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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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岗位管理制度二、技术措施管理制度三、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和物资管理制度四、日常管理制度五、文明(绿色)施工管理制度一、岗位管理制度1.1、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根据住建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质【2011】111号)文件精神及中建新疆建工集团的要求,特制订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1、本制度所称项目负责人是指本项目的总监及总监代表。2、本项目总监是落实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制度落实情况全面负责。3、本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排班表的安排,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质量

2、、安全生产状况。4、项目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应在工程项目部存档备查。5、当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由项目负责人上报企业生产副总及工程施工部,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外埠项目如不能到场,可书面委托工程所在地的分公司负责人进行带班检查。6、当工程项目出现重大隐患时,项目负责人及当天带班领导应会同施工单位到施工现场及时督促项目进行整改,消除险情和隐患。7、各分公司主要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也按本制度执行。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1、本项目所称项目负责人是指本工程项目总监及总监代表。2、项目负责

3、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带班生产制度负责。3、项目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只能担任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3、项目负责人应坚守岗位,在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带班生产,组织协调管理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企业负责人将对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进行检查。4、带班生产期间,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5、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6、项目负责人因其他事务需要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

4、。 附表: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排班表负责人时 间备 注每周二次每周二次每周一次每周一次每周一次负责人时 间备 注经理、书记每周不少于二次其他主要领导及部门负责人每周不少于三次各分公司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排班表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生产)记录工程名称检查(生产)情况:带班人年 月 日1.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了使我分部在工程建设中实现安全生产,增强人员安全责任意识,避免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使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经理部领导、各部门、专(兼)职安全员及每个施工员在各自岗位上应负责任的制度。详见附表“岗位安全责任”。)、本经理部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对经理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安全副经理负责全面安全管理工作;设立多名专职安全员分别主管日常安全检查、监督整改,建立日常检查记录和隐患排除整改台帐;设立专人主管机械设备安全、后勤保障(劳保用品、消防设施;设立专人主管安全资料、安全制度制定,标志标牌制作;设立专人主管内部职工、外部施工队及外租机械安全培训、应急预案演练、安全生产考核。)、各分部、各科室、施工队建立相应职责,并设立兼职安全员,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工程开工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建立专职和兼职安全员;)、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各工点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加强全员安全意识教育,保证所有人员都熟悉和遵守各级规章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到岗到人;)、施工现场设置足够的防护设施和消防设施,施工人员熟悉各种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施工现场周围配备适用的安全标牌,为本经理部人员和其他人员提供方便与警示;)、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温、暴雨等灾害预报,做好防范工作;)、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10)、保证各种机具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处于完好状态,并进行定期的检验,不合格严禁使用;11)、操作人员上岗,必须佩戴防护用品,专职安全员随时检查,不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特殊工种

7、作业必须佩戴专用防护用品,并对安全防护用品及时进行检测与维修更换;12)、下挖工程中,施工前要根据图纸复查地下管道、光缆等,并采取防护措施。若发现有危险及可疑物品,应立即停止,报请有关部门处理。13)、接受上级的批示和配合上级安全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1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保护好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15)、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16)、安全生产台帐管理A、安全生产检查记录;B、安全会议,培训记录;C、安全生产责任书;D、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保障体系情况;E、安全管理制度;F、应急小分队组织及开展活动情况

8、;G、安全费用投入明细表;H、检查、整改、反馈、奖罚的存档。17)、安全生产检查、总结A、专职安全员要经常性地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隐患做好记录,通知有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配足专(兼)职安全员,加强培训与学习。B、组织专业性的安全检查,如易燃易爆品、大型设备安装调试,重点工程施工,新产品使用等;季节性安全检查,如防火、防汛、防暑降温等;重大节日的安全检查,如春节、元旦、国庆、五一等节日。C、班组自检与交接班检查。每天作业前对自己岗位或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安全自检,确认安全可行后方可进行作业,在作业过程中出现隐患要及时上报处理。1.3、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制度 1.目

9、的安全生产教育,是企业为提高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放范事故能力而进行的教育培训工作,是搞好安全生产和安全思想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安全教育能提高领导和职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使广大职工了解生产过程中存在危害因素,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了解预防事故的基本要求,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开展。2. 思想政治教育提高领导和职工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人,从思想认识上加强劳动保护,搞好安全生产与促进经济发展和企业生产发展的关系,奠定安全生产的思想基础。3. 劳动纪律教育使干部和职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是提高个业管理水平和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条件,也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10、减少伤亡事故,保障安全生产的必要前提。4. 对各级领导和职工进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度的教育,是企业搞好劳动保护的安全生产的指导方针。 提高领导和职工的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全面地理解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政策,并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安全生产。5.安全技术知识教育(1)企业的生产概况、生产技术过程、作业方法或工艺流程、生产技术过程;(2)作业相适应的各种机械设备的性能和有关知识;(3)在生产中积累的生产操作和经验。6.一般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内容:(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知识和注意事项;(2)有关电器设备、起重机械的安全知识;(3)防火、防爆、防毒等方面的知识;(4)

11、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的有关常识。 7.专业性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特殊工种,少数工种必须具备的专业安全技术和专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8. 典型经验的事故教训教育(1)典型经验教育:安全生产教育中结合典型经验进行教育,有影响力、说服力的特点。安全生产工作随着生产建设的发展,积累了不少实现生产的好经验、好办法、好措施和新工艺、新技术等成果,可以对照先进找差距,具有指导意义。(2)事故教训教育:安全生产教育中结合事故教训进行教育,使各级停建和职工从中吸取教训,检查各自岗位上的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发生。9.三级安全教育对新职工安全部门对其进行初步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1) 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政

12、府关于生产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指示等;(2) 企业的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的教训;(3) 企业的安全生产的规定及防火、防爆、防机械伤害常识等。 三级教育后,由安全部门将各级教育的考核记人职工安全教育卡片,并存档备查。10.项目部进行安全教育(1)施工现场生产特点;(2)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3、企业资质、机构及人员管理制度 略1.4、 总分包单位管理责任制度第一章 总说明一、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理顺总分包单位的管理权利责任,切实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现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

13、规规定及中天集团企业综合管理体系方针,保证本工程能达到拟定管理目标指标,特制定本责任制度。二、 中庆建设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体系管理方针:科学管理、规范运行;每建必优、精细管理;绿色环境、健康生命;以人为本、持续改进。三、 本工程管理目标指标为:质量目标: 安全目标:无重大安全(及火灾、机械、治安、卫生等)事故;伤亡指标:死亡、重伤事故为“0”,轻伤负伤率控制在3(人/年)内;环境目标: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四、 本责任制度分十个管理细则,适应于本工程总包单位和各分包单位之间的管理。本责任制度中所述的分包单位包括总包单位发包的分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分包单位。五、 未签订本责任制度,总包单位对分

14、包单位不予承认,有权拒绝其分包单位施工。第二章 建设程序管理细则一、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了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的认可。二、 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及施工能力,并在进场前经总承包单位审察,各项得到认可后,方可进场施工。分包单位应向总包单位提交的分包工程相关审察资料:1、 分包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设计施工图纸、施工分包合同、工程预算书、施工组织设计等;桩基工程分包单位需提供地质勘察报告。如有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等设施,必须由分包单位提供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资质证书。2、 分包单位项

15、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岗位证书及电工、机械操作工等特种人员操作证;职工花名册、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大中型机械设备验收合格证等资料。三、 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四、 总分包单位同时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分包单位就生产组织、人员配备、场地使用、质量、安全文明、进度、资料整理等各方面必须全方位服从总包单位的监督管理和安排。如由于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将由总包单位直接进行处罚,同时抄送告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五、 禁止总承包

16、单位或建设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第三章 项目组织管理细则一、 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均应按要求成立工程项目部,配置专职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机电管理员等管理人员及专职电工、机械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并保证所有人员均持有效证件上岗。分包单位的职能部门和人员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职能部门和人员的管理。二、 分包单位入场,必须及时组织内部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登记职工花名册和使用车辆,上报总包单位审察后,总包单位发放进出登记证,凭证进出。三、 分包单位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合格有效,并按规定要求将起重吊装设备报行业主管部门验收

17、,合格后方可以使用。四、 分包单位应及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报总包单位审核后,方可以上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否则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无效。总包单位应严格履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程序,保证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规范性、完整性、可行性。分包单位编制的其它有关安全设施施工方案(如现场临时设施、基坑支护及降水、脚手架、卸料平台、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等,严格按单项要求进行编制并向总包单位及建设、监理单位报批。第四章 环境综合配合管理细则一、 在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场地等资源使用管理权归总承包单位所有。分包单位所需用场地等环境资源,须向总包单位报批。二、 分包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

18、或其它相关资料中,应进行详细的使用场地规划,并及时上报总包单位审批。总包单位应允许分包单位在合理可行的场地上组织生产活动。分包单位应在总包单位规划的场地内使用,不得擅自堆放材料设备使用各类环境资源。三、 总包单位应向分包单位进行地下管线、障碍物的交底,由分包单位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地下管线、障碍物的维护保护工作。如在施工中遇到相应的障碍,及时向总包单位提出,同时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配合解决。四、 分包单位需使用场地内总包单位的临时场地、道路、临时用电、脚手架、卸料平台、模板支撑、四口临边防护、基坑支护及降水、机械设备等设施及三宝等安全防护用品或其它器材设施的,必须提前向总包单位报告,经总包单

19、位审批同意,明确安全责任和经济结算方式后,签订安全设施交接记录后分包单位方可使用。分包单位在使用总包单位的安全设施器材前应先组织验收,若对总包单位提供的安全设施及器材有怀疑或存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予以整改或撤换,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分包单位应注意平时对设施的维护,若设施被分包单位施工所损坏,由分包单位承担相应的维修赔偿责任。五、 分包单位在使用总包单位器材设施期间因器材设施原因所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六、 分包单位在现场搭设的临时设施,必须达到相应的安全、美观要求,并经总包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第五章 生产进度管理细则一、 总分包单位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

20、有关进度计划或其它相关文件资料中的计划进行组织施工,分包单位对总包单位就分包工程的生产进度负责。二、 分包单位应定期向总包单位提交进度计划,接受、服从总包单位的进度管理。三、 分包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其他情况影响进度安排,应及时向总包单位提出报告,经审批后,可重新调整进度安排。分包单位不能按分包合同中的进度进行履约时,将承担其合同违约责任,同时承担总包单位的进度损失。第六章 质量管理细则一、 总分单位对总包工程质量负责,分包单位对其分包工程质量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质量管理,并共同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行业主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二、 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区各项施工规范规

21、定及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要、各项会议记录及总包方质量管理规定要求。分包单位应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质量管理程序,确保分包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工程总承包、分包合同及总包单位的质量管理目标。严禁分包单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严禁偷工减料。三、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各工序的施工质量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责任。分包单位应及时向总包单位提交各项资料予以证明,总包单位随时对分包单位的产品质量及工程资料进行检查、要求整改及处罚。四、 分包单位应保证分包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材料入场必须先向总包单位及建设监理单位报验。并按见证取样规定做好各项取样试验,费用由分包

22、单位承担,总包单位及时监督。当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材料、工序质量有怀疑时,可随时进行抽检。当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抽检质量合格时,检测费用由总包单位承担,若抽检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严禁使用。五、 分包单位对总包方等各方单位检查出来的质量问题,应予及时返工返修,直到整改完成重新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同时接受总包单位对其处罚。六、 分包工程申请工程报验时,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及其它符合验收条件,同时先上报总包单位,经总包单位予检合格后,由方可上报上级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分包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不得交付。未经总方单位同意

23、严禁分包单位擅自组织质量验收,否则总包方对分包工程质量不予承认。七、 分包单位对其分包工程质量负保修责任,保修范围及期限等按照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分包单位必须认真承担保修责任、履行保修义务。第七章 安全文明管理细则一、 本细则中的安全文明管理包括安全生产、消防防火、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社区治安等管理。二、 总分单位对总包工程安全文明负责,分包单位对其分包工程安全文明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文明管理,并共同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行业主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三、 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区各项施工规范规定及总包方安全文明管理规定要求。分包单位应完

24、善内部安全文明管理体系,组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建立各项安全文明管理责任制度,严格安全文明管理程序,确保分包工程施工安全文明,达到工程总承包、分包合同及总包单位的安全文明管理目标指标。四、 总分包单位之间应签订总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协议,此协议中的内容与本责任制度具备同等效力。五、 分包单位应按规定及时编制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设施施工方案,做好分包工程施工中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措施,配备、发放并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器材,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教育、培训工作及班组安全活动。认真开展内部安全文明检查,及时落实整改各项安全文明存在问题。六、 分包单位所采购、租赁

25、的主要安全器材设施(如钢管、扣件、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脚手架、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灭火器等),必须具备相关材料合格证明,报总包单位备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七、 现场使用的临时用电系统按TN-S系统,必须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规定。分包单位自备分配电箱、开关箱、电线电缆及相关用电保护器材、配套器材等,并按要求做好用电系统的各级保护。分包单位从总包方的配电系统每次接电前,必须先向总包方报告,经同意后方可接电。严禁电线电缆私拉乱接。八、 分包单位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具备齐全有效的合格证明,设备安装、拆除必须由具备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同时编制安装拆除方案

26、,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以安装。安装完成后组织报相关行业管理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向总包单位备案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或未经验收合格的机械设备。九、 分包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同时分包单位应保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十、 分包单位应做好分包工程范围内各项安全标志、标识、标语,并确保达到总包方所要求的美观、统一,齐全、有效。八、 分包单位对总包方等各方单位检查出来的安全文明问题,应予及时返工返修,直到整改完成重新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继续施工,同时接受总包单位对其处罚。十一、 发生安全事故或其

27、它事故事件,分包单位应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并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保护现场,同时接受事故事件调查组的调查及处理。第八章 工程技术经济资料管理细则一、 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及四川省资料整编规定、总包单位资料整编规定要求做好承包工程内容的相关工程技术、经济资料的编制、整理、归档工作。并保证资料的齐全、完整、准确、及时的有效性要求。二、 分包单位的各项质量验收、安全文明施工资料应按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及时性向总包单位进行同进度报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三、 分包单位的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资料应及时上报总包单位备案审查,否则总包单位有权不予认可其施工内容,分包单位不得进

28、行继续施工。1.5、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1 总则1.1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搞好公司安全生产、安全防火和劳动保护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把事故隐患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达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区域)、承包经营单位。2 奖励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2.1对于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班组和个人;2.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及其它显著成绩者;2.3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

29、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2.4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2.5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险、保护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2.6及时制止违章操作并转危为安者;2.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2.8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中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3 处罚对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责任。3.1各种违章违纪的处罚:3.1.1凡不按公司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视情节罚作业部门或个人50100元/次,各种作业票、证涂改、代签、越级审批无效;

30、3.1.2凡违反禁烟规定,在禁烟区吸烟者200元/人,在禁烟区内的各部门辖区内,发现烟头、烟灰等迹象罚责任部门100元/个;3.1.3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着装,扣罚50/人,穿带钉鞋进入易燃易爆等区域罚款100元/次;3.1.4各种车辆无安全措施入厂罚款100/元/次,罚所经门卫责任人50元/次;3.1.5凡不按规定持证上岗者,罚款50元/人、次;3.1.6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防、灭火器材、安全标志的,赔偿经济损失的50100%;3.1.7不按规定时间、内容对新工人进行入厂、调岗、复工教育的,扣罚责任部门100/人、次;3.1.8各类事故隐患未限期整改的,扣罚50100元/项;

31、3.1.9发生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扣罚责任部门100元/次;3.1.10各种作业票、证未经监护人、安全负责人签字的视为无效,扣罚责任部门50元/次;3.1.11发生事故后,凡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的,扣罚责任部门200元/起;3.1.12进入毒、噪声等具有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者,经说服教育屡教不改者扣罚50元/人。3.1.13其它各种违章,视情节扣罚5010000元/人、次;3.2 凡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严肃处理:3.2.1对工作不负责任,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3.2.

32、2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3.2.3对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3.2.4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施、设备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3.2.5对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3.2.6对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或谎报的主要责任者;3.2.7对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3.2.8在上级组织开展的专项安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主要责任者。4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二、技术措施管理制度2.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审制度1、企业的技术负责人以及

33、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制订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制度,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级编制的具体内容,编制和审批的时限、权限等作出具体规定。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工程任务情况;(2)、施工总方案、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单位工程综合进度计划和施工力量、机具及部署;(3)、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包括工程质量、安全防护以及环境污染防护等各种措施;(4)、施工总平面布置图;(5)、总包和分包的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等。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的时限为工程开工前20天2、工程开工前,各工程项目部必须编写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根据工程特点以及

34、所处的环境情况编写,内容要全面具体,在此基础上编制出针对性较强安全技术措施,对那些施工工艺复杂、专业性强的项目进一步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方案),为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3、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应根据工程及特点、施工条件、施工工艺、机具设备的情况等综合因素进行全面考虑,编制出施工全过程的,全面的、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在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中,还应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及环保、卫生等方面的要求。4、工程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打桩、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支拆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均要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5、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技

35、术方案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计划、设备、材料、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总工程师审批,然后报送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特殊的工程还应有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签名盖章后方可实施。6、工地现场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形成书面方案。2.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审、批专项施工方案制度1、编制目的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公路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行业、省、市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办法。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浙

36、江路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及所属项目部承包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4、危险性较大工程(1)土石方开挖工程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工程。(2)滑坡处理及边坡防护工程1)滑坡体处治工程。2)高度超过6米(含6米)的边坡处理工程。3)高度超过3米(含3米)的支挡工程。4)大型或复杂的边坡防护工程(预应力锚索、抗滑桩等)。(3)基坑开挖、支护、降水工程1)人工挖孔桩工程、岩溶段桩基工程。2)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3)地质条件不良或周围环境及地下光缆、管线复杂的基础开挖工程。4)水深超过5米(含5米)的桩基础、挡墙基础、地下连续墙、沉井基础、深水

37、基础及围堰工程。5)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4)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高度超过5米的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2)跨度超过10米的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3)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4)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5)工具式模板工程(滑模、爬模、大型模板等)。6)特殊结构模板工程。7)用于钢结构安装的满堂模板支撑工程。(5)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塔吊、大型门吊、架桥机等)。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38、工程。4)特殊环境下的吊装工程。5)打桩机械、钻孔机械等大型机械装拆工程。6)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装拆工程。(6)水上及水下工程1)外海作业工程。2)码头、水工结构物、边通航边施工航道作业工程。3)内河深水超过2米作业工程。4)内河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水上平台作业工程。5)水下混凝土浇筑工程。6)水下打捞、拆除、焊接、设置设施等工程。(7)、架设、拆除与爆破工程1)拆除拱、梁等较易坠落、坍塌的工程。2)拆除高度5米(含5米)以上的墙、立柱等易坍塌的工程。3)大型支架、模板、便桥、设备架设拆除工程。4)桥梁、码头加固与拆除工程。5)港口、码头大型设备的安装与拆除工程。6)有特殊要求

39、的架设工程。7)所有涉及爆破的工程。(8)、桥梁工程1)悬浇、悬拼施工的桥梁工程。2)转体、顶推施工的桥梁工程。3)斜拉桥、悬索桥塔、索施工工程。4)跨线施工桥梁工程。5)跨径10米以上圬工拱桥拱圈施工工程。6)跨径20米以上钢筋混凝土拱桥拱圈施工工程。7)高度超过5米(含5米)的柱、墩、塔等构件工程。8)预应力结构张拉、压浆工程。9)支架法现浇梁、拱工程。(9)隧道工程1)隧道出渣、运输工程。2)隧道初期支护、二衬工程。3)隧道洞口、明洞施工工程。4)隧道围岩突变区段掘进工程。5)竖井、斜井、辅助坑道工程。6)隧道预应力锚杆工程,盾构隧道深基坑施工,盾构设备安装、拆卸,盾构进出洞施工,特殊地

40、质、环境区域盾构隧道掘进施工,盾构隧道掘进施工常见问题处理等工程。7)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水突泥、断层等不良地质隧道,浅埋段、偏压严重段隧道掘进工程。8)沉管隧道施工中沉管浮运、就位、对接等水上、水下作业工程。9)长隧道和级及以下围岩的短隧道初期支护工程。(10)其它1)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工程。2)20米以上高空作业工程。3) 边通车(通车公路为二级及以上)边施工作业工程。4)特种设备施工工程。5)施工临时用电工程(用电设备5台以上或总容量50KW以上)。6)其他危险性较大工程视具体情况而定。5、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专家

41、组论证审查) (1)滑坡处理及边坡防护工程1)滑坡体处治工程。2)岩质边坡高度超过30米、土质边坡超过15米边坡处理工程。(2)基坑开挖、支护、降水工程1)开挖深度20米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2)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基坑开挖、支护、降水工程。(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高度超过8米的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2)跨度超过18米的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3)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m2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4)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5)水上

42、及水下工程1)外海作业工程。2)码头、水工结构物、边通航(通航航道等级四级及以上)边施工的航道工程。(6)架设、拆除与爆破工程1)有特殊要求的架设工程。2)所有涉及爆破的工程。(7)桥梁工程1)悬浇、悬拼施工的桥梁工程。2)转体、顶推施工的桥梁工程。3)斜拉桥、悬索桥塔、索施工工程。3)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铁路的跨线桥梁工程。5)高度超过15米柱、墩、塔等构件工程。6)跨径15米以上圬工拱桥拱圈施工工程。7)跨径30米以上钢筋混凝土拱桥拱圈施工工程。(8)隧道工程1)盾构隧道深基坑施工,盾构设备安装、拆卸,盾构进出洞施工,特殊地质、环境区域盾构隧道掘进施工,盾构隧道掘进施工常见问题处理等工程

43、。2)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水突泥、断层等不良地质隧道,浅埋段、偏压严重段隧道掘进工程。3)沉管隧道施工中沉管浮运、就位、对接等水上、水下作业工程。4)长隧道和级及以下围岩的短隧道初期支护工程。(9)其它1)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工程。2)30米以上高空作业工程。3)边通车(通车公路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边施工作业工程。4)其他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视具体情况而定。6、编制与审批(1)专项方案编制完成后首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技术、安全、质量等相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对于不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

44、签字确认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对于需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在施工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审核后,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的书面论证审查意见对专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完善后的专项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再报建设单位审批。专项方案未经审批,不得组织实施。(2)专家论证会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专家论证会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2)专家组应当由不少于5名具有相关专业资格及相关经验的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应当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本分部分项工程的参建各方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3)建设、监理、施工、设计等相关单位应当参加论证

45、会,涉及铁路、海事、交警等相关部门的应邀请其参加论证会。4)需论证审查的专项方案应当在论证会召开3天前送达专家组成员及参加论证会相关单位部门。(3)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安全控制措施是否可行; 2)专项方案计算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具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等。(4)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如在施工过程中确需作重大或实质性修改、调整专项方案的,修改调整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本办法第八条重新审批。对于已由专家论证审查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7、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司各项目部按照以上规定认真执行。2.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是建筑施工管理的重要途径,为了使施工操作人员确施工生产作业的安全操作要点和安全防患措施,杜绝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一、 安全技术的编制1、要针对项目施工的特点对危险点、重要控制环节、每个分部、分项、工序和各种机械设备使用前全面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要明确作业设备,流程及操作要领,特别是安全操作规定。3、要根据人员和机械设备,提出保证安全的措施。4、要针对工业卫生、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的针对性预防应急措施。二、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1、本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特点;2、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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