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满减促销的会计账务处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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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十一满减促销的会计账务处理而作为商家,大家都在卷,都在抢占用户的形势下,则更是要提前规划好不同的促销方式了。毕竟,同一种促销效果,采用不同的促销方式,税负可以说是完全不一样的。第一种:满额送满减额促销方案实质上属于折扣方式销售货物。案例:佳琦直播间销售某品牌消毒洗衣液,购买两瓶129元,直播优惠,满129元可以领取并50元优惠券并直接减50元,也就是消费者实际支付79元即可获得两瓶消毒洗衣液。那么,在“满减额促销方案中,商家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呢?L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号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1d29字体:【大】【中】【小】0J*J5CJ

2、Q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近有部分地区反映,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虽在同一发票上注明了销售额和折扣额,却将折扣额填写在发票的备注栏,是否允许抵臧销售额的问翻.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式短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的售额征收增值税”.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敲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颤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领”栏注

3、朗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条款失效成文日期:1993-12-28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C3(-)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根据(国税函201056号)、(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纳税人采取折扣方

4、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2 .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五)项规定: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08-10*30字*【大】【中】【

5、小1打印本页OQ(五)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3 .个人所得税不涉及。第二种:打折和买赠一、打折打折其实属于商业折扣,也叫折扣销售,这在企业里非常常见,就是售货方给予购货方价格方面的优惠。那这种情形如何交增值税呢?直接按折扣后的金额交增值税就可以了。易存在风险:有些伙伴开票的位置不对,导致企业没办法按折扣后的金额交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C1993)154号二、计税依据(-)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

6、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二)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三)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C2010)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

7、征收增值税”。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开价格折扣的这种发票时,价格折扣的这部分要开在金额”栏,如图一wSR-11100.0013.00%曜风衣i所用.皮带,20.0013.00%20.00五前20.0013.00%11.502.30ao-2.30Ms1r*c传纥(KI80.009.2080,00网北仁和怖科限公司MKAKI5914201(M533585261H*14武汉市标

8、口区太平洋K)港027-83886888AaS中SB工型封箕汉帝太啊亘立生186330吧*这张发票就属于折扣发票:统一开在”金额这里。开票的时候如果把折扣的这一部分写在备注栏,或者是针对折扣的商品另开一张负数发票,税法方面是不认可的。开票的操作不当,都会导致企业多交税!二、买赠买赠其实也就是咱们常见的买一送一等,其实属于实物折扣,当然也是商业折扣中的一种形式。比如买抽油烟机送榨汁机,实质就是折扣销售。但这种模式和咱们刚提到的价格折扣,要交的增值税差别很大。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用于折扣的实物按照视同销售货物中的赠送他人项目,计征增值税。即此实物不仅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扣除,还要交税。在企业所得税上

9、,买一送一将总的销售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而打折销售按扣除折扣后的金额为收入额。即:在企业所得税上,买一赠一与5折销售所确认的收入额是相同的,产生的税费是一样的。买一赠一,在增值税上是要做视同销售处理计提销项税的,无论货物是自产的还是外购的.但如果在出售时将赠品单独作价,相应减少主产品的售价,并且反映在发票上,赠品就不用造成多纳税了.比如A商品售价IOO元,赠品B商品5元.开成A产品95元、B商品5元,并按此价做两种商品的销售处理,就不会造成多纳税了.两种产品都入库收入在两种产品之间分摊,结转成本时,两种产品都传成本。买一送一的会计分录:进货:借:库存商品-A产

10、品库存商品-B产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借:库存现金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一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A库存商品-B库存商品的主要账务处理L企业生产的产成品一般应按实际成本核算,产成品的入库和出库,平时只记数量不记金额,期(月)末计算入库产成品的实际成本。生产完成验收入库的产成品,按其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农产品等科目,贷记生产成本、消耗性生物资产、农业生产成本等科目。产品种类较多的,也可按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其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可以单独设置产品成本差异科目,比照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2、购入商品采用进价核算的,在商品到达

11、验收入库后,按商品进价,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在途物资等科目。委托外单位加工收回的商品,按商品进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对外销售商品(包括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结转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进价进行商品日常核算的,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认定法计算确定。采用售价核算的,还应结转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3、企业(房地产开发)开发的产品,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时,按实际成本,借记开发产品科目,贷记开发成本科目。期末,企业结转对外转让、销售和结算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开发产品科目。企业将开发的营业性配套

12、设施用于本企业从事第三产业经营用房,应视同自用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并按营业性配套设施的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开发产品科目。赠品依赠送方式不同会计和税务处理也存在区别。第一种方式是单独赠送。常见的是把货物作为纪念品、宣传品、样品单独赠送给客户,带有一定促销和增进联系之功利目的。与捐赠的无功利性又有所区别。会计实务中货物无论是购入取得还是自制取得,领用时均按成本价和应交税费计入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二增值税法和所得税法则按视同销售处理。例:某奶制品大型企业(一般纳税人)在节日之际,为推广品牌形象,和某知名广告公司联合向全市60岁以上离退休军人和教师开展赠送奶制品活动。共赠送老年人特供奶制品50

13、00箱,每箱市场价格税为60元,实际成本45元。支付广告公司劳务费2000元。由于上述赠品是为宣传企业形象而发生的一种广告宣传支出,会计处理如下:借:销售费用一广告业务宣传费278000贷:库存商品225000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银行存款2000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一方面以货物作广告样品的应视同销售处理,调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应增加纳税所得额75000元5000*(60-45)0另一方面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如果当年销售

14、收入(含视同销售收入)为100万元,当年仅发生一次广告宣传活动,则准予税前扣除的此项销售费用为15万元,多列的12.8万元应调增所得额。第二种方式是捆绑销售,赠品与卖品属同类商品。这种赠送以销售为前提和条件,属有偿赠送,实质上是销售折扣。如买五赠二可视为销售七件产品,虽然单价降低了,但销售收入中已经涵盖了赠品的销售收入。会计实务中按实收金额记收入和销项税金,按七件结转销售成本;税法上对赠品也不视同销售处理,但要求发票按七件开具,并注明2件为折扣,赠品未在发票上注明或另开红字发票的则不得冲减收入,即赠品要视同销售征增值税和所得税。第三种方式是捆绑销售,赠品与卖品不属同类。如买西服赠衬衣;买空调赠

15、电磁炉等,这是商家除打折销售外最常用的销售方式。由于属有偿赠送,会计和税法对赠品也不做销售处理,会计上作为销售费用一促销费处理,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增值税不加征。这与第二种方式的广告宣传费略有不同。但同样要求卖品和赠品同开在一张发票上才行,否则要视同销售征税。例:某大型商场(一般纳税人)在5周年店庆期间对康佳电视进行“买一赠一”活动,买一台电视送一个收音机。其间共销售电视50台,单台不含税价5000元,购进成本为每台4600元;赠出微型半导体收音机50台。每台市价80元,购进成本为60元(均不含税商场只就50台电视开具了销售发票。会计对赠品处理如下:借:销售费用一促销费3000贷:库存商品一收音机3000由于发票开具的不符合规定,这50台收音机要按售价4000元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按毛利调增应纳税所得额IoOO元。不调账。综上所述,实际工作中,对买n送n、随货赠送的销售方式要区别情况对待:符合税法规定的形式要件和有偿赠送的实质要件的,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无差异,没有纳税调整;两个条件不同时符合的要对赠品征税,处理上类似于对外捐赠。这也提醒企业无论采用什么样营销策略,必须注意税法上的规定,做好总体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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