或者是由先天的遗传因素造成的。结论:海因里希认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的直接原因,企业事故预防工作的

27、中心就是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规则中的有关规定,第十五条【事故原因】 事故调查组应当在事故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下列情形属于事故的直接原因:(一)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二)人的不安全行为。,海因里希法则理论,下列情形属于事故的间接原因:(一)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包括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三)劳动组织不合理;(四)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五)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六)

28、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七)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措施不落实;(八)其它情形。,涉及的相关案例较多,责任追究,第十七条【事故发生单位责任】 根据事故原因分析,确认事故为责任事故的,事故调查组应当依照下列规定确认事故发生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一)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是直接责任者;(二)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是领导责任者。,在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中,对于事故的发生起决定性、关键性作用的,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其他人员应当承担次要责任。确认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时,应当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从业资格、从业时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现场条件、是否受到他人强令作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等因素。多个原因行为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应当分清主要原因与次要原因,合理确定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谢谢大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