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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源性疾病监测培训,内 容,2.为什么要监测食源性疾病,3.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内容,1.什么是食源性疾病,一、什么是食源性疾病?,食源性疾病 = 食物中毒 ?,食源性疾病 = 腹泻 ?,2015年版食品安全法:删除了 “食物中毒”的定义,将食物中毒的概念归入食源性疾病。,食源性疾病的三个要素,传播载体:食品致病因子:食品中的致病因素临床症状:中毒性或感染性表现,何为食品?,定义:各种供人食用或饮用的成品和原料,包括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和烟草。例如保健品药膳调味品矿泉水、桶装水自来水日常食用的枸杞中药方中的枸杞,致病因子,微生物: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副
2、溶血弧菌、诺如病毒、甲/戊肝病毒食源性寄生虫:肺吸虫、肝吸虫、广州管圆线虫、猪带绦虫、牛带绦虫有毒动植物:河豚鱼、组胺、贝类毒素、曼陀罗、发芽马铃薯、未熟豆角化学性因素:亚硝酸盐、甲醇、瘦肉精真菌毒素:霉变甘蔗、黄曲霉毒素、毒蕈,临床症状,消化道症状(最常见)神经系统症状心血管系统泌尿系统全身感染症状,小结,食源性疾病包含食物中毒。腹泻不全是食源性疾病。食源性疾病也不单单只有腹泻。食源性疾病由三要素构成。食物为载体,致病因子为病因,临床症状为表现,三者缺一即不是食源性疾病。,二、为什么要监测食源性疾病,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4月24日颁布,10月1日起施行),食品安全法,第十四条
3、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医疗机构发现其接收的病人属于食源性疾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将相关信息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明确医疗机构有监测报告食源性疾病病例的职责。,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承担
4、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工作的技术机构、技术人员提供虚假监测、评估信息的,依法对技术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技术人员给予撤职、开除处分;有执业资格的,由授予其资格的主管部门吊销执业证书。,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也是各级CDC的职责,医院是食源性疾病的法定报告人,1.食源性疾病报告2.特定病原体的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3.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监测4.食源性中毒性病例监测,三、食源性疾病监测的内容,报告对象:所有食源性疾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报告要求:必须填写暴露史和症状信息,但不一定需要采样。报告方法:门诊或住院医生工作站,“传染病报卡”-“食源性报卡”。
5、,食源性疾病报告,注意事项,输入病历号后按回车键,会自动补全已知的病例信息。暴露史中的食品名称不能填写“快餐”、“外卖”等笼统的名称,而是应精确到具体食物。14岁以下儿童及80岁以上老人需要填写监护人姓名家庭住址尽量填写现住址(特别针对外地病人)5-10月间的腹泻病人,02培养逢泻必采的原则不变,感染管理系统里的肠道门诊就诊日志还是要填。,采样对象:食源性疾病里以腹泻症状为主诉就诊的病例。采样数量:5-10月每月急诊至少12例,儿科至少8例,肠道门诊至少20例。其余月份每月急诊至少15例,小儿至少2例,消化内科至少3例。标本类型:粪便或肛拭子检验病原体:沙门、志贺、副溶、致泻性大肠埃希菌、诺如
6、病毒,特定病原体的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采样流程,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监测,目的:早期发现具有潜在公共卫生意义的食源性健康损害。(例:三聚氰胺奶粉、大头婴儿)病例定义:可能与食品有关并且具有以下一个或数个特征的异常病例,以及由两例或两例以上异常病例构成的异常健康事件。具有以下特征:1. 疾病的临床表现(如症状、体征、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果及病程)和流行病学特征(人群分布、时间分布和地区分布等)与现有的诊疗经验和专业判断明显不符,用现有的临床专业知识和经验无法得到合理解释;2. 病情/健康损害严重或导致死亡,无法得到合理解释;3. 同一医疗机构接诊的类似病例数异常增多,超过既往水平且无法得到合理解释。
7、,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监测,不属于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范畴的情况:1. 国家法定传染病;2. 原因明确的食物中毒;3. 诊断和鉴别诊断不清的疑难杂症;4. 未经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核实确定的异常病例/事件;5. 与食品不相关的异常病例。监测对象:符合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定义的全部就诊患者,重点对象为婴幼儿和儿童,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等。监测方法:临床医生发现符合定义的病例时,及时上报预防保健科,并配合流调。预防保健科向监测科室了解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发生情况,记录相关结果,汇总后上报疾控中心。无报告数量要求。,25,食源性中毒性病例监测,病例定义:有可疑食物暴露史(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并具有生物
8、性、化学性或有毒动植物性等因素引起的相关中毒症状病例。如农药中毒、亚硝酸盐中毒、毒蘑菇中毒、菜豆中毒、肉毒毒素中毒、米酵菌酸中毒、河豚毒素中毒等。报告:须填写食源性疾病报卡。若中毒人数较多,触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食物中毒事件的标准,请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2小时内报告预防保健科,夜间报告给总值班)采样:由于中毒类型较多,反应各不相同,所以病例若无腹泻症状,原则上无需采样。但如果疾控在调查过程中需要采集标本,请积极配合。,腹泻、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之间的关系,其他症状,需报告,需采样,食源性中毒性病例监测与诊断(急诊科室为主),食源性中毒性病例监测与诊断,食源性中毒性病例监测与诊断,食源性中毒性病例监测与诊断,食源性中毒性病例监测与诊断,食源性中毒性病例监测与诊断,食源性中毒性病例监测与诊断,食源性中毒性病例监测与诊断,食源性中毒性病例监测与诊断,食源性中毒性病例监测与诊断,食源性中毒性病例监测与诊断,食源性中毒性病例监测与诊断,食源性中毒性病例监测与诊断,食源性中毒性病例监测与诊断,食源性中毒性病例监测与诊断,食源性中毒性病例监测与诊断,食源性中毒性病例监测与诊断,食源性中毒性病例监测与诊断,食源性中毒性病例监测与诊断,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