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讲义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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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课件.,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设部建质200987号,t课件.,2,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t课件.,3,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

2、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t课件.,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t课件.,5,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t课件.,6,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3、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t课件.,7,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t课件.,8,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t课件.,9,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

4、保证条件。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t课件.,10, 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计算书及相关图纸。,t课件.,11,第八条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专家论证

5、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t课件.,12,第九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t课件.,13,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 专家组成员;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 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t课件.,14,第十条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本

6、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t课件.,15,第十一条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t课件.,16,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 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t课件.,17,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t课件.,18,第十

7、三条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t课件.,19,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本办法第八条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t课件.,20,第十五条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t课件.,21,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

8、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t课件.,22,第十七条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t课件.,23,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t课件.,24,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

9、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t课件.,25,第二十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专业类别建立专家库。专家库的专业类别及专家数量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专家名单应当予以公示。,t课件.,26,第二十一条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t课件.,27,第二十二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专家资格审查办法和管理制度并建立专家诚信档案,及时

10、更新专家库。,t课件.,28,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未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的,未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实施专项方案的;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或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监理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t课件.,29,第二十四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废止。,t课件.,30,附件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11、程范围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t课件.,31,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1kg=9.8N 1KN=1000N 1KN=100Kg)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t课

12、件.,32,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 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 卸。,t课件.,33,五、脚手架工程 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悬挑式脚手架工程。,t课件.,34, 吊篮脚手架工程。 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t课件.,35,六、拆除、爆破工程 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七、其它 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人工挖扩孔桩工程。,t课件.,36, 地下暗挖、

13、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预应力工程。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t课件.,37,附件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t课件.,38, 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t课件.,39,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

14、载20kN/m及以上。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t课件.,40,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t课件.,41,四、脚手架工程 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t课件.,42,五、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

15、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t课件.,43,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t课件.,44,六、其它 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t课件.,45,专 家 组名 单,t课件.,46,t课件.,47,t课件.,48, 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

16、项工程。,t课件.,49,二、安全管理重要概念危险是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人们的承受程度。 一般用危险度来表示危险的程度。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危险度用生产系统中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严重性给出,即: R(F,C) 式中R危险度; F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C发生事故的严重性。 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危险、危害因素是指能使人造成死亡、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或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事故隐患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管理上的缺陷,一旦有某个触发条件触发,就可发生事故。,t课件.,50,重大危险源辨识G

17、B18218-2000将重大危险源定义为:“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将标准名称改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t课件.,51,伤亡事故(危险因素)分类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因素分为20类。1、物体打击;2、车辆伤

18、害;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触电;6、淹溺;7、灼烫;8、火灾;9、高处坠落;10、坍塌;11、冒顶片帮;12、透水;13、爆破;14、火药爆炸;15、瓦斯爆炸;16、锅炉爆炸;17、容器爆炸;18、其它爆炸;19、中毒和窒息;20、其它伤害,t课件.,52,危险较大的“五大伤害”事故统计分析从“五大伤害”分析了解“五大伤害”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关系,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五大伤害事故变化分析,t课件.,53,基坑支护,t课件.,54,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 5m的基坑、或深度未达到5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 -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深基坑工程?,环境较复杂?,1)与邻近需保护的建筑物、管线的距离在1倍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2)基坑影响范围内(不小于2倍的基坑开挖深度)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及设施等需严加保护的基坑。,t课件.,55,1. 支护体系的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和选型,放坡开挖边坡稳定式挡墙:土钉墙、复合土钉墙水泥土重力式挡墙:深层水泥土搅拌桩墙、高压旋喷桩墙板式挡墙:板桩式挡墙:钢板桩、H型钢加横挡板柱列式挡墙:钻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钢管桩、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板墙式挡墙:地下连续墙,此课件下载可自行编辑修改,供参考!感谢您的支持,我们努力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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