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2022年新冠疫情防控期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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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规范2022年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书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为了规范2022年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防止发生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现对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规章,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认真做到价格自律。二、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三、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规范商品定价行为,做到明码标价,并在

2、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及散布涨价谣言等来谋取非法利益。四、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不得以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打折等让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误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五、石油、天然气经营者(各加油站、液化天然气经营门店)应积极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哄抬价格,扰乱石油、天然气市场价格秩序。六、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要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在醒目位置公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不得随意涨价、违规收费。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全面整改自身存在的不规范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的,我局将依法从严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欢迎广大消费者对相关经营者及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都安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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