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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湘潭市岳塘区、高新区排水管网改造及南洋渠生态湿地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湘潭城乡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2年10月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3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1 .总则132 .资格预审文件14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15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15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156 .通知和确认167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168 .纪律与监督16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7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211 .审查方法222 .审查标准223 .审查程序224 .审查结果22附件A:资格预审详细程序23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格式26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湘潭市岳塘区、高新区排水管网改造及南洋渠生态湿地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L项目概况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项目名称湘潭市岳塘区、高新区排水管网改造及南洋渠生态湿地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潭市岳塘区、高新区排水管网改造及南洋渠生态湿地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潭发改审202228号文,项目业主为湘潭城乡铁路投资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水管道完善、管网改造及生态湿地建设等,项目投资为8042.48万元,资金来源利落实情况政府投资并已落实。1.2 招标项目概况1.2.1 招标项

3、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湘潭市岳塘区、高新区排水管网改造及南洋渠生态湿地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1.2.2 建设地点:湖南省湘潭市;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建设范围共涉及10个子项,各子项名称具体为板塘片区断头管建设及湘纺排污管道修复工程、板塘片区市政污水管网完善工程、茅屋大塘、预备役东侧水塘周边住户污水收集工程、高新片区市政排水管网混错接改造、管道清淤疏浚、排水管网建设工程、河东市政排水管网混错接改造工程、岳塘区管网倒坡逆坡改造工程、东二环倒坡逆坡改造工程、书院路管网缺陷修复及爱劳渠清淤疏浚工程、南洋渠生态湿地建设工程及湘潭市排水管网智慧监测工程(一期)等10个子项,管径尺寸D

4、200T500。1.3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40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即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工期为招标人下达开工令后225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条件0天(日历日,下同)月口年;1 .4招标范围:湘潭市岳塘区、高新区排水管网改造及南洋渠生态湿地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EPe)招标范围不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设工程监理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勘察费、项目建议书、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临时准备费及临时设施费、工程保险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质量检测费、建设用地费用、水土保持论证费、水系论证及洪水影响评价费、水质水量检测费、试运行调试及

5、安装费用、道路上现有公用设施迁改费用等。除招标文件明确不包括的内容外,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技术服务、交通疏通导行费用、机械土石方工程、管道敷设工程、管道及其附属设施、渠道清淤工程、顶管工程、工作井及接收井的土建工程、路面恢复工程、人工湿地建设工程、智能检查井建设及安装工程及专业工程暂估价等工程费用及预备费,详见批更的初步设计图纸所包含的全部相关工程内容。1.5 质量要求:1.5.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设计文件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1.5.2 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

6、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1.6 保修要求: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2 资格要求2.5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2.6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2.7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

7、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rt项目施工负责人担任);2.8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9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口资格因职称:2.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1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上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2.12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口不要求0要求,企业承担过_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13 本

8、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参加投标0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2.14 其他要求:2.14.1 有下列情形之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14.1.1 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2.14.1.2 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佶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佶行为,评标时评委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

9、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210.L3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 .资格审查本次资格审查采用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规定的合格制资格预审方式。4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1、请从2022年10月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

10、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网上确认。2、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ltp:222.243.150.88:800l/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3、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如有)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5 资格预审申请文

11、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资格预审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6.6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7 投标人应派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D:8 .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市住

12、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15826262509 .其它9.5 资格预审审查完成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所有投标人参与投标,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crLogi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

13、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技术支持QQ:26691572299.6 本项目无设计成果补偿费。9.7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9.8 温馨提示: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9. 4.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项目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

14、记表。10.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11. 4.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2)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9 .4.4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

15、人自行承担。10 .联系方式招标人:湘潭城乡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雨湖区人民路新街口26号: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731-52519187;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湘潭市经开区乐塘路1号5楼招标公司;联系人:朱灿(项目负责人)、段艳宇、彭正林;电话:0731-58252957o2022年10月9日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湘潭城乡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雨湖区人民路新街口26号;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731-52519187;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16、地址:湘潭市经开区乐塘路1号5楼招标公司;联系人:朱灿(项目负责人)、段艳宇、彭正林;电话:0731-58252957。1.1.4招标项目名称湘潭市岳塘区、高新区排水管网改造及南洋渠生态湿地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1.1.5建设地点湖南省湘潭市1.3.1招标范围见资格预审公告1.3.2计划工期见资格预审公告1.3.3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设计文件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保修要求施工保修要求: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1.4.1申请人资质条件见资格预审公告1.

17、4.2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资

18、格审查、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其它要求: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接受不超过2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2.2.1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日前采取不署名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至63487673邮箱2.2.2招标人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布方式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骸)发布2.3.1招标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布方式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R)发布3.1.1申请人需补充的其他材料/3.3.1签字和(或)盖章要求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当按要求在相应位置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19、签名(或加盖印章)、加盖申请人的单位公章。申请人加盖的单位公章与其营业执照的单位名称应当一致。3.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份数叁份(壹正式;副)4.1.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全称:(项目名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见资格预审公告4.2.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具体开标室详见电子屏幕4.2.3是否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0否口是,退还时间:5.1.2审查委员会的组建

20、招标人代表_3_人或以上单数。5.2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6.1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方式申请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2Rzy.xianR)自行查阅6.3资格预审结果的确认时间/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类似工程业绩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口不要求口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2.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类似工程业绩:0单项合同金额(设计项目指合同投资金额)2900万元的排水工程的施工或者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适用于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相关指标要求不一致的特殊项目);(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提出要求,并符合以下规定:申请人资格要

21、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原则上为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50%四舍五入取整数,下同其中:房屋建筑工程,采用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指标中的1-2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指标中的1-2项,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3.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1)考核依据: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

22、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为准,并提供“湖南省智慧住建云-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服务建设工程”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体现其作为设计人或承包人的项目网页截图。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2)考核期限:1095天,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计算。类似工程业绩考核依据中竣工验收备案表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的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申请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应当

23、认定该申请人资格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条件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不能通过资格预审。9.2计算机辅助资格预审要求/9.3口委托代理人要求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招标项目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9.4是否要求申请人代表出席现场资格预审会要求9.5省外入湘登记要求省外口施工、口设计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按照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规定提供查询网页截图)。9.6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9.7解释权构成本资格预审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仅适用于资格预审阶段的规定,按资格预审公告

24、、申请人须知、资格预审方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9.8其他1 .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以国家或省有关规定为准;2 .本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在建情况以投标截止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信息为准,有在其他项目任关键岗位人员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以投标截止时为准,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

25、负责人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之外有在其他项目任关键岗位人员情形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注明,并承诺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按期撤离。评标期间,投标文件中注明有在建,但没有承诺能够按期撤离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中标候选公示期间,发现未如实注明有平台之外的在建情况的,招标人提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规定予以信用评价扣分。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不能按时到岗履职的(含不能从其他项目按期撤离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提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规定予以信用评价扣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中标人关键岗位最低配置要求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

26、执行。9.9承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承诺:1 .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活动,不以直接或者间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干预和影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的开展。招投标过程中,遇到被“打招呼”的情况,及时填写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打招呼”登记表,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2 .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没有排斥潜在申请人等违法违规问题。申请人须知正文部分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

27、: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详见资格预审公告。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及保修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 申请人资格要求1.4.1 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工程总承包的资质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2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申请人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

28、联合体各方应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资格条件不得改变;(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1.4.3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3)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管理单位;(4)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5)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6)为本招

29、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或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或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相互控股或参股的;(9)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或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0)被责令停业的;(H)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参加本地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资格的;(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14)法律

30、、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5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6 费用承担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2 .资格预审文件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2.1.1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以及根据本章第2.2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2.3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1.2 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出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为准。2. 2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2.1.1 2.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

31、容。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和规定的方式,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予以澄清。2.1.2 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澄清文件,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3日,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2.1.3 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的内容由申请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发布媒介上自行查阅。2 .3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 3.1招标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修改文

32、件;不足3日,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3. 3.2资格预审文件修改的内容由申请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发布媒介上自行查阅。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3.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3.1.2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或申请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3. 2.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4. 3.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

33、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加盖申请人的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份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 .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一起包装(共分

34、一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 .2.1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5 .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7 .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5. 1审查委员会5.1.1 资格预审申请文

35、件由招标人负责审查。5.1.2 审查委员会人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 .2资格审查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办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己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6 .通知和确认6. 1通知招标人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7. 2解释应申请人书面要求,招标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释内容满意。8. 3确认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投标邀请书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确表示是否参加投标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函加盖公章发至邮箱99671432

36、8)确认是否参与投标。在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因此造成潜在申请人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9.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标准的,其投标不被接受。10. 律与监督10.1 禁贿赂严禁申请人向招标人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8.2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

37、资格预审。8.3保密招标人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8 .4异议与投诉8 .4.1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资格预审文件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不满意招标人的答复或者认为招标人处理不当的,可以向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 .4.2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

38、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附件2-1: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说明:本附件应当作为“申请人须知的附件,并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给予规定。附件2-2: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情形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情形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情形,是“资格审查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申请人须知”和“资格审查办法”规定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情形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为准.申请人或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资格预审不能通过:1.1 有本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1.2 申请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

39、1.3 申请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者其说明补正无法证明其为合格申请人的;1.4 在初步审查、详细审查中,审查委员会认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符合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1.5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不符合“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1.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或者隐瞒事实,或者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文件,以及证明资料且对申请人有利的;口1.7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参与投标的。1.8 省外13施工、口设计入湘企业

40、未按照“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的。计算机辅助资格审查办法说明:本附件的具体内容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编写。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条款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2.1步查初审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名称一致:省外EI施工、设计企业名称与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登记的一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加盖印章),并加盖申请人的单位公章。申请人加盖的单位公章与其营业执照的单位名称应当一致。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联合体申请人提交共同投标协

41、议,且明确了牵头人2.2细查详审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入湘企业基本信息登记(仅省外企业)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的规定类似工程业绩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的规定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的规定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的规定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的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的规定.详细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发现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不全时,应当听取该申请人的说明。3审查程序详见本章附件A:资格预审详细程序1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预审

42、采用“合格制二凡符合本章第2.1款和第2.2款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2 .审查标准2.1 初步审查标准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2. 2详细审查标准详细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3.审查程序3.1 初步审查3.1.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3. 2详细审查3. 2.1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4. 2.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2.1款、第2.2款规定的审

43、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3.4不能通过资格预审3.4.1审查委员会在资格预审过程中,依据第二章附件2-2中规定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情形,判断申请人是否通过资格预审。3.6.2第二章附件2-2集中列示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情

44、形如果与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和本章列示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条款相互抵触和矛盾时,以第二章申请人须知附件2-2集中列示的为准。4.审查结果4.1提交审查报告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提交书面审查报告。4.2重新招标通过资格预审电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附件A:资格预审详细程序资格预审详细程序AO.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资格审查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审查程序的进一步细化,审查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资格预审工作,资格预审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A1.基本程序资格预

45、审工作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审查准备工作;(2)初步审查;(3)详细审查;(4)澄清、说明或补正;(5)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及提交资格预审审查报告。A2.审查准备工作A2.1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到审查委员会成员到达资格预审审查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资格预审审查现场设在交易中心。A2.2审查委员会的分工审查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审查委员会主任。审查委员会主任负责评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A2.3熟悉文件资料A2.3.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审查委员会提供资格预审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资格预审文件及各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人或审查委员会认为必要

46、的其他信息和数据。A2.3.2审查委员会主任应组织审查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资格预审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基本情况,掌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方法。未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A3.初步审查A3.1审查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对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A3.2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应当就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申请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23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当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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