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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景观绿化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样本合同编号( )*项目*期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甲 方: 乙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项目*期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 (以下简称发包人) (以下简称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甲乙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项目园林绿化工程事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项目规模:绿化面积约 万M4、现场施工条件:施工用水、用电已接通,现场施工其它条件已全部具备。5、资金来源:发包人自筹6、设计单位: 7、监理
2、单位: 二、本合同施工范围: 项目园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四、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其组成部分和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条款(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如约定不一致的,以签署时间在后者为准);(2)询标纪要、投标承诺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书及附件;(5)招标文件及修改、补充文件;(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或预算书。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九、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项目*期景观园林工程施工合同一、 各方权利及义务:1、 发包人的权利及义
4、务:(1)指派 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并委托监理公司与发包人代表共同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隐蔽工程的验收,办理设计变更、签证及验收手续,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工作。(2)协调总包单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场地和水电接驳点,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3)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承包人工程款。(4)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5)合同签订后 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 套;(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7)负责组织监理单位、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督促做好交底纪要
5、,交与会各方签署。(7)按合同约定组织工程验收,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2、承包人的权利及义务: (1)指派 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由承包人负责的各项事宜。 (2)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进场施工,并提前组织好半成品的采购、运输、保护等工作。(3)按施工安全规范规定,采取施工保卫安全等技术措施,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及第三者安全,负责现场设施和成品的保护工作。 (4)接受发包人及监理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对工程总进度计划的安排与施工协调。 (5)严格按审批后的图纸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合同工期。
6、 (6)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应按发包人要求及时办理竣工资料的移交,编制工程结算。 (7)工程完工后立即完成垃圾清运。 (8)及时向总包单位支付施工、生活用水、电费用。 (9)按本合同约定做好相应由承包人所做的半成品、成品保护及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工作。(10)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人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二、 施工组织设计:1、 施工工艺流程必须明确。2、 施工技术措施得当。3、 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可靠、配合措施周全。4、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措施得当。5、 有充足的施工人员、施工机具材料和管理人员,保证施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全部合同内容。6、 签订
7、合同后一周内将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详细施工方案提交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三、 施工工期:1、本工程要求工期为 日历天。除发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工期延误给予签证外,其余一律不予顺延。2、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施工总进度要求制定具体施工进度计划表,报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四、 质量与验收1、本工程绿化部分按国家现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检查验收,园建工程按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其它相应国家规定标准验收。中标质量标准即合同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如未能达到中标质量标准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工程总造价5%的违约金,因此给发
8、包人造成的其他损失承包人应据实赔偿。2、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施工图、国家施工规范和附属设施有关专业验收标准精心施工,确保质量。各分项工程,隐蔽工程,尤其是中间验收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规定进行逐项检查验收,并提前48小时通知业主、监理、设计等部门派员参加,质量不合格的承包单位无条件返工,直到合格为止。3、绿化质量要求、施工严格按照绿化种植、移植总平面图中的苗木表所列规格及设计图执行;、常绿树种要求带土球,所种苗木要求根系完整、枝杆健康、无病虫害、造型完好。观赏类树木花果鲜艳,物候期正常,生长期内黄叶、焦叶、卷叶、积尘叶的枝数在6%以下,无枯枝死叉,基本无交叉枝、并生枝和徒长枝。树木成活率100%。、花
9、卉生长繁荣,植枝整齐,同种花卉高度基本一致,群体效果较好。花卉植枝成活率达到95%以上。 、花丛式花坛花栽植株行距适中,整齐一致,不缺枝,四季有花。 、宿根花卉生长强健,叶色彩正常,性状基本稳定,无明显退化现象。、要求包种包活,养护期二年。补种树木养护期计算以补种日起算、养护二年。五、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及事故处理1、 安全文明施工,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发生。如发生伤亡等事故承包人承担所有损失。2、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各项防护工作,安全生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3、 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承包人应对员工不断进行安全教育,并及时检查,发现
10、隐患及时排除。4、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5、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六、 合同价款1、 本合同采用 固定总价 合同。2、合同价格中已经包括完成招标图纸范围内工程所需要的: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由承包人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等、包验收等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维保期间的所有费用。除下列原因外合同的固定总
11、价均不允许改变:(1)发包人工程师有效签证确认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双方协商并经发包人工程师书面确认后执行。或约定按其他约定的方式执行。(2)如果直接为取消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则该项目价款不予支付。(3)综合单价中包含“甲定乙供暂定价材料”的价格调整方式:原综合单价组价方式不变,发包人根据实际选用材料的签证价格,仅对材料价格按实进行调整,并对材料差价部分补计税金,其余费用一律不得调整。(4)关于招标文
12、件中约定的可调价材料的价格调整方式: 注:项目公司必须根据招标文件口径明确约定如何调价。(5)措施费均为税后的包干价,不得因设计变更而调增。(6)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时,甲供材料价款及发包人垫支的其他款项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扣除。七、 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1、 本工程无预付款。2、 进度款支付:(1) 按月支付,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当月付款请求及工程量清单经发包人确认后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当月完成工程量所对应的工程款的70%。(2) 工程竣工验收全部合格,竣工资料交付齐全、正确、有效、手续完备后 日内,支付至已完工程量所对应工程款的80%。(3) 结算审计完成且甲乙双方对结算总
13、价款予以确认后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0%;(4) 剩余10%作为质量保修金,分二次退还: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退还填比例,但不超过保修金总额的60%;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在二年保修期(自 起)满后结清。(每次支付时扣除承包人未按约承担保修义务而由发包人垫付的、本应由承包人承担的维修费用)。(5) 发包人付款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承包人必须提供相应的正式发票。3、 在支付进度款同时,承包人应与发包人结清当期现场施工用水电费、生活用水电费,否则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4、 单项工程变更增减合同价款在10万元内的,进度款支付中不予考虑,结算时调整。八、 材料设备供应1、 承包人采购的材
14、料、设备、苗木(1)承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苗木规格、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设计图纸和本合同要求,品牌、产地应与投标书相符,若不相符,发包人及委托的监理公司有权不予验收。由于材料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2)以暂定价形式进入投标报价的甲定乙供材料、设备、苗木,发包人完成材料选择、签证价格并通知承包人后,承包人超过20天未定货,此后该材料、设备、苗木因市场原因涨价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以暂定价形式进入投标报价的甲定乙供材料、设备、苗木,承包人如认为发包人签证的价格不能接受,应在接到发包人签证价格3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按此价格结算,承包人不得提
15、出价格差异。(4)以暂定价形式进入投标报价的甲定乙供材料、设备、苗木,发包人证实市场上能够按发包人签证给承包人的价格购买该材料、设备、苗木,并将有关信息通知承包人,而承包人仍拒绝购买,则该种材料、设备、苗木改为发包人供货,费用按合同价格从合同价款中扣除,并向承包人收取该材料、设备、苗木采购金额2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注:如招标文件中约定的甲定乙供材料均已明确品牌并由承包人在投标时自行报价,而非以暂定价形式进入的,或本次招标无甲定乙供暂定价材料的,前述 (2)-(4)条可取消。2、 发包人采购材料、设备、苗木(1)承包人应在图纸会审后15天内编制甲供材料、设备、苗木供货计
16、划,明确数量、规格、到货时间,并报发包人审核,承包人不及时上报或上报材料数量、规格、到货时间有误,责任由承包人负责。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甲供材料、设备数量、规格的变化,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后5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如承包人因不及时上报供货计划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其工期责任由承包人负责。(2)结算时甲供材料、设备、苗木的核定用量按当地定额规定的消耗量计算,若定额无相关规定,双方在现场作样板实测确定。(3)甲供材料、设备、苗木按发包人“实际采购价格”、“核定用量”计入合同结算总价,仅计税金后(不计其他任何费用),按照“实际采购价格”、“核定用量”计算所得价款退还给发包人。若承包人在工程中用量少于工程结
17、算核定用量,发包人不补偿节约的材料设备费用。属承包人超额订购或超额使用的,使用量大于核定用量,则超出部分用量由承包人承担,超出部分对应的材料、设备、苗木价款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九、 工程变更1、工程设计变更承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取得发包人书面批准。因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工期不予顺延。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应无条件按发包人书面的变更通知进行变更。应发包人要求的变更导致的费用增加和承包人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2、 确定变更价款(1) 设计变更只涉及工程量的变动,则增减工程量对应的单价为
18、合同中已有的价格,工程量结算时按实际调整。(2) 设计变更涉及新增项目,原合同中无适用的价格,则承包人在收到相关变更工程联系单后3天内,向发包人提出确定新增项目单价的报告,若合同中有相似与新增项目的价格,则参照类似价格确定新增项目单价;若合同中无类似价格,则双方协商确定。工程量结算时按实际调整。十、 竣工验收及结算1、 竣工验收(1)承包人在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内容后,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撤除全部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工程收尾所需的以外),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工程清理干净,如承包人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造成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2)绿化验收标准(验收时间和存活率)。(a)承包人在负责
19、完成从植物初始种植到缺陷责任期终止这段时间内的养护和管理工作,向监理工程师提示绿化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b)承包人责任期终止之后的验收:所有栽植的树木和花草期栽植的位置、规格应符合图纸的要求其存活率为100%。(3)其他工程验收标准按现行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2、竣工结算(1)工程量计量:各专业工程的计量应以图纸及有效的设计变更联系单为依据,对苗木实际成活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进行复核,经验收符合后若实际数量小于设计要求则按实际数量计算,若超过设计要求数量,超过部分不予计量。植物丢失、损坏或枯死的树木和花草不得重复计量,为使植物成活而进行的所有换土不单独计量(已视其进入各项目单价之中)。(2)主体工
20、程通过竣工验收后28天内,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固定价款调整方式和本条本款第(1)项约定的工程量计量方法计算结算价款,并将有承包人盖章、法人代表签字、并有概预算编制人员盖章的结算报告及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提交给发包人。(3)发包人自收到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内完成内部审核,并将承包人提交的全部结算资料移交给具有相应审价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据其审价程序进行建设工程审价,并按期向发包人、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甲乙双方对中介机构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无异议的,应共同进行书面确认,则经双方确认的结算审核报告审定价款为工程结算总价款;若双方对中介机构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有
21、异议且经协商仍达不成一致意见,则按照合同争议方式处理。(4)审价服务收费中的基本费由发包人承担,核减超过送审造价的5及核增而收取的追加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从应付工程价款中扣除。(5)竣工结算价款书面确认后15天,承包人提供已经收款明细表,会同发包人对已经支付的工程价款、未付的剩余工程结算价款进行对帐并确认,多退少补;保留10%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后,付清剩余的工程结算价款。十一、争议与违约责任:1、违约(1)工期: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一天,须按工程承包总金额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监理公司和发包人确认后,工期相应
22、顺延,但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2)质量:如因承包人原因引起工程质量不合格,未通过相关验收,承包人必须立即整改,直至质量达到合格为止,同时向发包人支付与质量履约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如因此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的,承包人应据实赔偿。2、争议(1)双方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对于不存在争议的部分,双方在诉讼期间仍应继续履行。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前承包人不得停工,且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工期。十二、保险承包人承诺:为一切进入本合同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十三、担保(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履约
23、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为合同总价的10%。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进度40%,质量40%,安全生产10%,文明施工10%。(2)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退还给承包人,不计利息。如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违约的,则发包人只负责向承包人退还扣除承包人相应违约行为应支付的违约金后的余额,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发包人还有权就不足部分向承包人追索。十四、合同份数合同一式捌份,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 十五、补充条款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转包,局部工程、特殊工程转包时其内容及单位应在投标书中说明,分包单位不得越级分包和再次转包,承包人对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造价、安全、工期负全部责任
24、。2、工程质量:承包人实施的工程在每月发包人组织由监理公司参加的月度综合检查质量评定,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且达到合同要求。承包人承诺:对月度综合检查的质量评定和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按发包人工程管理月度评定工作规程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工作规程(见附件)实行奖罚。3、合同附件: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附件2:廉洁合作协议附件3:关于变更、签证办理的协议附件4:工程管理月度评定工作规程附件5: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工作规程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
25、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2、凡属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此维修造成发包人和业主的全部损失,均属于承包人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承包人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承包人施工的,承包人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保修期限为:贰年。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后24小时内派
26、人修理。2、承包人未能及时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或未能在发包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发包人有权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及发包人加收管理费(修复及赔偿费的15)可以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不需要承包人书面确认),但不等于解除承包人应负的任何责任。 3、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4、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5、保修期内因承包人工程质量而保修的,相应保修期从修复之日起计算,时间顺延。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填比例
27、,不小于5%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 不计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如保管期间工程无重大质量缺陷或者承包人已经完好地履行了各项保修义务,则分两次退还:保修一年后退还填比例,但不超过保修金总额的60%;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在二年保修期满后结清。(每次支付时扣除相应时段我公司垫付应由承包人承担的维修费用)。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2:廉洁合作协议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
28、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工程发包人 (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协议。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施工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脾,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
29、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3、承包人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
30、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政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政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给予承
31、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监理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8、本合同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职务) 授权代理人: (职务
32、) (签字) (签字)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发包人监督单位: (盖章) 承包人监督单位: (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3:关于变更、签证办理的协议(一)发包人发出的变更、签证通知单,应加盖发包人指定的印章,否则承包人可以不接受;承包人出具的要求发包人结算价款的变更、签证单,应加盖承包人指定的印章,如果没有承包人指定的印章,发包人将不予结算费用。(二)甲、乙双方指定的有效印章式样如下:(发包人印章式样) (承包人印章式样)(三)合同履约中,甲、乙双方填制的变更、签证通知单都应使用本协议的标准表格(签约时另附),否则发包人可以不予审核费用,承包人可以不予接
33、受。(四)甲、承包人均应对变更、签证通知单分专业连续编号、妥善保存;甲、乙双方都应设置变更、签证事项的单据交付记录,交付对方单据时应要求对方签收,接受方不得拒签。(五)当变更、签证的工作内容完成之后,承包人要及时督促监理和发包人现场工程师在完工5日内签字确认,否则发包人可以不予审核费用。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和签证,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会同监理、发包人现场工程师、成本人员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和费用谈判,否则发包人可以不计价款。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职务) 授权代理人: (职务) (签字) (签字
34、) 附件4:工程管理月度评定工作规程 一、目的:通过对现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等方面检查评定,找出工程管理上的薄弱环节,采取预防措施和整改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满足客户需求。 二、适用范围:适用公司所有开发的在建项目。 三、职责: 1、工程质量管理部负责指导、督促月度评定工作,项目工程部具体实施在建项目的检查与评定; 2、原则上从单体开工到建设竣工验收,每月检查评定一次(包含每季度一次对口检查),结果报本部及项目总经理、稽核部、财务部。 3、评定结果与施工合同的质量、进度要求对照,作为对施工方(包括总包、分包单位)的月度付款依据。 4、工程质量分是监理公司工作质量考评和服务
35、费支付依据。 四、工作程序: 1、评定小组:本部工程质量管理负责人为评定小组组长,项目工程部经理、监理公司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为副组长,组员为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其委托人)、工程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若干人组成,依据工程规模大小可分为若干组检查。 2、日期安排:原则上每月下旬12天内完成检查评定。 3、评定内容和权重:内容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新工艺采用五个方面;对应权重分别为40%、20%、10%、25%、5%;具体内容和标准见月度综合考评评分表。 4、检查方法: (1)对所受检项目的工程质量,采取在当月完成工程量中随机取样;一个承包方抽检分项(检验批)不少于三个,检测
36、点不小于30个,其它内容均应全面检查。 (2)工程部人员读数记录,监理人员实地检查、测量,承包方旁站、验证。 5、判别标准:受控项目实得分与应得分的百分数作为检查得分,得分小于80分,通告批评;得分大于90分通报表扬;奖罚同第五款最高条款。 五、评定奖罚: 1、合同要求为优良时:综合得分90分,并在工程质量分中主控项目全部符合要求;一般项目实测分必须90分, 不奖不罚;一般项目实测分90分,以每2分扣月度工程款一个点的比例,扣工程款。一般项目实测分85分,不奖不罚;一般项目实测分85分,以每2分扣月度工程款一个点比例,扣工程款。一般项目实测分80分,扣月度工程款5个点。 3、综合得分90分,工
37、程质量部分主控项目全部符合要求,一般项目实测分95分,每2分加月度工程款一个点的比例作为奖励。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月度综合考评评分表项 目: 施工单位: 年 月评分组成评分项目得分比例评 分 标 准评 分总 分工程质量评分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记录20现场质量管理制度10未建立质保体系扣10分质保体系中每要素不完善扣2分/份分质量责任制10现场无质量保证体系扣10分现场质量管理未落实到人或管理没有到位扣2分/份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10关键岗位未持证上岗扣2分/份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10分包方资质不符合发包人要求扣5分/份总包方未与分包签订管理合同扣2分/份总包方未尽对分包的管理责任扣
38、1分/份施 工 图审查情况10未对施工图图审扣10分对施工图审查未装订成册扣5分/份地质勘察资 料5无地质勘察资料扣5分地质勘察资料不全扣2分/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10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扣10分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内容编制不全扣2分/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扣5分施工技术标 准5施工技术标准低于本项目质量要求扣5分施工技术标准不齐全扣2分/份工程质量检验制度10未建立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扣10分工程质量检验制度不齐全扣2分/份搅拌站及计量设置10配合比没有挂牌扣3分计量工具不全扣4分计量工具不准扣3分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10主要材料、设备存放设置混乱扣3分/处主要材料、
39、设备标识不清扣1分/处主要材料、设备台帐不齐扣2分/处小计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主控项目25控制、安全和功能资料检查控制资料缺1份扣1分安全和功能资料缺1份扣5分一般项目45允许偏差项目评分按实测合格百分数计实物完整程度检查按一个检查批(面)实测合格百分数计20%以上不符合要求的得0分感官质量10根据目测不合格的扣1分/处(主指:渗、缝、壳、堵等)合计100占总分的40%评 分组 成评分项目得分比例评分标准评分总分安全生产评分安全生产责任10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0分无定期安全检查记录扣2分/份无违章处理结果扣1分/份分脚手架20脚手架无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扣5分立杆基础不夯实、无底座或垫木扣2分/处主要通道和进出口不设防护设施扣2分/处施工层脚手片不满铺或每有一处控头板扣2分/处剪刀撑间距不符合扣2分/处架子高度7m以上,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少一处或不坚固扣2分/处井架10井架基础地面未设置砼基础、不使用地脚螺栓,无避雷扣2分/处井架(塔吊)安装无验收合格证、吊篮违章乘人,吊篮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