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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强女性科学素养和科技创新能力行动计划一、妇女权益保障机制和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坚持在法治江苏建设中推进妇女权益保障,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有效实施,IlO部政策法规经过性别平等评估,全省建设受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163个。美丽江苏建设强力推进,全省用人单位和公共场所建成爱心母婴室4126个,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区域供水行政村覆盖率均达到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9%以上,妇女用化妆品、保健食品等抽查合格率均稳定在99%以上,妇女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二、增强女性科学素养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有利于妇女参与技术创新、科技进步的制度和环境。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打造科
2、学素质建设生态,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推动科普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乡村,不断提高女性科学素质。引导中小学女生参加各类科普活动,培养科学兴趣和钻研精神。鼓励女大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创新实践、科技竞赛等活动,增强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实施科技创新巾帼行动,不断提高人才队伍中女性比例。发挥优秀女科技人才榜样示范作用,引领青年科技女性成长成才。深入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支持农村妇女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三、三孩生育政策实施推进项目构建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的制度保障和服务供给体系。研究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房优惠政策,完善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及生育津贴和产假
3、工资制度,做优妇女生殖健康、辅助生殖技术、母婴安全保障、出生缺陷防治等服务,保障生育保健服务到位和生育经济支持落实。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落实父母育儿假、产假、护理假、托育托管服务等有利于职工生育的配套措施。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大力发展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多形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托育服务供给,探索托幼一体化、社区托育点、家庭互助式托育等服务模式。鼓励有关单位和社会力量用好各类社区服务儿童的阵地,普遍开展课后、假期托管服务。推进家政服务进社区,引导优秀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工作站点,加大社区家政税费减免、场地提供等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居家养老服务、月嫂服务、育婴服务、家庭照护服务等家政服务发展。四
4、、妇女与法律1、推进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到法治江苏建设全过程加强对妇女权益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制定、修订和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将保障妇女权益相关内容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纳入法治队伍建设、全民普法规划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增强全社会男女平等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加大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执法检查和督查督办力度,保障侵害妇女权益案件获得公平公正处理。2、加强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工作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在法规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加强法规政策制定前研判、决策中贯彻、实施后评估的制度化建设。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法
5、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工作。3、健全妇女维权工作机制强化联动维权,建立健全侵害妇女案件发现报告、多部门联防联动、涉侵害妇女舆情应对、侵权案件推进工作督查、重点人群和家庭关爱服务等工作制度机制。发挥各级维权联席会议作用,促进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家庭暴力防治、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协商、就业性别歧视约谈、维权公益诉讼等制度机制的落实。加强社会化维权,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为妇女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救济。4、提升妇女法治意识和参与法治建设的能力将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全省法治宣传教育总体规划,全面推广运用智慧普法平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民法典进家庭法润江
6、苏巾帼行动法治进家庭以案释法等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妇女增强法治观念,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行为习惯。5、加大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推动出台江苏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健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多部门合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预防排查,建立社区网格化家庭暴力重点监控机制。加快信息员队伍建设,落实家庭暴力发现、报告、处置机制,强化相关主体强制报告意识,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探索将举报家暴行为列入见义勇为范畴。加强家暴警情处置和警示告诫工作,提高人身安全保护令和家庭暴力告诫书审核签发效率,加大执行力度,对构成犯罪的施暴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严处理重大恶性案件。加强紧急庇护
7、场所管理,提升庇护服务水平,及时为受暴妇女提供心理抚慰、治疗康复和生活救助。加强对施暴者的教育警示、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治。开展家庭暴力案件跟踪回访。支持相关社会组织参与反家庭暴力工作。加强反家庭暴力业务培训和统计。6、加大对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网络治理,利用大数据完善违法信息过滤、举报等功能,严厉打击利用网络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依法加大对强迫、引诱幼女卖淫和智力残疾妇女卖淫的打击力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常态整治机制,鼓励群众监督和举报涉黄违法犯罪行为。7、依法严厉惩处强奸、猥亵、侮辱、拐卖、故意伤害、虐待妇女特别是女童和智力、精神残疾
8、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防性侵教育,提高妇女尤其是女童的防性侵意识和能力。启动联动维权制度机制,完善立案侦查制度,及时、全面、一次性收集固定证据,避免受害妇女遭受二次伤害。建立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完善和落实从业禁止制度。加强对受害妇女的隐私保护、心理疏导和干预。提高全社会的反拐意识以及妇女的防范意识和能力。落实预防、打击、救助、安置、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8、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实施的各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加强对网络淫秽色情信息的监管和查处,依法打击利用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对妇女实施猥亵、侮辱、诽谤、性骚扰、散布谣言、侵犯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
9、对网络平台的规范管理,保护妇女个人信息安全,依法惩治利用网络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买卖、提供或者公开、泄露妇女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妇女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能力,严厉打击采取非法网络贷款、虚假投资、咨询服务等手段骗取妇女钱财的犯罪行为。9、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性骚扰加强防治性骚扰知识宣传,提升妇女自身防范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法规体系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大对性骚扰行为的打击力度。预防和减少公共场所和工作、学习等场所的性骚扰,在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建立相关工作机制,预防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畅通受害妇女的救济途径。10、在婚姻家庭
10、和继承案件处理中依法保障妇女的财产权益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家庭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保障妇女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保障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处理权。认定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和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离婚时保障妇女依法获得土地、房屋、股份等权益,保障承担较多家庭义务的妇女获得补偿、生活困难妇女获得经济帮助、无过错妇女依法获得损害赔偿。11、加强对女性违法犯罪人员教育矫治工作加强矫治场所建设,提高教育矫治质量,加强监禁服刑、社区矫正、刑满释放、涉黄涉毒等特殊女性的教育管理、心理疏导和帮扶工作,预防和减少重复犯罪。加强对女性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有效预防和控制女性
11、吸毒现象。12、为妇女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平台融合发展,为妇女特别是困难妇女、老年妇女等提供便捷高效、专业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落实法律法规对妇女申请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保障妇女在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中享有诉讼代理和维权指导服务。加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和专业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建设。保障特定案件中生活困难妇女能够获得司法救助。13、发挥妇联组织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支持妇联组织健全联席会议、联合约谈、信息通报、调研督查、发布案例等工作制度,推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法规政策制定实施。加强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建设。及时发现报告侵权问题
12、,依法建议查处性别歧视事件或协助办理侵害妇女权益案件,开展妇女舆情尤其是网络舆情的正面引导,配合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发挥妇联及其团体会员以及各级妇联执委、巾帼志愿者等作用,为受侵害妇女提供帮助。五、组织实施1、坚持上下协同推进制定实施本单位工作规划(方案)并报同级妇儿工委办公室。乡镇(街道)、村(社区)从实际出发,制定实施妇女发展计划。各地要将纲要规划实施以及妇女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要求推进纲要规划实施工作,实现妇女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2、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纲要规划实施鼓励企事业
13、单位、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和公益人士参与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发展工作。鼓励妇女参与纲要规划实施,提高妇女在参与纲要规划实施中实现自身全面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六、十四五妇女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聚焦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紧扣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断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全面优化妇女发展环境,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满足妇女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有效增强妇女素质,奋力开创江苏妇女全面发展和妇女事业现代化新局面,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
14、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谱写强富美高新篇章奠定坚实基础。(二)基本原则1、坚持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在江苏十四五发展大局中系统谋划落实妇女事业、妇女发展重大举措、重点项目、发展支撑和制度保障。2、坚持男女两性平等发展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出台法规、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中充分考虑男女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缩小男女两性发展差距,消除歧视和偏见。3、坚持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把妇女的现代化摆在核心位置,统筹兼顾妇女在各方面的发展利益,统筹推进城乡、区域、群体之间妇女的均衡发展,协调推进妇女全面发展。
15、4、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充分发挥妇女的重要作用,促进妇女积极投身高质量发展,踊跃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三)总体目标在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全面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保障和支持妇女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健全上求突破,在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完善上求突破,在推动妇女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创业就业上求突破,在提升妇女参与民主决策与管理的能力水平上求突破,在促进妇女全生命周期身心健康上求突破,在发挥妇女优势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上求突破,在推进妇女工作数字赋能上求突破,力争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
16、迈上新台阶,尊重和保护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展现新面貌,妇女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彰显新作为,妇女生命质量和人均预期寿命提升取得新进展,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作用发挥形成新局面,妇女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得到新跃升,妇女高品质生活跨入新层级,妇女在各行各业建功立业,半边天作用更加彰显。到2025年,体现江苏妇女发展水平的主要指标继续位居全国前列,更多指标达到世界发达国家水平。展望2035年,江苏妇女发展水平更高、走在前列,妇女发展指标全面跨入世界发达国家行列。七、十三五妇女发展规划执行情况认真执行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在深化两聚一高创新实践、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中
17、统筹谋划推进妇女事业发展,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机会、能力和贡献度不断提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广大妇女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十三五期末,妇女发展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体现妇女发展水平的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前列。1、妇女经济参与和社会保障更加充分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培训促进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不断放大,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女性比例逐年增加,以女性为主体的直播带货、微商电商、乡村民宿等新业态蓬勃发展,城乡女性成功创业人数不断增多。全社会就业人员中妇女占比达46.34%,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逐年下降。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全覆盖,待遇水平稳步提升,妇女参保率、参保人数增幅均居全国
18、前列。首创就业性别歧视约谈制度,妇女平等就业权益得到切实保障。2、妇女健康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日益健全,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3.35%,孕产妇死亡率5.09/10万,控制水平居全国前列。妇女常见病筛查率91.54%,婚前医学检查率89.19%,两癌检查覆盖所有县(市、区)。江苏女性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52岁。3、妇女受教育程度和文化科学素养全面提高女性平等接受教育权益得到更加切实保障,全省普通高校167所,数量居全国第一,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62.4%,全省普通高中、普通高校在校生中女生比例分别达47.81%,48.75%o女性科技人才队伍持续壮大,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中女性比例达到
19、44.65%o江苏居民综合阅读率达90.19%,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达13.84%,持续六年居全国省份第一。4、妇女权益保障机制和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坚持在法治江苏建设中推进妇女权益保障,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有效实施,HO部政策法规经过性别平等评估,全省建设受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163个。美丽江苏建设强力推进,全省用人单位和公共场所建成爱心母婴室4126个,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区域供水行政村覆盖率均达到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9%以上,妇女用化妆品、保健食品等抽查合格率均稳定在99%以上,妇女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资料参考:江苏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