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物资管理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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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物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 公司的设备物资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依据 建设集团公司设备物资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设备管理的原则是:合理装备、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改善和提高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物资管理的原则是:计划采购、定额发料、合理储备、保证生产。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和直属项目部(以下简称二级单位)。第四条 公司的设备物资管理实行以公司为管理中心,以分公司、项目部为运营主体的管理体系。第五条 各二级单位的设备物资管理要按照相应的质量体系文件运行,按机械设备和物资的作业文件执行,使设备物资管理规

2、范有序,管理全过程的质量得以有效控制,节能降耗、提高效益。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职责第六条 公司设备物资部是公司设备物资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公司国内、国际以及联营体责任方的设备物资管理工作,并对公司系统的设备物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第七条 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应设立设备物资管理部门,配备设备、物资专管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物资管理工作;直属船队和三级单位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其管理人员名单分别报到公司设备物资部和人力资源部。第八条 公司设备物资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物资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设备物资管理的规定;(二)负责建

3、立和完善公司设备物资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公司设备物资资源的优化配置工作,并组织和协调本公司设备物资的调剂工作;(四)提出有关物资设备技术进步的科研计划项目,并负责具体实施;(五)负责组织本单位重大及以下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参与集团公司的事故调查;(六)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设备物资管理考核制度,并执行对下属单位设备物资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和考核。推广先进的设备物资管理经验和技术;(七)配合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对设备物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技能鉴定、人员选拔的评审和考核工作,并对设备物资管理和设备操作人员的配备、选拔、使用等提出建议;(八)参与审查重大施工组织设计,参与制定

4、施工组织技术措施中关于设备物资的配置方案;(九)掌握公司设备动态、数量和技术状况,收集、整理、编制、保管设备技术资料和技术档案,建立健全设备使用、修保原始记录;准确及时地汇总并向集团公司设备物资主管部门上报设备和物资的统计报表;(十)按照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本公司设备物资的集中采购招标工作;负责组织国外工程项目所需设备物资、配件的集货、调遣和发运工作;(十一)协助公司下属有关单位解决设备使用、维修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审查本公司大型船舶等设备的大、中修理计划、技术改造计划,组织大型及以上设备大修及竣工验收工作;(十二)组织对新购(制造)船舶、机动车辆、特种设备牌证的办理并

5、做好管理工作;(十三)负责大型以上设备及大宗物资供货商的调查、评定、质量跟踪和合格供应商名录的收集、整理,并定期予以公布;(十四)掌握设备折旧的提取情况并与财务部门定期核对,负责报废设备、物资的审查审批工作;(十五)在工程船舶待产停用期间,负责对船队的管理工作;(十六)负责协调职能范围内与当地政府相关机构的关系。第九条 二级单位设备物资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公司颁发的有关设备物资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办法,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补充相关的规章制度;(二)建立健全设备台账、履历书,收集、整理有关技术资料并存档保管;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统计、保管、分析工作;(三)负责新增设备、大中

6、修设备的验收鉴定工作;(四)负责本单位设备机械事故的预防、分析、处理工作;(五)负责本单位设备、物资、配件购置计划的申请上报和及时办理设备的借领、缴还手续,参与本单位主要设备、物资的集中招标采购和验收工作;(六)做好设备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准确上报设备物资等有关方面的各类统计报表;(七)负责设备的合理使用、定期保养,指导正确合理的使用各种油料及配件,准确、及时掌握设备技术状况、完好率、利用率和物资材料的消耗和库存情况;(八)负责及时编报本单位设备大、中修计划,并组织实施修理及验收。(九)负责报废设备、物资的申请和参与技术状况的鉴定工作;(十)参与或组织设备清查、检查、红旗设备评比和考核工

7、作,推广设备管理先进经验;(十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设备的单机核算,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技术工人的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工作。第十条 三级单位设备物资管理部门、人员的主要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设备物资管理规章制度、办法,并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制订补充相关的规章制度;(二)负责制定设备、物资需求计划,保证所购买的设备、物资质量优良,价格合理,数量真实。认真做好验收入库、库存管理、出库发放、消耗登记、定期盘点等有关方面的工作,做到账、卡、物三相符;(三)对所购买的设备、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及时了解和反馈信息,实事求是的做好质量评定工作;(四)做到设备的合理使用、定期保养,保证技术状况完好,

8、及时修复存在问题的设备;(五)调动设备操作人员的积极主动性,努力提高设备利用率,积极开展爱机、节油活动,鼓励、支持技术革新和修旧利废活动,做好单机成本核算和经济活动分析;(六)严格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和有关操作规定。负责设备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安全生产;(七)配合、参与有关部门的设备、物资检查和红旗设备的评比工作;(八)组织做好机械运转、修理、保养记录及物资消耗等有关工作,准确、及时上报各种统计报表,认真填写和保管机械设备履历书及有关技术资料;(九)正确放置、保管机械设备,对长期停用的要经常运转及防腐;(十)测绘并积累设备易损配件图纸,并提出加工制作或代用计划及方案;(十一)监督、检查、保证

9、所用各种油料、配件符合使用标准。第三章 设备物资的采购管理和审批程序第十一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提高设备物资采购的计划性、保证采购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按照中国水电港航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实施细则的规定编制和上报年度、季度“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计划表”,不属于公司和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范围之内的应编制“月份设备物资采购计划表”(见附录11)并于当月的5日之前上报公司设备物资部,按照设备物资采购审批权限及程序进行采购管理,单台或多台同型号的生产性设备一次购置费超过5万元(含5万元)的、单台非生产性设备购置费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应附中国水电港航公司设备申购单(见

10、附录3)。第十三条 各级单位应按照“系列化、品牌化、标准化”进行主要设备的科学配置,防止在采购过程中放任自流、品牌杂乱,要整体降低采购成本和管理成本。设备物资采购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采购工作中做到“过程透明,阳光操作”。第十四条 设备物资采购的审批程序和权限(一) 单机或单项批次预算价值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的生产性设备、单机或单项批次预算价值1万元(不含1万元)以下的非生产性设备、单项批次预算价值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的物资材料,经公司设备物资部审批后由使用单位自行采购; (二)单机或单项批次预算价值5万元及以上15万元(不含15万元)以下的生产性设备;单机或单项批次预算价值

11、1万元及以上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的非生产性设备;单项批次预算价值5万元及以上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的物资材料;经公司设备物资部审核并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委托二级单位自行采购或设备物资部会同二级单位共同采购;(三)单机或单项批次预算价值在15万元(含15万元)以上的生产性设备、单机或单项批次预算价值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设备、单项批次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物资材料,经公司设备物资部审核后报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批后由公司招标办公室(设备物资部)或集团公司采购中心进行采购;(四)经审批后的采购计划,均须按中国水电港航公司集中采购招标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实施采购。第十五

12、条 设备物资供应商的选择和评审各单位在设备物资采购过程中,应按照中国水电港航公司集中采购招标实施细则的要求,每种设备或产品选定三家以上的供应商,以利于竞争和适应市场变化的要求;新购设备、物资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不在集团公司或本公司设备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定期发布,表样见附录4)中的,需对供方进行评定,由采购部门填写中国水电港航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供方调查表(附录5)。供应商及其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达到对采购物资要求的质量; (二)有足够的保证质量的生产能力,以满足交货期的要求;(三)有与所提供的产品相应的质量、安全或环境管理体系,具有保证质量稳定性的能力;(四)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3、,对实行“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标准、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相应的认证。第四章 设备管理第十六条 设备配置当承接到新的工程项目时,须由二级单位编制中国水电港航公司设备配置计划书(见附录1)上报公司设备物资部;本单位内部能够调剂使用的设备和缺少的设备都应予以注明,设备物资部会同有关部门对“设备配置计划书”进行审核,呈分管领导审批后,在本公司内部实施调配、对外租赁或新购。第十七条 设备调配二级单位长期闲置的设备,可报公司设备物资部备案,公司可根据各单位的施工任务情况进行调配。调出的设备技术状况必须完好,对于有故障的设备必要时根据修复该设备所花费的费用向原使用单位收取恢复性修理费。闲置设备每月填写中国

14、水电港航公司-月份闲置设备报告表(附录13),设备调出、调入的单位及时填写中国水电港航公司设备借领、缴还单(附录2)。第十八条 对确定需购买的设备,5万元及以上的单机或批次设备均应签订设备购买合同。对于5万元以下的单机或批次设备可视具体情况确定,如容易因质量问题引起纠纷、争议以及缺少国家规定或行业规定的质量保证条款的也应签订购买合同;需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发运到国外项目使用的设备物资材料无论批次预算价值大小均应签订采购合同。设备购买合同的内容如下:(一)设备(辅机)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二)单价、总价、付款方式、供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包装、防腐事项;(三)技术质量标准或要求、产品合格证书

15、、使用说明书、安装图纸及维修手册、配件目录等相关资料;(四)随机工具、配件、资料及详细清单;(五)“三包”服务的范围、内容、期限以及相关的索赔条款;(六)安装、调试、验收以及操作使用的培训学习等事宜; (七)保证履行合同的措施、违约责任。第十九条 设备的安装及验收(一)设备到达现场后,大型以上设备由设备物资部组织设备供应商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安装、调试和验收,大型以下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验收;(二)验收合格的设备方可允许使用,由使用单位及时填写中国水电港航公司新购设备验收借领单(附录6),并于15日以内,凭有关发票、资料、证件到设备物资部办理入账手续;(三)对验收不合格的设备,整理出书面材料,及时

16、与供方联系,进行更换、退货或索赔等相关事宜;(四)设备验收内容如下:1.根据合同内容核对设备(辅机)规格型号、出厂合格证书、产品标识的真实性;2.检查设备外观是否完好;3.随机工具、配件、资料的数量、型号和质量;4.运转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第二十条 设备的使用及评定设备投入使用后,设备采购部门定期跟踪了解使用情况,由使用单位填写中国水电港航公司新购设备技术性能评定表(附录7)和中国水电港航公司新购设备质量、服务跟踪表(附录8),对其设备质量和人员服务进行评定,将其纳入供方档案。经验收、评定合格的设备及供应商,由公司设备物资部每年公布一次中国水电港航公司设备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录;对供货质量下降的生

17、产厂商,设备采购部门写出质量反馈意见书,要求生产厂商改进,无明显改进的,由设备主管部门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第二十一条 机械设备的分类按照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机械设备编号分类目录(附录15)的分类标准,我公司设备分为关键设备、大型设备、中型设备和小型设备四类;目录中未列入或分类编列不明确的设备,按照以下价值标准进行分类:500万元以上的为关键设备;100万元500万元的为大型设备;30万元100万元的为中型设备;2000元(含2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为小型设备;2000元以下为低值易耗品。第二十二条 工程船舶和大中型陆上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定岗,设立人机档案卡和运行记录,人随机走,记录随

18、机转移。工程船舶实行船队长负责制,其他大型设备实行机长负责制。设备物资部门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对船队长和大、中型以上设备的机长进行考核、选拔和任用。 第二十三条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获得操作证,属于特种机械的必须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应建立设备管理、使用和保养责任制,作为经济责任制内容的一部分与奖罚机制挂钩,杜绝“重使用、轻管理”、“拼”“吃”设备的现象。第二十五条 对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高,在设备管理、使用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第二十六条 对分公司的施工项目部经公司批准购置的2000元以上的非生产设

19、备,如彩电、冰箱、洗衣机、照相机、微机、对讲机、手机等,项目完工后可在分公司内新开工的项目上使用,如分公司机关需继续留用应报经设备物资部同意。未经批准擅自购买的非生产设备一律没收交公司,购置费不得抵消上交公司费用。第五章 物资管理第二十七条 各分公司、直属项目部应加强本单位和下属单位物资的计划和采购管理,指导下属单位科学制定物资采购计划,严格采购程序。第二十八条 各分公司、直属项目部应对市场价格变动频繁、幅度大、采购量大的自购材料,建立风险评估和采购管理责任制,科学决策。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应严格验收、验证、仓储管理程序,采购的物资材料必须由另外的专业管理人员进行验收,严禁采购人员自购自验。第三

20、十条 物资入库验收(一)在物资验收时,必须做到及时、准确、经济,并严格按验收程序进行。(二)对所验收的物资,其质量证书、合格证、使用说明、技术资料必须齐全。对有明显质量缺陷、必备的证件不全,数量规格不合乎要求的物资,以及监理工程师认为有质量问题不能使用、或者需要复检的物资,一律不得验收入库。(三)物资验收合格后,即应办理入库手续,填写中国水电港航公司物资材料验收单(见附录12),进行登帐、立卡、建立物资档案。(四)因工程需要直接送达施工现场的物资,可在现场直接办理验收签证手续,同时与领料人办理领用手续。第三十一条 物资验证(一)物资的验证依据为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的技术要求、规程规范。应验证的

21、物资除我方自行采购的以外,还应包括业主指定供方及业主直接提供的物资。(二)对于应用于工程施工的物资材料,物资管理人员在到货接收时,应及时通知施工项目质检部门的人员到现场取样。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及相关的合同条款,及时对抽取的样品进行检验,取得业主、监理部门的认可。(三)采购物资验证不合格时应按采购合同或协议中的相关质量保证条款、质保期索赔条款执行。(四)供方或业主提供的物资在质量、规格、技术指标、数量与合同不符时,物资部门应根据检验记录或验收记录,及时准确地向供方或业主方提出,要求及时更换或就此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第三十二条 物资合格供应商的评定、发布及控制(一)由物资采购、物资使用和其他相关部门

22、人员组成评定小组,整理供应商的相关资料和物资材料的质量情况,对物资供应商进行评定,经评定合格的供应商,由物资部门填写“合格供应商评定表”经单位负责人核签后,报公司设备物资部备案;设备物资部审核后年终统一发布设备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录,名录中的供应商要覆盖经常性采购的产品类别,且同类物资的合格供应商应有两家以上。(二)合格供应商的调查、评定和动态考核管理应保存相应的记录;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或供货质量下降的供应商,物资部门应综合分析实际情况后写出书面意见报单位或项目部领导批准,终止其供需关系,并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第三十三条 采购发票的报销物资采购发票报销时须附有“物资材料验收单”并有采购人员和验收人

23、员的签字,发票应有采购人员和单位第一责任人的签字,无验收单财务部门不予报销。第三十四条 物资的仓储、防护管理仓储、防护管理应做到不丢失、不损毁、分类堆放、整齐有序、标识清楚、储存量合理。(一)物资储存的场地和仓库应根据工程使用需要和贮存的各类物资的性质、特点和内容,按照有关物资贮存的规范和要求,进行设计和修建。规划时应考虑便于储存作业和维护保养,满足质量、安全性的要求。(二)物资保管应按照保质、保量、保安全、保急需的“四保”原则,作好物资的防火、防雨、防潮、防盗等工作,做到仓库规范化、存放系列化、保养经常化。(三)各级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对储存的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物资管理部门和仓管人员负责日常的检

24、查和清库盘点工作,确保库存物资的完好以及账、卡、物的相符。(四)所有入库验收的物资,其技术文件,材质证明书,检验验证等资料应提交技术或质量管理部门存档,并分别登记,妥善保管。第三十五条 物资的发放和领用(一)物资的发放应坚持“先进先发、易损先发”的原则,以防止变质、损坏、报废。对已到储存期限需复验的工程所用物资应送交有关检验单位进行检验,并提供检验结果,复检不合格的物资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二)物资领用必须严格按领用制度执行,领用人员需填写“物资材料领用申请表”(可由各单位自行设计印制)并经主管领导和设备物资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同意之后方可发放。主要物资按已批准的计划限量供应,超出计划范围

25、的应注明原因,工程施工用材料应标注工程部位;辅助物资按消耗定额或费用控制。(三)凡是在项目部领用物资的分包作业队,应严格控制领用手续,并及时对账确认,提交有关部门进行结算。第三十六条 物资的标识(一)仓库物资由仓管员进行标识;现场物资由领用单位进行标识。各类物资应按照程序文件的要求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位、生产厂家、状态(合格、不合格、待检、已检待定、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防火)。(二)标识方法1.各种型号的钢材、型材及有色金属类分库、堆、捆、货架设置标牌;2.水泥、粉煤灰分库设置标牌;3.木材分堆设置标牌;4.成品油分罐设置标牌;5.危险化学品应在醒目位置悬挂安

26、全标牌。第三十七条 物资的现场管理与回收管理(一)现场物资按照谁施工、谁领料、谁负责进行管理; (二)项目部物资管理部门对现场物资履行监管职能,负责监督、检查物资的具体使用情况、物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物资正确合理地使用。(三)项目部物资管理部门应对不规范使用物资的如超领、超耗、乱堆、乱放、场地不清、余料不退等现象提出批评及整改意见,对不积极整改而造成损失的,视实际情况报项目部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罚。(四)对施工现场没使用完的物资应积极清理回收备用或退库,防止物资的流失和被盗。现场物资的清理工作要随时进行,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以促进节约和文明施工。(五)对周转性物资(如浮筒、管线、模

27、板、脚手架等)要按规定的周转次数加强周转,及时拆除、回收、修整、保养,并作好记录。第六章 设备物资的安全管理第三十八条 各分公司、直属项目部、直属船队应高度重视设备物资的安全管理,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健全和完善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物资安全管理规程。第三十九条 各单位应加强对特种设备(起重设备、施工船舶、压力容器等)的日常检查、定期检定和使用管理,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第四十条 机械设备事故的定义和等级(一)设备凡由于使用、操作、维修、保管不当等原因而引起的非正常损坏,均为设备事故。设备事故按照事故损失的大小进行分类,划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特别重大事

28、故。(二)机械设备事故等级划分1.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费2-30万元;2.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费30-100万元;3.特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费100-500万元;4.特别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三)机械设备事故直接损失费 1.因事故致使机械设备报废时,其直接损失费为该设备净值减去回收的残值。 2.因事故致使机械设备造成损坏进行修理,其直接损失为全部修复费用和因修理需支出的装卸、运输费。 3.因事故直接造成其它财物损坏而支出的赔偿费、修理费。第四十一条 机械设备事故报告期限(一)发生机械设备重大以上事故必须在12小时内以书面或传真报公司设备物资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重

29、大、特大机械设备事故公司于24小时内上报集团公司。(二)发生一般机械设备事故必须在2日内以书面或传真报公司设备物资部。第四十二条 机械设备事故处理权限(一)发生一般设备事故,由二级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10日内提交中国水电港航公司机械设备事故调查报告书(见附录10)报公司设备物资部备案、安委会研究处理。(二)发生重大以上机械设备事故由公司设备物资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15日内提交“机械设备事故调查报告书”报公司安委会研究处理。特种设备的重大事故则根据事故情况,必要时集团公司派出专业人员会同公司设备物资部赴现场组织调查。(三)特大以上设备事故由集团公司派出专业

30、人员会同公司设备物资部、安委会赴事故现场组织调查后处理。第四十三条 机械设备事故的分类(一)责任事故1.因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事故。2.因修理、保养质量不符合要求,事先可检查而未查出、排除所造成的事故。3.因施工条件恶劣,有碍机械作业,而事先未采取有效措施,盲目作业而造成的事故。 4.因机械设备技术状况不良,事先未认真检查,所造成的事故。 5.未按冬季防寒防冻规定执行造成的事故。 6.因不做科学分析、计算,任意超速、超压、超温、超负荷运行或改变设备技术性能而造成的事故。 7.有意破坏机械设备造成的事故。 (二) 非责任事故 因自然灾害或外界原因而引起的事故。第四十四条 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一

31、)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机,保护事故现场并逐级上报。(二)事故处理单位、调查组成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3日内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处理。(三)任何人不得干预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调查组人员有权对事故现场、设备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录像,有权对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讯问、笔录。(四) 对机械设备事故的处理要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第四十五条 机械设备责任事故的经济处罚根据事故调查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情况,公司安委会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以下标准进行经济处罚,处罚金由事故单位上缴公司财务管理部,除按规定上缴集团公司的部

32、分外,其余留做公司安全基金使用。(一)对事故责任单位,按照直接经济损失总额的1%6%进行处罚;(二)对责任事故的责任人员,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0.3%1%进行处罚。(三)发生事故的责任人和发生重大以上事故责任单位,取消当年度的评先评优资格。第四十六条 对延报、谎报、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事故单位,将视其情节轻重对事故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予以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第四十七条 对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和其他物资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的处理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制度和中国水电港航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有关的规定执行。直接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事故应在24小时内上报集团公司。 第七章 机械设备的

33、报废与处理第四十八条 报废设备审批范围:机械设备需要报废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过有关部门技术鉴定和同意后办理报废手续,原值在30万元及以下的由公司设备物资部审批。原值在3080万元的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原值在80万元及以上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第四十九条 报废条件:机械设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报废: (一)已达到使用年限并丧失使用价值的。 (二)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 、无改造价值的。(三)磨损严重、基础件损坏、进行大修已不可能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修理费用过大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四)属于淘汰型无配件来源的。第五十条 机械设备报废时应事先由申报单位与公司设备物资部共同组

34、织技术鉴定,并填写中国水电港航公司机械设备报废鉴定表(见附录9)。第五十一条 设备报废时未提足折旧而又无法继续再使用的,若处理款抵不上净值的,净值减处理款的余额应由使用单位承担,有特殊情况的应详细说明,报公司设备物资部审批。第五十二条 批准报废的设备原则上应退入设备物资部仓库,由设备物资部统一处理,回收残值。对尚能利用的材料、零部件、辅机等应加以利用,作变价收入处理。变卖的设备单台套原值在50万元以上净值损失为原值的25%以上的应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辆的报废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第五十四条 报废设备各二级单位无权处理,报废设备在偏远工地运回不经济的可报设备物资部经按

35、程序审批同意后就地处理,处理款交公司后办理销账手续。已批准报废的设备未退库的,一律不办理交还单手续。第五十五条 对申请报废未获批准的设备分公司自行处理变卖,设备物资部将对其所变卖的设备按原值的50%罚款上交公司。年终考核时扣减相关分数。第八章 设备物资的基础管理第五十六条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设备的档案管理制度,保证设备历史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大型及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建立和保存在公司设备物资部,中小型设备的技术档案建立和保存在公司二级单位的设备物资管理部门。第五十七条 设备技术档案包括产品合格证,设备安装使用说明,配件目录,设备履历书、随机工器具登记表,设备运行、维修、维护保养记录,调配记录等

36、。特种设备必须有定期检验记录。设备物资部定期检查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情况,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考核依据。第五十八条 公司将下列指标列入设备物资管理的考核内容,各单位应按规定要求进行定期上报,部分指标公司将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上报集团主管部门。1.设备完好率报告期内制度台日数中的完好台日数完好率= 100% 报告期内制度台日数2.设备利用率 报告期内实作台日数(包括加班台日数)利用率= 100% 报告期内制度台日数+ 加班台日数 3.技术装备率 报告期末机械设备净值(万元) 技术装备率=100% 报告期末职工人数或工人人数(人)4.动力装备率 报告期末机械设备总功率(KW)动力装备率

37、 = 100% 报告期末职工人数或工人人数(人)5.事故直接损失率 全年机械事故直接损失费事故直接损失率= 100% 年末自有机械设备净值6.物资库存率 物资年末库存资金总额物资库存率= 100% 年度物资采购资金总额/127.设备系列化率同品牌设备原值设备系列化率= 100% 设备总原值同一品牌(包括同一制造单位的不同类型设备)设备总值500万元以上的方可列入。8.设备集中招标采购率(单机15万元以上)集中招标采购总额设备系列化率= 100% 年度采购总额9.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率(批量50万元以上) 集中招标采购总额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率= 100% 年度物资采购总额第五十九条 设备物资的定期清查

38、盘点和报表报送 各单位应定期对本单位的机电设备和物资材料进行清查盘点,并按照中国水电港航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实施细则、中国水电港航公司设备物资报表的报送规定、以及本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的上报设备物资报表,对于拖延不报、谎报、瞒报的单位,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第一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第六十条 公司实施统一的设备物资信息化管理,共享系统内设备物资资源、技术资源、管理经验以及公共资料,提高整体管理水平。第六十一条 公司设备物资部的公用邮箱为:ghsbwzb ,各单位在正常报送有关报告、资料、报表的时,应同时将电子版发到上述邮箱。第九章 附 则第六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

39、生效,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中,如有与本办法不相一致的内容,均以本办法为准。第六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设备物资部。附录:1.中国水电港航公司设备配置计划书2.中国水电港航公司设备借领、缴还单3.中国水电港航公司设备申购单4.中国水电港航公司设备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录5.中国水电港航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供方调查表6.中国水电港航公司新购设备验收借领单7.中国水电港航公司新购设备技术性能评定表8.中国水电港航公司新购设备质量、服务跟踪表9.中国水电港航公司机械设备报废鉴定表10.中国水电港航公司机械设备事故调查报告11.中国水电港航公司-月份设备物资采购计划表12.中国水电港航公司物资材料验收单

40、13.中国水电港航公司-月份闲置设备报告表14.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机械设备编码表(按单位分)15.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机械设备编号分类目录附录1 中国水电港航公司设备配置计划书单位:项目名称: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进、退场时间自有设备需新购设备附录2借领单位中国水电港航公司缴还单位借领日期 年 月 日设备借领、缴还单缴还日期 年 月 日本单编号缴领地点主机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水电编号制造厂名出厂编号备注附 件名称原单价:基本折旧率: 净值:规定使用费:值总价:借领单位主管单位设备仓库缴还单位主管主管经发人主管经借人审核经收人经还人附录3 中国水电港航公司设备申购单申购单位: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价(¥元)总价(¥元)品牌功率(KW)数量(台)制造厂家购置理由、用途:公司设备物资部:主任: 年 月 日经济技术论证: 论证人签名:资金来源:公司主管领导批示: 年 月 日申购单位设备部门:设备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申购单位负责人意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本表一式两份,申购单位、设备物资部各存一份。未获得批准不得购买。附录4中国水电港航公司设备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录序号设备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元)制造厂家名称购入来源(购货商)联系人、电话设备物资分表填写附录5 中国水电港航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供方调查表 1企业名称:2法人代表:联系人、电话:3通迅地址: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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