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管理办法》全文及解读.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1587707 上传时间:2022-12-09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34.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管理办法》全文及解读.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管理办法》全文及解读.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管理办法》全文及解读.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管理办法》全文及解读.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管理办法》全文及解读.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管理办法》全文及解读.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管理办法》全文及解读.docx(1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附件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推动河北产业结构实现战略性转变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规范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建设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研究院是我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聚集优势创新资源、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产业技术服务的重要载体,主要任务是:(一)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围绕产业发展需求,组织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突破行业发展技术瓶颈,开发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提升技术创新持续供给能力;(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适宜的配

2、套技术、标准、工艺和装备,加快创新成果示范应用和产业化,带动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三)技术创新服务供给。建立完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分析检测、技术培训等服务,促进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四)集聚培养创新人才。着力引进培育高层次创新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企业创新和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五)产业发展战略研究。主动参与全省、区域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编制、企业技术进步方案设计等工作,为政府、企业提供产业创新方面的战略咨询建议。第三条研究院分为传统优势产业类、战略性新兴产业类和县域特色产业类。(一)传统优势产业类研究院重点围绕

3、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加快研发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为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适宜的配套技术、标准、工艺和装备,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二)战略性新兴产业类研究院重点围绕加快发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数字经济,引导和组织优势科技力量开展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集中精力突破瓶颈制约,抢占技术制高点,打造我省产业发展新动能。(三)县域特色产业类研究院重点围绕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提质升级,集聚优势创新资源,建立完善产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为行业内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服务,为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动力提供有效科技支撑。第四条研究院应实行理事会决策、专

4、家委员会指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针对不同领域竞争态势和创新规律,探索不同类型的组建模式。第五条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负责制定研究院建设总体布局和管理制度,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组织开展运行监测、绩效评估和动态管理等工作。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和雄安新区管委会改革发展局是研究院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研究院的前期培育、申报推荐、业务指导等工作,协助省科技厅做好相关工作。第二章申报与评审第六条省科技厅会同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全省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关键领域技术创新需求,结合现有科技创新平台产业领域分布,加强顶层设计和主动布局,按年度提出优先布局的建设

5、领域,发布申报指南。第七条我省境内的科技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型研发机构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实力突出的法人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可以申报建设研究院。鼓励联合产学研优势力量共同建设研究院。第八条申报研究院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产业领域属于我省重点支持的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二)围绕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的发展需求,服务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创新资源配置合理,任务目标明确,研发方向精准,建设方案可行;(S)依托单位具有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必要的组织架构、资金投入、制度建设和运行机制,具备牵头建设和集聚优势资源的综合实力。依托单位是企

6、业的,企业上一年销售收入应在1亿元以上(软件类和农业种植养殖类企业上一年销售收入应在500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或企业上一年研发费用不低于3000万元;(四)研究院应至少由2家上下游企业、1家高校或科研机构联合共建,且已组建理事会(董事会),制定了章程,确定了联合共建的方式、人员、任务分工以及各自权利和义务等;(五)专用的办公科研用房面积不低于IOOo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六)具有科研开发带头人和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科技人员团队,研究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少于60%;(七)近三年通过自主研发,在相关产业领域拥有5件以上发明

7、专利、动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自主知识产权;()所在地政府制定有鼓励相关产业发展的规划、支持科技研发平台建设等政策措施;(九)名称应符合产业实际和研究院功能定位。第九条符合条件的单位应编制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申报书、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等材料,经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向本单位归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申请。归口管理部门按照研究院优先布局领域,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向省科技厅推荐符合条件的建设申请。第十条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核查。第十一条省科技

8、厅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按照优中选优、满足需求、突出重点的原则,确定拟立项建设研究院名单,经厅党组会研究后进行公示;经社会公示无异议的,纳入研究院管理序列。第三章建设管理第十二条对纳入管理序列的研究院,由省科技厅与依托单位、归口管理部门签订任务书,明确建设目标、主要任务等内容。第十三条研究院应当按照任务书要求,强化组织与制度建设,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产学研合作开展技术攻关,研发标志性新技术新产品,确保完成研发目标任务。依托单位应为研究院建设与运行提供人才、研发经费、实验设备及场地等保障。第十四条省科技厅对纳入管理序列的研究院实施以下激励措施:(-)建立由研究院提出和承担省级科技任务的机制,通过定向委

9、托、定向择优等方式支持研究院牵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二)优先支持研究院建设院士工作站、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基地、新技术应用示范场景、众创空间和孵化器等创新平台。(三)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场景等专项鼓励支持研究院开展技术转移、概念验证、成果熟化等活动。支持研究院以技术转让方式吸纳京津科技成果,对依托单位是企业的按照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给予最高10%的补助,每项最高补助100万元。(四)对以研究院为主体申报院士工作站和院士合作重点单位的企业,予以优先立项支持。对以研究院为主体引进“高精尖缺”国际人才的“引才引智”和“海外工程师”专项,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五)推动科技投资引导基金与地方、

10、上市公司和头部投资机构共同设立子基金,投资研究院技术成果熟化转化。省市相关引导基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研究院及其衍生企业融资支持。(六)对连续两次获得优秀档次或做出突出贡献的研究院,优先推荐创建国家级创新平台。定期评选标杆研究院,向全省推广先进经验。第十五条省科技厅会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研究院建设的指导和服务,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建立绩效导向的财政科研经费支持机制,引导研究院高质量发展。第四章监督评估第十六条省科技厅依据三类研究院的不同功能定位,研究制定相应的指标体系(见附件),建立分类评估制度。第十七条省科技厅建立研究院运行情况日常监测制度。对上半年研发投入等重点指标不达标的,予以警示;对

11、年度重点指标不达标的,通知所在地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督促进行整改。第十八条省科技厅根据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附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每年对研究院进行一次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第十九条评估结果根据评估得分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其中,评估得分排名前20%的为优秀档次,排名后5%的为不合格档次。第二十条研究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撤销:(一)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二)不参加绩效评估的;(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真实数据的;(四)由于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事故的;(五)出现违法或科研失信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六)依托单位停产、破产,不能保障研究院正

12、常运行的;(七)依托单位被重组、收购更名,其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不再承担研究院建设和运行任务的;(A)依托单位自愿提出撤销研究院的;(九)运行中不具备本办法第八条申报基本条件的。第二十一条研究院运行期间,因依托单位名称变更、注册地变化或发生其他重大事项等需变更有关信息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报省科技厅同意。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冀科平规2019)4号)、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绩效评估实施细则(冀科平规(2020)1号)同时废止。附件: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附件

13、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传统优势产业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评估标准权重创新实力(30分)研发投入.年研发经费支出占年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10%以上或研发费用5000万元以上得15分,9-10%或研发费用4000万元以上得12-14分,8-9%得10-12分,以此类推。4-5%得0-2分。15人才团队人才或团队数引进或培养院士10分/人,国家人才计划入选者5分/人,省级人才1分/人,国家创新团队5分/个,省级创新团队2分/个。15技术产出(30分)承担项目.主持和参与政府科技计划项目数J=L主持国家级项目8分/项,参与4分/项;主持省部级项目4分/项,参与2分/项;主持市级

14、项目2分/项。10知识产权获得授权的知识产权数量获得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5分/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I分/件。10标准与工法制定实施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工法数量主导制定国际标准6分/项,参与制定4分/项;主导制定国家标准5分/项,参与制定3分/项;主导制定行业或地方标准4分/项,参与制定2分/项;主导制定团体标准(工法)的3分/项,参与制定1分/项。10产业贡献(40分)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总额1000万元以上得15分,800-1000万元得IOT4分,50

15、0-799万元得5-9分,100-499万元得4分,低于100万元的不得分。15新产品开发研制开发的新产品实现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得10分,IOooT999万元得6-9分,100-999万元得1-5分,低于100万元的不得分。10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新技术、新工艺转化应用实现总产值3000万元以上得10分,Iooo-2999万元得7-9分,500-999万元得4-6分,100-499万元得卜3分,低于100万元的不得分。10培育名牌产品获得名牌产品数量获得中国名牌产品认定5分/项,河北省名牌产品认定2分/项,全国行业名牌产品1分/项。5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战略性新兴产业

16、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评估标准权重创新实力(35分)研发投入.年研发经费支出占年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10%以上或研发费用5000万元以上得20分,9T0%或研发费用4000万元以上得17-19分,8-9%得14-16分,以此类推。4-5%得0-2分。20人才团队.人才或团队数引进或培养院士10分/人,国家人才计划入选者-5分/人,省级人才1分/人,国家创新团队5分/个,省级创新团队2分/个。15知识产出(40分)承担项甲主持和参与政府科技计划项目数量主持国家级项目8分/项,参与4分/项;主持省部级项目4分/项,参与2分/项;主持市级项目2分/项。15知识产权申请知识产权数量申请发明专利、植

17、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5分/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分/件。10获得授权的知识产权数量获得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10分/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分/件。15产业贡献(25分)标准与工法制定实施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工法数量主导制定国际标准5分/项,参与制定3分/项;主导制定国家标准4分/项,参与制定2分/项;主导制定行业或地方标准3分/项,参与制定1分/项;主导制定团体标准(工法)的1分/项,参与制定1分/项。5新产品开发研制开发的新产品实现销售收入2

18、000万元以上得10分,1000-1999万元得6-9分,100-999万元得1-5分,低于100万元的不得分。10人才培养培养专业人才培养高级职称专业人才3分/人,中级职称人才2分/人。5技术交流主办和承办技术交流等创新活动主办或承办国际性学术活动3分/次,全国性的2分/次,省内的1分/次。5注:上标的二级指标为月度监测指标和预警指标,以各项指标的最低要求为警戒线。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县域特色产业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评估标准权重创新实力(20分)研发投入.年研发经费支出占年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10%以上或研发费用5000万元以上得10分,9T0%或研发费用4000

19、万元以上得7-9分,8-9%得4-6分,以此类推。4-5%得0-2分。10人才团队.人才或团队数引进或培养院士8分/人,国家人才计划入选者5分/人,省级人才1分/人,国家创新团队5分/个,省级创新团队2分/个。10成果产出(30分)承担项甲主持和参与政府科技计划项目数E里主持国家级项目5分/项,参与3分/项;主持省部级项目3分/项,参与2分/项;主持市级项目1分/项。10知识产权获得授权的知识产权数量获得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5分/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分/件。10标准与工法制定实施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工法

20、数量主导制定国际标准6分/项,参与制定4分/项;主导制定国家标准5分/项,参与制定3分/项;主导制定行业或地方标准4分/项,参与制定2分/项;主导制定团体标准(工法)的3分/项,参与制定1分/项。10产业贡献(50分)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总额1000万元以上得20分,500-1000万元得15-19分,200-499万元得Io-14分,50-199万元得1-9分,低于50万元的不得分。20新产品开发研制开发的新产品实现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得10分,IoOOT999万元得6-9分,100-999万元得1-5分,低于100万元的不得分。10培育

21、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或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分/个,高企3分/个,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分/个。10培育名牌产品获得名牌产品数量获得中国名牌产品认定5分/项;获得河北省名牌产品认定2分/项;获得全国行业名牌产品1分/项。10注:上标的二级指标为月度监测指标和预警指标,以各项指标的最低要求为警戒线。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管理办法解读2022年11月2日,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了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管理办法,自2022年11月2日起施行。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绩效评估实施细则同时废止。一、出台背景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省级

22、产业技术研究院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深入研究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研究院管理制度,加强对研究院科研立项、人才引进等多方面激励,以及构建完善评估指标体系,用考核约束倒逼研究院减量提质等要求,省科技厅深入研究具体落实举措,对现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了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二、主要内容办法共五章、二十二条。第一章总则,共五条。进一步明确了研究院的功能定位、主要任务、分类以及省科技厅、市科技局的主要职责。第二章申报与评审,共六条。明确了申报建设研究院应具备的条件、申报、立项评审、纳入管理序列等程序。第三章建设管理,共四条。主要明确了对纳入管理序列研究院的建设任务和要求,

23、提出了科研立项、平台建设、成果转化补贴、引进人才、科技投资等方面的激励措施。第四章监督评估,共六条。主要明确省科技厅建立和实施日常监测和年度评估制度,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根据评估指标体系每年对三类研究院进行分类评估,对研究院撤销、变更名称、注册地或其他重大事项出现变化等情形进行了规定。第五章为附则,共一条。明确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由省科技厅解释,2019年印发的研究院管理办法和评估实施细则同时废止。三、修订情况(一)进一步明确研究院功能定位和主要任务。把引领我省产业结构战略性转变作为研究院的重要使命,明确研究院是聚集优势创新资源、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产业

24、技术服务的重要载体。围绕省重点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需求,依据现有研究院领域分布,提出重点布局建设传统优势产业类、战略新兴产业类、县域特色产业类等三类研究院,并明确各自重点任务。(二)完善了研究院建设的基本条件和要求。根据研究院的功能定位,明确科技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是研究院的重点建设单位,并在企业销售收入、研发投入、科研条件、研发产出以及整合资源、组建创新团队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完善了建设条件。对纳入管理序列研究院,与依托单位签订任务书,强化目标管理。(三)加强省市联动和主动布局。明确省科技厅会同各市科技管理部门加强顶层设计和主动布局,按年度提出优先布局的三类研

25、究院建设领域,组织好申报推荐,省科技厅按照优中选优、满足需要、突出重点的原则,评审确定纳入管理序列的研究院。(四)加大激励支持力度。按照强化激励约束的要求,明确了科研立项、成果转化补贴、科技金融等方面的鼓励支持措施,对纳入管理序列的研究院,全链条、全要素配置项目、资金、人才等创新资源。(五)实施严格的约束机制。根据三类研究院的功能定位,分别制定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建立日常监测和年度评估制度,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每年进行评估,科学客观衡量研究院运行绩效,不合格的坚决淘汰,构建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促进研究院高质量发展。(六)鼓励创新体制机制。明确研究院应实行理事会决策、专家委员会指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针对不同领域竞争态势和创新规律,探索不同类型的组建模式。(七)按照“放管服”原则简化程序。对原办法中内设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和人财物管理、绩效评估等方面的条文进行了删减,由原来的49条修改为22条,全文序号和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