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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 .适用范围LI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询价邀请中所叙述项目采购。2 .定义2.1 采购人:MM2. 2采购代理机构:XX有限公司3. 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采购邀请中采购内容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3.采购方式4. 1本次项目采取询价采购方式。4.合格供应商4.1 具备本询价通知书中所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4.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4. 4供应商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询价通知书的
2、规定,且具备承担本次采购项目的能力。5.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5.供应商代表6. 1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询价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7. 询价费用7.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询价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询价通知书8. 询价通知书的构成8.1 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有关服务、询价过程和合同条款等在询价通知书中均有说明。询价通知书由目录中所列内容组成。8.2 除非有特殊要求,询价通知书不单独提供询价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
3、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9.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9.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咨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经采购人同意后,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发布变更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8.3更正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接收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请各供应商注意浏览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以免错漏重要信息。8 .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
4、询价通知书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 .提示9.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和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9 .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10 .响应文件计量单位10.1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询价通知书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 .响应文件的构成11.1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J)/ I7 )/ J )/ 17 7 7 1234
5、56789 l /( l z( l l /(询价响应书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的资格声明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10)其它材料IL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编制目录和页码,并装订成册。1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原件12.1.1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服务。本项所称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服务。12.L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12.L3中、小、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询
6、价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型企业认定有效证明。12.L4中、小、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询价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的,必须同时提供服务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型企业认定有效证明。12.1. 5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2.2监狱企业参加询价12.2.1 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
7、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2.2.2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12.2.3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询价12.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
8、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服务、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服务)。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残疾人证或者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
9、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2.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12.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2.3.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12.3.5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2.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参加询
10、价12.4.1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12.4.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12.4.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12.4.4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给予优先或强制采购。12.4. 5如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在清单页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并提供证书扫描件。12. 4.6对于同时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
11、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12.4. 7招标文件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3.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3.1 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见询价邀请)13. 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4. 证明服务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文件14.4. 供应商应提交其相关服务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证明,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 2相关服务与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1)服务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说明。2)对照询价通知书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的相关服务已对询价通知书的服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
12、的偏差和例外。3)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15.报价15. 1询价货币:询价必须以人民币报价。15. 2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否则响应无效。15. 3供应商要按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15. 4总价中不得缺漏询价通知书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将视其为非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响应无效。15. 5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供应商应对所有询价内容进行响应,且只提供最优方案一套,供应商提交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将按非实质性响应被视为响应无效。
13、15. 6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他税。15.7在境内提供的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政府缴纳的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15. 8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计算综合单价和合价,尤其是要慎重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投标报价,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16.询价保证金16.1 供应商须交纳询价保证金金额:20000元整,银行转账,不能提交现金。16. 2询价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XX有限公司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在此时间之前询价保证金未到指定账户的,视为无效响应)。16. 3询价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
14、位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号)转入以下账户,并取得询价保证金交款凭证,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注:供应商提交的询价保证金凭证注明采购项目名称(MM液压升降柱采购项目),以便查对核实,如未注明后果自负。】开户行:开户名:开户账号:注: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单独提供保证金转帐凭证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6. 4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交纳询价保证金的响应文件被视为响应无效。16. 5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内原额退还。16. 6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内原额退还。16. 7在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询价保证金不予
15、退还: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6)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情形。17. 询价有效期17.1询价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天。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询价有效期应不少于询价通知书中载明的询价有效期。询价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17.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询价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按第16
16、条规定的询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询价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有关询价保证金的规定在询价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8.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8.1 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按规定填写和打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上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全套响应文件的内容应一致,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须编制目录和页码,并装订成册。18. 2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每页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并在封面加盖投标人公
17、章。18. 3响应文件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18. 4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8. 5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装入文件袋内加以密封,且在文件袋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2 2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必须用文件袋单独密封,并在文件袋上标明“报价表”字样。1.3 3文件袋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文件袋封面上注明询价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询价时启封”字样。19 .4如果供应商未按上
18、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20 .询价截止时间20.1 供应商必须在“第一章询价邀请”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询价地点。21 .迟交的响应文件21.1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2 .响应文件的撤回22.1 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至询价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询价保证金。五、询价和评审23 .询价组织23 .1采购代理机构在“询价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询价,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参加询价的代表应递交响应文件并签名报到并证明出席。供应商未按时签到的,视同认
19、可询价结果。24 .询价小组24. 1在相关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依法成立询价小组。评审工作由询价小组负责。25.询价程序25. 1询价时,供应商的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应持有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进入唱标现场,否则不得进入唱标现场。25. 2响应供应商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在询价现场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25. 3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询价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询价资格。符合性检查。依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
20、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5. 4初审中,算数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如果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询价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修正价格,修正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询价将被拒绝。25.5响应文件的澄清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
21、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如果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更正的,视同放弃询价。1.1 6实质上没有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未提交询价保证金或金额不足,询价保证金形式不符合询价通知
22、书要求的;未提交询价响应书的;未提交报价表、分项报价表的;(4)响应文件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签署、签章的,或签字(签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6)超出经营范围的;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8)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询价通知书标明的币种报价的;(9)询价有效期不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10)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技术要求或虚假响应的;OD未响应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商务条款、服务要求的;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25.7 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中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3、。25.8 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询价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询价资格。25.9 为保证货物质量,供应商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对于确属通过恶意低价手段影响公平竞争获取成交资格的,其成交无效。25 .IO询价小组按评审标准,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并编写评审报告。26 .评审标准26.1 成交标准: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6.
24、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6. 3最终报价相同的,按节能环保产品金额占投标报价比例(简称“比例”)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报价及比例相同的,由询价小组随机抽取确定排序。27.评审过程的保密27. 1评审工作在询价小组内独立进行,询价小组将遵照评审原则,公正、公平对待所有响应供应商。27. 2供应商试图对询价小组的评审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8. 3询价小组和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8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影响采购
25、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授予合同29 .确定成交供应商29.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29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询价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0 .成交结果公告30. 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临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31.成交通知书31. 1采购代理机构公告成交结果,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1. 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
26、的一个组成部分。32.签订合同32. 1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派授权代表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2. 2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询价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2. 3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2. 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报采购监督部门取消成交资格,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并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询价保证金。七、其他事项33.询问、质疑
27、、投诉33.1 询问33. 1.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3. 2质疑33.2. 1供应商认为询价通知书、询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对可以质疑的询价通知书提出质疑的,为收到询价通知书之日或者询价通知书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对询价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询价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
28、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33. 2.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3. 2.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 2.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询价通知书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3. 2.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格式使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33. 2.6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
29、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询价文件质疑的,须同时提供下载询价文件的凭证、法人证或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34. 2.6.1质疑书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其补充完整,拒不补充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已获取信息回复。33. 2.6.2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多次质疑。33. 2.6.3供应商未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函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将视同同意本
30、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及结果公示的全部内容。33. 2.6.4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有效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机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33. 2.7质疑函接收方式33. 2.7.1对询价通知书、询价过程、成交结果质疑接收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34.采购代理服务费34. 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必须按规定的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34. 2采购代理服务费交纳采用现金或转账付款方式交纳。34.
31、 3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标准如下:a.以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b.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收费标准=成交金额X收费费率成交金额(万元)项目收费费率IOO以下1.5%1005001.1%35.履约保证金35.1 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需缴纳本项目采购金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至采购单位账户,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还。35. 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中标人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35. 3如果中标人未能履行其协议规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补偿。36. 解释权36.1 本询价通知书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