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社局、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行政司法联动保障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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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人社局、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行政司法联动保障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75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一、第二、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海事法院,各区人民法院,铁路运输法院:为依法保障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促进公平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行政司法联动保障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10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化普法宣传引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专题宣讲、专项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法治宣传

2、,主动向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动者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提高各方的法治意识和尊法守法自觉,督促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范内部管理、职介中介行为,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表达合理诉求,积极营造平等就业的舆论环境。加大就业歧视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引领、警示威慑作用,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效果。二、严格禁止就业歧视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就业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在招(聘)用人员、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时,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和公平就业条件,不得以曾经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等为由,拒绝招(聘)用、随意违法辞

3、退(解聘)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不得在劳动者入职和用工过程中对新冠肺炎康复者增加非必要的检查、要求提供非必要的证明、采取区别于其他正常劳动者的限制措施等变相歧视行为;除因疫情防控需要,不得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有关规定,擅自非法查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对有就业创业需求的新冠肺炎病毒康复者等劳动者,可按规定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享受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援助等公共就业服务。三、严肃查处非法招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建立健全解决就业歧视工作机制,关口前移,主动作为,加强对用人单位招聘材料的审核把关,防止招聘信息中出现歧视性或误导性内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

4、国家和我市的有关部署,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治理,依法整治非法招聘行为,对招聘信息中含有就业歧视内容的,依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43条之规定,从重处理处罚,为劳动者求职就业提供良好市场环境。四、加大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投诉渠道,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及时有效处理涉及侵害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的违法线索,妥善处理劳动者的合理合法诉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更好地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益。依法快查快办,采取行政约谈、通报曝光、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等举措,坚决查处和及时纠正涉及性别、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就业歧视的违法违规行为。用人

5、单位对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实施就业歧视、侵害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的,告知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加强争议预防调处指导用工主体加强争议预防等工作,密切关注劳动者的需求,在涉及切身利益的事项上及时与劳动者加强沟通对话,从源头预防争议。各级各类调解组织要主动、及时介入争议调处工作,引导、推动当事人进行协商调解,及时消除隔阂、化解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要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对涉及随意违法辞退、解聘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的案件,加大调裁力度,及时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六、畅通司法救济途径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实施就业歧视、擅自非法查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以侵害其平等就业权、个人

6、信息权益等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要充分考虑当事人的举证能力,根据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劳动者请求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要及时进行调查。人民法院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对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就业歧视案件,要提高司法保护效率,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对案件事实疑难复杂的案件,做到繁案精审,不断打造精品案件,推广宣传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司法裁判促进就业保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七、密切行政司法联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人民法院要加强沟通协调,分析研判涉及就业歧视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法律适用等问题,提供法律

7、援助、速裁快审等相关便民服务,依法积极稳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涉及就业歧视统计分析、信息共享机制,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人民法院按职责分工做好投诉举报、调解仲裁、诉讼案件等方面的数据统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高级人民法院定期组织数据对接、会商研判,进一步加强风险监测预警。人民法院在就业歧视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相关违法行为线索的,可及时通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核查并反馈结果。附件:L人民法院用统计表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监察机构用统计表市人社局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9月30日附件1人民法院用统计表填报单位:填报日期:受理案件数(件)歧视类型(件)审结案件数(件)新冠肺炎康复者(件)其他(件)侵害平等就业权侵害个人信息权(仅限擅自非法查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的)T合计附件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监察机构用统计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受理案件数因就业歧视引发争议的类型审结案件数(件)新冠肺炎康复者(件)其他(件)(件)私营企业国有、集体企业港澳台及外资企业其他合i填报单位:填报日期:(二)劳动监察机构填报单位:填报日期:受理案件数涉及就业歧视违法行为类型处理情况行政检查立案(件)受理举报投诉(件)新冠肺炎康复者(件)其他(件)责令整改(件)罚款数量(件)金额(万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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