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房一店”等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1607123 上传时间:2022-12-10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7.9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两房一店”等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关于“两房一店”等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关于“两房一店”等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关于“两房一店”等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关于“两房一店”等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关于“两房一店”等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两房一店”等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docx(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关于“两房一店”等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关于“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任务”的指示,迎接市消安委对我街道“两房一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的验收,街道决定在9月下旬对街道全辖区范围内“两房一店”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在今年上半年“两房一店”等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整治工作,集中排查整治“两房一店”特别是沿街店面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两房一店”等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监管,“两房一店”等场所消防安全状况明显好转,有效防范亡人火灾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亡人火灾事故。二、领导机构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

2、导,街道成立“两房一店”等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沟通联络、情况汇总、督查检查等工作。同时,街道建立工作片责任包干制度,各工作片长负责片区内“两房一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村社以党组织负责人为组长,联村干部(第一书记)以及村两委干部为成员,成立村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并在此基础上,各村社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队伍,负责整治验收后的长效管理。三、整治重点出租房、民房、经营性场所(店面)、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老旧小区等重点领域,以及为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尤其是城郊接合部、城

3、中村、流动人口聚集的区域。四、时间安排及整治措施整治工作分集中排查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和综合整治验收三个阶段进行:(一)集中排查阶段(2022年9月13日至9月19日)。(1)全面排查、摸清底数。2022年9月19日前,结合上半年的排查工作,各村社、企(事)业单位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间”的原则,对“两房一店”等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区分情况、分类造册。各村社、企(事)业单位要在掌握基本情况的基础下,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别,逐一明确整改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分类施策,落实整改:L对排查发现的违法建筑,结合“三改一拆”和“创无违建区”活动,坚决予以拆除。2,

4、合用场所的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分隔不到位的,必须用实体墙进行防火(物理)分隔,并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烟花爆竹、液化石油气、酒精等)危险物品。3,灭火器、逃生绳、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器材未配备到位的,必须督促房东配置到位;所有出租房居室、公共走道必须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或智能火灾预警等装置。4.使用明火灶具的厨房必须用阻燃材料实体墙进行防火(物理)分隔,严禁使用明火灶具的厨房与人员留宿居住的卧室合用,严禁在过道、走廊、楼梯、大厅等位置设置明火灶具厨具。可以采用单独设置房间为集中式厨房进行隔离。5.所有场所必须严格按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3955-2005)要求安装和使用空气开关

5、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做到“不漏一户”。6,发现存在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或者电力表后私拉乱接、过载用电等危及电力安全行为的,必须坚决整改。7.“两房一店”等场所集中的各村社、企业要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点和专用智能充电装置,杜绝飞线充电,并与建筑其他部位采取防火分隔,设置配备消防器材,落实专人管理。各村根据摸底,按照电瓶车总数的三分之一设置公共集中式充电桩(插口数),居住人数超过20人或电瓶车超过5台的出租房屋必须安装集中式充电桩。集中式充电桩绝不能设置在消防通道内妨碍通道畅通。(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9月20日至9月30日)。(1)各村社、企(事)业单位要全面推动“两房一店”等场所消防

6、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房东身份为公职人员、党员、村干部、村民代表的,应率先完成排查整改和集中式充电桩的安装,起到先锋模范作用。(2)对于“两房一店”等场所消防安全隐患非常突出的村社,要指导村社完成“样板房”、“示范户”建设,形成分类指导、精准整改。(3)对于拒不整改火灾隐患,或火灾隐患严重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严格执行省消防条例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两房一店”等场所屋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七条规定,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属于违法建筑的,一律不得出租;与生产经营场所合用,防火分隔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出租;不符合建筑、消防等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出租。10月1日前,要基

7、本完成整治工作。(4)限期复查,仍未整改到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和行政拘留,抓反面典型,一抓到底,直至人员搬离或隐患彻底整改。(S)综合整治验收阶段(2022年10月1日至10月10日)。(1)根据整治情况,各村社、企事业单位要组织专门人员开展自查验收,对照各村社排查整治清单,逐户验收销号。街道组织专项整治工作验收小组,对居住100人以上的,应全部检查;居住30人以上的,抽查率不低于30%;居住10人以上的,抽查率不低于20%;居住10人以下的,抽查率不少于10%o各村社、企事业单位验收情况应于10月10日前报整治小组办公室。(

8、2)建立健全居住“两房一店”等场所火灾危险性分析、消防安全分类管理以及重大火灾隐患举报、公示、督促整改等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隐患反弹。(3)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对各村社、企业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综合验收,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通报表彰,树立典型;对组织整治不力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中扯皮推诿、措施不力、督办不到位、任务未完成的,启动相关机制;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亡人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五、职责分工(一)街道综治办。负责定期召集各村社、企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研究会商,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对各村社、企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行业、领域进行消防排查整治业务指导

9、、培训。协助派出所加强“两房一店”等场所治安管理,加大排查力度。(二)白洋派出所。负责督促指导做好“两房一店”等场所登记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做好房屋租赁备案管理工作,列出问题清单,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出租的行为和整改工作。(S)街道经发办。负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日常安全管理,负责做好员工集体宿舍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四)街道综合执法办。负责指导督促做好违法违章搭建行为的整治,配合街道做好“两房一店”等场所整改工作。(五)白洋供电所。负责为相关部门开展“两房一店”等场所内用电线路安全状态检查提供专业支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对不配合整改行动的单位(个人)停

10、止供电。(六)街道城建办。负责依法查处农用地上的用于出租的违法建筑物。(七)街道党建办。负责督查房东身份为公职人员、党员、村干部、村民代表的“两房一店”等场所排查整改。限期内未完成的,公职人员通报给纪工委,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到街道整转支部教育,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的,启动组织程序予以暂停职务。六、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村社、企事业单位及有关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严密组织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二)明确责任,整改到位。各村社、企事业单位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能

11、和责任分工进行督促整改,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企事业单位是本次隐患排查和督促整改落实的责任主体,要根据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并分解落实工作任务,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排查到位、整治到位。(三)齐抓共管,注重长效。各村社、企事业单位及有关部门要杜绝推诿扯皮,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沟通协调,通力协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加强部门联动执法。抓好整改,消除隐患。对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予以严肃追责。(四)广泛宣传,强化教育。各村社、企事业单位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深入宣传加强“两房一店”等场所消防安全的重要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广泛发动群众,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要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积极配合做好本次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