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街道疫情防控期间出租房管理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1586596 上传时间:2022-12-09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6.7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XX街道疫情防控期间出租房管理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XX街道疫情防控期间出租房管理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XX街道疫情防控期间出租房管理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XX街道疫情防控期间出租房管理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XX街道疫情防控期间出租房管理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XX街道疫情防控期间出租房管理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街道疫情防控期间出租房管理实施方案.docx(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XX街道疫情防控期间出租房管理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管理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X防办2021)81号)要求,为推动辖区企业复工复产,解决企业员工房屋租赁问题,做到以房管人、以码管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XX辖区实际,实施如下方案。一、出租房房东(二房东)申报备案L通过出租房备案平台在线申报:房东个人基本信息、房屋安全条件、出租房屋数、出租价格、疫情防控承诺书等基本信息。2.街道将根据线上申报、线下予以实地核查,确定安全“白名单”。二、承租人员(复工人员)申报个人信息1 .现有承租人员通过出租房承租人员备案平台在线申报: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户籍)、上传“健康码”

2、。2,新承租人员(复工人员)通过出租房承租人员备案平台在线申报: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户籍)、14天内疫情地区旅居史、上传“健康码二三、出租房房东(二房东)要严格落实出租房主体责任L对前来承租房屋的复工人员一律询问近14天旅居史及接触人员,并凭健康证明(“绿码”)承租,出租房业主在出租后2小时之内将房屋出租信息及承租人基本情况向属地社区登记报备。2 .落实房屋租赁标准,出租房必须具备每户有独居空间、每人有健康证明(“绿码”)。3 .严禁群租行为,不得将同一居室出租给家庭户以外的其他人员;因消防安全未达到要求,将依据消防法律予以处罚。因防疫工作未落实,造成后果的将依法予以处理。4 .一律

3、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除能提供我区解除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外),对发现非“绿码”人员立即向街道(社区)报告。5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必备物资:体温计、消杀液、口罩。6 .严格落实人员进出管控措施:凭码出行、测体温。7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规定,入住期间主动配合医学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街道(社区)报告。四、承租人要严格落实防疫法定责任L租赁房屋的复工人员,必须如实报告近14天内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等情况,一律申领“健康码”。8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规定,入住期间发现“健康码”变更为红色、黄色,要主动配合做好医学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9 .出现发热

4、、咳嗽等症状的,第一时间向街道(社区)报告。10 拒不配合属地街道管理措施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五、监管与处罚L街道、社区定期实地抽查,比对现场“健康码”与线上备案“健康码”一致性,对于瞒报、伪报信息者进行依法处置。2 .由派出所核对入住人员身份信息和轨迹比对。附件:LXX街道居住出租房房源基本信息(房东填)二维码3 .XX街道居住出租房基本信息(租客填)二维码4 .出租房承诺书(模板)附件1XX街道居住出租房房源基本信息(房东填)二维码附件2XX街道居住出租房基本信息(租客填)二维码附件3:出租房承诺书(模板)XX街镇:为确保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出租房管理工作,严防重点区域疫情输入,本出租房郑重

5、承诺如下:L入住前制定XX出租房防控方案,建立疫情防控专门工作机构,加强出租房屋的消杀防疫。2 .全面掌握租客身体状况,严格排摸租客出行轨迹、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情况及共同生活成员健康状况,进行“一人一档”健康状况登记。3 .加强租客防疫,每日2次对租客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异常的,第一时间向属地街镇报告。一旦发现租客有疑似感染者,配合政府停止出租。4,实行出租场所闭环管理,采取“六个一”措施,坚持设岗排查,做好登记管理。5 .加强信息报送,落实专人每日17时前向属地街镇报送租客防疫情况报表,紧急情况按规定立即报送,不迟报、瞒报、漏报。此承诺书接受租客和社会监督,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