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三级设立金融服务机构工作方案.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1583281 上传时间:2022-12-09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7.3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2年三级设立金融服务机构工作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2022年三级设立金融服务机构工作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2022年三级设立金融服务机构工作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2022年三级设立金融服务机构工作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2022年三级设立金融服务机构工作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2年三级设立金融服务机构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三级设立金融服务机构工作方案.docx(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2022年三级设立金融服务机构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大金融对全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支持帮扶力度,接续满足脱贫户和边缘户有效信贷需求,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脱贫,按照银保监局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省扶贫办省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省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实施方案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6号,以下简称“6号文件”)要求,在全区“县、乡、村”三级设立金融服务机构,三级金融扶贫服务机构实行信息共享、协同办公、各司其职、三级联动。为确保全区金融服务机构建设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6号文件精神,以政银保联动和普惠金融工作目标为抓手,通过有效整合“政

2、、银、担、保”等资源,加大信用体系建设力度、盘活农村生产要素、创新信贷产品,积极推动“信用+信贷”“支农再贷款+银行贷款+保证保险”“三权”(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抵押贷款等信贷模式落实,为全区建档立卡脱贫户、农户、农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提供快捷、高效的一站式金融服务,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阶段目标。采取先行先试、以点带面、分阶段逐步在全区10个乡镇(街道)和181个行政村设立金融服务机构。1 .到2021年12月底,完成农民、农户基础信用信息采集,逐步构建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2 .到2022年3月底,在乡村

3、设立金融服务协调中心和金融服务站。开展农户基础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评级,向农户提供便利金融服务,创新贷款担保方式。二、工作内容(-)机构及职责1 .成立区级金融工作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金融的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中心、人行支行、银保监分局监管组及银行机构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职责:(1)负责全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乡村两级金融扶贫服务机构信息采集的基础上,整合多部门信息资源,对全区农户和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进行指导,建立完善、共享的信用信息数据库;(2)负责全区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户和带贫作用明显的中小微涉农企业贷款申请的受理、批转和督办。受理、登记各类主体的贷款

4、申请,批转相应金融机构启动贷款流程,督导相关部门按照办结时限完成;(3)负责全区扶贫风险补偿基金平台建设和业务运转;(4)负责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利息补贴的及时拨付;(5)负责全区小额信贷不良资产处置及不良贷款清算、偿付工作;(6)具体负责三级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推进和协调管理,对全区金融服务站进行监督管理,实施业务指导;(7)完成金融扶贫其他工作。2 .成立各乡镇(街道)金融服务协调中心设主任一名,由分管扶贫工作的乡镇(街道)副职担任,由1至3名扶贫专干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具体职责:(1)政策宣传:收集、整理党和国家的各项扶贫攻坚政策,定期不定期开展扶贫政策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并熟知扶贫政策

5、;(2)信息整合:收集、审核、整理村级金融服务部农户信息,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农户信用信息档案,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等工作;(3)申贷受理:收集整理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申请及其他金融服务需求,及时上传至区级金融工作小组;(4)监督管理:对辖区内村级金融服务站进行监督管理,对区级金融工作小组安排到村级金融服务站的工作进行督办;(5)组织落实:配合区级金融工作小组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6)完成区级金融工作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3 .建立村级金融服务站设站长一名,由村支部书记担任,成员由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驻村工作人员及村组干部组成,每村至少五人以上。具体职责:(1)政策宣传:收集、整

6、理党和国家的各项扶贫攻坚政策,定期不定期开展扶贫政策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并熟知扶贫政策;(2)信息整合:采集、整理本村农户基础信息,建立农户信用信息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3)申贷受理:收集整理农户贷款申请及其他金融服务需求,及时上传至乡镇(街道)金融服务协调中心;(4)配合工作:配合区级金融工作小组、乡镇(街道)金融服务协调中心做好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5)完成乡镇(街道)金融服务协调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二)建站方式三级金融服务机构由区金融工作中心和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共同牵头,各乡镇(街道)、人行支行、银保监分局监管组、各银行机构共同建设,要求做到“六有”:有固定办公场地、有基本设

7、施、有联络人员、有服务牌匾、有规章制度、有业务台账。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所属办公场地。(三)管理制度1 .日常管理制度。村级金融服务站日常管理由所属乡镇(街道)负责,包括服务工作人员考勤、涉农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台账销号管理等工作。2 .涉农专项政银企对接制度。由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牵头负责,人行支行、银保监分局监管组协助,针对农户、企业反映的普遍性的、突出问题以及重大企业融资需求情况,组织辖内银行、保险等及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开展涉农专项对接,共同研究解决企业融资问题。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3 .不定期培训制度。由区金融工作中心牵头,人行支行、银保监分局监管组配合,组织开展全区涉农企业负责人银行信贷

8、知识、资本市场知识等培训活动。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一次。三、工作要求(-)加强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区政府成立金融服务站推进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金融工作中心、人行支行、银保监分局监管组、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区工信局、区各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金融服务站建设工作。区金融工作中心负责全区金融服务站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负责协调各乡镇(街道)落实金融服务站办公场所;人行支行、银保监分局监管组负责协调区银行机构按要求落实金融服务站建设,指导金融服务站日常管理和运行服务;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推进小组,切实抓好区金融服务

9、站建设,为涉农企业、脱贫人口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二)加强督查考核,切实推进建站工作。区政府要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对金融服务站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考核。区金融工作中心、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人行支行、银保监分局监管组要不定期开展现场督导和检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对金融服务站运行的跟踪监测和信息反馈,共同做好金融服务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要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脱贫巩固活动,向所属当地农户、企业广泛宣传金融服务站的重要意义和服务内容,定期总结和推广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对建站的先进单位及先进工作人员进行通报表扬,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建设“四宜”发挥积极作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